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各种制度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目标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免疫水平,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社会的健康稳定。
二、工作职责1. 组织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2. 负责制定和完善免疫规划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免疫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组织人员开展免疫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免疫的认知和接种意识。
4. 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确保疫苗的供应和储备,保障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测和评估免疫工作效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提高免疫覆盖率和接种质量。
6.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分享免疫规划工作经验和技术,促进免疫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工作原则1. 科学性:免疫规划工作必须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确保免疫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公正公平:免疫规划工作应当以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免疫权益。
3. 主动性:免疫规划工作要加强主动服务意识,主动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 效益性:免疫规划工作应当注重结果导向,追求工作的效益和社会的效益,实现免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内容1. 制定免疫规划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执行责任人。
2. 组织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免疫的认知和接种意识。
3. 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确保疫苗的供应和储备,保障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测和评估免疫工作效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提高免疫覆盖率和接种质量。
5. 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6.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合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3. 加强对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提高广大公众对免疫的认知和接种意识。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
1. 整体规划:制定学生的免疫规划,包括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间隔、接种次数等。
制定规划时需要考虑学生的健康状况、年龄特点、接触疾病的风险以及免疫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因素。
2. 接种记录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的接种记录档案,记录学生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剂量等信息。
这样可以方便学生和学校随时查看学生的免疫情况,并及时提醒学生接种疫苗。
3. 接种服务提供:学校可以与当地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合作,提供学生接种疫苗的服务。
学校可以设立接种点,定期组织接种活动,提供便捷的接种服务。
4. 免疫健康教育:学校应加强免疫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免疫知识,提高免疫的认知和意识。
教育内容可以包括疫苗的作用、接种的重要性、接种后的注意事项等。
5. 监测和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学生的免疫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并进行相应的干预和改进措施。
监测和评估
可以通过接种记录、健康体检等方式进行。
6. 紧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免疫应急预案,以应对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
预案包括紧急处理措施、联系医疗机构的方式、紧急联系人等。
以上是学生免疫规划的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具体的管理
制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进行制定和完善。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四篇)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免疫水平,保护公民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免疫规划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疫规划工作是指根据国家免疫规划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疫苗接种工作,实施免疫预防措施,提高免疫率和免疫效果的工作。
第三条免疫规划工作依法属于卫生健康部门的职责范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免疫规划工作。
第二章免疫规划的范围和目标第四条免疫规划的范围包括儿童免疫规划、成人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规划等。
第五条免疫规划的目标是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公民免受疾病侵害,减少疫苗可预防的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促进全民健康。
第六条免疫规划的具体目标根据相关疾病的流行情况、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免疫规划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免疫规划工作由相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免疫规划工作小组负责。
第八条免疫规划工作小组由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免疫规划方案、组织免疫活动、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九条免疫规划工作按照\免疫规划工作制度范本(二)一、目的与背景免疫规划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机构或单位能够有效地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保障人群的免疫健康水平。
制度的背景是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传染病威胁和全球疫苗接种的重要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构或单位内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者和执行者。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免疫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机构或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免疫规划,包括疫苗接种计划、接种对象、接种时间等。
2. 接种对象的筛选和登记对接种对象进行筛选,确保符合接种条件,将接种对象信息登记到专门的接种登记系统中,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接种史等。
3. 疫苗储存和保管负责疫苗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进行储存,并定期进行温度记录和检测。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一、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内容1.免疫规划制定与更新:根据不同地区和人群的免疫需求,制定或更新免疫规划。
制定过程中需要考虑免疫目标、人群覆盖范围、疫苗供应链等因素。
2.免疫疫苗管理: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稳定供应。
包括疫苗采购、储存、运输和分发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3.免疫服务管理:推动免疫服务的提供,包括免疫的宣传、筛查和接种等。
建立免疫预防知识的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免疫的认知和参与度。
4.免疫监测与评估:制定监测与评估指标,收集、分析和报告免疫相关数据。
通过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免疫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免疫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免疫安全管理:建立免疫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理、免疫接种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等方面。
6.免疫规划沟通与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专家和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公众健康: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性,促进疫苗的广泛接种,降低传染病的发生率和传播风险,保护公众免受疾病的侵害。
2.提升免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可以建立科学的免疫规划,确保人群的免疫需求得到满足。
通过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免疫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免疫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3.优化疫苗供应链和服务网络: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疫苗供应链的管理,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和良好品质。
同时,可以推动免疫服务的提供,建立健全的免疫服务网络,使疫苗能够覆盖到更广泛的人群。
4.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意识:通过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免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免疫的认知和参与度。
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意识提高,有助于推动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增强免疫工作的可持续性。
5.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国内外免疫经验的交流与分享,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专家的合作,提升我国的免疫规划水平与能力。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四篇)

