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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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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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营业线施工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承包商、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在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由施工单位责任人具体负责,并相应组织人员进行宣贯和实施。

第五条在营业线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方案的编制,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二章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合理运用安全设备和工具。

第七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八条施工人员发现施工现场有危险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九条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开展危险作业,如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等,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当遵守现场施工的秩序,不得擅自闯入其他施工区域或拆除他人施工设备。

第三章工地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他人擅自进入施工区域。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并设置指示标志,防止工人迷失方向。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方案,明确各类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并进行执行。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消防器材、急救箱等,以便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一旦发生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必须保存现场证据,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 导言为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营业线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

3. 安全生产责任制营业线施工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包括:1.明确公司领导班子、各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任务。

2.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营业线公司的主管安全员和分管安全员对营业线施工安全负有监督和检查职责。

3.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施工措施,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4.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4. 安全防范施工单位应在营业线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控制安全风险。

1.在施工前应制定可行性分析报告,确定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2.应根据施工现场地形、植被、气候等情况,编制防火、防汛、防滑等专项预案。

3.针对标志标牌的设置,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设置正确的标志标牌,充分发挥标牌的警示功能。

4.应设置良好的安全管控措施,防止闲杂人员占用施工区域。

5. 施工技术防控营业线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防止在施工现场作业带燃、带火点的物体,设置明火禁止和管制区域;2.切勿损坏已有的营业线设备及管线和地下设施;3.事先进行施工现场预处理,避免破坏施工区周围物品和设施;4.避免毁坏自然环境中的重要生态系统。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营业线施工中,若出现突发事件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应急处理:1.严防各种火源和爆炸物品侵入施工现场,并建立现场疏散、逃生和应急措施。

2.建立车辆、货物监管制度,保证营业线施工区域的信誉性、安全性、整洁性。

3.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和演习。

7. 结语以上就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方法一、引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紧要问题。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企业已经开始采纳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营,这样不仅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同时也升级了安全管理问题。

在线上线下结合的经营模式下,营业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也相应需要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本文针对线上线下结合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提出了以下建议措施,以帮忙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二、安全防护职责在线上线下结合场所中,营业场所安全防护管理的职责分工需要清楚,包括:负责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的专业人员,负责订立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管理人员,负责监测营业场所安全环境、适时发觉和处理安全隐患的安全巡逻员等。

三、安全设备建设对于线上线下结合场所,在进行营业活动的同时,必需要建立或完善各种安全设备的配置,以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建议营业场所所应配置的部分安全设备:1、CCTV监控系统:建议实行高清摄像头、微型针孔摄像头等多种类型的监控设备,对于人员、财物等进行全天候监控。

2、防盗报警系统:在监控设备的搭配下,建议采纳电子门禁掌控系统或聚合楼宇系统,将门禁数据与报警系统相结合,实现24小时监控,避开损失的发生。

3、灭火设备:尤其对于电脑等高火灾不安全的货物区域,应设立手提灭火器等防火设施。

四、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营业场所必需在经营者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制度。

一旦显现不安全情形,应依照预案进行处置。

安全检查应针对设备状态、应急疏散路线等方面进行全覆盖,遇有安全隐患,应适时进行整改。

五、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模式催生了新的职业特点,面对新的职业特点,必需要建立融合历史文化、文化自信和职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职业素养的教育体系。

建议企业选定专业团队或聘请专业老师,进行安全生产学问的培训。

六、结语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进展的基础之一、线上线下结合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需要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多的安全设备保障,并且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和教育体系,才能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现。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线上线作业的安全,预防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是关于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应包括的内容:
1. 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明确线上线作业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2. 安全培训和考核:对线上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作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人员熟悉操作程序和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3.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 安全监控和检查:采取安全监控技术手段,对线上线作业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5.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 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对线上线作业安全的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7. 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安全文化,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以上是关于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具体执行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营业线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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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业线安全,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有营业线的单位,包括商铺、超市、餐厅、酒店等。

第三条营业线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法制管理、科技支撑。

第二章营业线安全责任第四条营业线安全责任由营业单位的法人或者负责人承担。

第五条营业单位的法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营业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营业单位的法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建立营业线安全管理档案。

第七条营业单位应当制定营业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安全责任和顾客安全义务,加强对员工和顾客的安全教育。

第八条营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安全救援能力。

第三章营业线安全措施第九条营业单位应当建立门岗、安检、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顾客、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营业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定期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巡逻,确保营业线的安全。

