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准点引测要求精编版
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表4.2.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地㎜ 4 12420630—表4.2.1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注:1 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其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0.7倍。
2 L 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 );n 为测站数。
3 数字水准仪测量的技术要求和同等级的光学水准仪相同。
表4.2.4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注 1 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 时,其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3m 。
2 三、四等水准采用变动仪器高度观测单面水准尺时,所测两次高差较差,应与黑面、红面所测高差之差的要求相同。
3 数字水准仪观测,不受基、辅分划或黑、红面读数较差指标的限制,但测站两次观测的高差较差,应满足表中相应等级基、辅分划或黑、红面所测高差较差的限值。
表4.2.6 跨河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注:1 一测回的观测顺序:先读近尺,再读远尺;仪器搬至对岸后,不动焦距先读远尺,再读近尺。
2 当采用双向观测时,两条跨河视线长度宜相等,两岸岸上长度宜相等,并大于10m ;当采用单向观测时,可分别在上午、下午各完成半数工作量。
水准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每条水准路线分测段施测时,应按(4.2.7-1)式计算每km 水准测量的高差偶然中误差,其绝对值不应超过本章表4.2.1中相应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2。
M ∆ = 4.2.7-1式中,M ∆ ---高差偶然中误差(㎜);∆---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L---测段长度(km);n---测段数。
2 水准测量结束后,应按(4.2.7-2)式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其绝对值不应超过本章表4.2.1中相应等级的规定。
M W = 4.2.7-2式中,M W---高差全中误差(㎜);W---附合或环线闭合差(㎜);L---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N---附合路线和闭合环的总个数。
3 当二、三等水准测量与国家水准点附合时,高山地区除应进行正常位水准面不平行修正外,还应进行其重力异常的归算修正。
水准测量规范

水准测量规范水准测量水准测量:国家水准测量依精度不同分为一、二、三、四等。
一、二等水准测量是国家高程控制的全面基础,三、四等水准测量直接为地形测图和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所必须的高程控制。
精度低于四等的水准测量称为等外水准测量。
本节阐述四等及等外水准测量的布设形式、技术要求、选点埋石、外业施测和内业计算等有关内容。
一、水准路线的布设形式由水准原点或任一已知高程点出发进行水准测量所经过的路线称为水准路线。
水准路线每隔一定的距离需要埋设一个固定点,称为水准点。
水准测量的目的就是以已知高程点为起算点,沿选定的水准路线逐站测定各水准点的高程。
根据已知水准点的情况和测量工作的实际需要,水准路线可以布设成以下三种形式。
(1) 附合水准路线: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进行水准测量,最后附合到另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上。
(2) 闭合水准路线: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沿一条环形路线进行水准测量,测定沿线上水准点的高程,最后又回到该水准点。
(3) 支水准路线: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沿一条水准路线测定沿线上其他水准点的高程,最后不与任一已知高程点连测。
为了提高成果的精度及其可靠性,规范规定支水准路线必须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且应限制支水准路线的长度。
(4)水准网二、四等及等外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各等水准测量对所使用的仪器类型、水准路线长度、不符值或闭合差的限差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其中四等及等外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如表4-27所列。
三、水准路线选线和水准标石埋设(1)收集资料在确定水准路线布设形式之前,首先要收集已有的水准测量资料,包括水准路线图、水准点“点之记”、成果表、技术总结等。
而且还应到实地调查,确定已知成果可否利用。
(2)图上初步选线在测区已有的地形图上设计拟定的水准路线。
水准路线应尽量选设在地势平坦、土质坚实、施测方便的道路附近,尽量避免通过水滩、沙土、易塌陷易受雨水冲刷的地区。
选线的同时还应考虑水准点的埋设位置。
