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0110509)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第三部分)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补充条款(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规范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山西省质量验收标准、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4.2发包人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发包人的图纸,不得泄露和提供给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者,保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承包价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1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合同注明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下达停工令和停工后的复工令;2、需要施工项目变更;3、索赔和追加付款支付签证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代表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并对承包方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
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发包人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详见通用条款)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2.1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地方有关法律规范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 __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全面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签发开工、复工令,工程暂停令、工期顺延,以及超过本工程设计图纸部分工程量的确认。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 __职务:职权:对工程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控制与协调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
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
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合同条款1. ⼀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件包括:1.1.2 合同当事⼈及其他相关⽅1.1.2.4监理⼈: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信箱:;通信地址:。
1.1.2.5 设计⼈: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信箱:;通信地址:。
1.1.3 ⼯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适⽤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件:(1)现⾏《杭州市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关于进⼀步加强杭州市建设⼯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4 标准和规范1.4.1适⽤于⼯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条款约定;1.4.2 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对⼯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件的优先顺序合同⽂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件:①施⼯组织设计;②其他:1.6 图纸和承包⼈⽂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向承包⼈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件需要由承包⼈提供的⽂件,包括:;承包⼈提供的⽂件的期限为:;承包⼈提供的⽂件的数量为:;承包⼈提供的⽂件的形式为:;发包⼈审批承包⼈⽂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和承包⼈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函件送达对⽅当事⼈。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预算书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国家法律及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行业规范中南地区标准。
(详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根据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要求购买相应标准、规范,发包人不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如发生此项事件,合同双方另行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提供图纸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不人得将图纸(复印件)提供给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取权:设计变更及变更价款的确认、工程进度款的签证、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对设计标准、生产工艺、使用功能、新材料品种使用的认定权;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进度款签证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开工令下达前(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令下达前(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令下达前(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合同承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
(完整版)3.0-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39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本款更改为: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6)专用条款;(7)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经双方确认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3 本款删去“由本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解释”。
改为“双方可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解释”。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与本工程相关和适用于本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通讯联络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承包人: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特快专递、挂号信。
5、工程分包5.1 (3) 指定分包工程:无。
7、投标文件的完备性7.1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和义务本款更改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填单价和总价,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和完备的,并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及处理意外事件的义务;(2)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的义务;(3)工程质量保修的一切义务;(4)招标文件中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或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
14、发包人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更改为:(1)开工前5天完成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是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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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图纸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7、项目经理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1)向分包人提供的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日;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10、分包人的工作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三、工期14、工期延误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四、质量与安全17、质量检查与验收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种方式确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51 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的其它情形如下:1.1.52 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1.3 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语言。
1.4 适用法律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1.5 标准、规范1.5.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编号):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施工、验收及保修等规范和标准,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发包人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聘请专家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订的施工技术规定及验收办法。
1.5.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5.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开工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一式四套。
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设计院、发包人盖章确认方有效。
图纸不得转借他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1.6 保密事项双方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职责:2.3 监理人2.3.1 监理单位名称:工程总监姓名:监理的范围:监理的内容:监理的权限:2.5 保安责任2.5.1 现场保安责任的约定。
在以下两者中选择其一,作为合同双方对现场保安责任的约定。
□发包人负责保安的归口管理■委托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2.5.2 保安区域责任划分及双方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或发包人根据现场需要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建设部标准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建设部、重庆市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2005年月日交施工单位图纸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本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现场代表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准。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准。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三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准。
如因此造成的承包方的所有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七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准。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处理在施工现场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已确认)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量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检验标准》等现行国家统一的有关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3款执行。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8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谢国川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本工程范围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款的审核等),有关费用的签证必须经过业主同意。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虞善国职务:置业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负责人职权: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吕学峰职务:高级工程师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合同双方2.1总包人2.1.1总包人代表姓名(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罗科庭职责: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批准生产进度计划,落实奖惩办法,对质量活动进行监督,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但不限于此。
2.2分包人2.2.1分包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执行通用条款第2.2.1.a 款、第2.2.1.b 款、第2.2.1.C 款、第2.2.1.e 款、第2.2.1.f2.2.2分包人代表姓名:_____职责:全面负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但不限于此。
2.2.3分包人有效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职责:负责工程款收付。
2.2.4分包人有效签证人姓名:_____职责:负责工程签证,工程量确认单等签证。
