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行业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一)

近期行业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一)
近期行业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一)

近期行业及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分析(一)

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一直不容我们乐观。美国经济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出现衰退的迹象,并且影响到其他国家的经济增长;日本经济复苏已经停止,今年一季度GDP负增长0.2%。而日本和美国又分别是我国第一和第二大贸易伙伴,我国与日、美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达三分之一,其中对两国出口接近我国出口总额的40%,因此日、美两国经济不景气,对我国的外贸出口影响很大。同时,随着日、美两国经济衰退对世界经济影响的不断蔓延,这种负面影响的作用还将进一步增强。

从今年开始,世界经济放缓对于我国经济的影响已经开始逐渐显露出来,首当其冲便是外贸出口增势的明显减缓。去年我国外贸出口增长高达27.8%,为我国去年GDP增长依旧保持了8%的增长速度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到今年上半年,出口仅增长8.8%,进口增长14%,外贸进出口总体增长11.3%,且增幅均呈逐月下降趋势。因此,目前我们已经不仅不能指望依靠强劲的外需增长来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还必须提防国外经济的不断走软对国内各经济领域可能带来的各种冲击。

针对这种局面,今年以来,我国继续贯彻实施以扩大内需为主的宏观经济政策,推行积极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从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自打我国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之后,尤其是出现通货紧缩的迹象之后,虽然政府一再降低存款利率,并开征利息税,同时不断扩大贷款规模,但银行里的居民存款却始终不见少,消费需求也并未被有效带动起来,投资需求则主要还是靠政府投资来拉动,货币政策的效果并不理想。从财政政策的施行情况看,除了增发国债外,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但其中大规模的普遍降税手段已很少使用,目前主要以行业政策与税收政策相结合的形式居多,在调动内需的同时力求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高科技行业以及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较为重要的医药、金融等行业都出台了相关的行业和税收政策。本文拟就这些行业、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加以进一步的分析探讨。

一、软件产业——享受全方位的优惠

在国家“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政策导向下,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能够享受到国家从各方面对其给予的扶持。2000年6月国务院专门发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同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属又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通过安排各项优惠措施鼓励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1)税收方面,对于国内的软件企业,可享有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进口关税等多项税收优惠。对软件企业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且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从各主要软件上市公司的中报看,增值税即征即退一般计入补贴收入,直接在利润表上予以反映,因而政策因素对这方面的影响比较直观,也相对比较容易衡量。由于2000年6月24日前的政策规定为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返还,因此这一次颁布的政策给予了各软件公司更大的优惠空间,对各公司利润的增长贡献较大。以生产教育软件为主的科利华2001年上半年这一块的收入约为543万元左右,占净利润的比例为8.8%;托普软件由此构成的补贴收入高达1160万元,占到净利润的21%;东软股份也获得增值税返还287万元,对净利润

的贡献为3.7%.由于这部分退税收入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无需交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政策中明确规定退税收入由各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所以此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不仅直接提升了软件企业的业绩,也鼓励了软件企业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积极性,并为企业的研发工作提供了较大的资金支持。

从企业所得税税率看,各软件上市公司普遍享受优惠税率。创智科技旗下多家控股子公司由于设立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而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科利华享受北京地区实行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其下属的各家子公司也多数享受免税或减半征收的优惠;东软股份除子公司获得上述优惠外,母公司本身也按15%的优惠税率交纳所得税,并享受免交营业税的待遇,例如其控股子公司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就收到营业税退税53,078.56元;此外,天大天财、托普软件等软件企业也都享有类似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税负的降低直接增强了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此外,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的所得税税前列支也为公司培育和留住人才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条件。

(2)投融资方面,国家鼓励对软件产业进行风险投资,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风险投资公司持有的软件企业股份在该软件企业上市交易的当日即可进入市场流通;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凡符合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优先予以安排,并取消了无形资产比例等方面的限制。此外,国家还在十五计划中安排一部分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项目。一直以来,缺乏强大的资金支撑始终是制约我国软件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税负的大幅度降低和投融资条件的适度放宽将吸引更多的风险资本介入我国的软件企业,使困扰我国软件企业的资金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从而有能力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加快行业结构调整,提高我国软件企业的总体水准。(3)其他方面。除了税收和投融资方面的优惠措施外,国家还从产业技术、出口、收入分配、采购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角度对软件类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扶持。

