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计图纸审查流程图[1]
14图纸审查程序文件

船舶图纸审查管理程序1.目的对船舶图纸审查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审批的图纸满足国家现行船舶法规、规范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船舶图纸审查的各环节。
3.定义3.1船舶图纸系指《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所要求的图纸或图纸资料,包括船用产品工厂认可和型式认可图纸,简称图纸。
3.2审图系指审图验船师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图纸进行审查、校核和批准的实质性工作过程。
复核审图也是审图的一种形式。
3.3审图机构系指经省局授权从事审图工作的分局、省局审图中心及其分中心。
3.4审图协调机构系指省局组织跨地区审图时,由省局指定的对一项审图工作进行协调的审图机构。
3.5分管领导系指省局和分局分管船检业务工作的领导。
3.6船检业务负责人系指省局、分局船舶检验处长和审图中心及其分中心负责人。
3.7审图验船师系指审图机构内符合有关资质要求,进行审图、复审和批准并作出审图结论的工作人员;初审人员指对图纸进行初审的审图验船师;复审人员指对图纸进行复审的审图验船师3.8审图协调人系指由船检业务负责人指定的,对同一套船舶图纸各专业审图验船师之间工作进行协调的初审人员。
3.9申请人系指申请图纸审核的图纸设计单位、船厂、船东或其他代理人等法人或个人。
4.职责4.1省局船舶检验处是审图的管理部门,负责或组织制订审图程序,协调和解决审图机构所请示的重大问题,包括按有关规定处理审图机构提出的免除、等效和认可申请,负责按有关规定与其它船舶检验机构签订船舶图纸审核互认协议和进行信息沟通,负责按有关规定建立审图机构并对审图机构的审图权限和资格进行确定和年度考核评估、组织评估各审图机构的审图验船师的能力并确定其审图权限和组织其接受培训。
4.2审图机构按权限负责审图的实质性工作,包括审图、出具《审图交换意见备忘录》和《审图意见书》、图纸盖章、收费、退图和归档等。
审图机构签发的《审图意见书》在省局所属的各分局及其检验所有效。
船舶图纸与技术文件送审控制要点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送审的程序和项目,旨在确保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使用的合法性。
本标准规定了图纸、技术文件送审程序和项目。
本标准合用于船舶图纸、技术文件送审项目及其管理。
委外设计单位负责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送审和退审意见的处理。
4.1 船舶图纸、技术文件的送审程序4.1.1 需送审的图纸、技术文件的份数根据建造说明书和入级船级社的要求规定,由产品专业主管人员负责复印准备,填注送审信件,并在产品计划作好相应的送审记录等,交资料室,由资料员负责审批交邮寄。
4.1.2 对于电子送审的图纸,统一为*.PDF 格式,由设计院或者船厂上传审图系统。
4.1.3 送审图纸、技术文件寄出时,应随同附上由产品主管和科长联合签署的信件,信件上写明送审的图号、图纸标题名称、份数和要求及时退审等内容。
4.1.4 根据要求在寄出送审图纸后,用传真或者邮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安排审查人员审查并及时退审。
4.1.5 对于电子送审的项目,由各专业主管负责将需送审的图纸及送审信递交资料室统一送审,确认回执并做好记录。
4.2 退审意见的处理4.2.1 退审信件(含传真,电子邮件与退审图纸)由资料室核收、登记,并由专业技术主管对退审意见处理,退审意见应有明确的处理结果,由科长审阅后发送、存档。
退审信函原件与退审图纸一起由资料室保管。
4.2.2 退审信函 (含退审图纸) 由科长与有关专业技术主管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a、退审意见要求是否明确;b、是否超越建造说明书的要求;c、是否超过有关规范、规则、公约等;d、是否与其它专业有牵联;e、是否需对已定货的设计、材料作补充修改或者重新定货。
4.2.3 退审意见如有 4.2.2 中所列项目内容时,应由主管报告技术经理商讨对策,当有与其相关专业牵联的内容时,则由技术经理确认后转有关专业科室处理。
4.2.4 退审意见中不明确部份,由专业技术主管人员联系、问询清晰后处理。
4.2.5 对退审意见中超过建造说明书、规范、规则要求的部份,根据部门领导与技术经理商讨决定的意见处理,必要时,由专业技术主管与公司商务部门联系处理。
船舶轮机图纸审查海船船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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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轴系与螺旋桨有关计算书
1、轴系强度计算书 审查点:参数选用的正确性、材质的选用、轴径及紧配螺栓直径
的计算及选用、法兰厚度及轴承长度的计算、键的计算。 当用热轧圆钢直接用于制造( 仅进行机加工) 中间轴、尾管轴、螺
旋桨轴等时,其直径应不超过250mm。 2、轴系扭振计算书 审查点:参数的正确性、计算程序是否有船检机构认可。
的供给率;
2、泡沫原液贮存罐的容积计算注意时间的要求以及混合比例; 3、供水泵的容量计算如与消防水使用同一泵,应考虑两支消防水
枪(φ=16 mm)所需水量 ; 4、泡沫炮数量和布置,射程,覆盖所有甲板; 5、泡沫总管内径d ,W=(πd 2 /4)v, V≯3 m/s——镀锌钢管
内海水流速。
计算实例
2、审查选用的设备持有船用产品证书的情况。 3、审查是否列出所有主要机械设备。 4、审查表中所列的设备与其它图纸所表述的一 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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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械与设备计算书
审查点:燃油舱(柜)容量计算、滑油储存 舱(柜)容量计算、舱底总管及支管内径计 算、舱底泵的排量计算及选用、消防水总管 内径计算、消防泵的总排量计算及选用、机 (泵)舱通风量计算及通风机的选用、受内 压钢管壁厚计算(舵机液压管、压缩空气管、 C02管等)。
5、施放管径、壁厚满足法规要求。
6、喷嘴数量, m=(0.8--0.9) D2 /d 2
计算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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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灭火系统灭火剂量计算书
(二)固定式甲板泡沫灭火系统
审查点:泡沫供给率、泡沫原液贮存罐的容积 、供水泵的容 量 、泡沫炮数量和布置 、泡沫总管内径
相关要求 1、泡沫供给率按法规计算出最低要求后,选择实际使用的泡沫炮
船舶建造流程图

船舶建造流程一、船体放样1. 线形放样:分手工放样和机器(计算机)放样,手工放样一般为1: 1比例,样台需占用极大面积,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目前较少采用;机器放样又称数学放样,依靠先进技术软件对船体进行放样,数学放样精确性较高,且不占用场地和人力,目前较为广泛的采用机器放样。
