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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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

机构编制是“龙头”,是个很敏感的工作。

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已经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联审工资制度、《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入编(减员)通知单》制度、人员编制管理台帐等。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应运而生,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忽视和松懈的情况有些部门和单位对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无视“三定”方案的严肃性,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是只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总想在增设机构、增人增编、增职数、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打主意。

大都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要求增加机构、增加编制,很少有单位提出精简机构、减少编制。

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而且动辄要为行政机构;如果行政机构不能设置,就要求设立为财政补助的事业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

(二)机构设置的多样性。

除了正式设立的机构以外,还以“合署”、“挂牌”、“挂靠”等形式设置机构。

如农业局增挂牌子的机构有乡镇企业局,经济贸易局增挂牌子的机构有企业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等。

如果仅仅是挂牌、合署或挂靠倒未尝不可,问题是挂牌、挂靠之后,组织部门要相应地配备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配备后,工作人员就显得不够,出现“官多兵少”和人手紧的现象,导致政事职责不分、政事人员混岗情况的产生,甚至直接导致人员超编。

(三)编制管理失之于弱。

虽然有“编制就是法”的说法,但在实际工作中,编制管理的软弱性随处可见。

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军队转业干部可以超编安置。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洛阳市吉利区为例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洛阳市吉利区为例
现 状 研 究 ,分 析 研 究 解 决 问 题 的对 策 ,对 深 入 推 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义重大。
调 、监督 ”职能 ,促进事业单位为生产服务 、为 改善 民生服务 的职能作用发挥 。


吉利区事业单位柳构编制管理现状
为深 人 了解 和掌 握全 区事业 单 位 机构 、编 制 、人 员及运行状 况 ,科 学制定 编制调整方 案 , 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近 日,吉利
业单 位9 4 个 ,差 额补贴 事业单位 2 个 ,经 费 自理 事业单位2 2 个 。全 区共有事业 编制2 1 4 6 名 ,实有
构 ”两种属性 ,范围广 、专业多 、划分难 度大 , 由于历史遗 留的种种弊端 ,机构设置和布局分 布
J 专题策划
不 尽 合 理 ,职 能 交 叉 严 重 ,行 政 资 源 浪 费 严 重 。 首 先 ,在 机 构 设 置 上 缺 乏 统 一 性 。有 的部 门在 申 请 设 立 机 构 时 ,不 考 虑 精 简 原 则 ,也 不 管 职 能是
二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
吉 利区现有财政供养人员 1 7 6 6 名 ,其 中事业
单位 1 3 0 7 名 , 占7 4 % ,给 财 政 带 来 巨大 压 力 。 区 编 办 始 终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立 足 事 业 单 位 机 构 庞 大 、人 员 过 于臃 肿 的 实 际 ,科 学 实 施 事 业 单 位 机 构 编 制 总 量 控 制 和动 态调 整 ,形 成 多 部 门管 理 的 合 力 。 然 而 ,通 过 此 次 调 研 ,我 们 发 现 事业 单 位 机 构 编 制管 理 仍 然 存 在 不 少 问题 。
保 证 。 近 年 来 ,洛 阳市 吉 利 区结 合 区域 面 积 小 、 人 口少 的实 际 ,按 照 “ 精 简 、统 一 、效 能 ” 的原 则 ,切 实 履 行 事 业 单 位 机构 编制 管 理 “ 把 关 、协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行体制。

尤其在2001年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后,市编委在通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办内部进一步整章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人员编制异动审批程序和日常审核监督管理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认识不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随意性。

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在于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而一些部门和单位片面地强调自身利益,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为理由,在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等方面做文章。

另一方面,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等理由对下级部门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相关问题发文件、打招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条条”干预现象也时有发生,给编制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和困难。

(二)政事不分,行政部门包揽所属事业单位的事务。

随着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必须实行政企和政事分开。

近几年来,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由直接转变成间接,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来宏观调控和指导经济运行,而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上。