产业技术政策中明确指出国家科技经费重点支持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重大关键共性软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发平台、信息安全、嵌入式系统、大型应用软件系统等基础软件和共性软件。由于从目前我国软件企业的产品结构看,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市场几乎被国外产品所垄断,国内软件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软件产品基本属于应用软件,主要集中于附加值较低的低端市场,在高端领域市场份额很小。这一政策的实行有利于解决单个企业资金和研发实力不足的问题,增强我国软件开发在高端领域的竞争力,同时也会引导软件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使其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对具体上市公司来说,符合国家软件规划布局的软件企业,将得到更好的支持,如东软股份的WAP应用平台、中间件产品以及嵌入式软件等正是新政策扶持的对象。对于软件的出口,可享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并由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软件企业,还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都难以通过明确具体的数字予以量化衡量,但我们不难看出,面对其他国家IT行业不景气、对我国出口软件需求不断下降的情况,这些措施的出台无疑起到了减缓部分冲击的效果。又如,在采购政策中规定,企事业单位所购软件,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税务部门批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折旧年限的缩短直接刺激了企事业单位的购买欲望,从而增加了市场对软件产品尤其是大宗产品的需求,这一需求的增长对软件企业主营收入上升究竟有多大贡献虽然无法获得具体的数据,但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二、农业——政策效果未完全显现

2000年11月,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8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税收实行优惠政策,并审定151家农业企业为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包括10家上市公司和4家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

如草原兴发、丰乐种业、伊利股份等。

《意见》中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2)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包括: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等。(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在《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刚刚出台之际,这些农业类的个股颇受市场的欢迎,在二级市场上也曾走出一波独立上涨行情,可见市场对政策出台后相关上市公司的受益程度还是抱有相当大的期望。时至今日,这十家上市公司的中报都已亮相,综合各家披露的信息看,虽然2000年年报中各公司都提到被列为重点龙头企业一事,但到今年中报只有一半的公司仍对该项政策的影响加以说明,其中两家公司仅一笔带过,对经营的具体影响语焉不详。细看各公司中报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税项的说明,尽管多数公司交纳所得税时都享受优惠税率,但大部分仍是依据前期颁布的国家和各地的其他优惠政策(如表一所示),仅丰乐种业、伊利股份和草原兴发三公司在中报中明确说明从政策中获得税收优惠。至于上述(2)(3)两项优惠措施的影响则在中报中更没有相关的描述可供借鉴。因此,总体来说,虽然《意见》的出台给予了各农业重点企业相当大的优惠,但由于这些企业本身已经享有其他各项优惠措施的照顾,同时还存在一个政策到底何时才能彻底落实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意见》的出台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三、白酒企业——税收压力下面临生存危机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国家从2001年5月1日起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的出厂价的25%和15%的消费税税率的从价征收办法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同时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另外,适当调整啤酒的单位税额,按照产品的出厂价格划分两档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本次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影响最直接的应是白酒生产企业。白酒作为我国的传统产品,历史久远市场巨大,但出于节约粮食和人体健康的考虑,国家对白酒行业的发展多年来持限制态度,1993年至今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限制其发展,如1993年起规定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远高于黄酒(8%)和啤酒(7%)的税率,1998起规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白酒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又得不到政策扶持,盈利普遍下滑,1998年以来,连续两年净利润增长的白酒行业上市公司仅五粮液一家,而1999和2000年11家白酒上市公司中有六家净利润下滑。相形之下,啤酒和果酒的生产销售则呈上升势头。从1991年以来,啤酒产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3.3%,葡萄酒近年来的年均增长率则在15%左右,而白酒产量年均增长率仅0.6%.本次调整对白酒按0.5元/斤从量加征一道消费税,对日渐萎缩的白酒市场产生的冲击是明显的,11家以白酒生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中期净利较上年中期下降的有6家,它们在中报或其他公开信息中均对本次税收调整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作出了说明,并对今年5-12月份预计将增加的税负做出了定量估计。

可以看出,受该政策影响最小的上市公司为湘酒鬼和五粮液,净利润下降幅度在10%以内,影响程度在10%-30%之间的有泸州老窖、皇台酒业、伊力特、宁城老窖、全兴股份,受影响