2. 结构放样、展开:对各结构进行放样、展开,绘制相应的加工样板、样棒。
3. 下料草图:绘制相应的下料草图。
二、船体钢材预处理: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消除应力。
1. 钢材矫正:一般为机械方法,即采用多楹矫夹机、液压机、型钢矫直机等。
2. 表面清理:a.机械除锈法,如抛丸除锈法喷丸除锈法等,目前较为广泛采用;b.酸洗除锈法,也叫化学除锈,利用化学反应;c.手工除锈法,用鄰头等工具敲击除锈三、构件加工1. 边缘加工:剪切、切割等;2. 冷热加工:消除应力、变形等;3. 成型加工:油压床、肋骨冷弯机等。
四、船体装配:船体(部件)装配,把各种构件组合拼接成为各种我们所需的空间形状。
五、船体焊接:把装配后的空间形状通过焊接使之成为永久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六、密性试验:各类密性试验,如着色试验、超声波、X光等。
七、船舶下水:基本成形后下水,设计流水线以下的所有体积均为浸水体积。
1. 重力下水:一般方式为船台下水,靠船舶自重及滑动速度下水;2. 浮力下水:一般形式为船坞;3. 机器下水:适用于中小型船舶,通过机器设备拖拉或吊下水。
八、船舶硒装:全面开展船装系统、系泊系统、机装、电装、管装等方面的工作。
九、船舶试验:系泊试验、倾斜试验,试航(全面测试船舶各项性能)。
十、交船验收。
船舶建造工艺流程简要介绍本讲座从管理者的角度,按照“壳聒涂一体化总装造船”现代造船管理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国船厂的探索实践,介绍船舶建造在各工艺阶段的组织方式、应注意的问题,同时提供对施工状态的评价标准。
一、造船生产管理模式的演变由焊接代替钾接建造钢质船,造船生产经历了从传统造船向现代造船的演变,主要推动力是造船技术的发展。
船舶图纸审查概述(船舶检验)

图纸审查概述一、前言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查是一项相当重要和比较细致的技术工作,是船舶检验的第一道工序.图纸审查的目的就是依据有关法规、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在船舶检验的范围内将送审的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中的错误或遗漏了的部分指出来,从而使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在图纸和技术文件中得到进一步落实。
因此,从事图纸审查的验船人员必须有较为全面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同时能正确理解和灵活运用现行的法规、规范和标准。
必须指出,由于图纸审查的差错而造成返工浪费,影响船舶的安全航行、安全作业和污染水域,甚至导致重大恶性事故是时有发生的。
船检部门应把好这一关,将存于图纸中的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等隐患剔除,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此外,提交船检部门备查而作为施工依据的施工图纸必须符合经船检部门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现场验船人员亦应给予足够重视,须进行核实。
二、船舶建造主要依据的现行法规、规范、规程(一)国内航行海船《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06)《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6)及2007、2008修改通报《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游艇建造规范》(2008)《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09)《敞口集装箱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08)《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2006、2008修改通报《沿海小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2007)《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5)《船舶建造检验规程》(1984)(二)内河船舶《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修改通报》(2004)《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2007、2008修改通报《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2006)《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02)《船舶建造检验规程》(1984)三、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程序和一般方法新建造的船舶和重大改建船舶在开工前,船舶设计部门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送船舶检验机构审查,图纸经审查批准后,船舶才准予施工建造。
船舶设计流程

船舶设计流程船舶设计是一个复杂而又精密的工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才能完成一艘完美的船舶。
在船舶设计的流程中,首先需要进行初步设计,这一阶段是整个设计流程的起点。
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师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航行条件,确定船舶的基本参数,包括船舶的尺寸、排水量、航速等。
此外,还需要进行初步的结构设计和性能预估,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接下来是船舶的总体设计阶段,这一阶段是对初步设计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在总体设计阶段,设计师需要完成船舶的外形设计、船体结构设计、船舶系统集成等工作。
同时,还需要进行性能预报和计算,以验证船舶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总体设计阶段的完成,标志着船舶设计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为后续的详细设计和建造奠定了基础。
详细设计是船舶设计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设计工作中最为细致和复杂的阶段。
在详细设计阶段,设计师需要完成船舶的各个部件和系统的设计,包括船体结构、动力系统、电气系统、舾装等。
同时,还需要进行各种性能计算和验证,确保船舶在设计要求下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能得到满足。
