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城市化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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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城市化的探索与实践——以深圳模式为例

我国新型城市化的探索与实践——以深圳模式为例

期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Trade【区域经济】我国新型城市化的探索与实践———以“深圳模式”为例仲德涛(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河南漯河462000)[摘要]深圳作为我国改革的试验区,推进城市化的实践也走在全国前列,并通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促进城市化的良性发展,形成了城市化的“深圳模式”。

认真研究模式,对于推进我国其他地方的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城市化;“深圳模式”[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9-0084-03作者简介:仲德涛(1981-),男,山东即墨人,中共漯河市委党校讲师。

一、深圳城乡二元分治的演进改革开放之前,广东省宝安县以农业生产和乡村建制为主,而深圳还只是一个人烟稀少、经济落后的边陲小镇。

1979年3月,国家将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行政区域。

1979年11月,深圳市升格为地级省辖市,开始其城市化发展进程。

1980年8月,经国家批准,深圳市将靠近香港的327.5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出,正式设立经济特区,深圳的城市化进程开始加快。

到1990年1月,深圳在经济特区中分别设立福田、罗湖和南山3个行政区,特区内的城市管理组织架构基本成型。

而特区外的宝安县则延续着农村管理体制。

1982年12月深圳市恢复宝安县建制,其辖原深圳市属非特区的农村并由深圳市领导。

同时就在特区内逐步城市化过程中,特区内的基层管理却还保留着诸多农村管理体制要素(如镇政府、村委会等)。

总体上表现为城乡并存,呈现出“区县—街道镇—居村”混合型的组织架构。

二、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一)深圳农村城市化步骤及措施深圳的农村城市化主要分两步走:第一步,1992年,特区内的农村开始实施城市化。

当年,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以推进特区内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转型。

此次城市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转型为城市、村民转型为城市居民,重点在“管理体制、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和房屋、人口管理、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逐渐实现“一体化”的城市管理体制。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规定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规定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规定(1992年6月1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建立以来,特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活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和进一步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加速特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把深圳建设成为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特区农村和农民系深圳特区范围内68个村委会、沙河华侨农场和所属持特区内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渔鱼和蚝民。

第三条实施农村城市化(即实现农村转化为城市、村民转化为城市居民)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平衡过渡;兼顾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兼顾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我市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在实施过程中,不损害群众的正当利益,不降低集体分配水平,不平调集体财产。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对特区农村现行的管理体制按照职能分解、归类理顺、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的原则进行转变。

即将原村民委员会的发展集体经济和组织村民自治的两大职能分开,分别由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承担。

(一)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居委会。

各居委会的名称一般应保留原村地名,并上报市地名管理部门审批。

(二)在原各村集体企业的基础上组建和完善城市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承担发展集体经济的职能。

(三)上述职能以外的其他职能,原则上由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承担。

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区委、区政府负责。

(四)境外有土地的村,在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中,一定时期内保留原村委会的牌子和印章,以利境外土地权属的合法保留。

(五)在体制转变初期,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居委会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以保证新居委会的建立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深圳市的城中村可持续改造探究

深圳市的城中村可持续改造探究

深圳市的城中村可持续改造探究杨芬;余雪标;刘志平【摘要】By the interpretation of domestic urban village and description with study abou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henzhen urban village,in combination with the problem about the lack of planning,seriou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building chaos,no characteristic,high energy-consumption,imperfect infrastructures,long neglected and in disrepair,the sustainable transformation ideas of Shenzhen urban village were put forward,including scientific planning and reconstruction,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of solid and liquid waste,building stylized,low carbonization,road traffic safety and standardization,urban village ecological and with the landscape.%通过对国内城中村内涵的诠释和深圳城中村特征的描述与探究,结合当前深圳城中村存在的规划不力,环境污染严重,建筑混乱、无特色、高能耗,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年久失修等问题,提出深圳城中村的可持续改造思路:科学规划改造,综合整治固、液废弃物,建筑风格化、低碳化,道路交通安全化、规范化,城中村园林化、生态化.【期刊名称】《安徽农业科学》【年(卷),期】2013(000)014【总页数】4页(P6371-6373,6415)【关键词】城中村;可持续;景观;国际花园城市;生态【作者】杨芬;余雪标;刘志平【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海南儋州571737;海南大学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海南儋州571737;海南大学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海南儋州57173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81.42000年12月5日,深圳当选为国际“花园城市”E类第一名,是中国第一座国际花园城市。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查设计研究报告

