试论网络洗钱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我国当前反洗钱工作的主要难点与对策建议

我国当前反洗钱工作的主要难点及对策建议09182158周洁茹金融91摘要:本文,通过介绍我国目前反洗钱工作展开的情况,找出其中的问题和难点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其建议。
关键词:反洗钱;难点;对策建议一、我国目前的反洗钱工作展开情况(一)反洗钱法律法规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法律方面,我国以《刑法》为中心,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等法律规定和规范。
同时,我国已从20001年4月开始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
(二)金融情报信息报告制度。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具体的报告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单位之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转账、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个人银行账户以及个人与单位账户之间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拨等15种类型的支付交易,属于人民币可疑支付交易。
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或者,以转账、票据或银行卡等非现金外汇资金收付交易、当日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个人10万美元以上、单位50万美元以上的,属于大额资金支付交易。
另外,《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还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11种类型的交易为可疑外汇现金交易,20种类型的交易为可疑外汇非现金交易。
(三)对金融业的反洗钱监管初步实施2004年4月至8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履行反洗钱职能以后的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检查活动。
检查的主要目的是了解《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颁布一年以来的执行情况,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反洗钱内控体系建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水平。
反洗钱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及建议

反洗钱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及建议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和金融往来日益频繁,而洗钱活动也随之变得越发猖獗。
洗钱活动的存在不仅会损害金融市场的公平和公正,还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威胁。
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都在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加强对洗钱风险的防范。
本文将围绕反洗钱的风险点,探讨控制措施以及提出建议。
一、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不足1.1 问题:一些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存在漏洞,可能存在风险客户未经有效审核通过。
1.2 措施: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包括收集客户的唯一识别信息明、经济来源证明等必要材料,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1.3 建议:加强对客户唯一识别信息明的审核力度,确保审核过程严谨、细致,拒绝通过风险客户。
二、大额现金交易2.1 问题:大额现金交易是洗钱活动的常见手段,很容易将违法所得注入正规金融渠道。
2.2 措施:金融机构应建立起对大额现金交易的监控系统,凡是出现大额现金交易的客户,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并报告给相关监管机构。
2.3 建议:加强对大额现金交易的反洗钱宣传教育,提醒客户选择其他支付方式,并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
三、国际金融业务3.1 问题:由于国际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跨境性,很容易被洗钱分子利用,进行合法资金的代理。
3.2 措施: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国际金融业务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国际金融业务的透明和合规性。
3.3 建议: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对国际金融业务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异常交易。
四、虚拟货币交易4.1 问题:虚拟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点,为洗钱活动提供了便利,而且监管存在困难。
4.2 措施: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评台的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交易记录留存,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控。
4.3 建议:积极协调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反洗钱风险,建立跨境监管机制。
五、员工缺乏相关知识和意识5.1 问题:一些金融机构的员工对反洗钱知识和意识的培训不足,容易忽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网络洗钱特征分析及政策建议

的 网络 洗 钱 是指 借 助 于 网络 技条 规 定 的各 类 上 游 犯 罪 的非法所 得及 其收 益的洗 钱行 为。
( 二 ) 网 络 洗 钱 的 主 要 形 式
网 络 洗 钱 是 近 几 年 才 出 现 的 新 名
词 , 从 字 面 上 看 ,它 兼 具 “ 网 络 ” 与 “ 洗钱 ” 两个 要 素 。 目前 ,各 国对于 “ 网 络 洗 钱 ”都 没 有 给 出 一 个 明 确 的概 念 , 结 合 欧洲 理事 会 的 《 网络 犯 罪公 约》 中
没 有 详 细 的交 易 支付 报 告 系 统 ,无 法从
大 量 的 电子 支 付 交 易 中 查 找 可 疑 交 易 , 使得 洗钱 的成功 率很高 ,很难被 监测 。 3 . 利用 网络赌博 洗钱 。通过 网络赌博 网站 进行 洗 钱 主 要有 以下 几种 方 式 :一 是 用 犯 罪 收益 在 合法 的赌 博 网站 上 匿名 开 立 账 户进 行 赌 博 ,将 “ 白钱 ”和 黑钱 混 淆 。 在把 钱 款 汇入 这 些 赌博 网站 开设 的 账 户后 ,先 象 征性 的赌 上 一两 次 ,然
1 . 利 用 网 上 银 行 洗 钱 。 电子 网络 银 行
相 对 于 传 统 银行 具 有 独 特 的 优 势 ,它 所 提 供 的 金 融 服 务 不 受 场 所 、 时 间 的 限 制 ;客 户 不 需要 亲 自到 银 行 ,就能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及 业 务 。 电 子 银 行 具 有 的 这 些