此外,还需要进行材料选型和工艺设计,以确保船舶的建造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最后是建造阶段,这一阶段是船舶设计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在船舶建造阶段,设计师需要与造船厂紧密合作,监督船舶的建造过程,确保船舶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建造。
同时,还需要进行船舶的试航和调试工作,以验证船舶的性能和安全性。
船舶建造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验收和认证工作,确保船舶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总的来说,船舶设计流程是一个复杂而又严谨的工程,需要设计师在设计的各个阶段都能够充分考虑船舶的各项要求和性能指标,确保船舶的设计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航行条件。
只有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和精益求精,才能够设计出一艘完美的船舶,为航行安全和船舶性能提供保障。
船舶建造和监督流程图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船舶建造和重大改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和《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在中国登记和拟在中国登记的海船。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组织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各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新建船舶或实施重大改建的船舶应在下述日期3个工作日前向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位于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区域以外的,按就近原则由主管机关指定管辖,下同)申请对相应重要日期的确认:(一)建造第I阶段日期:新建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日期;实施重大改建船舶的开工日期。
(二)建造第II阶段日期:船舶建造或重大改建的完工日期。
上述两个阶段的日期统称为船舶建造重要日期。
第五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的申请应由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会同船厂提交。
未确定船舶定造人的新建船舶,由实际建造船厂提交。
第六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确认,由建造(改建)地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会同执行船舶检验任务的验船师与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法定代表授权人在船舶实际建造(改建)地于相应日期四方共同现场实施,并实名签署相应阶段格式的《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
第七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的现场确认是船舶建造检验工作和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
《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是船舶检验技术资料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为一式五份,船舶所有人或定造人、船厂、船舶检验机构各保留一份备查,海事管理机构保留二份,其中一份移交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
第九条申请第I阶段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应陈明申请实施确认的准确日期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对于新建船舶,提交拟登记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即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准书(如已取得)复印件。
船舶法定检验审图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船舶法定检验审图工作指南1 目的1.1 船舶法定检验审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了省局船检处和各船检所对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要求,旨在确保审图质量,使经省局船检处和船检所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
2 适用范围2.1 本指南适用于新建和重大改建的以及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船舶图纸的审查及管理。
2.2 重大改建系指规范中的有关定义和对现有船舶所作的下述改建:⑴实质上改变了该船的尺度及装载容量;⑵改变了该船的类型。
3 职责权限3.1省局船检处是船舶审图的管理、协调部门和主要工作的承担部门。
负责对市(州)船检所的审图范围进行授权;对审图人员进行确认;按分工规定承担审图工作;受理和协调执行检验单位转移的审图工作,如船舶稳性、船舶强度审核等;必要时省局可组成审图项目组承担船舶的审图工作。
3.2 市(州)船检所根据省局船检处的授权,负责规定范围的船舶图纸审查工作。
3.3 审图工作由省局船检处和授权的市(州)船检所承担,分工如下:⑴省局船检处负责船舶大于20米或主机单机功率大于29千瓦(含新建、改建、初次检验) 的船舶、客船、油船、滚装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以及首次受理审图的新型船舶或《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中所指的具有新颖特征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批。
⑵经省局船检处授权的各检验所负责船长等于或小于20米、主机单机功率小于29千瓦(含新建、改建、初次检验) 的船舶的设计图纸审批,省局船检处可根据需要,用《船舶审图委托单》单独委托审图任务。
3.4 必要时,省局船检处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人力资源成立专门的项目审图小组,集中开展审图工作。
4 管理要求4.1 省局船检处每年对审图机构进行考核评估,重新确定其审图权限和资格。
省局船检处在定期机构资质认可时向主管机关上报变更的各审图机构的名称、权限等信息。
4.2 船舶检验所(站)不得超出本机构审图能力、资质或职权范围进行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