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设备采购、服务性招标和工程招标。
第三条公司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和各类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择优、效率的原则和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公司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招标:1、一次性购买在 2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2、单项在 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3、服务类项目;第六条因政策、法规规定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可免于招标。
标的物估算价值未达到第五条金额要求的由物控部自行组织询价,询价单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预算部、工程部、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物控部完成招标和询价所用的技术和商务资料提供工作。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10万元(含)以下工程(材料设备为2万元)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3 家,1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为2万元以上)工程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5 家。
服务类招标均需在3家以上。
第八条公司招标应遵循以下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含考察拟投标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考察报告)、发售招标文件(含答疑、踏勘等)、投标人投标、开标、评标(含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相关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批、定标、签订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或工程部应将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前2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工程招标计划应提前4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
并附招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数量清单、施工或供货日期等要求,预算部价要求及结算方式,以便采购部合理地安排招标时间,保证招标工作质量。
1、简单材料为5个日历天;2、技术较复杂的设备为7个日历天;3、建筑安装工程、需要二次设计的专项工程等为15-20个日历天。
第十七条招投标费用1、物控部招标时,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最高不应超过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工程招标中,需向投标人发放设计图纸的,可根据图纸的数量酌情收取图纸保证金,投标人完整地返还图纸的,全额退还;3、招标时,应按不超过标的额的 0.5%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物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促进公平竞争、保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进行物资招投标活动的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招投标流程
1. 确定需求
初步确定物资需求
制定采购预算
完善招投标方案
2. 准备招标文件
制定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招标文件
3. 发布招标公告
在指定的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验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5. 开标评标
公开开标
进行标书评审
产生中标结果
6. 签订合同
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7. 结算支付
审定结算
支付货款
四、注意事项
1. 诚实守信
在招投标活动中,参与各方应诚实守信,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公平竞争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排斥
竞争者。
3. 合规操作
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操作
的合规性。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止招投标资格、责任追究等。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并不定期进行修订更新。
对于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
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本制度旨在规定公司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的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人员参与的物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
三、物资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需求提出部门将物资采购需求填写在公司内部采购申请单上,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2.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3.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对已注册的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4. 报价和谈判•已选择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报价,并与采购部门进行谈判,确保价格和交货条件等方面的协商。
5. 招标公告发布•如果采购需求的价值超过公司规定的招投标门槛,采购部门将发布招标公告,向更多的供应商公开采购需求。
6. 招标文件准备•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规范等。
7. 招标文件发布•采购部门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并设置截止日期接收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评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接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9.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合同。
10. 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绩效评估,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和交付物资。
四、采购及招投标的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参与采购和招投标的各方在竞争中得到公平待遇,没有任何歧视。
2. 公正原则•采购过程和结果应该是公正的,没有任何不当干预和偏袒。
3. 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应该透明,各方能够了解采购的规则和程序。
4. 效率原则•确保采购和招投标的程序和流程简洁、高效,提高采购效率。
五、采购及招投标的风险控制措施1. 信息保密•采购部门要确保采购需求的信息保密,避免信息泄露引起不必要的竞争和影响。
2. 风险评估•采购部门要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保证生产质量和生产进度的顺利进行,保证材料按规定要求施工,特别建立本制度。
1、原材料控制(1)、供应商资质审查企业质量管理、采购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营业情况等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被纳入企业的供应商列表,视为合格供应商。
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企业应向供应商说明审核结果,并原则上不再与该供应商合作。
(2)、供应商定期评估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及时性、材料质量、服务质量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不佳的供应商实施惩罚措施,对绩效优秀的供应商实行优惠政策,以此激励供应商优化经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2、材料稳定优选(1)、材料选择原则企业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在选择材料时,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价格合理、质量稳定、供货及时的可靠供应商所供应的材料。
(2)、材料样品审批企业采购部门在确认原材料选择方案后,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应的样品,并对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化验分析。
审核通过的材料样品方可用于实际生产中使用。
3、材料储存及生产(1)、物料接收物料接收是材料供应的第一环节,应对物料进行校验和审批,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并送至仓库储存。
(2)、物料储存存储原材料前,应确定材料的特性及需要满足什么储存条件。
对不同材料,在仓库储存的要求也不同,应特别注意防潮、防晒、防虫等。
储存时间的长短、储存温度、湿度等均对储存效果有影响,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
(3)、物料使用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标准、工艺流程等进行使用。
当检验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不良材料不被使用并及时排除或返修。
(4)、成品检测生产后安排次数量进行抽样,由检测人员进行性能检测,秉承未检测合格绝不出库原则。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物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加强对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的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物料需求:在工程物料采购中,需求是首要环节。
需求提出应明确所需物料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技术指标。
在筛选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因素,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流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期、质量标准等条款。
