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附件
LG Electronics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指南第6.0版说明书

外联企业用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指南第6.0版2011. 6. 1概要为灵活应对正以EU为中心向全球扩展与增强的产品环境规定、确保LG电子产品的环保竞争力,本管理指南内提出了本公司的有害物质管理项目与标准。
与LG电子进行交易的所有外联企业必须根据本指南,熟知LG电子的环保政策和方针,确认现在供应的零部件、原材料、包装材料、辅料等中禁止使用的物质和删减物质以及关于此类对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标准。
本管理指南可根据产品环境规定范围的扩大而定期对内容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时立即分发给外联企业。
本管理指南的著作权归LG电子所有,未经允许,禁止复印、转载。
2011. 6.1/第6.0版Corporate R&D环境战略小组环境规定技术小组修订历程目录1. 目的 (5)2. 适用范围 (5)3. 用语的定义 (5)3.1 环境有害物质的分类 (6)3.2 最大允许含量浓度 (6)3.3 不使用证明 (6)3.4 包含(contained) (7)3.5 不纯物质(Impurities) (7)3.6 禁止使用 (7)3.7 规定的例外情况 (7)3.8 成分表 (7)3.9 均质材料(Homogeneous materials) (7)3.10 化学物质(Chemical substance) (7)3.11 HSMS(Hazardous Substances Management System) (7)3.12 LC(Liquid Chromatography) (8)4. LG电子产品内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标准 (8)4.1 Level A(禁止使用)物质List (8)4.2 Level B-I(自发性禁止)物质List (9)4.3 Level B-II(观察)物质List (10)4.4 有害物质分析证明材料管理标准 (10)4.5 RoHS Free批量生产零部件的识别 (11)4.6 Halogen Free批量生产零部件的识别 (12)4.7 超过有害物质含量的最大允许值 (13)4.8 自发性禁止/观察物质(Level B-I, II) (13)5. 有害物质具体管理标准 (14)5.1 Level A-I物质 (14)5.2 Level A-II物质 (20)5.3 Level B-I物质 (25)5.4 Level B-II物质 (28)5.5 包装材料(Packaging materials)内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三星: PVC, 包括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32)5.6 电池与电池组内的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32)附录1. 各物质及其化合物目录 (34)1. 目的本指南根据LG电子的产品有害物质管理标准,明确与LG电子交易的外联企业与本公司(内部交易的零部件)生产、供应的所有零部件、原材料、包装材料、电池等包含的环境有害物质的管理标准,以符合全球环境规定,从而为保护地球环境作为贡献,此乃其目的所在。
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

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常见问题答疑目录前言 (1)第一部分综合性问题 (2)Q1.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管理办法》的上位法?我国制修订《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2)Q2.《管理办法》是在原《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一部新部门规章,与原办法相比,《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了哪些主要调整? (3)Q3.《管理办法》中要求限制使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而原办法中则称之为“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请问两种说法有什么区别? (4)Q4.《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5 Q5.对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满足《管理办法》要求是以产品生产日期为准,还是以投放市场的时间为准? (5)Q6.对于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也应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准吗?是否与进关或投放市场的时间有关? (5)Q7.《管理办法》中多处提到了“应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不得违反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请问这些主要指的哪些标准?这些标准是否必须执行?..5 Q8.《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款中提出了环保使用期限的概念,环保使用期限是否等同于安全使用期限? (7)Q9.电器电子产品结构复杂,如何确定某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是否要政府审批? (7)第二部分关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8)一、《管理办法》适用范围说明 (8)Q10.《管理办法》中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的“配套产品”指的是什么? (8)Q11.电器电子产品定义中“涉及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主要是把哪些设备排除在外了?除此之外,还有哪些产品和情况被排除了? (9)Q12.《管理办法》是否有配套的类似《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的文件,列举《管理办法》适用产品的目录? (10)Q13.相关方如何判断电器电子设备是否属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13)二、有关适用范围的具体案例 (15)Q14.电动运输器械及工具是否属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15)Q15.对于不同应用的电池和蓄电池,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15)Q16.对于不同应用的电线电缆,如何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15)Q17.硒鼓、墨盒等耗材是否属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16)Q18.来料加工产品和进料加工产品是否都要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16)Q19.预定安装到《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外产品中的电器电子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17)Q20.售后服务中的整机包换产品是否属于《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17)Q21.已经销售使用后,作为二手电器电子产品再次销售时是否属于《管理办法》管辖范围? (17)Q22.租赁产品应如何执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17Q23.《管理办法》实施后,海外母公司将电器电子产品转卖给在中国的子公司时是否需要满足《管理办法》的要求? (18)第三部分《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18)一、《管理办法》实施及企业执行过程 (18)Q24.《管理办法》实施及企业执行过程大致是怎样的?.. (18)二、有害物质限制种类 (19)Q25.《管理办法》中第三条第(五)款中的“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应如何理解? (19)三、标识要求 (20)(一)有关过渡期内标准的执行 (20)Q26.在《管理办法》实施日期之前,相关方应如何执行SJ/T11364-2014的规定? (20)Q27.