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面高程控制测量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一般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测量应采用统一的高程系统,并应与现有城市高程系统相一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控制网为水准网,应分两个等级布设:一等水准网是与城市二等水准网精度一致的水准网,二等水准网是加密的水准网。
现有城市一、二等水准点间距小于4km时,应一次布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二等水准网。
水准网应沿线路附近线路布设成附合线路、闭合线路或节点网。
二等水准点间距平均800m,联测城市一、二等水准点的总数不应少于3个,宜均匀分布。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的规定。
2 采用数字水准仪测量的技术要求与同等级的光学水准仪测量技术要求相同。
水准点应选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域以外稳固、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的地方,宜每隔3km埋设1个深桩或基岩水准点。
车站、竖井及车辆段附近水准点布设数量不应少于2个。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湖、塘且视线长度小于100m时,可采用一般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观测;视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进行跨河水准测量。
跨河水准测量可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仪倾角法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等,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的相关规定。
水准点标石和标志应按本规范附录B中的图、图、图和图的形式和规格埋设适宜的水准标石。
水准点也可以利用精密导线点标石,墙上水准点应选在稳固的永久性建筑上。
水准点标石埋设结束后,应绘制点之记,并办理水准点委托保管书。
对已建成的水准网应定期进行复测,第一次复测应在开工前进行,之后应一年复测一次,且应根据点位稳定情况适当调整复测频次。
复测精度不应低于原测精度,高程较差不应大于√2倍高程中误差。
当水准点标石被破坏时,应重新埋设,复测时统一观测。
水准网测量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水准测量仪器和标尺进行常规检查与校正。
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校测及引测问题分析

水文测站基本水准点校测及引测问题分析作者:旦增平措来源:《科海故事博览·上旬刊》2019年第03期摘要水文测站是我们了解相关区域水文信息的重要部门,我们在水文测站建立并执行日常测量工作的过程中设置了相应的引据水准点和基本水准点,这些基本点的整体位置以及自身数据情况应该在测量工作中保持不变,引据水准点以及基本水准点的不变性是保持长时间水文信息测量工作连续性的关键基础,在工作中我们认为基本水准点具有冻结不变性,这里我们所讲的不变主要是指基准点的高程不变,只有严格保障高程不变我们才能让日常水文测量工作所得信息具有良好的时间接续性。
而随着人类活动对于早期引据水准点以及基本水准点的影响逐渐增大,很多原本的引据水准点以及基本水准点遭到了破坏,这导致水文测站想要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就必须重新设立引据水准点并且增设基本水准点,本文将对以上内容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水文测站引据水准点基本水准点校测引测问题人类活动对于原有引据水准点以及基本水准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当前很多水文测站原有的水准点都已经被破坏或者被淹没,失去了原有的参照作用,为了满足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需要重新建立引据水准点并且增加基本水准点,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就需要对基本水准点进行校测及引测,而由此所带了的基本水准点高程不变的相关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将从基本水准点冻结高程不变性以及冻结基面与绝对基面的考证两大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基本水准点冻结高程不变性一般来讲,各水准点对于水文测站的日常观测工作来讲是最关键的基础,我们在观测过程中得出的各种数据都与各水准点基本参考作用有直接联系,因此各水准点可以说是水文测站日常工作的核心,基本水准点是水文测站其他水准数据的原始引测点,我们的水文观察测量工作需要有数据接续性,因此在水文测站第一次设立相应水准基面的时候我们将这一基面冻结下来作为日后水准点设立的永久参照,这一基面在水文观测活动中也称之为冻结基面,所谓冻结就是说该机面在未来观测工作进行過程中不能轻易更改,要一直保持其原始状态,这就是冻结的含义,而冻结基面的数据保障是以冻结各个基本水准点高程的形式由多个固定点所构成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高程不变性对于冻结基面的重要性,只要基本水准点没有遭到破坏我们通常不会去改变基本水准点的高程。