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招标公告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告发布、签约等。
招标公告应提前一定时间发布,以便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信息。
投标时应接受电子投标和纸质投标两种方式,确保投标过程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开标应公开进行,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够参与并监督开标过程。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方案、商业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估。
中标公告应公示中标结果,以便社会监督。
签约时应再次核实中标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投标要求: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报价单、技术方案和商业计划。
报价单应详细列出各项费用及总报价,并附有费用构成说明。
技术方案应包括物料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等内容,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实力。
商业计划应包括企业的资质、业绩介绍、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信息,以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措施。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商业计划的稳健性、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2]585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一次性采购。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设备是指:直接用于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金属结构及设备、试验设备、原型观测和测量仪器设备等;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各种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服务于本项目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医疗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和生活设施设备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材料是指:(一)构成永久工程的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硅粉、抗磨材料等;(二)用于项目数量大的消耗材料,如油品、木材、民用爆破材料等。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实施行政监督。
内容包括:(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招标;(二)可派员监督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报告。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招标采购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以达到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2. 设立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评标等工作。
3.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和条件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2. 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并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指南、合同条款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3. 投标报名: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 答疑和修改:对投标单位的疑问进行解答,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5. 开标和评标: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 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价格、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分。
2. 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度,所有评分结果应当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合同管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变更都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2. 对于违约行为,应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确保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七、监督和责任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经招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适当调整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行为,保证采购公正、公平、公开,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标。
第四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程序合法、规范、透明。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第六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条招标公告应当发布在本单位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二)采购项目概况;(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五)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六)其他应当予以公告的内容。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数量、质量、交货期、价格等内容,投标人应当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书、投标保证金等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被拒绝。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五条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被拒绝。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全面、公正、公平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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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材料招标采购行为,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保证材料质量,并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能少于三家。
第四条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小组,负责本级或下级单位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工作,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行评审;大宗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围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必须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
招标材料的围包括:一、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砼预制品、沥青及其添加剂、地材、房屋建筑及其相关材料;二、构成工程实体的专用材料: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缆索等、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三、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各种油料、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和施工用转材料(指集团批准购入的)等;四、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属分包队采购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材料,项目经理部可统一组织,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
一、没有形成买市场的材料;二、工程临时需要补充的材料或工程急需的材料;三、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材料且无其他合适材料代替的;四、甲供材料或业主指定个别厂家供应的材料(甲指材料);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材料,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价格无变化,可不再重新招标,直接续签合同。
第三章招标程序、文件与组织第八条招标前项目合同部负责提供拟招标材料的需用数量,工程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质量要求(技术规),物资部提供详细的市场调查资料和编制招标计划。
第九条集团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物资部作为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招标业务的具体工作。
包括:组织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可通过网络或光盘发售)、接收投标书、开标、进行评标前的准备工作、答疑和澄清、发中标通知书等。
各级单位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小组负责参与评标、定标等工作。