企业应如何操作以满足SJ/T11364-2014的有关规定,同时应依据哪些文档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进行声明? (21)Q28.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的起始日期是以什么日期为准? (21)Q29.SJ/T11364-2014正式实施后,企业之前没用完的“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表”是否可继续使用,或使用插页的形式作为原表格的勘误? (22)(二)有关标准适用范围的问题 (22)Q30.《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电器电子产品,SJ/T 11364-2014的产品适用范围为电子电气产品,请问企业应如何执行SJ/T11364-2014? (22)(三)有关电器电子设备配套产品的标识问题 (23)Q31.在为生产配套而采购的活动中,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应如何传递和标识有害物质信息? (23)Q32.用于售后包换或维修的备件是否需要进行标识? (23)Q33.对于本身不属于电器电子设备的配件,当与整机一同销售时,是否要进行标识?含量表中是否要注明这些配件的有害物质含有情况? (24)Q34.对于可拆卸的电器电子设备配件,当其本身也属于电器电子设备时,环保使用期限单独标注还是与整机一同标注? (24)Q35.对于包含多个电器电子产品的成套设备,应如何进行标识?例如电视机及随机销售的遥控器,是否都需要有独立的标识? (25)(四)有关标识内容与标志的具体要求 (25)Q36.当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均未超过GB/T26572-2011中规定的限量要求,是否应标识SJ/T11364-2014中图1所示的“e”标志? (25)Q37.SJ/T11364-2014第5.1图1标志中的“e”是什么字体?比例如何? (26)Q38.SJ/T11364-2014规定的绿标和橙标,是否必须选择这两个颜色?企业在执行时,当产品本身的颜色和标识相近时,如何处理? (26)Q39.SJ/T11364-2014第5.4.2中规定的标志规格最小为5mm×5mm,如果制作这样大小的标志贴在产品上很不显眼,怎么办? (26)Q40.SJ/T11364-2014第6.2.2表1最下方“企业可在此处,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表中打“×”的技术原因进行进一步说明。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解读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器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虽然电器电子产品在我们生活中带给了众多的便利,但同时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威胁。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健康安全,国家颁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规范制造商的生产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使得产品更加环保和健康。
首先,这个法规的颁布是为了保护环境。
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大多数都是化学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分解成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例如,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通常采用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但由于其中大部分含有有害物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大大增加了处理成本。
因此,对有害物质的限制使用可以减少产品对环境的污染程度,降低处理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
其次,这个法规的颁布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有害物质的使用不仅仅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例如,含铅电子产品被证明会危害生殖系统、造成认知障碍等,含铬电子产品可导致皮肤病和癌症等,而芳香胺染料等物质还能够引发白血病等血液疾病。
因此,在制造电器电子产品的过程中,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降低产品的成本,提高产品的品质。
然而,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其他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可能会导致产品的品质受到影响,从而打乱市场的规律,影响行业的发展。
其次,在国际贸易中,有害物质限制的标准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可能会导致贸易壁垒的出现,阻碍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为了解决因有害物质限制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此法规还规定了调整措施,如新技术的研发、清晰的标准、国际合作等。
这些调整措施可以在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颁布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但也必须考虑到其他方面的问题。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器电子产品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为了维护人类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和管理势在必行。
因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变得尤为重要。
一、引言随着电器电子产品的普及和更新换代,电池、线路板、显示屏等组件中所含有害物质对个人健康和环境造成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因此,以管理有害物质的使用,保障人类健康为出发点,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法律基础我国在环境保护以及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都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为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如《环境保护法》、《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等。
三、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铅、镉、汞、六价铬等。
这些物质具有较强的毒性和潜在的危害,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的风险。
铅和镉可以导致神经系统受损,汞和六价铬对环境具有较高的毒性。
因此,对于这些有害物质的使用需要进行限制和管理。
四、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风险评估结果;3.技术可行性和成本效益分析结果。
五、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原则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和严谨性原则:依据科学研究结果和风险评估,对有害物质的使用进行限制;2.可行性原则:制定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在技术上可行且具有成本效益;3.循序渐进原则:逐步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以便企业和消费者有充分的准备和适应时间。