水准测量基本要求

水准测量基本要求一、一般规定1、水准测量执行“分级管理,分级测量”原则,即基本水准点从引据水准点进行引测;校测水准点从基本水准点引测;水尺零点高程从校核水准点引测。
特殊情况下引据水准点可直引测校核水准点;基本水准点引校测水尺零点高程。
2、基本水准点高程的变动,应经2次及以上符合规定的方法测量确定。
高程变动值不大(在10mm之内)或变动值在10mm以上但在测量充许误差范围内,其采用高程暂不改动;若高程采用值发生变动,应由省局批准。
3、校核水准点高程经校测变动值在10mm之内暂不改动采用高程;超过10mm应复测证实其高程确已变动后方可更改高程。
校核水准点高程变动由地区局批准,并报省局备案。
4、基本水准点与校核水准点经联测发现有两个以上高程发生变动,变动形态出现复杂情况时,应由其它高级水准点进行联测,搞清变动原因并慎重处理。
5、水准测量(1) 水准点经多年检测高程稳定,应在逢“0”、“5”年份校测一次。
建立有高程自校系统的测站,基本水准点高程未变动的,应逢“0”或“5”年份校测一次,具体校测时间由地区局确定。
(2) 校核水准点自校系统不少于3个高程点,点与点的距离:山区应大于200m;平原地区大于500m。
自校系统应每年联测一次,当发现有变动迹象时应及时与基本水准点联测。
6、水尺零点高程校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倾斜式水尺在一个斜面上时,应不大于2m间隔进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如P1(0.00)、P2(2.00)、P1(4.00)等(0.00、2.00等为置尺点水尺读数)。
(2) 对受地形条件限制的测站,水准测量单站视距前后差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2m(对三丝读数不作要求)。
(3) 当采用水准仪观测水尺读数进行零点高程测量时,应变换仪器高度2次及以上。
7、大断面岸上部分测量当使用水准仪测量有困难时,可使用全站仪、GPS、经纬仪极坐标交会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全站仪进行高程测量时,其天顶距应控制在5°内;受地形限制,特殊情况应控制在10°内,当采用直接量距法测量起点距的,水边起点距应用其它仪器校核,其误差应小于1/500。
水准测量规范规定

一、水准测量的作业方式
现在沉降观测中大多使用高精度的数字水准仪,在控制网及首期观测中,多使用往返测。
其他各期观测中,多采用单程观测兼用中间点测量。
具体作业方式见下表:
二、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精度指标及其适用范围
我们大多数建筑物沉降观测中多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具体适用见下表:
三、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
1、二等水准观测,应根据路线土质选用尺桩(尺桩质量不轻于1.5kg,长度不短于0.2m)或尺台(又名尺垫,尺台质量不轻于5kg,实际在沉降观测中,多用3kg尺垫)作转点尺承,所用尺桩数,应不少于4个。
特殊地段可采用测钉作为转点尺承。
2、观测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视线高度及重复测量次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中规定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中规定。
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面高程控制测量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4.1 一般规定4.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测量应采用统一的高程系统,并应与现有城市高程系统相一致。
4.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控制网为水准网,应分两个等级布设:一等水准网是与城市二等水准网精度一致的水准网,二等水准网是加密的水准网。
现有城市一、二等水准点间距小于4km时,应一次布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二等水准网。
4.1.3 水准网应沿线路附近线路布设成附合线路、闭合线路或节点网。
二等水准点间距平均800m,联测城市一、二等水准点的总数不应少于3个,宜均匀分布。
4.1.4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2 采用数字水准仪测量的技术要求与同等级的光学水准仪测量技术要求相同。
4.1.5 水准点应选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域以外稳固、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的地方,宜每隔3km埋设1个深桩或基岩水准点。
车站、竖井及车辆段附近水准点布设数量不应少于2个。
4.1.6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湖、塘且视线长度小于100m时,可采用一般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观测;视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进行跨河水准测量。
跨河水准测量可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仪倾角法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等,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的相关规定。