第十条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容: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式,项目名称及工程简介,招标材料围、数量、交货时间等;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招标文件说明、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对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技术规书、商务规书、报价要求等;三、投标书格式;(见本)四、主要合同条款(必要时可附合同本);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参与招标的人员要坚守原则,不得向任投标单位泄露潜在的投标人名称、标底(如有)等需要的容,避免出现串标和影响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但允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容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不论投标结果如,招标人均不承担投标人的任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
第四章开标和评标第十四条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和围进行。
采购材料可比性强的,采取公开开标式;采购材料可比性较差的,招标人可与每个投标人单独进行谈判或采用厂家不参加的开标形式。
第十五条开标前应对标书进行密封性检查,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时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相关问题,投标人的回答将被记录存档并作为评标时参考资料。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各级单位的大宗材料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评标分为商务评标、技术评标和标价评标三部分,各部分分值根据所招标材料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评标的原则:商务部分,具备垫资能力、在其经营围之(代理商提供了代理证明)、全面响应标书中的容等;技术质量部分,质量达到并满足标书要求、有生产可证、质检报告书等材质证明资料、在合理的公差围(根据招标材料性质确定优选正负公差)、要求提供的样品合格等;标价部分,报价较低且合理者。
计算投标报价时,以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为依据,即含材料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等一切费用组成。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必要时可派人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要求厂家提供的澄清函和降价函可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十九条中标原则,一般中标原则为合理低标者为中标候选人。
对于技术含较高的材料应主要考虑技术部分的容,选择合理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条评标报告,容包括:时间、地点、招标容、各投标厂家情况介绍,招标评标情况及评标结果(后附各厂家签认的开标记录及详细的单价对比表)等等。
评标报告中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报本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审定及授予合同第二十一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
对于出现的串标或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经核实可宣布中标无效,另选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投标人白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约定的时间应和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若未要求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可采取预留部分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招标人、评标人员弄虚作假、泄露标底或其它要求的行为,除招标结果无效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材料招标文件本2.大宗材料招标采购评标报告(模板)附件:****高速公路**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年月目录招标说明(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写)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格式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技术规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使用集团合同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招标说明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写,主要容应包括:1_工程概况(简要的)2.招标材料说明3.材料标准4.中标原则5.……投标邀请书致:**************1.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业主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承建标施工,因施工需要,现对进行招标采购,根据贵的合作意向,经我单位研究决定,现邀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容,对上述材料采购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由招标单位填写)3.招标围:本次招标容为的生产、运输及其它一切相关服务。
采购清单和供货期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4.标书发售时间、地点:请凭本邀请书于年月日时至年日时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是否收费由招标人自定)注:可采用通过网络或光盘的形式发售标书。
5.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6.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传真等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开标会前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到开标会现场(地址:)的指定位置。
8.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在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不多于人)。
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元/标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具体采用哪种由招标人确定)。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由招标人自定)(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招标人: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日期:投标人须知1.项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采购,交货地点为:写明具体地点,交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投标人资格及强制性条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业主或监理的要求选择或增加):(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省(部)级颁发的生产可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3)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4)生产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的要求;(5)在近五年无产品质量或产品供货面的诉讼案件;(6)在公路建设中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7)所供材料必须是市场信誉高,质量稳定的品牌产品;(8)通过了GB/T19001:2008/IS09001:2008、GB/T2400-2004/IS014001:2004、GB/T28001-2001质量体系、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证;(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0)银行信用等级AAA级及以上。
(11)已是业主指定的材料市场准入围的厂家。
(12)如是销售供应商应取得生产厂家的委托书.3.现场考察和投标费用: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考察;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标(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一个月一次性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有效期:天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与装订:(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标书由招标人自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份,副本份。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打印装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亲笔签名(包括投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签名的地)。
标书容如有修改,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封面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采购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之前(北京时间)不得。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送至(或邮寄至) ,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现场核实确认开标结果(厂家不参加的开标会,这条需修改)。
10.评标标准(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写入标书中)招标人将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满分为1 00分,各部分分值为:标价部分分值(满分分)技术和商务部分分值(满分分)11.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开标后天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对未中标的通知形式由招标人自定),投标人在核实开标结果后以传真的式回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