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查设计研究报告

关于深圳城市更新情况调研报告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王有华一、深圳城市更新概况深圳的城市更新最早始于2004年,当时叫旧村改造,2009年后称为城市更新,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再利用,通过综合整治、改变功能、拆除重建等措施,达到改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消除安全隐患之目的,深圳城市发展已进入到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发展阶段。

(一)城市更新的必然性1.土地资源稀缺据2011年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市国土面积为1993平方千米,除去农用地面积906平方千米外,建设用地面积已达934平方千米,占全部国土面积的47%,接近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能突破50%的红线。

预计到2020年,深圳可新增建设用地仅为42平方千米,既无外扩的空间,也无大幅度增加建设用地的可能,唯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人口密度大深圳建市之初,规划人口为600万,据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统计,截止2011年10月底,深圳登记在册的非户籍人口1280万人,户籍人口274 万人,全市实际居住人口已超过1500万,是中国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城市配套滞后,迫切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拓展空间,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质量。

3.产业升级快深圳过去许多单纯的工业用地或厂房,基本上都是为配套早期的“三来一补”加工制造业的,经过产业转型和升级,已不适应当前以金融、高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的发展。

通过参与城市更新改造,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聚集效应,释放土地最大价值。

4.历史遗留问题多1992年之后,深圳经济进入高速发展的轨道,随着大量移民及务工人员的涌入,深圳的房屋租赁需求急剧攀升。

村级股份公司及村民违规加建、抢建房屋现象屡禁不止,虽然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均已转为国有土地,但城中村房屋的确权问题一直是困扰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

截至2013年底,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38万栋,建筑面积约4亿平方米,约占深圳市总建筑面积50%,通过城市更新部分可以理清产权。

以龙岗活力城村行动为例,浅谈深圳城中村的规划与治理

以龙岗活力城村行动为例,浅谈深圳城中村的规划与治理

以龙岗活力城村行动为例,浅谈深圳城中村的规划与治理摘要: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也随之快速增长,这些城中村大多数由于历史原因或者土地利益问题而形成。

城中村规划和治理问题一直是深圳城市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难题,尤其是对于龙岗区这样人口密集、城中村数量众多的区域,规划和治理显得更加重要和复杂。

本文以龙岗活力城村行动为例,浅谈深圳城中村的规划与治理问题。

在介绍龙岗城中村的现状及问题基础上,探讨了城中村规划与治理的现有政策和措施,并从社会、经济、空间、环境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改善城中村问题的建议,旨在为后续城中村相关规划与治理项目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城中村;活力城村;综合治理;深圳;龙岗第一章:综述一、城中村的定义和特征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土地、户籍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所导致的高密度人口(包括外来人口)聚居区[1]。

例如深圳,截至2018 年,总共有 1877个城中村居住单元,其中原特区内196 个,原特区外 1681个[2]。

城中村住房占了深圳市住宅面积总量的50%左右[3]。

城中村通常由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低收入人群自发建设而成,建筑密度大、楼层高,居住条件较差,且往往没有符合标准的房产证,导致其在法律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城中村内部管理混乱,存在无序的商业经营和非法活动,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交通状况堵塞等问题。

城中村的出现和发展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很多农村人口来到城市,但由于城市中房价高昂,很多低收入群体无法承担高昂的房价,只能在城市边缘地带自建简陋的房屋居住,形成了城中村。

此外,城市规划的缺陷也是城中村出现和发展的原因之一。

城市规划往往只关注城市中心区域的发展,而对城市边缘地带的规划和管理往往不足,导致城中村得以存在和发展。

二、城中村规划与治理的研究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问题愈发突出,城中村规划与治理也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

以深圳为例探讨城中村现象

以深圳为例探讨城中村现象

以深圳为例探讨城中村现象摘要: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专有名词,指被城市包围、位于高楼大厦之中的传统村落,最早起源于深圳。