相当一部分行政主管部门把所属的事业单位当成附属物,对人、财、物、事实行统管统揽,用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本应由事业单位自主处理的繁杂事务。

于是,有的部门以工作任务多、编制少为由找领导,为事业单位增配领导职数、增加人员编制、调动工作人员等,致使机关工作政事不分、事业人员臃肿难消。

(三)超编势头难挡,编制控制难度较大。

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然存在部分单位超编现象。

[国土计生]国土资源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土计生]国土资源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土计生]国土资源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土资源局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施以来,桂阳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干部职数配备管理,接受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双重管理,逐步实现了现有机构、实有人员与“三定方案”批准的机构、编制的对应。

但随着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快速发展,长期以来形成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与本单位现实人事管理工作矛盾日益凸显,存在诸多问题,为逐步实现县国土资源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改革和完善体部门制机制管理模式,促进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并着力解决的问题。

结合本县国土工作实际,就国土资源局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作如下初探: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机关行政编制严重欠缺。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桂阳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机构15个,领导职数7名,而核定的行政编制仅16个,行政编制核定人数与实际工作需要严重不符。

目前,受编制所限,局机关只能实行混编混岗使用干部,否则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机关编制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仅停留在理论和形式上,这与现实政策规定不得混编混岗用人存在着突出矛盾。

2、派出机构编制设置不合理。

国土资源中心所明确规定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担负着依法管理本辖区国土资源、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标志保护等职能,为行政性派出机构,但目前仍设为事业单位管理,受编制身份所限,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存在障碍,应将其列入公务员序列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而未列入。

3、人事编制管理协调不够。

在单位的进人把关方面,原则上坚持“凡进必考”和其它政策性安置人员事先备案制度,县国土资源局新进人员必须先报请市国土资源局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县编委往往在未事先征求市国土资源局意见,单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将政策性安置人员编制开到县国土资源局,造成人员编制安排不合理,人事管理工作较被动。

4、干部的任用受身份限制。

关于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镇坪县编委办)

关于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镇坪县编委办)

关于当前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思考镇坪县编委办2011年12月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行使一切行政管理的基础。

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处于我国编制管理体系的最基层、最前沿,直接承担着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其管理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政权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县机构编制部门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为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理顺了体制,创造了契机,打开了新局面。

但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当前县级机构编制管理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本文就从县级机构编制管理的层面,对此作以粗浅探讨。

一、主要问题(一)严格控编与地方及部门利益需求之间的矛盾众所周知,当前社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促进就业成为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一个重要的就业渠道,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更是多数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群体就业首选。

县级机构编制部门一方面代表国家利益,要贯彻落实严控机构编制盲目增长的大政方针,另一方面,又承担着促进和服务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要兼顾地方扩大就业的实际需求。

同时,一些部门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遇到人员编制紧张,总想在增机构、增编制、增职数、升规格等方面打主意,片面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和困难;或者与其他地区攀比,看到相同的部门增设了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升了机构规格,就要求看齐,动辄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解决。

此外,一些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于自身考虑,往往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在划拨经费、项目审批和考核验收时,要求下面设置与之对应的机构,使机构编制部门左右为难。

这样就势必出现三种情况:一是盲目要编。

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原则,核定编制应当根据机关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责,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核定,但是在上述情况下,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即使想坚持原则,也无法背负千夫所指的骂名与全县大局利益作对,毕竟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条件下,增编增人对地方来讲利远大于弊。

某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方案

某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方案

某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方案引言机构编制管理是组织中一个关键的方面,它涉及到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然而,在某县的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县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本文将探讨某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问题分析人员配备不合理某县的机构编制存在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部门的人员过多,导致资源浪费和工作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一些重要岗位的人员紧缺,导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这种不合理的人员配备给县政府的运作带来了困难。