络洗 钱做 出如 下解 释 :“ 网络 洗 钱是 指利 用 计算 机 系统 、网络 和 计 算 机 数据 , 隐 瞒 或 掩饰 犯 罪 所 得 及 其 收 益 的来 源和 性 质 ,并 使 之 成 为 表 面 合 法 化 过 程 的 总 称。 ” 因此 ,从 网络 洗 钱 行 为 上 看 ,它 并 没有超 出洗 钱 的范畴 ,“ 网络 ”只是 起 到 了 媒介 的作 用 。也 就 是 说 ,按 照是 否 利 用 网 络 技术 手 段 作 为 区分标 准 ,洗 钱 可分 为 网络洗 钱和 非 网络 洗钱 两大类 。 从 我 国刑 法 典 对 洗 钱 罪 的 界 定 看 , 网络 洗钱 有 广 、狭 义 之 分 。狭 义 的 网络
浅析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浅析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及防范对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金融行业正面临着新的挑战。
洗钱风险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洗钱活动的威胁程度和传播速度都在不断增加,互联网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洗钱风险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护客户利益和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
本文将从洗钱风险的特点、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的现状及防范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洗钱风险的特点洗钱是指将来自犯罪活动的资金通过各种手段变得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活动通常包括资金的收集、隐匿、清洗、投资和再投资等环节,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流动性。
洗钱活动不仅会对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威胁,还会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客户利益。
互联网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也会带来巨大的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的现状1. 技术手段的变革导致洗钱手段的更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洗钱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虚拟货币、电子支付、网络借贷等新兴业务都成为洗钱者的“新工具”,使得洗钱手段更加隐蔽、快捷和全球化。
互联网金融的跨境特点也增加了跨境洗钱的风险。
2. 缺乏规范化管理带来风险的增加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导致监管滞后于市场变化,监管的薄弱性使得洗钱者得以利用监管的漏洞进行洗钱活动。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和监控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
这种差距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更易成为洗钱者的重要目标。
三、防范对策1.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加强洗钱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交易监控、报告和记录保留等环节。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风险管理流程的监管,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是防范洗钱的第一道防线。
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加强对客户身份的核查和识别,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洗钱嫌疑交易和行为。
3. 强化内部监控和培训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加强对交易行为和异常情况的监控。
反洗钱论文3篇

---------------------------------------------------------------范文最新推荐------------------------------------------------------反洗钱论文3篇反洗钱论文精选(一):试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实践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论文摘要: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实践正在反洗钱领域逐步深化。
文章从理论认识层面、法规制度层面和技术操作层面分析了当前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并立足实际,从提高理论认识、完善法规制度、改善可疑较易识别方法、建立反洗钱激励机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等方面提出了推荐和具体措施。
论文关键词:反洗钱监管研究随着反洗钱形势的发展,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理念逐渐成为反洗钱领域的共识。
人总行在2007年11月召开的反洗钱监管座谈会上,针对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要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思想,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在2008年初全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对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非现场监管评级机制,确立和完善以洗钱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体系。
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1/ 34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研究和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
经过三年多的探索性研究和实践,笔者认为,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还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在理论认识层面,存在片面性和绝对化的倾向。
认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与规则为本反洗钱监管相对立,风险为本是对规则为本的否定;风险为本的优势明显优于规则为本;当前对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当要求以风险为本开展反洗钱工作。
上述认识存在必须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
二是在法规制度层面,存在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
《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五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反洗钱制度和操作规范。
这些制度、规范在反洗钱起步阶段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反洗钱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反洗钱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洗钱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作为国际共同面临的挑战,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这一问题。
