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次提高残疾军人及烈属抚恤金标准
2011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从2011年10月1日执行)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至2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72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20元提高至25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2990元、31950元、30900元,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4300元、4170元、40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48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603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2870元、22870元和1032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8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1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中央财政为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7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30亿元,惠及596万优抚对象。
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32990 因公31950 因病30900二级因战29850 因公28290 因病27230三级因战26190 因公24620 因病23050四级因战21470 因公19380 因病17810五级因战16770 因公14660 因病13620六级因战13100 因公12400 因病10480七级因战9960 因公8900八级因战6290 因公5760九级因战5230 因公4190十级因战3670 因公3140。
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

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近年来,我国对残疾军人的优抚政策不断完善,为他们的生活和健康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对于残疾军人来说,意义重大。
本文将对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了解相关政策,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首先,根据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残疾军人将享受到更加优厚的医疗保障。
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包括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
同时,政府还将为残疾军人提供相关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康复。
其次,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还规定了残疾军人的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
这将大大减轻残疾军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
此外,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还包括了就业和教育方面的优惠政策。
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对其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同时,政府还将为残疾军人的子女提供更多的教育支持,包括免费的教育资源和资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拥有更好的未来。
最后,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还规定了残疾军人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养老、失业、工伤等多方面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残疾军人的心理援助和社会关怀力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拾信心,重新融入社会。
总的来说,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为残疾军人带来了更多的福利和保障,让他们能够在社会上享有更多的尊严和权益。
政府将继续密切关注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健康,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他们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希望残疾军人及其家属能够充分了解最新的优抚政策,积极享受相关的福利和待遇,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
民政部伤残补贴标准

民政部伤残补贴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条例》和《伤残军人优抚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对伤残军人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个人情况,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一级伤残军人,其伤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一级伤残军
人是指因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工作所致的伤残等级最高的军人。
这一补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对这些军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以弘扬军人的优良传统。
其次,对于二级伤残军人,其伤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二级伤残军人
是指因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工作所致的伤残等级次高的军人。
他们也是国家的脊梁,因此也应得到相应的补贴和关怀。
对于三级伤残军人,其伤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三级伤残军人是指因
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工作所致的伤残等级较低的军人。
尽管他们的伤残程度较轻,但他们同样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因此也应得到相应的补贴和尊重。
此外,对于伤残军人的家庭成员,民政部也规定了相应的抚恤金标准。
对于因
公殉职的伤残军人家庭成员,其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对于其他伤残军人家庭成员,其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这些抚恤金的发放,可以帮助伤残军人的家庭成员维持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民政部对伤残军人的补贴标准是合理的,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
和医疗需求。
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心和尊重,为他们的奉献和牺牲给予了应有的回报。
希望社会各界也能给予伤残军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让他们能够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
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残疾军人抚恤金是国家为了关心和帮助退役军人,特别是残疾军人而设立的一
项抚恤金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根据残疾等级和军龄来确定的。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为残疾军人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残疾军人抚恤金的标准是根据残疾等级来确定的。
残疾等级分为一至四级,等级越高,抚恤金标准也相应越高。
一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二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250元,三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200元,四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50元。
可以看出,残疾等级越高,抚恤金标准也相应越高,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照顾残疾军人的生活需求。
其次,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还与军龄相关。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军龄在1
年以下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00元;军龄在1年以上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50元。
这也是为了对军龄较长的残疾军人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总的来说,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根据残疾等级和军龄来确定的。
国家通过这
一制度,为残疾军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生活。
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发放,不仅是对他们的一种关怀和尊重,也是对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一种肯定和回报。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和支持残疾军人,共同营造一个关爱、包容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位残疾军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是指因保卫国家、抗美援朝、抗击侵略、保家卫国等战争以及执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因公献身、伤残、疾病、死亡的军人、武警、民兵、复员军人及其他人员,以及因执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而受到伤害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抚安置条例》,对优抚对象实行抚恤补助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一、伤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
伤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指导线确定的。
伤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等级越高,抚恤补助标准越高。
根据工资指导线的调整,抚恤补助标准也会相应做出调整。
二、烈士家属抚恤补助标准。
对因公殉职的烈士家属,国家实行抚恤补助制度。
烈士家属抚恤补助标准根据烈士家属的身份和生活困难程度确定,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等项目。
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烈士家属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除了伤残军人和烈士家属,其他优抚对象也享有相应的抚恤补助标准。
例如,因公献身、伤残、疾病、死亡的武警、民兵、复员军人及其他人员,以及因执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而受到伤害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国家的抚恤补助政策。
抚恤补助标准根据其伤残等级、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抚恤补助标准也会相应进行调整。
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优抚对象的实际需求。
同时,国家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向优抚对象宣传抚恤补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五、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和帮助。
除了抚恤补助政策外,国家还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和帮助。
例如,提供心理疏导、就业援助、医疗保障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建家庭,实现自我发展。
这些举措旨在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让他们能够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
总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是国家为了保障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而实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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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网篇一:伤残军人网10月起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
中国伤残军人官方网址:/【YJBYS小编为您推荐更多相关内容】中国伤残军人伤残军人网伤残军人优抚条例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一直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规定中国伤残军人网篇二:伤残军人网伤残军人2016年最新政策有哪些呢?现在跟随yjbys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欢迎阅读!根据扬州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通知》和《仪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市将对新农合及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1.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2.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3.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4.其他四级到十级标准依法执行。
军人是最可爱的人,他们默默无闻地保护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安全,所以,国家对于军人也应该特别优待。
我国对伤残军人有发放抚恤金,那么▲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1、烈属:23130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单位:元/年)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50520元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50520元。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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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作者:
来源:《老友》2013年第11期
据人民网消息,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安排,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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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次提高残疾军人及烈属抚恤金标准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财政部今日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8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277亿元。
据介绍,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285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7940元、36740元、35540元,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4950元、4790元、464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5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693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6300元、26300元和11870元。
据悉,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9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2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8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277亿元。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一级因战37940 因公36740 因病35540
二级因战34330 因公32530 因病31310
三级因战30120 因公28310 因病26510
四级因战24690
因公22290 因病20480
五级因战19290 因公16860 因病15660
六级因战15070 因公14260 因病12050
七级因战11450 因公10240
八级因战7230 因公6620
九级因战6010 因公4820
十级因战4220 因公3610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12050 10340 9730
农村6930 6620 634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
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26300 26300 1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