4.1.7 水准点标石和标志应按本规范附录B中的图B.0.1、图B.0.2、图B.0.3和图B.0.4的形式和规格埋设适宜的水准标石。
水准点也可以利用精密导线点标石,墙上水准点应选在稳固的永久性建筑上。
4.1.8 水准点标石埋设结束后,应绘制点之记,并办理水准点委托保管书。
4.1.9 对已建成的水准网应定期进行复测,第一次复测应在开工前进行,之后应一年复测一次,且应根据点位稳定情况适当调整复测频次。
复测精度不应低于原测精度,高程较差不应大于√2倍高程中误差。
测量规范

测量规范测量培训一、平面控制测量(一)、一般规定平面控制网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分为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级。
(二)、导线测量1.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各等级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注:1 表中n为测站数。
2 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导线长度、平均边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相应长度的2倍。
当导线平均边长较短时,应控制导线边数不超过表2.1相应等级导线长度和平均边长算得的边数;当导线长度小于表2.1规定长度的1/3时,导线全长的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导线网中,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之间的导线段长度不应大于表2.1中相应等级规定的0.7倍。
2.导线网的设计、选点与埋石导线控制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线网用作测区的首要控制时,应布设成环形网,且宜联测两个已知方向。
(2)加密网可采用单一附合导线或结点导线网形式。
(3)结点间或结点与已知点间的导线段宜布设成直伸形状,相邻边长不宜相差过大,网内不同环节上的点也不宜相距过近。
导线点位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点位应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便于保存的地方,视野应相对开阔,便于加密、扩展和寻找。
(2)相邻点之间应通视良好,其视线距障碍物的距离,三、四等不宜小于1.5m;四等以下宜保证便于观测,以不受旁折光的影响为原则。
(3)当采用电磁波测距时,相邻点之间视线应避开烟囱、散热塔、散热池等发热体及强电磁场。
(4)相邻两点之间的视线倾角不宜过大。
(5)充分利用旧有控制点。
二、高程控制测量(一)、一般规定1.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为二、三、四、五等。
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以下等级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五等也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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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盛、36脚湖站水准点设计要求
一、水准点设计与埋设
1、在当盛、36脚湖监测站()附近不同位置各设三个水准点,并作好编号。
二个基本水准点为暗标水准点,一个校核水准点为明标水准点。
相互间距离以300~500米为宜,且不在一直线上。
2、水准点标石选点及埋设应按照GB 12897-91相关规定进行。
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水准点(暗标水准点)由垫层、基座、标准盖及水准点封盖组成。
垫层尺寸为700×700×200(mm),砼强度等级为C10,基座尺寸为上部截面300mm×300mm,下部截面400mm×400mm,高4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标志盖尺寸200 mm×100mm,水准点砌筑维护坑上盖钢筋混凝土盖尺寸为900×900×450mm,壁厚100mm,见图1。
图1 基本水准点结构示意图
2)校核水准点(明标水准点)由垫层、基座、标志盖组成。
垫层尺寸为700×700×200(mm),砼强度等级为C10,基座尺寸为上部截面300mm×300mm,下部截面400mm×400mm,高4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标志盖尺寸200 mm×100mm,见图2 。
图2校核水准点剖面图
3)、每个水准石顶面的中央应嵌入一个圆球部主铜或不锈钢的金属水准标志。
标志须安放正直,镶接牢固,其顶部应高出标石面1~2cm。
3、每个水准点点位选定后,应设立一个注有点号、标石类型的点位标记,并按GB 12897-91附录A中的A2格式,填绘水准点之记。
在选定水准线路线的过程中,须按附录A中的A1规定绘制水准路线图。
对于水准网的结点,须按附录A中的A3格式填绘结点接测图。
4、高程引测
1)基本水准点高程,应从不低于国家三等水准点按三等水准测量标准接测,据以引测的国家水准点,在复测或校测时,不宜更换。
2)从不低于国家三等水准点或基本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标准接测校核水准点、井口固定点、井口附近地面固定点高程。
3)水准基面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