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汇编一、引言药品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和改变生理功能的物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毒副作用、易滥用、易引起依赖性、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为了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毒副作用、易滥用、易引起依赖性、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特殊管理药品分为以下几类:1.精神药品:具有改变人的心理活动、意识状态、行为等作用的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
2.麻醉药品:具有麻醉作用,可引起昏迷、失去疼痛感觉的药品,如吗啡、哌替啶等。
3.医疗用毒性药品:具有毒性的药品,如重金属、生物制品、抗生素等。
4.放射性药品:含有放射性核素,用于诊断、治疗和研究的药品。
5.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
6.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如含有兴奋剂、激素等成分的药品。
三、特殊管理药品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特殊管理药品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为特殊管理药品的立法提供了依据。
2.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行政法规: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4.部门规章: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5.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针对特殊管理药品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四、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措施为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1.生产许可: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一、引言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药理作用或者具有特殊适应症,一般用于治疗严重病症或罕见病症的药品。
为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使用以及报废等环节,确保特殊药品的管理过程规范、高效、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使用的特殊药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药品:1. 罕见病症治疗药品;2. 高危药品;3. 生物制品;4. 政府控制药品;5. 特殊适应症药品等。
三、管理责任1. 本单位负责人:负责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2. 用药监管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审核、审批、备案;3. 药品采购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库存管理;4. 药物管理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配送、存储、使用、报废等工作;5.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特殊药品的使用、监督和报告异常情况。
四、管理流程1. 特殊药品采购与供应1.1 采购需求确认:各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特殊药品采购申请;1.2 采购计划编制:药品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1.3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药品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评估,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1.4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1.5 采购执行与验收: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采购,药物管理部门进行药品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1.6 采购记录与档案归档:采购部门做好采购记录和归档工作,保留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2. 特殊药品存储与配送2.1 药品分类与标识:药物管理部门根据特殊药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库存药品的管理便利;2.2 库存管理:药物管理部门对特殊药品进行定期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2.3 药品配送:根据临床需求,药物管理部门进行特殊药品的配送,确保药品准确送达使用科室,并做好记录;2.4 药品交接与验收:使用科室负责人在接收药品时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完好无损。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一、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正常供应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质量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特殊药品:指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药品、特殊适应症药品、罕见病药品等。
四、特殊药品管理流程1. 采购环节:a. 药品采购委员会根据临床需求和专家意见确定采购计划;b. 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确保药品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c. 采购人员应根据标准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d. 药品采购验收时,应按照标准验收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 入库环节:a. 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与采购记录核对;b. 药品入库时,应妥善保管有效的质量合格证书、有效期、温度要求等信息;c. 药品应按规定放置在专门的药品库房,分类存放,并做好库存管理;d. 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和保管。
3. 配送环节:a. 药品配送应按照采购计划和患者需求合理安排;b. 配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配送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c. 对于冷链药品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特别注意温度控制和保持药品完整性。
4. 暂存环节:a. 药品在暂存区暂存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b. 对于特殊药品,应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安全性和效力;c. 暂存区应设立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并及时清理过期、损坏药品。
5. 使用环节:a. 药品使用应按照医嘱或临床指南执行,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b. 用药过程中应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评估;c. 对于特殊要求的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进行使用。
6. 废弃环节:a. 废弃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标识;b. 废弃药品应交由专门的废弃药物处理单位或者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c. 废弃药物处理记录应保存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目的1. 保障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错用和滥用的风险;2. 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宜的特殊药品治疗;3. 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用药安全意识;4. 加强特殊药品的备案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特殊药品管理,包括特殊用途药品、进口药品、高风险药品等。
四、使用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药品注册证的适应症使用药品;2. 审查患者的病历和体征,确保药物治疗的必要性;3. 严格按照药品的用量、用法和用时使用药品;4. 保持用药记录,便于追踪和监测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五、特殊药品的备案和审批1. 所有特殊药品需要提前备案并经过审批;2. 申请备案的材料包括药品说明书、注册证、药品价格等;3. 尽量选择备案的特殊药品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疗效;4. 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供特殊药品使用的理由和疗效评估。
六、特殊药品的存储和配发1. 特殊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物储藏室,防止日晒、潮湿和高温;2. 特殊药品的配发需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3. 配发时需要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患者信息;4. 配发记录要详细、准确,并按时提交药库。
七、特殊药品的使用监测1. 患者使用特殊药品后需要进行有效的观察和监测;2. 观察和监测的内容包括疗效评估、不良反应监测等;3. 不良反应需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4. 特殊药品的使用监测结果要及时整理、汇总和分析,定期向医务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八、特殊药品的废弃和销毁1. 特殊药品过期或损坏后需要及时废弃;2. 废弃时需要填写废弃记录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3. 废弃药品需要分类、储存并按规定销毁;4. 销毁过程需要有相关人员监督,并记录销毁的过程和数量。
九、特殊药品的培训与教育1. 医院需要定期进行特殊药品的培训和教育;2.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药品的适应症、用法、剂量和不良反应等;3. 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考核,确保医务人员掌握相关知识;4. 培训和教育结果需要记录,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用药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1. 特殊管理药品: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基本药物、烈性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等。
2. 医疗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3. 相关人员:指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临床医生、药师、护士等直接从事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管理要求1. 特殊管理药品采购a)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采购特殊管理药品。