缺乏专业化人员某县的机构编制缺乏专业化人员。

许多岗位一直由一些非专业人员兼任,导致相关工作无法做到专业化。

例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由于缺乏专业人员,县政府在推进信息化进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缺乏监督与考核机制某县的机构编制缺乏监督与考核机制。

这意味着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评估,也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缺乏监督与考核机制也容易使一些工作人员产生懈怠情绪,对工作敷衍了事。

整改方案人员配备优化针对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优化:1.定期进行人员编制的调整,根据各部门工作需求和职责来合理分配人员。

2.加强岗位职责的规范化,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

3.加大对关键岗位的人员招聘和培养力度,确保关键岗位的工作有专业人员负责。

专业化人员培养为解决缺乏专业化人员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训等措施吸引专业人才加入。

2.建立专业人员轮岗制度,让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有机会获得专业培训和经验积累。

3.建立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机制,吸引专业人士参与县政府的工作。

监督与考核机制建立为解决缺乏监督与考核机制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工作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3.注重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系统地搞好机构编制管理,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大批事业单位。

科研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水利、勘察设计和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的成长壮大,对于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满足人民文化生活需要,做出了不可缺少的贡献。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事业单位在蓬勃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在机构编制管理和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分析和研究,探索出一条改革的路子。

问题之一宏观失控,微观失调。

一是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上缺乏统一性。

有些部门职能相近,能协作的不协作,能合并的不合并,形成了一种你有我也有,各搞一套,自成体系的情况。

其结果导致机构越设越庞大,人员越来越多。

二是机构布局不合理,管理负荷过重,集中在大城市的事业单位过多,其他地方过少。

据统计,中央国家机关平均每个部门直接管辖数十个事业单位,多的高达一百多个。

这些事业单位的人、财、物和工作项目等都要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

这样,不仅巨额的事业经费要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而且加重了国家机关的管理负荷。

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一问题。

三是人员结构比例失调。

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所占比重小,行政后勤人员比重过大(一般占40%左右,多的占到50%、60%)。

在业务人员中,特别是科研人员中,高、中、初级三种技术人员的构成也不合理。

科研单位的高、中、初三种技术人员的正常比例应为一比三比六,现在一般为一比九比四,致使大批中级人员干初级人员的工作,浪费人才。

在事业单位中,生产操作人员占整个编制总数的比例过小,不利于事业单位的正常发展。

问题之二偏重发展,忽视需要由于过去事业单位一切由国家包揽,其管理基本上靠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在实际上往往出现主观因素过多,与实际相脱离的问题。

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随着机构编制管理各种法规性、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地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初步建立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结合本人在机构编制部门工作实际,浅谈当前地县两级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创新管理的对策。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机构编制管理受外界客观因素影响很大。

当前在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中存在着社会因素和一些部门因素影响。

“条条”干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地存在,有的上级单位利用分经费、批指标、立项目、检查验收等手段要求下级设置对口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实施部门干预;虽然上级编制部门一再的禁止此种现象的发生,但往往因地方发展需要有关部门的资金注入,个别还存在要求设立机构,增加这方面的编制,造成机构编制部门无所适从,常常陷入两难境地;前几年,全国范围内矿山安全事件和食品问题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就进一步得到强化,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并增加了执法队伍编制。

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过去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前瞻性造成的。

(二)人员编制核定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长期以来,由于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尚未健全,造成了在人员编制的核定上出现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

2002年机构改革时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基本上是按照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辖区人口、行政区划和面积等指标进行分类确定。

十几年过去了,随着旅游业等经济的大发展,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人口数量大幅增加,一些部门的职能也随之增加,特别是有关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急需增加编制的问题尤为突出,如医院、学校等部门的编制,随着国家对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的加大投入,使床位、住院人数和学生数成倍增加,而编制没有增加,造成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相对落后,急需的技术人才引不进来;导致教师队伍严重缺乏,教学质量难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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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职责管理不到位,制约协调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以往的机构改革只注重机构“量”的转变,轻视了机构职责“质”的转变;注重于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和界定,忽略了各部门运转过程中相互联系、协调合作的必然性。

