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实施细则(草案) 2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团员,提高团员积极性和凝聚力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包括推优条件、推优程序、推优奖励、推优监督和推优效果评估等五个部分。
一、推优条件:1.1 优秀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思想政治表现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
1.2 优异学习成绩:团员应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排名在班级、年级中名列前茅,或者在学科竞赛中有突出的表现。
1.3 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推优程序:2.1 推优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条件,提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并填写推优提名表。
2.2 推优审议:团支部组织团员大会或团支部会议,对提名的团员进行推优审议,讨论并决定是否推优。
2.3 推优公示:推优审议通过后,团支部将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公示一周,接受团员和社会的监督。
2.4 推优决定: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根据推优审议结果,正式决定是否推优,并将推优决定书发放给被推优团员。
三、推优奖励:3.1 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
3.2 奖励证书: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由团组织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对其优秀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3.3 奖励资金或实物:根据不同的推优级别,被推优团员将获得一定的奖励资金或实物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发展和进步。
四、推优监督:4.1 监督机制:团支部应建立推优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推优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4.2 投诉渠道:团员和社会对推优工作有异议或投诉时,应设立相应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问题。
4.3 监督评估:团支部应定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推优效果评估:5.1 绩效考核:被推优团员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继续发挥优秀表现,团支部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评估推优效果。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通过推优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促进团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团组织有重要贡献的团员。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团支部。
三、推优条件1. 优秀团员:(1) 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正式团员,且团员身份正常有效。
(2) 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预并取得显著成绩。
(3)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团的章程和组织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 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具备团组织的推优条件和标准。
2. 先进团支部:(1) 团支部组织建设:团支部组织结构健全,团支部活动规范,团支部工作制度完善。
(2) 团支部活动开展:团支部活动丰富多样,能够满足团员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影响力。
(3) 团支部成果和影响:团支部在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推优程序1. 推优提名:(1) 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提出推优提名。
(2) 推优提名应当经过团员本人允许,并经所在团支部或者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
2. 推优评审:(1) 推优评审由团组织组织实施,评审委员会由团组织成员组成。
(2) 推优评审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及时向团员本人和所在团支部通报。
3. 推优公示:(1) 推优结果应当在团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 公示期内,对推优结果有异议的团员或者团支部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不少于3天。
4. 推优表彰:(1) 推优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2) 表彰和奖励方式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五、推优效益1. 对团员的激励作用:推优制度可以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员的凝结力和向心力。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团员推优是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一系列的评选和推荐程序,将优秀的团员推荐给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提升他们的发展机会和地位。
团员推优的目的在于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活动,培养和发现优秀的团干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团员应坚定信仰,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预思想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的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热点,具备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思想觉悟。
2.组织纪律表现:团员应遵守团组织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工作表现:团员应在所在单位或者社区的工作中展现出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积极参预工作,能够主动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社会实践表现:团员应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能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升自身素质。
5.创新创业表现:团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提出新的思路和方法,勇于接受新的挑战,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推优程序1.推荐申请:团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和发展潜力,主动向所在团组织递交推优申请。
推优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表现和发展计划等内容。
2.初步筛选:团组织将对申请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团员的表现和发展潜力,初步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
3.综合评审:团组织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审,对推优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排名。
4.公示和听证:团组织将公示推优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听证会,接受有关人员对推优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
5.最终评选:根据公示和听证结果,团组织将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优名单。
6.推优通知:团组织将向被推优团员发出推优通知,并将推优结果上报上级组织或者相关机构。
四、推优奖励被推优团员将享受以下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团员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先进团员”等,以资鼓励和表彰。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其进行优秀团员的认定和推荐的一项工作。
通过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支持团组织的决策、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3.突出表现和贡献:团员应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策划、志愿服务工作、团组织宣传等方面。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书记提名,提名团员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全体团员投票通过。