第十一条营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营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营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员工和顾客的生命安全。

第十四条营业单位应当配备防火设施,并做好防火管理,确保遇火灾时能迅速扑灭,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十五条营业单位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分工,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第十六条营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反应和疏散能力。

第十七条营业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营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生产。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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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保障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第一条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属于公司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公司的主管部门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管理方案,确保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三条相关人员应履行以下责任:(一)营业线上线作业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二)监督检查人员应对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安全专业人员应负责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技能提升工作,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三章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第一条安全设施的设置(一)根据营业线上线作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标识等。

(二)安全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安全设施设置的位置和高度应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和标准。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一)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二)对新进入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定期组织熟练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复习和考核。

第三条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进入岗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工具和设备的安全使用(一)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并保证其合理配置和维护。

(二)工具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正确使用。

(三)工具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突发事故和事故应急预案(一)制定突发事故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处置流程和应急措施。

(二)对作业人员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应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 编制和修改。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管理经验, 并依法依规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管理经验, 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安全技术经验, 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安全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第三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施工前, 应对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 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风险, 编制并实施施工安全计划。

第十条施工前, 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十一条施工前, 应购买工程施工保险, 以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四章施工组织和实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同时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定各个区域, 确保各个区域的施工人员能够有序地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并确定安全备案区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教室,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 如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线、防护网等,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防护装备, 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安全性和防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营业线上线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营业线上线作业是指在设备或设施运转状态下进行的对线路进行维修、更换、调试等作业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的内容包括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作业许可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五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六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操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作业场所的消防设备正常运作。

第八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建立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九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和特殊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记录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和作业经验教训。

第三章作业许可制度第十一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前,应当由安全管理人员或现场监工进行作业许可程序,确认作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作业许可程序应当包括作业前的现场勘查、相关设备的检查和测试、危险品和电源的隔离等。

第十三条作业许可程序中要求作业人员填写作业预案,明确作业内容和安全措施,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程序中要求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作业人员对现场情况和安全措施的了解和确认。

第十五条作业许可程序应当建立作业许可证明文件,记录作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作业许可的内容。

第四章应急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第十七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装置和救援设备,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营业线上线作业应当留有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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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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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安全防护控制,防止机车车辆伤害、触电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运行秩序良好和运输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安全法规制度,本着不设置防护不准上线作业的原则,特制定北京铁路局营业线上线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内运输、客运、货装、机务、车辆、工务(工电大修、客专维修基地)、电务、建设、土地房建、物资、多经等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局外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合资铁路单位在局内营业线的上线施工维修和相关作业。

第三条局外单位在局内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时,除按照《关于公布〈营业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铁师〔2008〕435号)和《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办法〉的通知》(京铁师〔2010〕249号)规定外,还需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防护设置
第四条上线系指:设置有护网的线路区段(含站内),需进入护网内的;未设护网线路区段可能侵入限界的。

作业系指:对设备进行维修施工、检查巡视、故障处理、抢险救援和打冰除雪作业等。

专用线除外。

第五条凡上线作业必须设置好防护,未设置防护严禁上线。

根据作业不同,需设置驻站防护员、现场(区间)防护员;大型施工(需封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还需在施工地点两端规定距离内设置远端防护员;瞭望或通讯联系信号不良地段还需设置中间联络员。

第六条局外单位在临近营业线(保护区内)使用大型机械时,均应设驻站防护和现场防护员。

第七条严格落实《北京铁路局单岗单人上线作业安全防控管理规范》(京铁安监〔2010〕383号)规定,各系统根据本工种需要,原则上禁止单人上线,必须单人上线时,需制定具体防护措施和检查、作业办法。

第八条涉及两个以上(系指同系统)需要配合的施工维修作业,或者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维修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当签订安全防护协议(指同系统),明确防护主体及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确需跨系统防护时,由作业(施工)主体部门确定并要制定具体防护办法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施工维修作业使用的机具、工具应严格按编号,做到使用按号,收回对号,严禁违规使用。

第三章防护人员管理
第十条防护人员的资格
1.防护员任职条件。

应由具备本工种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安全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语言思维表达能力清晰,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路工担任。

路外单位必须由分公司以上单位和局内所辖区段设备站段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有关培训工作由相关单位的职教部门负责。