六、具体限制使用措施的制定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应包括以下具体措施:1.明确禁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和含量限制要求;2.建立有害物质使用信息的公示制度,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知情权;3.建立有害物质检测和监控体系,加强对电器电子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检;4.提供有害物质替代技术和材料的研发支持,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近年来,电器电子产品的普及和使用日益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然而,电器电子产品中所含有的一些有害物质却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各国纷纷出台相关的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背景、存在问题、管理办法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随着科技与工业的不断发展,电器电子产品已成为现代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然而,电器电子产品的制造和使用中,广泛应用的一些有害物质却造成了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威胁。
其中最为突出的有铅、汞、镉、六价铬等。
二、存在问题1. 环境污染问题:电子产品废弃物中的有害物质会渗出到土壤和水质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导致生态系统紊乱。
2. 健康危害问题:有害物质释放到空气中,通过呼吸、食物链等方式进入人体,对人体内脏器官、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甚至引发慢性病。
3. 资源浪费问题:电器电子产品的废弃物中含有大量有用资源,如金属、塑料等,未能得到有效回收和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
三、管理办法为了有效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和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各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这些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的制定:通过立法的方式,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和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
如欧盟发布的RoHS指令,强制要求电器电子产品中六类有害物质的含量不超过一定限值。
2. 限制物质的申报和标识: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上显著位置标识产品所含有的有害物质种类和含量,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便于用户了解产品的有害物质信息。
3. 替代技术的推广:鼓励研发和应用无害或低有害物质的替代技术和材料,减少有害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使用。
4. 废弃物回收处理:规定生产企业要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确保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到合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理解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理解《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出台的一项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和环境免受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伤害。
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进口的各类电器电子产品。
该办法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限制使用有害物质。
根据国际上已经普遍接受的环境友好和可循环的设计原则,办法明确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中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如鉛、汞、鎘、六价铬等。
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风险,因此需要限制其使用。
其次,规定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
办法中规定了有害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限制标准,如铅的含量限制为0.1%,汞的含量限制为0.1%,多溴联苯的含量限制为0.1%,等等。
这些含量限制的制定是基于对各种有害物质的安全阈值的研究和评估。
再次,规定了测试和认证要求。
办法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应当进行有害物质测试的要求,并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
此外,产品还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最后,对不符合规定的电器电子产品进行了措施和处罚的规定。
办法明确规定了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如要求退回销售、责令下架、罚款等等。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消费者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推动电器电子产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有害物质对人体和环境的风险,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同时,该办法也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
然而,该办法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实施该办法需要监管部门的有效执法和监督。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和中小城市的经销商来说,可能面临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困难。
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各方能够顺利地适应该办法的要求。
总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对于推动电器电子产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理解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理解2016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8部门联合公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3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该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减少和限制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使用,以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办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这里的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其中涉及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
这个关于电器电子产品的定义基本与欧盟RoHS2.0指令里的定义是一致的,新版的中国Rohs法规很多方面都参照了欧盟Rohs2.0,但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目录。
但涉及产品范围跟欧盟RoHS指令适用的范围可能会不完全相同,具体涉及的产品范围和种类,将会发布一个适用的产品种类目录。
