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子信息系统及电子信息数据的拥有者扩展到政界、商界以至家庭,黑客行为对 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信息数据的侵害就不再得到容忍。基于电子信息占有者们 不愿自己占有电子信息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共同的观念,社会为保护电子信息占 有者电子信息占有权不受侵犯,就必须把黑客行为规定为犯罪,用刑罚来阻止 这种行为的再度发生。 (三)法制建设滞后放纵了利用网络的犯罪 为保护计算机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信息网络的安全,打击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 罪,各国政府己经进行了一系列有关法制建设工作。到了 90 年代,世界各国 的 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法规皆己比较成熟,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针对黑客性质的犯 罪的。以 1994 年美国颁行的《计算机滥用修正案》为例,大致就可以看出这 类 法规的共同特点。《计算机滥用修正案》是目前美国联邦关于计算机犯罪的主 要刑事立法,其打击重点是未经许可而故意进入政府计算机的行为,没有将大 量的利用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包括进去。 我国有关计算机的立法始于 1991 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但这只是个 保 护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法规。1994 年国务院颁布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 护条例》才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进行保护的法规。97 刑法法典的第 285 条 、 第 286 条和第 287 条则对某些计算机犯罪作出了规定 第 285 条规定的是非法 。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 286 条规定的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 287 条 规定的则是几种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即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 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等犯罪行为。前两条规定大致囊括了美国 《计算机滥用修正案》所规定的 6 种犯罪行为,而后一条规定则具有一定的创 新性,目的在于在打击防控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不 可否认,这一条的规定过于粗略,在利用计算机犯罪、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犯罪 越来越普泛化的今天,这样粗略的规定不仅不能适应打击和防控犯罪的需要, 而且会因规定内容中的具体列举过少,妨碍对利用计算机系统和利用电子信息 网络实施的其它各种犯罪的打击。 (四)抗制力量薄弱不利于网络犯罪防控 法律将黑客行为犯罪化,紧接着的工作就应该是追究实施这类犯罪行为人的刑 事责任。然而这种追究工作谈何容易! “真正成功的计算机侵入不会留下任何 追踪线索,监控记录会被删除或修改,文件的读取时间会被改变,被读取的数 据不会受到任何破坏。没有追踪线索,也就没有犯罪证据。正因为这种犯罪行 为的本质,根本无法估计这样„完美无缺‟的犯罪行为己经发生了多少次,尽 管计算机安全系统工业内部认为这样的犯罪行为曾发生过很多次。” 事实上,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所有的数据资料都会保留下一份最后一次被读 取的时间记录 包括数据资料的子目录也会保留下一份最后被读取的时间记录 , , 即使数据资料被删除,子目录的时间记录也不会消失。所以,被非法读取过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被非法存入数据资料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皆会留存下丰富的法 律证据 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证据皆不易被察觉 与日常生活中的犯罪行为不同, 。 。 针对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犯罪不一定会造成受害人在物质上的损失。那些利用 病毒或逻辑炸弹实施的犯罪行为,受害人注意不到犯罪行为的发生,而在犯罪
结果显现时至关重要的证据信息也遭到破坏。即使针对计算机及电子信息网络 的犯罪行为被察觉到了,一些受害者也不愿报案。这一方面因为一些受害公司 担心报案会给其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信誉造成损害,从而失去自己的客户;另一 方面是因为即使报了案,侦査部门也很难查出作案者,很难取得可靠的证据证 明确是其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五)、社会观念误区妨碍着网络犯罪的防控 国际互联网络 Internet 没有中心,没有所有者,没有人对它有占有关系, 没有任何官方的组织者、管理者或控制者。网络世界是一个正在形成着的无中 心的社会,是一块谁也无法控制的自由意志的伊甸园。对此,一种观念是欢 呼依靠数字化世界的年轻公民的影响,将分权心态由网络世界逐步弥漫于整个 社会,使那种集中控制的传统生活观念成为明日黄花,网络世界无中心问题涉 及人类社会文化观念的深层次问题。在中国,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的使用还 不够普及,网络世界无中心问题的观念性影响还不太明显,但网民社会的匿名 性、无制约性已经促成了不少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中国的网民队伍正在扩大, 面对无中心的网络世界,人们的观念、态度和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 说在人们的观念、态度和行为不发生什么变化的情况下,他们在无中心的网络 世界中会发生什么样的行为,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社会对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另一种观念误区是认为这些技术是未来 技术,代表着世界的未来,而尚未切近目前的现实。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社 会中大多数的中老年人皆不急于去掌握使用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的技术,但 他们都积极地要求并督促_己的子女学习掌握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 中老年人的普遍的观念实际上代表了一种社会的基本的倾向。这种社会倾向就 是:重视对青少年的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培养教育而忽视让中老 年人了解掌握使用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的技术。这种由观念倾向导致的教育 偏向,使得全社会中了解掌握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人绝大多数是 青少年。青少年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等都还处在培育形成的过程之中, 自律性较弱,必须依靠他律而得以成长。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青少年与中老年 和谐地处于相同的时空之中,并能及时得到中老年人的教育和引导,他律逐步 促成自律。即使如此,现实生活中青少年越轨、违法和犯罪的比率还是较高的。 在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虚拟出的超时空的网络上世界中,他律几乎 不存在,自律性薄弱的青少年就更容易越轨、违法和犯罪。 三、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在因特网构成的虚拟空间中,参与者的身份虚拟化, 任何人都可以带着假面具将自己推上网。其犯罪的隐蔽性主要表现在:作案范 围一般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到某省、某市甚至某 国作案;犯罪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作案时间短,长 则几分钟,短则几秒钟;犯罪不留痕迹,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 不易识别,不易被人发现,不易侦破,犯罪系数高。 二是犯罪人员的高智能性。现代网络系统都比较注重网络安全问题,都对网络 提供了一些安全防范措施,要破解安全系统和侵入计算机系统,行为人必须具 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因此,网络犯罪者主要是一些掌握了电脑技术,特别是网 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和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 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攻击,进行破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
