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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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的通知豫建设标〔2018〕2号各省辖市、各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精神,落实《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DBJ41-T172-2017),促进全省城市绿地养护作业标准化,提高全省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发挥城市绿地生态功能,我厅委托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组织编写了《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编号:HA A2-41-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现已评审通过,予以发布实施。

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移交的绿地养护工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2018年1月10日附件《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预算定额》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一、主编单位河南省风景园林学会、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二、参编单位郑州市园林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平顶山市园林绿化处、黄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园林绿化实业有限公司、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绿洲园林有限公司、河南鼎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裕华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绿泽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绿建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三、编写人员刘红生、徐佩莹、王领、毕庆坤、董莹莹、郭真、韩莉娟、向炎辉、赵岩、罗娟、朱晓宇、闫创新、姚宏、罗民、刘园园、杨永青、郑代平、李桂芝、韩建江、闫瑞凤、史屹峰、铁慧、徐昌祯、宋笑萍、尚向华、岳小帮、曾西芬、樊良情、张超、李庆恩、王永庆、王建发、胡文辉、郭峰、吕锡敏、孙京伟、陈颖、张旭、王磊、田露、权燕、马芳芳、王慧霞、杨栋、元合玲、荆伟、段利超、何成俊、袁仁成、王景玉、陈伟、王跃茹、崔长瑜、万俊丽、袁美丽、王新权、段文彬、刘经纬、王伟、刘军、郭庆华、薛勤朋、王金玉、王鑫鹏、丁鸽。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5.01.27
•【字号】豫建设标〔2015〕13号
•【施行日期】2015.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5〕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4)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
修订,已通过评审,现予批准发布,编号为DBJ41/T109-2015,自2015年3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原《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4)及《河南省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16-2012)同时废止。

此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技术解释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

2015年1月27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设标[2009]1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设标[2009]1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设标〔2009〕1号)各省辖市建委(局):现将《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日2009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要点2009年,全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引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根本出路,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理念和技术创新;以法制建设为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不断优化行业运行模式和市场环境;以提高工程建设综合效益为目标,加强设计质量审查,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工程抗震防灾工作,充分发挥勘察设计、标准定额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一、主要工作目标(一)完善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督办法,加快推进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办公平台,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行业特色的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以新的企业资质换证为契机,重点支持发展市政、农林、环保、建筑智能化、钢结构等新兴设计企业,促进建筑、交通、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煤炭等传统设计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优化升级,形成以大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工程公司为龙头,以中小型专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为基础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初步形成;以工程勘察设计为主,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和工程承包的行业经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在省内外两个市场的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先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8-2019-河南省绿色建筑政策word版本 (2页)

2018-2019-河南省绿色建筑政策word版本 (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河南省绿色建筑政策河南省绿色建筑政策为落实河南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X]48号)精神,加快住房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住房品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01X年7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省住房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建[201X]111号)(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河南省绿色住宅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及保障措施,并对与绿色住宅建设相关技术、产品及产业发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河南省是我国的人口大省,曾经的9000多万人口位居全国第一;河南省也是我国的经济大省,已经连续十几年GDP位居我国第五名,中部第一强省。

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的过去十年,河南省也迎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代表中部崛起的强劲势头。

如今,河南省发布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事实意见,再次走在我国中西部绿色建筑发展的前头,广大的河南人民都将享受到绿色政策带来的好处。

本公众号的主编作为来自河南的学子,对河南省的绿色建筑发展表示欣慰,愿与广大的建筑业朋友一起致力于推广绿色建筑在国内的发展。

关于财政激励政策方面,这份《意见》强调加大绿色建筑的资金投入,201X-201X年省级财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奖补标准: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一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或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给予定额补助;对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三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20元/平方米的奖励。

对截至201X年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给予10元/平方米的奖励。

此外,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土建定额总说明1、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能否调整,答:不能调整2、砌筑用砂浆M2.5、M5.0配合比如何调整,答:《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中M2.5和M5.0砌筑砂浆配合比作以下调整:(1) 砌筑用水泥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0.15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21t。

(2) 砌筑用混合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为0.117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194t。

上述配合比调整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过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无维护结构的底层阳台,但有挡墙(栏板或栏杆),起高度在1.2M以下者是否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答:凡有挡墙(栏板或栏杆)的底层阳台都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三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但必须死活层高超过2.2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也要求层高超过2.2M时才能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中有哪些修改,答:有部分规则作如下修改:(1)第2条改为“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5条改为“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第7条改为“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投—层建筑面积计算。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创作者:玫霸*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汁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及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计算的基期材料费,在工程造价的不同阶段(招标、投标、结算),材料价格可按约定调整。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部分)解释

dywjl 2007-04-12 13:34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局部)解释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装饰局部)解释土建定额总说明1、实验室出具的配合比与定额配合比不同时,能否调整?答:不能调整2、砌筑用砂浆M2.5、M5.0配合比方何调整?答:?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中M2.5和M5.0砌筑砂浆配合比作以下调整:(1) 砌筑用水泥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0.15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21t。

(2) 砌筑用混合砂浆,M2.5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12t调整为0.117t;M5.0配合比的水泥用量由0.18t调整为0.194t。

上述配合比调整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已办理过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dywjl 2007-04-12 13:34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1、无维护结构的底层阳台,但有挡墙〔栏板或栏杆〕,起高度在1.2M以下者是否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答:凡有挡墙(栏板或栏杆)的底层阳台都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建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答: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面积之内,二层及三层以上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但必须死活层高超过2.2M时才能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也要求层高超过2.2M时才能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中有哪些修改?答:有局部规那么作如下修改:〔1〕第2条改为“上下联跨的单层建筑物,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第5条改为“深根底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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