然而,尽管有这么多努力,反洗钱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障碍。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现有的反洗钱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I. 反洗钱存在的问题1. 法规落后当前,很多国家的反洗钱法规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无法满足新型犯罪手段和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挑战。
许多现有法规仍停留在传统银行业务上,没有充分考虑到新型支付方式、虚拟货币等交易形式对反洗钱工作提出的挑战。
2. 跨境合作不够由于洗钱活动常常涉及到跨境资金流动,缺乏有效的跨国合作成为阻碍打击洗钱行动取得进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同国家之间往往存在信息沟通和共享的障碍,导致洗钱者可以利用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来逃避打击。
3. 非法资金来源难以追溯洗钱行为常常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来掩盖非法资金的真实来源。
许多反洗钱机构面临着技术和资源上的限制,无法有效地追溯非法资金的流动路径。
这使得打击洗钱行为变得更加困难。
II. 建议措施1. 加强国际合作机制各国应建立起更加紧密高效的跨境合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情报分析和跨境调查等方面加强协作。
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实现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及时传输,提高反洗钱效率。
2. 完善反洗钱法规体系各国应根据当前所面临的洗钱威胁和趋势修改并完善本国反洗钱法规,并结合新型支付方式、虚拟货币等形式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必要调整。
同时,将监管范围扩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服务领域和房地产等行业,提高洗钱风险识别和监管的全面性。
3. 增加反洗钱技术投入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洗钱手法,各国应大力投资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领域,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洗钱风险识别和追踪非法资金来源的能力。
同时,在培训与招聘方面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反洗钱机构的整体素质及水平。
4. 强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责任作为一线反洗钱主体,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管,并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
当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当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洗钱是犯罪分子掩饰或者是隐瞒非法收益的一种手段,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严重威胁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应予以严厉打击.银行的经营活动以货币、资金为主,鉴于其经营的特殊性,银行成为洗钱犯罪活动的温床,通过金融系统洗钱是犯罪分子惯常使用的伎俩。
当一家银行被发现被洗钱分子所利用时,消息的公布会使公众对该银行甚至整个银行系统的信用产生质疑,动摇银行的信用基础。
而我们新乡银行作为自主经营的企业,信用是何其重要的“生命线”。
另外,由于洗钱活动的资金转移完全脱离了一般的商品劳务交易的特点,其资金转移完全受洗钱的需求所制约,因此,资金的流动毫无规律可循,洗钱很可能成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基层网点反洗钱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我们应当不断加强基层网点反洗钱工作。
根据反洗钱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我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和大家进行一些探讨,望指正.一、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国在2003年至今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一法四令来指导和约束各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明确了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履行的三大义务:一是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审查客户身份;二是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三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而恰恰就是这三大义务,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客户身份识别方面《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在实际操作中,首先难在对客户出示的真实有效身份证件的识别。
浅析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浅析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及防范对策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活动的一种形式,它的发展迅速,为金融业带来了诸多的机遇和挑战。
与此互联网金融也面临着洗钱风险的威胁。
洗钱是指通过一系列的非法手段将非法得来的资金变为合法资金的过程,洗钱活动的目的是掩盖其犯罪来源并使其合法化。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洗钱者有了更多的机会和手段来实施洗钱活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洗钱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将从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洗钱活动的手段和典型案例以及防范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使得洗钱者有更多的机会来进行洗钱活动。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开放性导致了客户身份的难以确认,洗钱者可以利用这个漏洞来进行洗钱活动。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便利性使得洗钱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洗钱操作,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匿名性也为洗钱提供了条件。
互联网金融交易往往不需要提供实名信息,这就为洗钱提供了便利。
洗钱者可以通过虚假身份进行交易,甚至可以通过虚拟货币来进行洗钱操作,使得追踪和确认洗钱行为更加困难。