较大的有兰陵陈香、山西汾酒、沱牌曲酒、古井贡,盈利下降幅度达34%-61%之多。从根本上说,此次消费税的调整由于增加了从量征税,对以生产中低档白酒为主的企业更为不利,这在短期内将大大削减白酒类企业的利润水平。以兰陵陈香为例,不仅要受从量征税的影响,而且公司因经营需要需从兰陵集团内企业购酒,外购酒及委托加工基酒和产品代缴税款停止执行增值税抵扣政策也会增加税负,利润必然大打折扣,而山西汾酒和沱牌曲酒今年中期的盈利状况已经不容乐观,在更加沉重的税负压力下本年内业绩恐怕难有改观。

电力行业分析报告

电力行业分析报告 营销部电力行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

目录第一章我国电力行业现状分析 一、电力行业概况 二、我国电力行业走势分析 三、我国电力行业的现状分析 四、我国电力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第二章我国电力行业钢材产品市场需求分析 一、电力行业市场需求现状概况 二、电力行业未来需求市场分析 三、我公司产品在该行业所处的优劣势(SWOT)分析第三章我公司产品的定位与营销策略 一、产品定位及分年度营销目标(2009~2015年) 二、选择目标市场、目标客户以及开发数量 三、制定市场营销策略(4P) 四、营销策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五、四季度工作计划 附表 我国年产1万吨以上铁塔厂

第一章我国电力行业现状分析 一、电力行业概况 1、电力行业定义 国家电监会(SERC)将电力系统划分为发电、输电、供电和用电四个环节,电力行业的感念覆盖了其中前三项。国家统计局将电力行业编目于电力与热力的生产和供应大类下,分为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两部分。国家统计局的电力生产与电监会发电部分相对应,电力供应与电监会的输电和供电两项相对应。 更为具体的说,电力行业就是把各种类型的一次能源通过对应的各种发电设备转换成电能,并且把电能输送到最终用户处,想最终用户提供不同电压等级和不同可靠性要求的电能及其他电力辅助服务的一个基础性的工业行业。 2、与电力行业相关的行业协会情况 (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简称中电联)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非盈利的社会经济团体。自成立至今,历经四届理事会。目前业务主管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中电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即: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根据行规行约,实行行业管理,为全电力行业服务;按照会员要求,开展咨询服务。目前,中电联有团体会员1440家,设11个专业分会和9个专业委员会,受国资委等部门委托,代管6个全国性专业协会,全国30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协会是中电联的理事单位。基本形成了功能齐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规范有序、覆盖全行业的服务网络。 中电联成立以来,在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各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依据电

电力行业分析报告

电力行业分析报告

目录

第1章电力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1.1 2007年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经初步核算,2007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加快0.3个百分点,连续五年增速达到或超过10%。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11.1%,二季度增长11.9%,三季度增长11.5%,四季度增长11.2%。分产业增加值情况见下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三次产业增加值总量的49.22%。 表1-1 2007年各产业增加值情况 1、工业生产增长加快,企业效益提高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5%(12月份增长17.4%),加快1.9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3.8%;集体企业增长11.5%;股份制企业增长20.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17.5%。重工业增长19.6%,轻工业增长16.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8.1%。 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229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7%,增幅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39个工业行业全部实现盈利。其中,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68.7%,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61.4%,化工行业增长51.5%,煤炭行业增长49.1%,钢铁行业增长47.2%,电力行业增长39.0%。

