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柴油车工况法检测标准
(DB44 592-2009)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 (1)

0.95 0.80 0.75
150 115 95
ASM5025
1650 1250 950
0.90 0.80 0.70
120 110 100
ASM2540
1400 1150 850
Ⅲ类限值
车辆基准质量 RM(kg) RM≤1305 1305<RM≤1760 1760<RM CO(%)
HC(10 )
-6
200 160 130
3500 2600 2000
2
DB 44/592-2009 Ⅱ类限值
车辆基准质量 RM(kg) RM≤1250 1250<RM≤1700 1700<RM CO(%) ASM5025 HC(10 )
-6
ASM2540 (10 )
-6
CO(%)
HC(10 6)
-
NO(10 6)
NO(10 )
-6
CO(%)
HC(10 6)
-
NO(10 6)
-
0.95 0.80 0.75
150 115 95
1650 1250 950
0.90 0.80 0.70
120 110 100
1400 1150 850
5 测量方法 测量方法见附录 A(等效采用 GB 18285-2005 附录 B) 。 6 单一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 单一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均适用于本标准的规定;对于两用燃料车,要对两种燃料分别进行排放 检测。 7 测量结果判定 对于第4条中规定的车辆进行稳态工况法检测时,如果检测污染物有一项超过规定的限值,则认为 排放不合格。 具体检测结果按 7.1 和 7.2 中规定的原则进行判断。 7.1 快速判定 7.1.1 快速检查工况的 10 s 内的排放平均值经修正后如果等于或低于限值的 50%,则测试合格。 7.1.2 在检测过程中如任意连续 10 s 内的任何一种污染物 10 次排放值经修正后均高于限值的 500%, 则测试不合格。 7.2 正常判定 未达到快速判定标准,而进行正常工况检测的车辆,如果所有检测污染物连续 10 s 的平均值均低 于或等于规定的限值,则该车应判定为工况测试合格;如任何一种污染物连续 10 s 的平均值超过规定 的限值,则测试不合格。 8 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汽车尾气排放工况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选购注意事项

汽车尾气排放工况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选购注意事项1.简易瞬态工况法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及设备技术要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尾气排放)检测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而制定的要求,是属于环保性能方面的检测,其排放限值用测量方法是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发布的标准。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方法》(GB 21861-2008)第4.1款有说明,“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地方,排放(排气污染物测量)不再列入安全技术检验”,第9.2款又指出,尾气污染物测量“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这说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本质上是属于接受环保部门委托的检测项目。
汽车(在用车)排气污染物的检测,对点然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瞬态工况法)》(GB 18285-2005)的规定,检测方法大体可分为不加载试验(怠速法、双怠速法)与加载试验(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简易瞬态工况法);柴油车按《车用压然式发动机与压然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05)测量排气烟度(现阶段采用的方法)及加载减速试验测量不透光烟度法;对于低速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则应按照《农用运输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322-2002)要求,采用滤纸式烟度计进行自由加速试验。
简易瞬态工况法汽车尾气排放宜在检测线设定的工位上(一般设在一工位,有利于尾气的排出)或专门设置的固定场所(检测量大的检测站有利于提高检测效率)进行检测,如果采用工况法,则需在专门尾气排放检测车间进行检测。
1.1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尾气排放检测及设备技术要求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尾气排放工况法检测,目前主要有瞬态工况法、稳态工况法(ASM)与简易瞬态工况法(VMAS)三种试验方法。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一、测量规程1.车辆准备1.1根据需要在发动机上安装冷却水和润滑油测温计等测试仪器。
1.2应关闭空调、暖风等附属装备。
装备牵引力控制装置的车辆应关闭牵引力控制装置。
1.3车辆预热:进行试验前,车辆各总成的热状态应符合汽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并保持稳定。
在试验前车辆的等候时间超过20min或在试验前熄火超过5min,应选以下任一种方法预热车辆:--- 车辆在无负荷状态使发动机以2500r/min转速运转4min;——车辆在测功机上按ASM5025工况运行60s。
1.4变速器的使用安装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应使用前进档进行试验。
安装手动变速器的车辆应使用二档,如果二档所能达到的最高车速低于45km/h可使用三档。