互联网金融技术的发展也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新的手段。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支付功能可以方便地进行跨境资金流动,洗钱者可以通过虚假交易来隐藏资金来源。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也为洗钱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隐藏洗钱行为。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不完善也是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速度较快,监管的滞后导致了监管的困难。
而且,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规模庞大,监管人员的数量有限,加上监管手段和技术的局限性,也使得洗钱行为的监管更加困难。
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客户身份认证。
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要求客户进行实名认证,并通过多个验证手段确认客户的身份。
也需要加强和完善客户身份信息的存储和管理,为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
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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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网络洗钱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赵威何敏娜当今世界已进入网络时代。
本文拟就网络时代背景下洗钱犯罪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对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
一、网络洗钱概述反洗钱是当今世界经济领域的一个热点和难点。
简单地说,洗钱就是将从事非法活动或犯罪所得的脏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或采取其它特殊方式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使之合法化,从而获得巨额利润。
传统的洗钱方法主要是通过货币走私、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洗钱。
1洗钱的过程主要由处置、离析和融合三个阶段组成。
在处置阶段,来自犯罪活动的收入改变成便于控制而且不易被怀疑的形式;离析阶段中,犯罪分子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收益的非法特征;融合阶段指的是将犯罪收益与合法资金结合在一起混入经济、金融体系中去,让非法所得以合法面目出现的过程。
网络洗钱是指借助网上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网络金融服务,以及利用电子付款系统、开环型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洗钱的行为。
网络洗钱最初主要是通过银行间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如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等专用网络来进行。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犯罪行为已发展到更高层次的互联网洗钱。
互联网洗钱的主要形式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赌博、电子货币(包括智能卡)等。
除了上述三种主要方式以外,还有在互联网上开展的与电子商贸服务等结合在一起,利用网络作为资金运作通道的洗钱方式,如网络“空壳公司”和网络“前台公司”等2。
由此可以归纳出,相对于传统洗钱行为,网络洗钱具有以下特点:(一)隐蔽性进一步增强网络空间又称为虚拟空间,虚拟性是网络的重要特征。
网络中的事物归根结底是数据的表象,数据的外在形式表现为文字、数字、声音、图像等,构成了网络中幻化的万事万物。
现实社会中那些备受关注的特征,诸如性别、年龄、相貌、身份等都能借助虚拟化的网络得到隐匿和篡改,我们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行数据或一串字符。
网络的这一虚拟性特点进一步增强了上网者的匿名性和隐蔽性。
无论对于传统洗钱还是利用网络技术的新型洗钱来说,寻求更高的匿名性和隐蔽性,以使其洗钱行为不被发现,是他们极力追求的目标。
与传统支付工具相比,使用网络交易系统和电子支付工具,洗钱犯罪分子不需要直接面对银行职员,洗钱行为所留下的只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和虚拟的影像,反洗钱机构根本无法对交易者和资金的交易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即使监控到,也很难根据截获到的数据流,查找到真正的洗钱者。
所以,网络的虚拟性及匿名性等特点导致了网络洗钱的高度隐蔽性,为反洗钱设置了重重障碍3。
(二)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网络的无国界性使国界和地域的概念在网络空间不复存在。
网络中的电子信息的传递速度和成本几乎与物理位置无关,地理位置已经不是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因素。
网络的这一独特的优势,一方面使洗钱犯罪的跨国性、超地域性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也使洗钱犯罪规避法律制裁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就目前看,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意识到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发达国家对洗钱活动的危害性认识较早,打击洗钱犯罪的措施也较为完善。
当犯罪分子在发达国家洗钱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障碍时,他们就会利用网络的无国界性把犯罪收益转移到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反洗钱立法不够完善、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特别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反洗钱的规范,各国政府对待洗钱犯罪的态度和在洗钱方面采取的措施宽严不一,这更给洗钱分子利用各国法律间的差异创造了条件。
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限制和对经济发展速度的追求常常使监管当局忽略了洗钱的危害性,这对犯罪分子洗钱来说更是有机可乘。
而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国家,原有的某些法律法规已不适用,而新体制的某些因素虽已经生长,但未成熟,社会法律规范不健全,于是也成为犯罪分子清洗犯罪收益的有利场所。
洗钱分子利用网络无国界和国际金融一体化的特点,将会更为全面、深入地把洗钱网络铺设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三)智能化不断完善和科技化含量不断提高计算机网络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技术性是计算机网络的最为重要的特征。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使得金融领域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如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的出现,带来了金融支付方式的变革,极大地便利了经济往来。
但网络的高技术性也被洗钱犯罪充分利用,使其智能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大大提高,洗钱的成本大大降低,效率明显提高,安全系数较之传统洗钱更高,洗钱犯罪分子可以十分方便地利用电子自动支付系统快速、匿名地完成犯罪收益的转移。