2、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明显加快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239亿元,比上年增长24.8%,加快0.9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17414亿元,增长25.8%,加快1.5个百分点(12月份16809亿元,增长19.6%);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9825亿元,增长19.2%。在城镇投资中,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466亿元,比上年增长31.1%;第二产业51020亿元,增长29.0%;第三产业64928亿元,增长23.2%。分地区看,与上年同比,东部地区投资增长21.0%,中部地区增长34.0%,西部地区增长28.2%。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5280亿元,比上年增长30.2%,加快8.4个百分点。 3、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增长 全年进出口总额217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80亿美元,增长25.7%,回落1.5个百分点;进口9558亿美元,增长20.8%,加快0.8个百分点。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262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847亿美元。全年实际使用非金融机构外商直接投资7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6%。年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1.53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3%。 4、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贷款增加较多 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40.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7%,回落0.2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15.3万亿元,增长21.0%,加快3.5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30334亿元,增长12.1%,回落0.6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36323亿元,比上年多增4482亿元。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53878亿元,比上年多增4599亿元。全年投放现金3262亿元,比上年多投放221亿元。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的风险依然存在,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新的一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指导思想,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促进结构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与税务争议应对方法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与税务争议应对方法 课程背景: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陆续下发了多个重要税收政策,这些政策法规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直接影响。在新政策颁布的同时,企业在对税法的理解就会或多或少的与税务机关产生分歧和争议,税务局与企业或个人的纳税争议,有时哪怕是小小的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往往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乃至招至巨额的罚款。所以在当前严征管严稽查的形势下,尽量事先避免税企双方争议,对很多企业来说就更是至关重要了。本课程通过最新流转税和所得税政策的解读以及与财税专家零距离交流,达到准确理解税收新政,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处理本单位的税收策划,正确掌握解决税企纳税争议的方法的最佳效果。《最新税政解读与税企间76种涉税争议应对及补救方法》的培训方式:案例教学,互动交流;讲师讲授、现场提问。头脑风暴、贴近实战,因此我们一直致力于开发最贴近企业需求,最适合企业运用的专业实务课程。本期课程,经过我们长期的企业调研和开发,准备了大量的实用真实案例。我们坚信,参加本期课程学习的学员一定会收益非浅。欢迎您积极组织报名学习。 课程提纲: 一、2010年最新所得税政策与最新流转税政策解读与分析 二、常见税企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一)企业所得税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 1、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 2、企业利润分配如何纳税的争议问题 3、价格折扣、折让和现金折扣处理的关键点 4、“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争议问题 5、应付未付作收入纳税争议问题 6、关联方统借统贷费用的税务争议问题处理 7、哪些预提费用可以不需要纳税调整税前扣除 8、视同销售不补税的税法依据及处理办法 9、装修费用、修理费用、开办费如何处理符合税法并对企业有利 10、向非居民发包工程或劳务应履行哪些义务 11、企业分立所得税处理 12、购物卡销售何时申报纳税的争议问题 13、招待费等用于在建工程要否作纳税调整 14、新税法下开办费如何扣除 15、特许权使用费可在税前列支的争议问题 16、租赁户外广告位记租赁费还是广告费的争议 17、支付离退休人员补贴如何作税务处理 18、财政补贴收入的纳税争议问题 19、固定资产新标准的纳税争议问题 2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争议问题

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度分析

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度分析 本文试图寻找建立一种适当的征税制度,利用这种制度,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和约束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运用“二人零和博弈理论”的相关知识,建立一个税务局-企业的博弈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政府作为博弈规则的制定者,完全有能力通过制定相应的博弈规则,而使双方决策在纳什均衡时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们用Mathematica4.1软件来帮助分析理解,寻找政府征税的最优决策,以期规避信息不对称、征税成本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即不提高税率的情况下,分析给出政府征税的最优决策,以提高政府征税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中国目前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名义税率是不轻的。但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收收入却大大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额,税收流失严重。主要在于税收效率不高,企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而国家征税成本又很高。据报道,2004年,南京市共检查各类纳税户2995户,共查补各项收入34708万元,比2003年增加了43%。移送至司法机关的涉税案件112件,查处50万元以上案件69件,其中查处100万元以上案件39件,比2003年同期增长了95%。仅南京华新瑞公司就虚开31份江苏省南京市工商企业通用发票,金额累计2847.9万元,非法抵扣进项税金284.79万元;另外,该公司还偷税、少交税款146.4万元[2]。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企业偷税漏税行为,能否通过建立一种统一的征税“制度”来有效遏制这种行为,使得既能刺激经济发展,又能使税务部门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下面我们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分析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最后建立一种适当的征税制度,利用这种制度,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和约束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并且使得税收收益最大。 一、制度分析 什么是制度(institution)?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是: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规则,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意行为,制度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3](p32) 为了更方便地分析企业税收政策,下面我们先举一个类似性质的例子,通过这个例子来分析论证制度运用于类似事例中的合理性,以及较之