经过多年的发展,城中村已经演化为城市的一项重要单元。

本文将讨论城中村出现的原因,梳理城中村在城市中扮演的角色、功能,并探讨如何从政策层面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和改造。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进程;管理改造1.城中村出现的原因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现象,作为中国城市化中的独特景观,城中村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城市的规模需要不断扩张,以容纳更多的工业区与经济区。

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为了节约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选择不进行改造,而是直接绕过城市周边的乡村居民点,征用乡村周围相对易于改造的农用地进行进一步的城市建设,并且,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迅速,造成了城市包围农村、城乡混杂的二元城市景观和空间结构。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农民想要进城务工,外地人口想要进入大城市寻找机会,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

对于他们来说,住房是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那些被城市包围的村子,虽然条件简陋,但却可以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在城市中暂时拥有一处住所,以大量出租屋为特征的城中村便这样诞生了。

2城中村在城市中的角色城中村具有多重特性,首先,是物质角色。

在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方面,城中村可以起到保障大量经济型住房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外来人口安置在新的大都市的成本。

在住房问题上,城中村可以为人们提供大量廉价、且相对体面的居住场所。

以深圳为例,城中村以全市三成的建设用地,承载了超过四成的建筑面积,和超过六成的实有人口,在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城中村对于城市物质方面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其次,是精神角色。

作为由古老村庄演变而来的城中村,可以被视作一种特殊的文化空间,属于城市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历史记忆以及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拥有其独特的、传统的、极少受外界影响而成长的文化,其所承载的民俗文化往往是城市公共文化建设不竭的源泉。

深圳城中村问题的思考

深圳城中村问题的思考

深 圳 全 市 共 有 3 0个 原 行 政 村政 府 在 其 颁 布 的 《 圳 市 城 中 村 深 深
( 村 ) 造 暂 行 规 定 》 城 中 村 定 义 为 城 市 化 过 程 旧 改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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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4卷 第 6期
20 0 7年 1 1月
深 圳大 学学 报 ( 文社 会 科 学 版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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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 会 、 境 问 题 , 造 城 中 村 是 深 圳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需要 ; 城 中 村 的 改 造 过 程 中 。 在 拆 迁 补 偿 、 社 环 改 在 存 政 策 执 行 、 民 安 置 、 来 人 员居 住 等 难 题 , 府 应 转 变 思 想 观 念 . 视 村 民 的 观 念 更 新 和 素 质 教 村 外 政 重

深圳农田现状分析报告总结

深圳农田现状分析报告总结

深圳农田现状分析报告总结1. 引言深圳市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长期以来以其发达的工业和现代化城市形象闻名于世。

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深圳市的农田面积逐渐减少,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本报告旨在对深圳农田现状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其发展潜力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深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农田面积和利用情况深圳市农田总面积为XX万亩,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的XX%。

农田主要集中分布在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区等地,而在市区内的农田面积相对较少。

然而,随着快速城市化的推进,农田面积逐年减少,许多农田被用于建设房地产项目和工业园区。

农田的利用情况也难以令人满意,农田流转和承包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一些农田被闲置或转作他用。

3. 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深圳市农田的质量整体较好,土壤肥沃,适合种植各类农作物。

然而,由于农田面积有限,一些农田过度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土壤污染和环境问题。

此外,深圳市的农田生产能力较低,主要是由于农业基础设施的薄弱和农业科技水平的滞后。

农田灌溉设施、机械化程度和综合管理水平都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从而提升农田的生产效益。

4. 农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了保护深圳市的农田资源,应加强农地保护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限制农田转作非农用途的现象。

此外,应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和投入,推动农田的现代化建设和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应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完善农田灌溉系统,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和产量。

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综合素质,鼓励他们采用科学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5. 农田与城市发展的融合深圳市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不可避免地会对农田资源造成影响。

因此,需要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兼顾农田的保护和利用。

可以通过划定农业保护区、合理规划农田用地等方式来实现两者的融合。

此外,城市和农田的发展也可以相互促进,例如发展农田观光旅游、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等农业产业,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食品安全和就业机会,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和农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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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村城市化的问题研究
一、城中村的概念
本文所述的“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的地域范围。

按照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发展和空间分布状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村域形态,即传统历史形态的“自然村”、城市化演变过程中的“边缘村”和城市化完成后遗存的“城中村”,三种形态是连续性动态转化的过程,反映了村域在不同时期格局发展和空间分布的变化。