b) 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c)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药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和审计。
2. 特殊管理药品配送和储存a)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的配送和储存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交叉污染。
b) 特殊管理药品应当单独存放,标示明确,与普通药品相隔离。
c) 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环境应当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严禁超过药品规定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范围。
d) 特殊管理药品的配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 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和使用a) 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科学地使用特殊管理药品,遵循相关的药品使用指南和规范。
b) 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包括药品名称、用量、用法等信息的完整、准确。
c)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和使用情况,以备查验和监管。
4. 特殊管理药品的库存和报告a)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库存,及时更新药品的进销存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模版(2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模版1、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使用行为,确保合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村卫生室(所)、个体医疗机构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指定的有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凭印签卡购进。
4、应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双人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
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验收时必须检查其特定标识。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用保险柜或专库储存,专库应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保险柜和专库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
7、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做到帐、货、票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8、特殊管理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给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
9、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审核,签署姓名,并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处方至少保存____年。
10、对过期、破损的特殊管理药品要登记造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其监督下销毁,做好记录。
11、发生特殊管理药品被盗、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公安、药监及卫生主管部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模版(2)一、背景概述在现代医疗领域,特殊药品具有重要的治疗作用。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和敏感性,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生素管理办法及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汇编

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生素管理办法及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汇编在当今社会,抗生素的使用已经成为医疗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抗生素的滥用和不当使用,导致了细菌耐药性的逐渐增强,给临床治疗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为了规范抗生素的使用,中医院特别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药事管理制度。
一、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生素管理办法:1. 抗生素使用目的明确:中医院规定,抗生素只能在明确诊断为细菌感染,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法治疗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医生在开具抗生素处方时,必须注明使用的目的和理由。
2. 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中医院对特殊使用级抗生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经过临床科室会诊组讨论通过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一级别的抗生素。
3. 建立抗生素使用档案:中医院要求医生在使用抗生素时,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档案,包括患者的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抗生素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这样可以方便医院对抗生素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控。
二、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汇编:1. 药物采购管理:中医院建立了专门的药物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配送工作。
所有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2. 药品质量管理:中医院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每批次进货的药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核对。
一旦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3. 药品处方审核:中医院实行多人审核处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所有处方必须由主治医生签字确认,并经过药剂师和护士的审核后方可发药。
4. 药品库存管理:中医院对药品的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合理调配。
一旦发现药品过期或者损坏,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并填写相应的报废手续。
通过以上对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生素管理办法及医院药事管理制度的汇编,我们可以看到中医院对抗生素的使用和药物管理非常重视,并且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抗生素的使用效率和准确性,也能够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权益。
适用范围包括我单位内所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二、定义1. 特殊药品:指治疗严重疾病、疑难病症或需要特殊管理的药品,如重症抗生素、化疗药物、免疫抑制剂等。
2. 特殊药品使用人员:指在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直接参与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三、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流程1. 开具申请: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使用人员应填写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2. 审核审批:特殊药品使用申请由医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特殊药品使用审批表上签字。
3. 发放药品:特殊药品使用审批通过后,药品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单发放特殊药品,并记录药品的发放情况。
4. 使用监控: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记录,使用人员应按照治疗要求和剂量使用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 副作用报告:特殊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应及时报告给上级医务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 库存管理:特殊药品库存管理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包括入库、出库、报废等工作,确保药品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四、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要求1. 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禁止擅自增减剂量和使用频率。
2. 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全程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3. 特殊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保存条件。
4. 特殊药品的处方、发放和使用必须做好相应记录,包括病历、用药记录、副作用记录等。
5. 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沟通和协作,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6. 特殊药品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责任1. 医务主管部门负责特殊药品使用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确保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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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苏州市立医院东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必须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2.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持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局核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加盖医院印章的“药品申购单”按规定至市卫生局批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3. 购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验收,查验药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数量、购入价格、购入日期、验收人等内容专册登记并录入电脑备查。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五专”,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由经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医院执业医师使用。