(完整word版)风电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对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上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同时规定,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首先,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新能源发电行业,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但须及时办理事前备案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3]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分为审批管理和备案管理两种情况,备案管理又分为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实行事前备案管理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否则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对列入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范围、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自行研究确定。企业在项目投产前应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了解当地政策,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尽管各省规定略有差异,但风电行业作为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是按事前备案管理。 其次,享受税收优惠的起始年份为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包括试运行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准备年末投产的企业项目若在年末投产,即第一笔试运收入发生在年末,则当年就计入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期,而当年实际享受的免税额可能非常小,相当于免税期减少一年,税收损失非常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当年投产产生的效益能否超过由此造成的税收损失,如果不能,从税收角度讲,则可将试运行推至次年年初进行。 最后,税收优惠是按项目划分,而不是按企业划分。项目分期开发的风电企业,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各期项目分别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但应注意分开核算各期项目收入成本,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以备税务机关审查。 二、CDM收入税收政策

电力行业市场分析调研报告

目 录 上篇:行业分析提要 .................................. 1 I 行业进入/退出定性趋势预测 ........................ 1 II 行业进入/退出指标分析 (3) 一、行业平均利润率分析 ..................................... 3 二、行业规模分析 ........................................... 3 三、行业集中度分析 ......................................... 4 四、行业效率分析 ........................................... 5 五、盈利能力分析 ........................................... 5 六、营运能力分析 ........................................... 6 七、偿债能力分析 ........................................... 6 八、发展能力分析 ........................................... 7 九、成本结构分析 ........................................... 8 十、贷款建议 . (11) III 行业风险揭示、政策分析及负面信息 (13) 一、风险揭示 .............................................. 13 二、政策分析 .............................................. 13 三、负面信息 . (15) IV 行业动态跟踪分析评价 (19) 一、行业运行情况 (19) 电力行业分析报告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支持光伏发电产业税收政策探讨

支持光伏发电产业税收政策探讨 能源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世界能源结构是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体的结构,而化石能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大量耗用终将枯竭,并且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有大量的污染物排放,破坏生态与环境。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等有关环境的问题逐步凸显,社会各个阶层对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协调发展的问题越来越关注,而与此相对应的社会生产对于能源需求的逐渐增大,也同样成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亟待解决。所以优先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革命,已经成为了一个必然趋势。在新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中,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是发展最快的,而光伏发电作为当前对于光能利用的主要产业之一,在近半个世纪以来,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崛起,世界各国都把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和利用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 一、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优势与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了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已经是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可再生能源已迫在眉睫。太阳能是替代化石能源潜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凭借其分布的广泛性、资源清洁性、能源可再生性以及技术发展的充分性,必将在未来能源结构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内蒙古日照资源属于一类和二类地区,为我国太阳能资源富集区,适合大力推广光伏应用。赤峰市位于内蒙古中东部,从气候条件看,赤峰市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日照充足,太阳能资源丰富,从区位优势看,赤峰市紧邻华北、京津唐地区,是蒙东电网输出华北电网的接口,地域辐射优势明显,北部地区有丰富的荒漠资源,且离主电网较近,发展荒漠光伏电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可提供更多绿电,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 二、光伏发电产业现状 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1954年,美国科学家恰宾和皮尔松在美国贝尔实验室首次制成了实用的单晶硅 太阳电池,诞生了将太阳光能转换为电能的实用光伏发电技术。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污染、廉价、人类能够自由利用的能源。太阳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有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国家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 1、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 2、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 为了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的任务。《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现有发展环保产业的具体税收政策 在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有关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总体要求下,国家制定了不少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具体税收政策,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企业所得税政策 ①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电力行业税收分析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电力行业税收分析 ——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360730160681765)登记注册类型为其它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翀,现有干部、职工人数826人。宁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唯一年纳税近千万元的省管重点税源企业,主要是销售电力,电力来源为本县小水电和联网电,电力供应本县。经营范围为供电及经销电力设备器材等。 二、企业纳税情况: 1、增值税方面:该企业2008年1月-6月应税销售收入50183236.37元,销项税额8531150.18元,进项税额4136869.51元,进项转出27693.65元,已缴增值税4540844.72元;该企业2007年1月-6月实现应税销售收入46,884,179.82元,销项税额7970310.57元,进项税额3431041.08元,2007年1-6月已缴增值税4,554,856.95元。08年1-6月份的应税销售收入与07年同期增长5046357元,增长率9.37%。08年1-6月份应缴增值税与07年同期增长1225486元,增长幅度为36.96%。税负率2008年1-6月为9.05%,2007年1月-6月为9.72%。 公司2008年1-6月份应税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图