职责配置上的不科学和协商制约机制的欠缺,导致了现行行政体制中各级政府大而全,职责配置上下一般粗,机构设置上下对口,各行业系统又是封闭运行,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各自为政,权力无法制衡。

另一方面,目前的机构编制工作仍然停留在静止的职责管理上,过于注重职责的界定和职责管理在机构编制等显性要素方面的体现,对各部门实际职能的动态实施缺乏量化的标准管理,忽略了对其责任的监督检查。

往往造成机构编制的调整永远无法适应职能调整的速度,各部门很容易将职能履行不到位归咎于机构编制,归咎于管理体制不顺,从而造成我们工作的被动。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监督管理难度大。

随着地方机构编制条例的出台,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基本上比较规范。

然而,现行行政体制中除工作部门外的其他机构的设置管理,条例并未进行规范。

此处,暂称为非政府工作部门,即地方各级政府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工作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等。

非工作部门在职责配置上,一般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在机构设置上,因缺乏法制约束和政策规范,往往未经上级政府批准,规避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机构设置的批准权,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在历次机构改革中名义上精简了政府工作部门,实际上膨胀依旧;在机构管理上,通常与工作部门同级或低半级,甚至与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同级,往往采取挂靠、合署和挂牌等管理形式,十分混乱;在权力监督上,无须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负责人不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往往游离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之外,从而规避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三)区划调整不配套,管理体制不顺。

各级政府层级之间的事权关系,历次机构改革都是重点,不再累赘。

此处,着重强调一下各类非行政区的管理体制问题。

非行政区主要指,各类开发区、功能区、文物、自然、风景保护区等,一般作为上级或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置。

非行政区在促进地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交流,保护自然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非行政区审批权和管理权相对分离,监管不到位。

非行政区的设置审批权限往往在省以上(甚至需要向世界组织申报),管理上实行属地管理,有的非行政区职能萎缩,却没有及时撤销,造成资源浪费。

其次,管理体制不顺,职责不明。

非行政区地域上与行政区之间交叉重叠,其管理机构虽然名义上为所在地政府的派出机构,实际上履行着小政府的职权,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容易出现机构设置重叠,职责、事权、财权划分不明。

最后,各地政府自行批准的非行政区通常在政策上倾斜,导致资源倾斜和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不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基层行政资源不足,法规条例严重滞后。

随着乡镇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作为城市管理的基层,其辖地面积和人口迅速扩张,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可其职权、机构与编制的配备,在整个行政资源体系中处于倒金字塔的最基层。

而“两级政府、两(三)级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使街道办职权十分有限,对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是“看得见、摸得着、无权管”,而市、区政府的职能机构则“有权管、看不见”,造成了“有能力管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无能力管”的局面。

于是,城市管理显现“纵向管不到底,横向管不到边”的严重弊端。

我国现行的有关街道办的法律仍是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该条例历经半个多世纪,其中很多条文规定和现实情况相去甚远。

一方面是街道在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日益承担起更多的职能;另一方面,作为法定的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却缺乏相应的行政权力,法律对此留有空白,严重滞后于改革的步伐。

(五)理论研究相对落后,缺乏制度创新。

在理论研究方面,国家和省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理论研究和指导相对滞后,而地市县区有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思想认识上就更谈不上统一了,因而我市的机构改革缺乏科学、规范、理性化的指导。

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建设比较缺乏。

比如,占用大部分公共财政资源的事业单位,至今从国家到地方都没有一个比较统一规范的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

其后果便往往使事业单位改革跟不上行政机构改革的步伐,成为行政机构改革的后花园和缓冲带。

正是由于规章制度的匮乏,导致机构编制实际工作中存在“三难三多”:业务协调难、经费使用难、干部成长难;条条干预多、部门干预多、领导干预多。

对于某些机构编制事项,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党政领导直接作了决议,到了编办执行层面,经常需要变通或多方协调才能执行或者根本无法执行,往往导致朝令夕改,既不利于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性,又不利于保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二、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一)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是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最终目标。