防护员按照防护职责分为驻站防护员(一级)和现场防护员(二级)两级,有关等级在上岗证注明。

未取得一级防护员证的现场防护员不可担任驻站防护员。

(附件1)
2.驻站防护员必须熟知站场线路及信联闭设备知识、安全防护设置标准、常用的行车术语、信号显示意义、防护备品用途、防护方法、各种作业的程序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知识等。

3.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防护员管理台帐和每一名防护员的资格等级,并严格按照资格等级从事相应的防护工作。

每年年初,经单位职教部门培训合格后在职工个人的“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栏目签认并加盖公章。

“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

复审验证不
合格人员不得继续担任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远端防护员、中间联络员统称防护员。

驻站防护员佩戴胸牌(卡),现场防护员、中间联络员除按规定着装外,还需佩带袖标。

胸牌(卡)、袖标按系统分颜色管理,工务系统为红底黄字、其他系统为黄底红字,路外单位为浅兰底红字。

(具体规格见附件2)
第四章防护作业
第十二条每名驻站防护员原则上只能同时承担两个方向区间和站内的作业防护任务。

确需多方向防护时由各系统确定。

驻站防护员及时向现场防护员发出列车运行情况的通报,并作好记录。

现场防护员在接到列车接近信息后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通报,按照要求及时督促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第十三条现场防护员原则上只承担一处防护任务,且作业区域长度不超过100米(了望不良地段为50米),超出上述范围时,应适当增设现场防护员。

中间联络员只能承担一处防护任务。

第十四条驻站防护员、远端防护员、现场防护员需携带无线对讲机,现场防护员还需携带本区段列车时刻表、上岗证、防护信号灯(旗)、口笛(号角)等防护备品,开通使用列车接近无线语音报警区段的还需携带提示
接收机,并确认性能良好。

驻站防护员还需携带通知记录本。

(见附件3)
第十五条上线施工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驻站防护员、远端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要相互核对时间,时间以行车室时钟为准,并进行无线对讲机通话试验。

第十六条驻站防护员必须按规定提前到达车站行车室,办理到岗登记,并经车站值班员核实签认。

驻站防护员在与现场防护员相互确认设置好防护后,现场防护员方准通知现场负责人,安排上线作业。

第十七条车站行车室设置驻站防护员登记本(见附件4),驻站防护员应准确掌握作业期间内列车运行三小时阶段计划、调车作业计划和接发每趟列车闭塞(预告)、开车及变更等列车、车辆运行动态情况,车站值班员要主动配合驻站员了解掌握上述行车事项,并对驻站防护员履责防护情况进行监督互控。

驻站防护员必须认真观察控制台上的信号显示,准确掌握列车、机车车列运行情况,并及时准确依次地将列车、机车、车列各环节运行动态情况,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通知,并得到现场已停止作业和下道的报告后,将情况及时登记在《防护员通知记录本》内。

第十八条现场防护员(远端防护员)应站在作业(施工)区域线路外方易于瞭望处所,具体位置距离由各
系统确定。

作业中认真监听和观察列车、车列运行动态,当接到驻站防护员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现场施工作业负责人和作业人员下道,并确认作业人员和机具完全下道并按规定堆码整齐后(撤出限界以外),向驻站防护员报告。

现场防护员严禁做与防护无关的工作。

第十九条驻站防护员与现场作业防护员(中间联络员)要保持3-5分钟联络一次,现场防护员一旦联系不上时,应立即通知上线人员下道,并告之现场负责人。

作业结束后,驻站防护员在接到现场作业防护员的现场人员设备、机具、料具等全部撤出线路、清点完毕等情况的报告后,在《驻站防护员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离开车站。

第二十条各系统和各单位应结合实际规范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人员作业呼唤应答标准用语和定时通话联络及登记制度。

有关证、卡、袖标、记录本由使用单位制作。

《驻站防护员登记本》由车务系统制作。

第二十一条使用风力除雪机的作业小组,现场必须执行一人作业,一人防护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站内、区间进行较大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拉防护绳等进行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现场防护员严禁在线路上接打手机。

施工维修作业和进行相关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接打手机。

各单位要制定专项卡控措施,监督落实。

第二十四条因抢险、救援、检查等确需上线的必须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局外单位在铁路保护区内使用机械施工和作业时(包括勘测、测量作业),安全协议中必须纳入上线防护内容,未纳入防护内容严禁上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系统要依据本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本系统上线作业和进行相关检查的安全防护管理细则。

第二十七条客运专线上线作业仍执行各客运专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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