减免税的政策效应分析

减免税的政策效应分析 分析研究减免税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对于促进减免税政策落实,提高减免税政策的管理水平,更好的发挥减免税的政策职能作用,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一、减免税的主要特点 2013年,xx市共有纳税登记户数14255户,享受减免税的纳税户数为8500户,占总户数的59.62%;减免税总额33702万元,占2013年度组织税收收入的16.55%。其特点是: (一)减免税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2013年xx市第一产业减免税额为3739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11.1%;第二产业减免税额为16309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48.4%;第三产业减免税额为13654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40.5%。减免税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2013年xx市国税税收收入三个产业构成比重依次为0.1%、67.4%、32.5%。第一、二、三产业的减免税金权重走势与xx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是一致的,进一步说经济结构与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种类多和范围广的特点基本上是相适应的。 (二)减免税近八成属征前减免。征前减免较之于退库减免可以缩短税款的周转时间,有利于企业及时利用和合理安排资金,2013年度xx市征前减免税26602万元,占减免 总额的78.9%,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 (三)减免税主要分布在改善民生、支持农业、鼓励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减免。按减免税种统计,增值税减免主要是改善民生、支持农业和节能环保减免,减免税额分别是3008万元、3832万元、6165万元,占增值税减免总额的比重分别是

17.9%、22.9%、36.8%。企业所得税减免主要分布在鼓励高新技术、支持农业、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减免,减免税额分别是2469万元、1678万元、3382万元,占所得税减免税总额的比重分别是30.4%、20.7%、41.7%。 (四)税收减免的税式支出形式优于财政支出。税式支出相对财政支出具有受 益直接、受益公平的特点,这种优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税收政策的形式公布,更加透明,更具确定性;二是省略了纳税人缴纳税款和财政返还两个环节,纳税人经审批后自动受益,更具时效性;三是更具诱导性,鼓励纳税人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而获得税收优惠。 二、减免税的效应分析 (一)减免税政策的正效应 1、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了经济转型。鼓励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发 展成为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方向,国家为此出台了扶持第三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文化、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促 进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2、扩大了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现行的减免税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残 疾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退役士兵、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以xx市为例,2013年改善民生方面的减免税共计5530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16.4%,其中:残疾人就业减免税1664万元,政策的实施,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比率,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提高起征点减免税2436万元,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经济环境,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机会。 3、支持“三农”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为支持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国家不仅免征了农业税,还出台了许多涉农减免税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1)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别。但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在我国诞生时间较短,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不尽完善。本文试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比较其与公司制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差异,并分析和探讨其中亟需解决的政策问题。 一、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组建时的会计与税收问题 (一)有限合伙人投资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后,即按占伙比例在合伙企业占有相应份额,此时,有限合伙人在账面上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我国《》和会计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如果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显然不妥,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股份和“股权”问题。记入“长期应收款”等作为普通债权性资产也属不当,因为《》中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为此,笔者建议增设“长期投资”科目,用于核算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产。投资以后,对于投资的核算方法存在权益法与成本法之间的选择问题,笔者

认为基于合伙企业的特性及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法。这种核算方法也贴近《》中规定的控制权、管理权条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的视同销售问题 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投资,既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但是,投资于公司制企业时,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四条也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不同的投资方式下,相应产生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以及接受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问题。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符合条件的整体资产对外投资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以及按资产公允价值对外投资两项业务处理。相应地,接受投资的企业,其资产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也为公允价值。新《》实施后,原规定的计税原理和办法在新税法中得以延续。对于有限合伙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合伙企业,依照新《》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的规定精神,其资产增值部分也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另一方面,依据《》(财税[2000]91号)、《)》(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合伙企业接受投资资产计税基础应为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当投资人是公司制企业时,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另一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时的有关税收政策是一致的。 下面再来分析投资人是自然人时的情形。《》(国税函[2005]319号)规定:“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