2.2.5分包人的管理人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3主合同及与总包工程相关的合同3.3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可能产生的结果分包人应保障总包人免于承担由此违约造成的根据主合同及与总包工程相关的其它合同总包人将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费。
在此情况下,总包人可从付给分包人的任何其它费用中扣除此赔偿费,但不排除采用其它赔偿方法。
6分包合同文件6.3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工程适用业主招标文件对总包工程规定的适用标准和规范;业主招标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双方同意根据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约定适用规范和标准。
6.4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按分包合同协议书七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6.5施工图纸与技术规范的提供与返还总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与技术规范的项目、日期和套数:总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向分包人提供完整土建图纸一份总包人对图纸和规范的使用范围和目的要求:图纸仅限于本工程施工使用分包人返还图纸、规范和文件的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归还总包人提供的图纸。
7分包人的一般义务7.5履约保证履约保证的形式:现金履约保证的数额(或抵押物估价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 履约保证的退还:在工程完工验收结算完毕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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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1.1 合同文件1.1.9 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合同工程需由发包人所做或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批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2.3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工地代表:姓名:职务:职权:督促指导承包人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按发包人的管理流程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等;本工程中发包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发包方工地代表签署并加盖发包方方公章方为有效,若发包方工地代表签署的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应以本合同及附件为准。
发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
发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是在发包人代表授权下负责执行发包人代表的部分工作的人员,其在授权范围内发的指示视为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效力。
发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姓名:职务:姓名:职务所授职权范围:协助发包人工地代表协调土建(或安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的相关问题,负责与发包人成控部、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收方工作,负责审核工程形象进度,负责检查承包人合同履行情况的具体工作。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权力限制:任何代表发包人的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签发(需加盖公章)。
1.2.6 项目经理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职权: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代表承包人实施的与本工程有关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文件、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公章后视为承包人已确定的事实,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结算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不得低于6日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不得以执行经理等代替。
项目经理于本合同生效后当日到职履承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承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是在项目经理的授权下负责执行项目经理的部分工作的人员,其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工作视为己得到项目经理的同意,均视为是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行为。
承包人任命的其他人员:姓名:职务:材料员姓名:职务:预算员姓名:职务:安全员姓名:职务:技术负责人所授职权范围:1.2.10 监理人本合同工程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为: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一般规定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1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录(包括评标期间承包人的澄清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担保资料及其他2.4 标准、规范2.4.1 适用标准及规范本合同工程适用的标准及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及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购买。
2.5 图纸和文件2.5.1 图纸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于承包人进场前7日之内提供完整的施工蓝图肆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其他有关资料一套,并要求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发包人、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承包人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或晒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 联络与本合同有关的给予或颁发批准书、证明、同意函、指令、商定、确认、通知和请求,或表示同意、否定,或做出决定、任命,或提出要求和意见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一方面交对方并应取得对方签收。
2.1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12.1承包人应按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需要临时占地的,发包人应办理其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施工设备,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
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施工设备的,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1)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满足施工要求,使用前需经相关质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经验收合格并报发包人、监理备案后(包括操作人员上岗证),方可投入使用。
(2)承包人需严格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备案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搭设现场施工临时设施,并严格按成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搭设。
(3)承包人应备用一台200KW的柴油发电机供本项目工程使用,以保证工程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2.13.2场内施工道路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
场地内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场地硬化由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后完成,但必须满足施工需求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承包人负责项目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管线的施工和保养。
2.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本合同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应给予协助。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3.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其修复损坏的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的费用承担双方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3.合同当事人及相关人3.1 发包人3.1.2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完成。
(2)将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指定的地点、时间和要求分别为: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之日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到用地红线范围内。
承包人进场后,自行接通临时水、电工程(费用自理),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的安全和维护均由承包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不提供任何通讯和网络设施,其通讯和网络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2.13.2条约定的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要求和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完成。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其工程地质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要求和时间: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之日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一套,必要时承包人应自费进一步探明落实确定。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的要求和时间: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道路开口等合法手续,承包人全力协助办理;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其它有关施工批件,并根据项目施工所需,及时协助承包人办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施工批件,费用各自承担。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的要求和时间:发包人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承包人。
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发包人现场代表交底,现场书面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应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要求和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组织由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专业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承包人在施工图会审前应认真熟悉图纸,将图纸中各工种之间的错、漏、碰、缺或图纸不齐在会审时提出来。
否则在施工过程中由此造成的返工而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的要求和时间: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应全力协助处理或按发包人要求和方案具体实施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等,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如因承包人破坏,承包人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
3.1.4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
3.2 承包人3.2.2 承包人工作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2)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时间和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报表和下月工作进度计划,经监理审批后交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执行。
(4)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要求: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无偿提供现场办公用房3间,监理宿舍1间,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对其临建设施承担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如发包人临建的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3.6 现场管理人员的职权3.6.2 总监理工程师3.6.2.3 总监理工程师权限(1)主持工程建设中有关单位的日常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经发包人批准。
(2)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发包人备案。
(3)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和主要设备订货并核定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经发包人同意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使用;监督承包人严格按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经发包人同意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6)工程款支付(只对形象进度审核)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发包人批准。
(7)施工进度更改,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批准。
(8)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发包人批准。
(9)经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从工地撤换不能胜任其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