1.5车辆驱动轮应位于滚筒上,必须确保车辆横向稳定。
驱动轮胎应干燥防滑。
1.6车辆应限位良好。
对前轮驱动车辆,试验前应使驻车制动起作用。
1.7在试验工况计时过程中,车辆不允许制动。
如果车辆制动,工况起始计时应重新置零(t=0)。
2.设备准备与设置及质量保证2.1排气分析仪预热应在通电后30min内达到稳定。
在5min内未经调整,零位及HC、CO、NO 和CO2的量距读数应稳定在误差范围内。
2.2在每次开始试验前2min内,分析仪器应完成自动调零、环境空气测定和旧。
残留量的检查。
2.6测功机预热测功机每天开机或停机、转速小于25km/h超过30min,应在试验前进行自动预热。
此预热应由系统自动控制完成,如没有按规定完成预热,系统应锁定不能进行检测。
2.7载荷设定在进行每个工况试验前,测功机应根据输入的车辆参数及试验工况按附件AA的要求自动设定对车辆的加载载荷。
3.测试程序3.1车辆驱动轮位于测功机滚筒上,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为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对独立工作的多排气管应同时取样。
3.2ASM 5025工况车辆经预热后,加速至25km/h,测功机根据测试工况要求加载,工况计时器开始计时(t=0s),车辆保持25 km/h±1.5km/h等速5s后开始检测。
柴油车检测方法和标准

柴油车的检测方法和标准通常用于确保车辆的排放控制、安全性和性能符合法规和环保要求。
以下是柴油车常见的检测方法和标准:排放检测:•尾气排放检测:使用尾气分析仪器测量柴油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如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颗粒物(PM)和非甲烷总烃(NMHC)。
排放检测通常涉及定期的排放检验,以确保车辆在道路上不排放过多的有害物质。
•OBD系统检测:柴油车通常配备了故障诊断系统(OBD,On-Board Diagnostics),它能够监测车辆的引擎和排放控制系统,及时识别和报告故障。
OBD检测可以通过OBD扫描工具进行。
安全检测:•制动系统检测:检查制动系统的性能,包括制动盘、制动鼓、制动片和制动液等。
确保制动系统正常工作,以防止事故。
•轮胎检测: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胎压和轮胎状况,以确保安全驾驶。
•灯光和信号检测:检查车辆的前照灯、尾灯、刹车灯、转向灯等照明和信号系统,以确保车辆在夜间和恶劣天气下可见性良好。
性能检测:•动力性能检测:测试引擎的动力输出、加速性能和燃油经济性,以确保车辆的性能符合标准。
•废气排放控制系统检测:检查废气排放控制系统的工作情况,包括颗粒物过滤器(DPF)和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等,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标准和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制定了针对柴油车的各种法规和标准,以确保车辆在道路上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
请注意,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车辆类型而异。
柴油车所有权者通常需要定期进行车辆检测,以确保其车辆合法、安全和环保。
最好的做法是咨询当地的交通部门或汽车维修机构,以获取有关柴油车检测的详细信息和要求。
GB3847-2018柴油车环保检验项目和排放限值

柴油车环保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排放限值
一、检验项目
二、排放限值
1、如果检测结果中任何一项污染物不满足限值要求,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2、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判定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
3、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否则判定为检验结果不合格。
4、对于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车辆,如果OBD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5、排放检验过程中,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控制装置的纂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
注1:安徽省各地区各检测方法的限值均使用限值a;
注2:跨地区检测车辆,使用检测地方法,注册地或检测地有执行限值b,则按限值b判定。
以上依据GB3847-2018、皖市监函[2019]187号。
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不透光烟度检测测功机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对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不透光烟度检测测功机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期间核查操作规程。
2.0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合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不透光烟度检测测功机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核查。
3.0期间核查操作规程(1) 技术依据:JJF 1221-2006《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HJ/T 292-2006《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2) 核查项目及要求:扭力零值误差: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不超过±5N。