电力市场分析

引言 本文致力于通过分析市场结构、市场特点、电价形成机制,市场主体的构成、市场交易和运行模式、市场交易策略,并进行科学预测市场需求,分析研究发电集团交易竞价策略,在此基础上,建议发电集团在当前电力市场竞争条件下,积极主动并有选择性地采取交易策略参与市场竞争,以最优的报价策略获取最大化利润。本文还分析国内外电力市场结构、运行方式、特点、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在掌握大量基础性市场信息基础上预测未来电力需求,比较分析区域电力总供给和需求的状况,并对未来区域电力市场竞争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和判断;本文在对电力市场理论分析、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实证论述基础上,提出发电集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策略的竞价基本原则和方法,并具体总结提出基于成本分析、基于市场出清价格预测的博弈论模型等多种交易竞价策略方法。最后,通过对市场规则、竞争形势和发电集团内部降耗等方面进行研究,认为交易前充分做好战略设计和规划,做好内部挖潜、降本增效等基础工作对发电集团竞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并建议发电集团及时调整竞价策略,改善管理方式,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为未来在电力市场中交易成功奠定基础。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 20世纪80年代以前,电力产业被普遍认为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世界各国对电力产业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环节实行严格管制。80年代以后,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边界发生了显著变化,全球范围掀起了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浪潮。随着我国电力产业的发展,“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成为当前电力行业改革和理论研究的主流思想,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电力市场成为各级政府和各类学者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作为电力市场参与者的发电集团,其利益最终必须通过电能的生产和交易来实现,在交易过程中提前获悉尽可能多的电价和电力需求信息,就可以在电力市场的交易中占得先机,求得更大的利益回报。发电集团的报价决定了其自身在发电市场中可以占有的市场份额,直接影响到其自身的利润。因此,对竞争对手报价策略以及电力市场未来运行趋势进行准确预测,并在此分析判断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做出最合理、最理性、最优化的策略选择,就成为当前发电集团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从国际、国内电力改革的历程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看,传统的电力产业垄断经营体制已经难以为继,电力市场化改革已是大势所趋。电力市场开放,就是要将电力工业纳入到市场经济的框架中,通过市场竞争,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合理利用。传统的基于粗放管理和行政手段的一系列规制、调度和控制方式,势必无法适应竞争环境下的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必须用全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电力系统运行控制及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相应改变市场调节手段。作为最先被推向市场的发电集团,必须高度关注电力市场信息、市场特点、市场建设和规划。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特点就是放开规制、引入竞争、市场定价。而其中电价是电力市场的杠杆和核心内容,电价的形成机制直接决定了市场的开放程度,因而改革电价形成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逐渐放宽市场准入,尝试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制定电力市场法律,制定市场交易规则,使价格在竞争中形成,使电价真正反映电力生产成本水平和市场对电力产品的供需状况。 建立科学、健全、有序的市场,要求所有的市场主体能够认清形势,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规范的竞争,要求市场主体宏观上找准定位,调整成本控制策略,确

2020年企业税务新政策详情解读

2020年企业税务新政策详情解读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 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 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 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 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 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 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

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4.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5.企业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接受继续教育,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年检;6.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7.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第一条。 二、支持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一)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30%,即52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电力行业前景分析

电力系统结构 一、电力工业的结构(简明示意) 主要包括五个生产环节: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 500kV 220KV 24KV 110KV

二、电能的来源:(电源点)(生产电能的设施) 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抽水蓄能、核电、风力、地热、太阳能等。(一)火力发电 利用化学能(热能)——机械能——电能 火力发电厂:目前我国的电源点大多数是火力发电(比重占73%),利用原料主要是燃煤,这里重点介绍火力发电的生产过程和常识。 火力发电厂的原理及过程 简要介绍火电厂的三大主机的生产过程: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通过燃烧锅炉产生蒸汽,蒸汽充转汽轮机,汽轮机带动发电机达到发电的目的。 1、锅炉(利用燃料;煤、油、天燃气、地热及其他热能量) 燃煤发电机组: 锅炉:(图)锅炉进水后,通过煤在锅炉炉膛中的燃烧,利用辐射热的原理,对锅炉加热。通过锅炉水冷壁受热面的工作,使水加热至沸腾状态,形成的蒸汽自然在水冷壁中上升到水冷壁的上联箱,有上联箱进入汽包。 汽包:下半部是水,上半部是蒸汽。下半部的水通过下降管与锅炉下部的水冷壁相联结,进入水冷壁进行工作,汽水形成自然循环。 汽包上部的蒸汽通过汽包上部的上升管进入炉膛内布置得过热器。由于这时候的汽包上部的水蒸气是含水的蒸汽,叫饱和蒸汽,不能直接进入汽轮机进行工作。需要过热蒸汽,就是干蒸汽。所以在锅炉的顶部设置了三个阶段的过热器装置,即:一级、二级和三级过热器。饱和蒸汽通过这三级过热