2.推优审核:团支部书记将提名团员的材料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团员的参预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以及突出表现和贡献。
3.推优公示:通过审核的团员名单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团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
4.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将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团员将被认定为优秀团员,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章。
2.学习机会:优秀团员将获得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优先推荐:优秀团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代表团组织参加外部活动、担任团组织职务等。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和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团组织将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参预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团组织改进工作和调整推优政策的参考依据。
六、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团组织将进行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一种方式,旨在激发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为了确保团员推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制定团员推优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一、推优条件的明确1.1 个人品德优秀:团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1.2 学习成绩突出:团员在学业上应取得优异成绩,表现出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1.3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团员应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担任过社会实践团队的重要角色,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二、推优程序的规范2.1 推优提名:团组织应根据团员的表现和推优条件,由团支部书记提名符合条件的团员,并向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公示。
2.2 推优评议:团组织应组织推优评议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团员代表和指导老师等组成,对提名团员进行评议和打分。
2.3 推优公示:推优评议小组根据评议结果,将推优团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三、推优权责的明确3.1 推优权的行使:推优权由团支部书记行使,但应征求团支部全体成员的意见,并经过团支部大会的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3.2 推优责任的落实:推优工作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和协调,同时应建立健全推优工作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
3.3 推优结果的公示:推优结果应及时向全体团员公示,并通过团组织官方媒体进行宣传,以激励其他团员的积极参与。
四、推优效果的评估4.1 推优成果的检验:团组织应定期对推优成果进行评估和检验,对推优团员进行跟踪和指导,以确保推优工作的持续有效。
4.2 推优制度的改进:根据推优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团员的反馈意见,团组织应及时调整和完善推优实施细则,提高推优制度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4.3 推优效果的总结:推优工作结束后,团组织应对推优效果进行总结和汇报,为今后的推优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实践能力,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各项团组织活动,特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目的和意义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通过团员推优机制,选拔出优秀的团员,鼓励他们在团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激励其他团员争取进步,提高整体团队素质。
通过推优活动,加强团员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团组织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推优条件和程序1. 推优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5)遵守团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推优程序:(1)团员推优活动由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和协调;(2)团支部书记根据团员的表现情况,提出推优候选人名单;(3)推优候选人名单由团支部全体团员进行讨论和投票,确定推优对象;(4)推优对象经过团支部书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
四、推优奖励和激励措施1. 推优奖励:(1)推优对象将获得团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品;(2)推优对象将享有参与团组织活动的优先权,并获得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3)推优对象将被推荐参加各级团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2. 激励措施:(1)推优对象将成为团支部的骨干成员,参与团支部的决策和工作安排;(2)推优对象将得到团支部的重点培养和关注,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3)推优对象将有机会参与团组织的领导岗位竞选,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推优结果的公示和监督1. 推优结果公示:推优结果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团员的监督和意见。
2. 推优结果监督:(1)团支部全体团员有权对推优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2)团支部书记负责受理并处理申诉,必要时将申诉情况报上级团组织处理。
六、其他事项1.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团员;2. 团支部书记应当定期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外国语学院2013-2014年度百优团员十佳团支书评选工作方案

外国语学院2013—2014年度上海大学百名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工作方案适逢五四运动95周年,新上海大学组建20周年,为向学院师生充分展示我院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勇于进取、自强不息、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为发挥优秀团员青年的示范作用,传播青春正能量,根据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大学百名优秀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的通知》通知精神,制定外国语学院2013-2014上海大学百优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对象:上海大学2013至2014年度注册在籍的全体团员和基层团组织的支部书记。
(2014年内毕业的除外)二、评选标准:(一)百名优秀团员评选标准:1、政治素质好。
自觉拥护、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时事政治。
2、思想品德好。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3、学习成绩好。
学习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能力,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注意综合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
4、模范作用好。
在同学中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有凝聚力、号召力,能够紧密联系团员青年,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标准:1、符合百名优秀团员推荐条件第1-4条。
2、担任基层团组织的支部书记,原则上任期必须满一年。
作风扎实,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模范骨干作用。
3、热心团的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积极宣传组织青年团员参加团的活动,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强,工作成效显著。