速度示值误差: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不超过测试点给定值的±0.2km/h或±0.5%,取大值。
扭力示值升程误差、重复性误差、回程误差: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升程误差不超过测试点给定值的±1%,重复性误差、回程误差不超过测试点的1%。
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恒加载滑行时间相对误差:不超过±4%。
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变加载滑行时间相对误差:不超过±4%。
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寄生功率:不大于1.5kW。
加载减速法底盘测功机加载响应时间:不大于300ms,平均稳定时间:不大于600ms(3) 核查用仪器设备:测(转)速仪精度:±0.1%以上(电子计数)测功机标定支架及砝码。
(4)核查方法:计算机进入软件标定界面A、对速度(转速)核查时在主界面点击台体校准→车速扭力校准按钮,进入速度(转速)核查界面,勾上车速信号复选框,点“清零”键将车速信号清零,待计算机显示稳定后,将变频柜置于手动控制模式,点“电机启动”按钮,接通812卡7、8通道控制信号,手动旋转频率调节旋扭,由变频柜驱动测功机滚筒稳步加速旋转,在速度示值约为70km/h时用测(转)速仪测量实际速度(转速)。
柴油车检测方法和标准

柴油车检测方法和标准【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柴油车检测方法1.看颜色2.闻气味3.看杂质4.看粘度和泡沫二、柴油检测项目标准1.硫含量2.轻柴油和重柴油的分类3.柴油车尾气检测标准正文(篇1)柴油车检测方法和标准随着柴油车的普及,对柴油车的检测方法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介绍柴油车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柴油车的检测。
一、柴油车检测方法1.看颜色优质的柴油应为无色、浅黄色或浅棕色的透明液体,稍透明无混浊现象。
如果柴油颜色发黑发暗呈酱油色,则为低标号掺配油;如果有混浊现象,则是混入水分或杂质的劣质柴油。
2.闻气味优质柴油油味正常,劣质柴油有刺激性气味,比如有异味或腥辣难闻的再生油。
3.看杂质取少量燃油,将燃油全部经滤纸 (或餐巾纸) 过滤,观察滤纸 (或餐巾纸) 是否滤出杂质。
4.看粘度和泡沫柴油本身的粘度较大,随着温度下降粘度会变得更大。
优质柴油在低温下泡沫较少,劣质柴油则泡沫较多。
二、柴油检测项目标准1.硫含量柴油的硫含量是柴油质量检测的重点。
我国对柴油硫含量有严格的标准,对于不同用途的柴油,硫含量标准也不同。
2.轻柴油和重柴油的分类柴油分为轻柴油和重柴油两大类,根据沸点范围进行分类。
轻柴油的沸点范围约为 180~370,重柴油的沸点范围约为 350~410。
3.柴油车尾气检测标准柴油车尾气检测标准主要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排放物的含量。
我国对柴油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标准,对于不合格的柴油车,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
目录(篇2)一、柴油的概述二、柴油检测的指标三、车用柴油的检测方法四、柴油检测的项目标准五、柴油车尾气检测标准正文(篇2)一、柴油的概述柴油是一种轻质石油产品,主要由复杂烃类(碳原子数约 10~22)混合物组成,经过原油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油焦化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配而成。
柴油分为轻柴油和重柴油两大类,广泛应用于正规车辆、铁路机车、船舰等领域。
柴油具有能量密度高、燃油消耗率低等优点,因此一些高性能汽车也开始使用柴油作为燃料。
车用柴油质检报告柴油15项检测(一)2024

车用柴油质检报告柴油15项检测(一)引言:车用柴油是广泛使用的燃油之一,为了确保车用柴油质量合格,需要进行多项检测。
本文是车用柴油质检报告的第一部分,将详细介绍柴油检测的15项内容。
正文:1. 外观检测:- 检查柴油是否悬浮物,如水分、杂质等。
- 观察柴油是否呈现明亮透明的外观。
2. 密度检测:- 通过测量柴油的密度,判断其质量标准的合格程度。
3. 温度特性检测:- 测定柴油的凝点和云点,评估其在低温环境下的使用性能。
4. 粘度检测:- 通过测量柴油的粘度,评估其流动性和润滑性。
5. 闪点和燃点检测:- 确定柴油的闪点和燃点,以评估其易燃性和安全性。
6. 含硫量检测:- 测定柴油中的硫含量,评估对环境的影响及对柴油车尾气排放的影响。
7. 凝固点检测:- 确定柴油的凝固点,以评估其在低温环境下的流动性。
8. 硫酸以及硫酸盐检测:- 测定柴油中的硫酸和硫酸盐含量,评估其对发动机和燃料系统的腐蚀性。
9. 水含量检测:- 检测柴油中的水分含量,评估其对燃烧效率和发动机性能的影响。
10. 灰分检测:- 测定柴油中的灰分含量,评估其对燃烧效率和发动机寿命的影响。
11. 酸值检测:- 测定柴油的酸值,评估其对发动机和燃料系统的腐蚀性。
12. 碳残留物检测:- 检测柴油中的碳残留物含量,评估其对燃料喷射系统的污染程度。
13. 蒸馏性能检测:- 测定柴油的蒸馏性能,评估其对启动性和驾驶性能的影响。
14. 微生物污染检测:- 检测柴油中是否存在微生物及其污染程度,评估其对燃油质量和发动机寿命的影响。
15. 过滤性能检测:- 测定柴油的过滤性能,评估其对燃油系统的阻塞程度。
总结:车用柴油质检报告的第一部分,介绍了车用柴油15项重要检测内容,包括外观、密度、温度特性、粘度、闪点和燃点、含硫量、凝固点、硫酸以及硫酸盐含量、水含量、灰分、酸值、碳残留物、蒸馏性能、微生物污染和过滤性能。