器的反复加热,就形成了过热蒸汽,通过主蒸汽管,冲入汽轮机,对汽轮机冲转。 与锅炉有关的水、煤、汽。 水及水系统:锅炉用水,它用的是软水,因为要防止锅炉管道结垢。所以火电厂设计安排了化学水处理系统,将硬水通过处理变成软水再进入锅炉。他的进入走向;经过处理的水是冷水,不能直接进入受热面,因为水冷壁受热的温度很高,炉膛中央温度可达到1500-1800度,温差太大冷水进入会产生锅炉暴管。所以、锅炉进水首先进入炉子尾部布置的省煤器,利用锅炉尾部余热也通过辐射热的原理,对省煤气加热,然后、预热过具备一定温度的水在进入炉膛进入受热面工作。 2、汽轮机:(图) 过热蒸汽通过蒸汽喷嘴发生膨胀,速度增加,高速气流冲动叶轮,将蒸汽的动能变换为轴旋转的机械能。汽轮机转速每分钟3000转。(图) 3、发电机:(图) 汽轮机主动轴,通过靠背轮与发电机静子轴连接,带动发电机同步运转。发电机的主要构造,由发电机静子和转子组合构成。转子的高速转动于静子之间产生磁场发电。 (二)、水力发电:(图) 水库-水轮机-发电机 (三)、核电 核电是利用铀(重金属)作为燃料,在一种叫反应堆的设备内发生裂变大量能量,再用处于高压力下的水把热能带出,在蒸汽发生器内产生蒸汽。蒸汽重转汽轮机、汽轮机带动电机。 核电:核反应堆-汽轮机-发电机 (四)、风力发电 其它:如风能、地热能、太阳能、潮汐等。 火力发电站: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锅炉:水、煤、汽。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_林家庆

Management 经管空间 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80583.html, 2016年1月 027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 广东省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林家庆 摘 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多的机遇与挑战,小微企业自身也承担起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等责任。然而,因其在发展中仍有较多限制性因素,且并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旦市场经济环境发生变动,很可能为小微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在此背景下,便需考虑如何使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风险问题得以解决,引入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推动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社会效应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探析。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效应 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027-03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市场环境中最为活跃的细胞,涉及的领域范围极为广泛,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在“十八大”的相关报告内容中明确提出,在未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应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而小微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其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带来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因此,本文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 关于小微企业,其概念可界定为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发现,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指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与禁止的行业,如工业企业中,对于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被称为小微企业,而其他企业若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8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1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也可称为小微企业[1]。 从税收理论看,其涉及的内容主要以税收激励理论、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理论以及熊彼特创新原理等为主。其中在 税收激励理论方面,微观经济学理论指出,若市场环境下不征税,市场供求将会决定市场均衡情况,若选择征税会降低企业收益,因此需对企业采取一定的税收激励措施,使企业整体收益得到提高,有利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在亚当斯密税收理论中,其提出的税收原则成为国内外税收政策制定的重要理论参考,如“平等、便利、确定与最少征收费”,要求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遵循效率、公平等原则。另外,在熊彼特创新原理方面,主要强调企业在发展中注重将更多创新思想引入其中,小微企业可通过技术手段、产品、资 源配置模式、市场以及组织形式等角度提高创新水平,在自身得以发展的同时可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2]。 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我国企业总数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可达到3800余万之多,能够为社会提供80%的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与繁荣市场能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极大的肯定,以2014年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为例,明确指出对于小微企业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负担得以减轻。为贯彻中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2014]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57号相关文件、[2014]71 号相关文件等。再如2015年国家税务局推出的相关的政策,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针对所得税提出的内容主要为:2015年1 作者简介:林家庆(1958-),男,汉族,广东省江门人,中央党 校在职研究生,现任江门市税务学会会长,主要从事税收工作方面的研究。 网络出版时间:2016-03-01 08:44:09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717680583.html,/kcms/detail/10.1337.F.20160301.0844.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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