4、勤于思考,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各类团组织活动、以及日常团务处理,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能力突出三、评选办法:1、本次“百名优秀团员”的评选除对于申报人有总体要求外,尤其会关注在以下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突出成绩的团员青年:(1)自强不息(2)公益慈善(3)社会实践、志愿者(4)科技创新创业(5)文艺体育(6)社团活动等。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和激励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团员推优工作,提高团员推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二、推优对象1. 优秀团员: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先进团支部:在团组织工作中,团支部在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团员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优标准1. 优秀团员推优标准:(1)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具有较高的活动参与度;(2)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4)在学习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科竞赛和科研活动。
2. 先进团支部推优标准:(1)团支部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团支部章程,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2)团支部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各类团组织活动,如主题讲座、座谈会、志愿服务活动等,丰富团员的团组织生活;(3)团员培养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团员培养计划,关心团员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开展团员培训和辅导工作;(4)团支部的影响力:在学校和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有效代表团员的利益,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决策和活动。
四、推优程序1. 优秀团员推优程序:(1)团支部提名:团支部根据团员的表现和综合素质,提名优秀团员候选人;(2)团支部评审:团支部组织评审小组对提名的优秀团员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团员名单;(3)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名单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优名单;(4)公示和反馈: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5)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团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先进团支部推优程序:(1)团委征集:团委向各团支部征集先进团支部推优申请;(2)团委评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评审,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名单;(3)公示和反馈:将先进团支部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团员和师生的反馈意见;(4)表彰和奖励:对被推优的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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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一、目的及意义
《团章》明确规定:“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
”目的是为了确保党员的发展质量,加强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积极、及时地将有入党要求的条件较为成熟的优秀青年团员推荐给党组织,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这既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加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二、推优原则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优,要推荐那些有良好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各项工作并有显著成绩的团员。
推优工作中既要发展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
要保证团员的政治标准,保证团员的政治素质,不能盲目降低团员标准。
同时,各团支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
基层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保证高质量地做好团员推优的各项工作。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确保团员推优工作的质量。
三、推优条件
1、推优对象为我院在册共青团员(团龄须满一年),入校后已提交书面入党申请,参加过上海大学申请人培训班并已顺利结业。
2、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旷课、违纪现象。
3、学习成绩优良。
原则上,上学期所修课程有重修者或上学期平均绩点在2.8以下者不予考虑。
但在学习上进步特别明显,或在工作中为学校、院系、班级作出突出贡献,在同学中间反应良好者可以特殊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推优。
4、社区表现良好。
社区个人行为登记中为“差”的学生不予考虑。
5、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院系、班级活动;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它各类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
6、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推优流程
1、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在团支部组织生活上进行推优。
在推优工作中,各班辅导员要深入到基层团支部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辅导员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到场团员人数必须超过本支部
团员总人数的2/3,推优流程方为合法;得票必须超过到场团员人数的1/2,选票方为有效。
推优名额的最高限度为本支部团员总数的10%。
推选出的优秀团员由团支部填写推荐材料,进一步考察、审核后报学院团委审批。
2、由基层团支部对推优名单进行审核后,交由院团委组织部,经学院团委审核通过;经过三天公示之后确认为上海大学优秀团员青年,之后再推荐给学院各党支部,进行培养考察。
五、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表学号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入团年月申请入党年月职务民族被推优日期所在院系、团支部
自我评价获奖情况:社会工作:
平均绩点其他
团支部意见投票结果
团员人数投票人数
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
团支部书记签名:
院系团组
织意见
团委书记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钢笔填写填表日期:
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制
上海大学优秀团员青年推荐表填写要求细则
一、本推荐表需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有涂改;
二、职务和职称处若无,则不需填写任何内容;
三、所在院系、团支部填写格式请照参见下列所示;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xx级xx专业xx班团支部
四、获奖情况,请填写自大学期间所获奖励情况,若无获奖则不需填写;
五、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团支部意见投票结果,请根据团组织生活会上民主选举
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生一切推优资格;
六、在“团支部意见”栏,请各班团支书代为填写支部大会对该生的讨论意见或
“不同意原因”并签名;若团支书本人被推荐,请班长填写好团支部意见;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
二O一一年十月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员推优汇总表
(专业)级班
序号学号姓名绩点团支书辅导员意见(签名)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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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填写日期: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各学生团支部书记存档,另一份交团委组织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