1、生态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和服务型政府两个基本概念,前者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方面指明了方向,后者从政府转型层面指明了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途径。

从逻辑结构上来说,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指向是为了建立服务政府,而服务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

总而言之,生态服务型政府就是,构建符合生态规律并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法治、职能和管理方式。

2、实现生态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具体地讲,可采用四种途径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1)转移。

就是把应由市场、企业,社会承担的职能转移给市场、企业或社会承担,解决政府的越位和错位问题。

(2)合并。

就是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的原则,把政府部门那些相关相近或交叉的职能进行合并,解决宏观调控职能不强、职能交叉和多头执法问题。

(3)下放。

就是省对市、市对区适当下放权力,以保障地方的自主权和积极性,解决上下关系不顺和多层执法的问题。

(4)设立。

就是针对新时期政府管理的真空和过去该政府管理但没有管理的事项,依法增设部分职能,解决政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的对策建议。

建设生态服务型政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公开、统一、透明”的原则,加快清理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彻底消除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引起部门“依法打架”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将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对社会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活动的直接干预。

要继续减少审批项目,积极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建立行政审批的管理、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

(3)以放松或取消市场进入限制为重点,营造各类合法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

做到遵守承诺,放开市场,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领域,可以提出相应的资金、技术、信用等方面的进入条件,公平地对待所有的潜在进入者。

(4)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管理职能。

用政策引导、市场竞争的办法,培育和发展一批社会中介组织,取消对民营中介组织的歧视性准入限制,为社会中介组织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逐步加强公共服务,重视社会管理的任务。

改革以来,机构编制工作在经济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但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尚有不足。

比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等。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标志着政府的重心正在由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领域。

因而,我们机构编制工作也的工作重心要逐步转移到关系民生社稷的社会领域,尤其注重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当然,这种转移不是说要摒弃经济领域,而是要在保证政府有效履行经济职能的同时,在社会领域有所侧重。

(三)从推进政企分开为主,逐步转向政社分开、政事分开。

政府、市场、社会三者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关系,当前政府的行政思路就是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

我们认为,四个分开是呈现出梯次推进的态势,首先推行政企分开,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涉及其他领域。

在推动政企分开方面,机构编制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将众多行政性公司逐步与政府脱钩,成绩非常显著,当前任务就应进入第二梯次的改革推进,即推进政社分开、政事分开。

——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为切入点,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特别是要注重社会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实现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向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建立起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体制改革,真正建立起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提供重要体制机制保障。

(四)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逐步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研究。

行政体制改革属于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结合部,行政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也承担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些内容,但这种隐晦若显的改革关系在实际改革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是“戴着镣铐的舞蹈”。

因此,行政体制改革能否进行彻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与深度。

目前,我们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正在积极研究众多行政体制改革解决方案,但都是在不涉及政治体制改革“雷区”的前提下进行的,这就使得我们的研究思路有可能局限在政府自身建设内部,而忽略了人大、司法体制改革对行政体制改革的外部推动作用。

故而,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则应该未雨绸缪,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研究,将人大改革、司法改革纳入研究范畴,以机构改革推动体制改革。

(五)从自身规章制度建设入手,逐步提高管理技术水平。

前面部分,我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罗列与简单分析。

对于职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在合理界定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制约协调机制和动态监督制度。

对于非工作部门设置管理问题,我们可借鉴非公经济体制改革经验,将非工作部门作为工作部门的补充和完善,规范其设置程序、个数限额、规格、名称等。

对于非行政区的设置管理问题,我们建议在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错位发展和集聚发展格局。

当然,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或功能区划,实行“区镇合一”管理模式,也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对于基层政府机构编制问题,单单依靠机构编制力量是无法彻底改变现状的。

但我们可以结合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按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及时调整行政资源的配置,实现管理和资源的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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