二、深圳农村城市化的历程
深圳的农村城市化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2年,当时深圳经济特区相对已较发达,因城市建设大量征用农村集体用地,农民已无地可种,于是利用征地款和靠近香港的便利条件,兴办了大量合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

为此,特区内的农村一次性全部转变为城市。

第二个阶段是1993年,当时考虑到深圳市仅有特区的高速发展是不够的,需要特区内外协调发展。

因而当时将所辖宝安县一分为二,改制为宝安、龙岗两个市属行政区,深圳市也由此称为全部土地面积为市区面积的城市,市区面积从331平方公里变为2020平方米公里。

但是,这一次农村城市化只完成了一半,因为县已改制为区,而区以下仍保留原农村体制,如镇、行政村、自然村等。

深圳市农村城市化的第三个阶段是2003
年,县改区后经过十年的发展,农村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集体土地已大量被征用,工商业称为农村主要经济形式,农村城市化的时机已经成熟。

因此,2003年深圳市决定将特区外的农村体制一次性全面转变为城市体制,将常住农业户口农民一次性全部转变为城市居民。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演变
集体经济的转型是农村城市化的主要内容,也是农村城市化能否成功的物质基础。

深圳集体经济演变的特点如下。

第一,从经营土地向经营商业转变。

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农村的集体土地逐步减少,农村集体的财富由土地变成资金。

农村集体再讲这些比较富余的资金转变成实业,从此,以土地经营为中心的集体经济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从集体经济的演变过程来看,最初是将土地资源转换成一般加工业,经过一定的资本积累后,开始发展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有的集体企业还称为跨国企业。

第二,从合作制组织形式向公司制转变。

农村城市化过程中,为了适应脱离土地后生存的需要,绝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原有的合作社、合作联社等农村经济组织,逐步发展称为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从单一的劳动投入向劳动、资本、技术的综合投入转变。

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离开了土地,公司提带了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投入形式也发生了变化。

农民在
企业中的投入既有直接的劳动投入,也有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

收入分配形式既有按劳分配,也有按资分配和按技术股份分配。

第四,从相对封闭向有限度的开放转变。

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原集体经济组织称为公司组织形式,流动性和开放性明显增强,但是农村股份合作公司这种募集股的开放性非常有限,主要是解决经济组织内新出生人口和结婚嫁娶新增人口的股份问题。

四、农村城市化出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龙岗区新南村、鹏城村等村的调研发现,深圳市农村城市化推进速度较快,成效显著,但也遗留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一是生产经营弱化使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分配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缺少实际的生产经营,集体经济逐步演变为以出租厂房为主业的物业经济,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演变成为统筹农民收入的分配组织。

二是农民和村集体与土地分离不彻底造成大量违法建筑和城中村。

龙岗建区以来,城镇建设发展迅速,城乡面貌日新月异。

但是由于建设早期缺乏有效的规划引导,或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镇建设的粗糙和无序。

大量的小规模工业小区和独立厂房遍地开花,土地利用随着项目,规划迁就项目,工业布局呈点线散乱分布。

这既影响了社区今后的发展,也增加了旧改的难度。

三是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不
分,背上沉重的社会负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来就是和行政组织紧密集合在一起的。

农村城市化后,经济组织也没有与行政组织分离,实际是经济组织支配、影响行政组织。

经济组织依然承担了治安、消防、教育、卫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工作和费用。

四是竞争意识不强,企业难以走出原有的狭小天地。

农村城市化以后,由于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不分,集体经济并没有完全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参与市场竞争。

五是相对封闭的组织体制使企业难以做大做强。

深圳的农村城市化起步于20世纪80年度,加速于90年代以后,这时正是外资大量进入的时期。

集体经济脱离土地后,在选择产业和经营方式时,一般选择与外商合作。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明显缺乏企业管理经验、经营人才和产品销售市场,因此,在与外商的合作方式上,一般选择外商负责生产经营,我方负责提供厂房和劳动力。

“三来一补”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目前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缺少实际的生产经营,集体经济逐步演变为以出租厂房为主业的物业经济,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演变为统筹农民收入的分配组织。

从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章程来看,收入分配是最重要、最为详细的内容。

六是村民再就业困难重重。

五、深圳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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