可以预见,在将来的洗钱犯罪活动中,洗钱者将会越来越多地借助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以及其他高科技手段加快洗钱速度,摆脱反洗钱机关的追查。
(四)便捷性进一步提高网络的即时性特征,突破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网络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
金融交易可以即时清结,转帐、支付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网络的这一特征使得洗钱犯罪更加快捷。
澳大利亚司法和海关部长阿曼指出:“互联网使非法资金可以在瞬间周游全球。
”网络洗钱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即时快速的特点,可以略去大量的繁琐的中间程序,在一天之内完成无数次的资金转移,使得其相对于传统洗钱所用时间大大缩短,黑钱变白钱的速度大大加快。
二、反网络洗钱的对策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公害,这在国际社会早已形成共识。
当前,我国的《反洗钱法》正在审议中,对于网络时代背景下洗钱犯罪呈现出的这些新形式和新特点,必须予以高度关注。
笔者认为,要有效打击和防范网络时代的洗钱犯罪,应采取多种综合措施。
(一)加强网络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犯罪法律体系反洗钱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采取法律措施。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犯罪为核心的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对预防和打击洗钱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我国至今仍没有一部严密有效的《电子资金划拨法》,随着网络银行及电子支付工具的出现,使得加强此方面的法律规范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
完善电子支付等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不但有助于减少和预防洗钱行为的发生,更有利于促进合法交易、合法支付的应用。
借鉴国际社会的立法措施,我国应加强对计算机安全立法和网上支付系统的监管,明确网络反洗钱工作责任。
为防范网络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应该从法律上明确授权央行对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制定审批办法,其重点是网上交易安全和存款人权益的保护,如明确规定网上银行业务的范畴,加强对网上信息的核对和网上交易信息的监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的立法中应该对电子交易中的计算机纪录、卡片数据的法律价值和举证责任的转移等法律问题予以明确。
目前有必要尽快界定金融电子化和电子金融业务两者的界限,建立跟踪、研究和管理网络银行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网络银行进行定义与诠释、制订信息统计报告规范、研究发展模式、进行协议比较与推广、进行信息披露、法规审查、制定风险防范预案等。
同时,应加快制订相应的指导性规范,在不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前提下,对现有网络银行进行初步梳理,登记备案。
中央银行也应尽快建立起权威性的网络银行信息披露中心或网站,供客户查询合法的网络银行名单及相关资料,防止金融欺诈与诈骗。
建立并完善信息报告与备案制度,制定外部审查评估原则和标准,修改相应的法律规范与规则。
(二)完善银行反洗钱制度,规范网上银行交易行为针对利用网络银行进行洗钱的行为,银行业机构切实履行防范洗钱行为的职责是十分重要的。
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建立电子银行业务支付交易自动报告系统。
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电子支付交易系统和有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洗钱,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银行电子支付自动报告系统4。
利用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应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指标,运用高度自动化的电子交易自动报告系统,甄别电子支付工具交易中的各类人民币和外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并能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联网,以利于及时监测分析和甄别洗钱犯罪及洗钱行为。
二是建立并执行银行CA论证制度。
在数字签名制度下,可以通过银行论证中心核发公钥与私钥的方式解决身份确认问题,以防止客户使用不实身份洗钱而使反洗钱部门的核查工作难以进行。
客户以网络方式向银行提交使用电子支付工具的申请并下载CA证书后,开户银行应要求客户当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核准无误后才能批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工具。
三是限制电子钱包的发行对象和使用范围。
由于电子钱包完全脱离银行的监控,利用电子钱包洗钱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且我国的电子钱包的发行不仅仅是银行,还有社会上的许多商业机构也发行电子钱包。
鉴于我国对于电子支付交易的立法及监管不到位,目前还不具备大范围发行电子钱包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对于已经发行的电子钱包,建立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制度,对于防止电子钱包洗钱十分必要。
四是建立私人密钥托管制度。
可以考虑建立在国家法律制度提供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由政府部门主导管理的私人密钥托管制度。
这样,使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部门,能够根据反洗钱监管及洗钱犯罪侦查的需要,在法定条件下,从政府托管机构使用私人密钥,解密相关电子支付交易信息。
当然,这种对私人密钥的使用要适度,更不能侵犯客户的隐私权及违反银行保密原则。
五是加强银行卡业务的自律与监管5。
办理银行卡业务的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反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和跨境转移非法资金。
(三)充分运用高科技反洗钱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洗钱行为既然洗钱犯罪可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等最新科技手段,同样,我们在反洗钱方面也可以使用相关高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洗钱行为。
这方面最值得借鉴的是“数据挖掘”技术。
数据挖掘技术自上世纪50年代诞生以来,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数据挖掘是为了从数据库的大量数据中筛取信息,寻找经常出现的模式,检查趋势并发掘事实。
从大量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以便为决策提供依据,这是该技术的最显著的特征。
基于网络银行的资金转移,无论是电子银行系统,还是智能卡、电子现金系统,涉及的都是海量数据。
从大量的数据中发现犯罪收益转移的异常情况,对单个个人或银行来说都是十分困难的。
通过数据挖掘工具,对各种金融数据进行分类,建立分类模型,对各种数据进行估值,按某种属性标准对其归类,并找出数据之间的关联规则,且对所涉及的一些异常数据,进行偏差检验,最后描述挖掘结果,采用上述方法,找出资金转移过程中的非常态资金,进而发现隐藏其间的洗钱活动,并非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