这些检测项目的结果可以评估车用柴油的质量标准是否合格,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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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44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 xx/xx-200x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限值标准及判定方法 (2)5 测量方法 (2)6 测量结果与数据记录 (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规程 (3)A1 前言 (3)A2 测量规程 (3)A3 对测量设备的要求 (5)A4 加载减速工况检测自动操作软件的要求 (7)A5 测量设备的标定要求 (10)A6 数据记录与检验报告 (11)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车辆预检要求.. 13 B1 本附件的内容为排气烟度检测前的预检要求 (13)B2 车辆身份确认 (13)B3 安全检查 (13)附录 C (资料性附录)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报告格式 (1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标准和测试方法,用于对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排气烟度检测或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烟度检测。
本标准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等效采用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21-2006及香港环保署的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法规(CAP.374中77F(1)(a)部分,2000年6月修订版)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汇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志刚姜柏成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加载减速工况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判定、测量结果与数据记录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5181-2001 汽车排放物术语和定义HJ/T241-2005 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最大总质量(GVM)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3.2 基准质量指整备质量+100kg3.3 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M1类、M2类、 N1汽车。
3.4 重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汽车。
3.5 全时四轮驱动车辆指在行驶过程的任何时间及任何操作情况下,其前后轴同时为驱动轴的车辆。
3.6 紧密型多驱动轴车辆指车辆的驱动轴数大于等于3的车辆。
3.7轮边功率指汽车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转时,测量得到驱动轮输出的功率。
3.8发动机名义最大转速(MaxRPM)指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测量中,加速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量得到的发动机最大转速。
3.9 最大轮边功率时滚筒线速度(VelMaxHP)指在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功率扫描实验中,测量得到的实际最大轮边功率点的滚筒线速度。
3.10 光吸收系数表示光束被单位长度的排烟衰减的一个系数。
它是单位容积的微粒数n,微粒的平均投影面积a和微粒的消光系数Q三者的乘积。
3.11 不透光度仪按GB3847-2005 规定的,用于连续测量排气的光吸收系数的仪器。
3.12 在用压燃式发动机车辆指已经注册登记并取得号牌的压燃式发动机车辆。
4 限值标准及判定方法4.1烟度限值及发动机性能要求4.1.1烟度限值在用柴油车辆在100%VelMaxHP、90%VelMaxHP、80%VelMaxHP3个工况点测量得到的任何一个光吸收系数k(或烟度值),限值按下表。
加载减速法排放限值4.1.2发动机性能要求实测发动机最大功率转速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额定转速的±25%;功率扫描过程中测得的实际最大轮边功率值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值的50%。
4.2判定方法所有测试车辆都必须首先进行排放控制装置外观检查,如果检查与登记信息相符,则判定车辆排放控制装置外观检查合格,继续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测试;否则直接判定车辆排放检测不合格。
在按附录B进行排放测量预检时,如果发现待检车辆的车况太差,不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测量,则该车被判定为不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测量,必须先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然后再进行加载减速检测;如果在测量过程中由于受检的发动机出现故障,使检验被迫终止,该车也被判定为不合格。
如果车辆的测量结果不能同时满足4.1.1和4.1.2条的规定,则该车被判定为不合格;5 测量方法正式进行烟度测量前应该首先对车辆的状况进行仔细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进行后续的排放测量。
车辆的预检要求见附录B,预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允许进行后续的烟度测量。
对于预检合格的车辆,按本标准附录A的“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烟度测量规程”进行烟度测量。
加载减速烟度测量方法采用底盘测功机、不透光度仪和发动机转速计等设备。