但可以确切知道的是,绝大部分日用消费的电器电子产品都将纳入该办法的管理范畴,如冰箱、空调、手机、电视等。
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是2016年7月1日,也就是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对于新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以产品生产日期为准,即2016年7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满足新版管理方法的要求。
1、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会制定一个配套的达标管理目录(该目录目前尚未发布),被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一方面必须满足管理办法中关于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的限制使用的要求(管理办法没有列出具体限值要求,目前,具体要求可按照GB/T 26572-2011、IDT IEC 62321:2008(国际电工委员会)执行);另一方面,在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需要在产品上做好标识,目前,具体操作可按照SJ/T 11364-2014的标准来执行。
学习解读《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学习解读《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部分综合性问题第二部分关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一、《管理办法》适用范围说明二、有关适用范围的具体案例第三部分《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一、《管理办法》实施及企业执行过程二、有害物质限制种类三、标识要求(一)有关过渡期内标准的执行(二)有关标准适用范围的问题(三)有关电器电子设备配套产品的标识问题(四)有关标识内容与标志的具体要求(五)部分具体标识案例四、限量要求第四部分《管理办法》的其他要求第五部分有关罚则第一部分综合性问题Q1. 哪些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管理办法》的上位法?我国制修订《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答:《管理办法》是一部部门级规章,其上位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落实《中国制造 2025》,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开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2.将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工作作为我国工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的基础性工作,体现“污染防治,预防在先”的环境保护原则,落实“从源头抓起”的工作思路;3.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纳入行业管理,实现法制化并与国际接轨;4.推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替代或减量化,倡导生态设计,促进电器电子产品在生产、使用及末端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5.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确保实现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Q2. 《管理办法》是在原《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一部新部门规章,与原办法相比,《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了哪些主要调整?答: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在具体要求方面主要做了以下调整:1.适用范围原办法修订后,名称修改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由原办法的电子信息产品扩大至电器电子产品,但核心内容都是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 第一批 征求意见稿
附件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范围及定义适用范围说明1电冰箱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升)。
电冰箱从安装方式来看,包括驻立式、便携式、挂壁式或嵌入式等多种类型。
按用途分包括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冰柜、卧式冷柜、展示柜、葡萄酒柜等。
其中,电冰箱线性尺寸的确定及容积的测量方法可参见GB/T8059-2016《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
2空气调节器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
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额定制冷量≤14000瓦)。
空气调节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和/或加热和通风装置组成(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
空气调节器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额定制冷量≤14000瓦),其中:1)房间空气调节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
房间空气空调器一般可按结构形式分为整体式、分体式和一拖多空调器等;按功能分为冷风型、热泵型、冷风除湿型、冷风热泵除湿型、热泵辅助电热型等;按冷却方式分为水冷式和空气冷却式。
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主要包括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以包括加热、加湿和通风装置。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按功能分为单冷型、热泵型、恒温恒湿型;按冷凝器的冷却方式分为水冷式、风冷式;按加热方式分为电加热、热泵制热;按结构型式分为整体型、分体型;按送风型式分为直接吹出型、接风管型;按空调机能力调节特性分为定容型、非定容型。
3洗衣机利用电能驱动,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干衣量≤10公斤)。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管理,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绿色环保电子消费,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及管理电器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器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玩具等各类电器电子产品。
第四条有害物质包括但不限于铅、汞、镉、六价铬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
第五条电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及管理应符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第六条生产企业应采取措施,控制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工艺,采用合适的替代材料,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第八条销售商应向消费者提供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情况和环境标签,并做好产品使用和处理的指导。