内容提纲 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 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 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 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 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 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 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 Internet 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除了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三部分,分别论述了网络 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其对策。
-
wenku.baidu.com
、弓 |
国际互联网络是英文 Internet 的中文表示,它是由全球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并 实现网络的计算机之间数据传输。Internet 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伟大的里 程碑,它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人类正由此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化 社会。人们用各种名称来称呼 Internet,如国际互联网络、因特网、交互网络、 万维网等等,它正在向全世界各大洲延伸和扩散,不断增添吸收新的网络成员, 已经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虽然 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如同 在现实中一样,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在其中蔓延开来,这便是本文要讨论的网络 犯罪。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 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 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原因 关于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可作多角度的分析。以下从黑客文化、网络技术局限、 法制建设滞后、抗制条件薄弱和社会观念误区等方面作些探讨。
摘要: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 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 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 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 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 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 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 动言论,Internet 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 极大危害。 关键词:网络高科技黑客信息病毒
(一)黑客文化对网络犯罪者的影响 黑客有自己的道德准则。其内容包括: 1、对计算机的使用应该是不受限制的和完全的 2、所有的信息都应当是免费的 3、怀疑权威,推动分权 4、你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 5、计算机将使你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这些道德准则来源丁• 60 年代青年人自由不羁、反抗既有体制的观念和精神。 尽 管黑客行为对于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己经只是意味着破坏,但“黑客们 都是病态的电脑瘾君子,他们无法控制自身的不负责任的强迫性行为”。并且, 按照传统,黑客们习惯子把自己看作是敢丁•超越规则的精英分子,个个胸怀 大 志,都自认为是新的电子世界的拓荒者。还有,黑客们对当今电子计算机和电 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有背于他们的理想强烈不满。一方面热衷于炫耀自己的 电子技术才华;一方面蔑视所有的法规。黑客精神的这两个方面正是针对计算 机犯罪和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犯罪的观念根源。 (二)网络技术局限使网络犯罪者可大显身手 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设计目标和技术追求在于信息资源的共享。早期计算机革 命者们基于对理想的追求,以信息资源共享为目标,在对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 息网络技术的潜心研究和发明创造中,在注重计算机的大容量、微型化、便捷 化的同时,较多考虑的是计算机的兼容性和互联性。倒是看似有害的一些黑客 行为才促使计算机安全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有所发展进步。但黑客们 和计算机革命者抱定的是同样的宗旨,追求的都是信息资源的共享这样一种技 术理想,所以,从计算机技术发展到今天的网络技术,微机互联、信息互通方 面技术越来越进步,而互联计算机的信息阻隔技术、为信息占有者守护信息的 技术等却一直没有能真正成熟起来。人们在享受全球性的即时通讯和信息查询 的欢乐的同时,不得不承受自己所掌握占有的信息数据随时会被他人窃取甚至 篡改的痛苦。当然,如果当初的计算机革命者们首先关注的是信息安全,很可 能就没有今天这样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因此,可以说,计算 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起来之后出现针对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完全 是因为有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不可避免的技术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同样能说明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因网络技术局限的 存在的必然性。事实上,自计算机革命开始,针对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黑客行 为一直存在,只是在当初的 20 余年中,这些黑客行为并没有被指称(规定) 为 犯罪。黑客行为在早期不被规定为犯罪,一方而是因为它实际上有利于计算机 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事实上也促进了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 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是因为早期黑客行为所侵害的计算机(网络)及其信息 数据的拥有者本身也大都是追求信息共享理想的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 术的探索者,他们并不认为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侵入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而当时的社会对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更缺乏对黑客行为的 完整认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化,不仅全社会对之逐 渐形成明确的完整的认识和观念,而且电子信息网络的社会化,使计算机、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