将被测量车辆的驱动轮置于底盘测功机的滚筒上,按照规定的加载减速法,测量VelMaxHP速度点、90% VelMaxHP速度点和80%VelMaxHP速度点的烟度、发动机转速和实际轮边功率,烟度测量应采用分流式不透光度仪。
6 测量结果与数据记录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工况烟度测量的数据记录要求见附录A,检测报告的打印格式见附录C。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规程A1 前言本附录说明了标准正文“5 测量方法”中规定的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加载减速工况烟度测量规程。
A2 测量规程A2.1 烟度检测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对车辆进行测量前的调整;第二部分是检查测量系统和车辆的状况是否适合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测量;第三部分则是进行排气烟度测量,这部分应由计算机控制系统自动完成,以保证测量程序和测量结果的同源性。
每条检测线一般应配备三名检测员,一名检测员操作控制计算机;一名检测员负责驾驶受检车辆;另一名检测员进行辅助检查,并同时观察受检车辆在检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A2.2 测量前的车辆调整A2.2.1对于预检合格的车辆,待检车辆完成检测登记后,驾驶操作员应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前对车辆进行测量前的准备和调整,并等待烟度测量。
A2.2.2在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前,检测员应对待检车辆进行以下调整:A2.2.2.1中断所有主动型制动和扭矩控制功能(自动缓速器除外),例如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子稳速程序(ESP)等。
A2.2.2.2 关闭车上所有以发动机为动力的附加设备,或切断其动力传输机构。
A2.2.2.3除检验驾驶员外,受检车辆不能装载货物或其它乘客,也不能有附加的动力装置。
为了安全,可以用测量驱动桥重量的方法来确定测功机能否承受待检车辆作加载减速烟度检测。
A2.2.2.4 在检测准备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A2.2.2.4.1 对于非全时四轮驱动汽车,应选择后轮驱动方式;A2.2.2.4.2 紧密型多驱动轴的车辆,或全时四轮驱动车辆以及额定功率超过450kW的特重型车辆,不能进行加载减速试验,应进行自由加速烟度检测。
A2.2.2.5 附录B描述了对车辆预检的要求,所有预检不合格的车辆均不得进行加载减速烟度检测,待修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检测。
A2.3 测量系统检查A2.3.1 测量系统检查的目的是确认底盘测功机能否满足受检车辆的功率测量要求,同时也检查测量系统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如果车辆的实际最大功率超过了测功机的功率吸收范围,不能进行检测。
A2.3.2 检验员根据A2.2对车辆进行测量前的准备和调整后,应按以下步骤将待检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上:举起测功机升降板,检查滚筒是否已被牢固锁住。
小心将车辆驾驶到底盘测功机上,将驱动轮置于两滚筒中央位置。
[注意:除非测功机允许双向操作,应按测功机的规定方向驾驶车辆到底盘测功机,否则有可能损坏底盘测功机,当驱动轮就位于滚筒上时,严禁使用倒档。
]放下测功机升降板,松开滚筒制动器。
待完全放下升降板后,缓慢驾车使受检车辆的车轮与试验滚筒稳定吻合。
用汽车制动使车轮停止滚动,关闭发动机。
按照测功机制造商的建议将非驱动轮楔住, 系扣车辆安全限位装置。
如果是前轮驱动的车辆, 还要有防侧滑措施。
应为受检车辆配备辅助冷却风扇,对大型车辆,应掀开动力舱盖板,保证冷却空气流通顺畅,防止发动机过热。
A2.3.3 测量系统及车辆状况检查A2.3.3.1参照设备厂商的说明书,连接好发动机转速传感器,以测量其转速。
A2.3.3.2选择合适的档位,使油门踏板在最大位置时,受检车辆的车速在最接近70km/h处,但不得超过90km/h。
A2.4 排气烟度测量A.2.4.1如果受检车辆顺利通过了上述A.2.3的测量系统检查,则可以接着进行以下加载减速排气烟度检测。
检测前的最后检查和准备包括:A.2.4.1.1 在开始排气烟度检测以前,必须检查检测员之间的通讯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A.2.4.1.2 除检测员外,在检测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在检测现场逗留。
A.2.4.1.3 如果发动机冷却液温度低于正常温度,应进行发动机预热操作。
这时需要将测功机切换到手动控制模式,在小负荷下预热发动机,直到冷却液的温度达到制造厂规定的正常温度范围为止。
A.2.4.1.4变速器置空档,检查不透光烟度计的零刻度和满刻度。
检查完毕后,将合适尺寸的采样探头插入受检车辆的排气管中,并注意连接好不透光烟度计,一般采样探头的插入深度不得低于400mm。
不应使用尺寸太大的采样探头,以免机动车排气系统背压过大,影响受检车辆的输出功率。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将采样气体的温度和压力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必要时可对采样管进行适当冷却,但要注意不能使测量室内出现冷凝现象。
A.2.4.2 检测程序A.2.4.2.1正式检测开始前,检测员应首先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使控制系统能够获得自动检测所需的初始数据:a)启动发动机,变速器置空档,逐渐增大油门开度直到达到最大,并保持在最大开度状态,记录这时发动机的最大转速,然后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回到怠速状态。
b)使用前进档驱动被检车辆,选择合适的档位,使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功机指示的车速最接近70km/h,但不能超过9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