6. 处方医生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7. 医药人员不得给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8.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 12 -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9.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10. 处方医师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1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限量:11.1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
11.2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如为缓释剂则为30 日用量。
11.3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1.4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日常用量。
11.5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 日常用量。
11.6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1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用医院统一印制的标有“麻”或“精一”字样的专用淡红色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标有“精二”字样的专用白色处方。
处方中项目必须书写完整,字迹清晰,签具处方医师的全名,并盖上处方医师印章。
1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审核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全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调配发药。
对再次配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患者回收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 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 年。
15. 各药房和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部门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残液处理、安瓿回收、发药人、复核人等。
专用账册的至少保存3 年。
16. 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17. 严禁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发现骗取或冒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或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偷盗失窃案件的,应及时向保卫部门、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8. 对于过期、失效或破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经药剂科主任、主管院长批准,每年一次统一报损后,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监督销毁。
19. 凡违反本规定及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者,按相应罚则处罚。
20. 名词解释20.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容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及其他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20.2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依据其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附表0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0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险柜钥匙及密码保管人员登记表03 各部门(药房/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登记表- 1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为加强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对使用的麻精药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1.药库登记的批号管理定点批发企业应根据采购计划由双人配送2 精药品,到货后由药品保管员对实物进行双人验收、核对。
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2.药房请领登记的批号管理药房请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帐册或帐卡,每天结算,帐物、批号相符,建立交接班制度并有交接班记录。
各药房每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以便追溯。
3.处方使用登记的批号管理病区、麻醉科使用备用的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取药,并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等。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3 年,可追溯到患者。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制度1.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由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药剂科采购员专人负责。
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和《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3. 采购员应根据医院临床的实际需要,做好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计划,按规定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采购。
4. 采购员应切实保管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如有情况变更,及时向卫生局申请备案。
5. 采购员必须按计划品种和数量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品种和数量。
6. 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付款方式,必须严格执行我院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转帐付款,不得现金购买。
- 2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储存、保管和发放制度1. 药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和发放由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库管员专人负责。
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和发放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进行。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验收,做到货到即验,双人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用专簿做好验收记录并双人签字。
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双人清点登记,报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医院公章后由采购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4. 专簿记录内容: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和保管人签字,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 年。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和发放,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
6.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应有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设施,有避光、通风、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以及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
7.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区域应设有防盗门、窗等防盗装置和监控报警装置,定期自查并有检查记录。
8. 药品进出逐笔记录,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9. 各药房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由专人到场,当面交接并签字确认,否则不得发放。
1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保险柜由双人保管,分别掌管密码和钥匙,双人同时到位方可开启。
每天交接班并有记录。
11.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时登记,分析说明原因,按规定的程序申报,按规定程序销毁。
- 22 -门诊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制度1. 门诊药房确定以“X”号窗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和发药专用窗,窗口设明显标志。
2. 门诊药房每日安排专人(药师以上职称)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发药。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专职人员,必须按处方规定认真审核每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方可调配。
同时向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或其代办者回收空安瓿或贴剂的废贴。
4. 对于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门诊药房还应核对并收取患者的专用病历、知情同意书、患者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交予一站式服务台(或相关部门)保存。
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品种、规格、剂量、用法等,并向患者或其代办者详细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