第九条使用人使用电器电子产品时,应遵守产品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产品,尽量减少环境污染。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有害物质的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企业应建立有害物质的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检测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及时调整生产工艺。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措施的实施费用。
第十三条销售商应当向市场管理部门报备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信息,确保产品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
第十四条消费者对电器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情况,有权向销售商或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第十五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器电子产品的监管,确保销售商公示有害物质信息。
第十六条市场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器电子产品,有权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部门对违规销售有害物质超标的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商,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有害物质,是指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理解
2016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8部门联合公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3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该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减少和限制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使用,以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办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
这里的电器电子产品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其中涉及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
这个关于电器电子产品的定义基本与欧盟RoHS2.0指令里的定义是一致的,
新版的中国Rohs法规很多方面都参照了欧盟Rohs2.0,但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目录。
但涉及产品范围跟欧盟RoHS指令适用的范围可能会不完全相同,具体涉及的产品范围和种类,将会发布一个适用的产品种类目录。
但可以确切知道的是,绝大部分日用消费的电器电子产品都将纳入该办法的管理范畴,如冰箱、空调、手机、电视等。
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是2016年7月1日,也就是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对于新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内的产品,以产品生产日期为准,即2016年7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满足新版管理方法的要求。
1、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会制定一个配套的达标管理目录(该目录目前尚未发布),被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一方面必须满足管理办法中关于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的限制使用的要求(管理办法没有列出具体限值要求,目前,具体要求可按照GB/T 26572-2011、IDT IEC 62321:2008(国际电工委员会)执行);另一方面,在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需要在产品上做好标识,目前,具体操作可按照SJ/T 11364-2014的标准来执行。
2、未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
2.1未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满足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限值规定(参考GB/T 26572-2011、IDT IEC 62321:2008),也就是说,产品可以含有某些有害物质,但必须要做好说明和标识。
需按照SJ/T 11364-2014的要求,在产品说明中按照以下格式,对产品中含有有害物质的部件、有害物质名称和含量进行说明。
2.2 ·绿色“e"标志表示该产品不含限制物质,是绿色、环保、可回收利用的产品。
·橙色“数字”标志表示该产品含有某种有害物质,可在环保使用期限(EPUP,即标志中心所示数字)内安全使用,在EPUP结束后应进入再循环系统。
生产商和进口商另应根据SJ/T11364-2014标准通过表格的形式提供产品所含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存在部位。
同时在产品上做好“电器电子产品环保使用期限”标识。
如下图示例:示例图中的10表示环保使用期限为10年,实际产品可根据企业或产品自身情况而定,将标识中的数字做相应的更换即可。
目前,总的来说,对于该管理办法范围内的产品,无论是否列入达标管理目录,均需要按照SJ/T 11364-2014标准要求做好标识和说明。
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除满足SJ/T 11364-2014标准要求外,还应该满足GB/T 26572-2011、IDT IEC 62321:2008标准规定的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
新《办法》提出了建立一个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的任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目录管理的合格评定制度由确定的“3C”改为了尚未确定的合格评定制度。
合格评定制度由认监委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建议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合格评定结果建立相关采信机制。
备注:
1、无卤素(IDT IEC 62321:2008标准要求)
2、ROHS检测根据材料的不同所检测的项目也不同:
一、金属金属要求测试四项:
1. 铅(P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电池、易切削钢的部件、电子零件镀层、开关、电容器、二极管、震荡器、各种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内部、热敏电阻封装、集电型红外探测器、热交货期
2. 汞(Hg)(水银)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荧光灯管、HID气体放电等、液晶背光、激光模块、启动元件、贡开关等
3. 镉(Cd)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继电器、恒温控制器
4. 六价铬(Cr 6+ )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附腐蚀涂层:螺丝、垫圈、螺丝、PCM钢板、镀锌钢板、铝压铸件、灯泡电极、封装部件、电磁防罩等
二、非金属非金属要去测试六项,及在金属的基础上增加了:
多溴联苯(PBB)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电线电缆、通风装置、扼流圈、伺服放大器、编码器、激光变压器、线圈骨架、焊枪手柄等
多溴二苯醚(PBDE)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电线电缆、通风装置、扼流圈、伺服放大器、编码器、激光变压器、线圈骨架、焊枪手柄等
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
钢合金中小于3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