免疫规划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旨在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行政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包括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免疫规划机构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免疫规划工作应本着科学、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规划的全面性和连续性,提高疫苗接种率,提升免疫效果。
第四条免疫规划工作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免疫规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
第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健全免疫规划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免疫规划工作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包括国家层面的领导机构、地方层面的管理机构和基层的免疫规划机构。
第七条国家层面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免疫规划的总体策略和政策,协调各地区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的科研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地方层面的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层面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免疫规划工作方案和措施,统筹协调各级免疫规划机构的工作,落实免疫规划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基层的免疫规划机构应负责具体的免疫规划工作,包括疫苗接种点的管理、疫苗的接收、保存和分发、疫苗接种情况的监测和统计等。
第十条免疫规划机构应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包括免疫规划专家、免疫接种医生、免疫规划护士等,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免疫规划工作的程序应包括免疫规划的制定、疫苗采购和配送、疫苗接种和监测等环节。
第十二条免疫规划的制定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免疫规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三条疫苗采购和配送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疫苗接种工作应由免疫接种医生负责,按照免疫规划的要求进行接种,并及时记录接种信息。
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6篇)

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
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
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
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
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
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
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2)是针对学生群体的免疫接种计划和管理措施的制度。
这个制度通常由学校和卫生部门共同制定,旨在保障学生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流行。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免疫接种计划:根据国家的免疫规划和疫情情况,制定学生免疫接种的计划,包括何时接种、接种的疫苗种类等。
2. 免疫接种证明:学生完成接种后,应提供免疫接种证明,包括接种疫苗的名称、批号、接种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
3. 免疫接种宣传:通过校内宣传、课堂教育等方式,加强学生对免疫接种的认识和重要性,提高接种意识和参与率。
4. 接种场所和人员:确定接种疫苗的具体场所和人员,通常是由卫生部门的医生或护士负责进行接种工作。
5. 免疫接种登记和管理:建立学生免疫接种的登记和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学生的接种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
6. 免疫接种监测: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免疫接种监测,确保接种效果,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接种异常情况。
7. 免疫接种服务:提供便捷的免疫接种服务,包括预约接种、接种咨询等,方便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免疫接种。
通过制定和执行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学生群体的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学校和社会的健康水平。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七篇)

免疫规划科工作制度一、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有关的基础档案,掌握相关信息。
二、负责审核接种单位常规免疫接种率报表,按照上级要求时限及时统计上报;定期分析全市各单位常规疫苗接种报表,指导接种率不达标单位开展查漏补种。
三、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趋势,制定相应人群应急接种或查漏补种或强化免疫实施方案,并督促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四、承担生物制品的管理,每年初按照历年出生人口数制定本地疫苗及注射器分配计划,每月完成疫苗和注射器的分配与下发工作,并掌握各单位疫苗使用情况,随时调剂,避免浪费。
五、组织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工作,负责疫苗的购进与分发,每月统计各单位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及下月疫苗需求计划。
六、做好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掌握各接种单位冷链装备及正常运转情况。
七、负责全市afp、麻疹、风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____岁以下乙肝病例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基层进行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九、掌握全市流动儿童分布以及免疫状况,指导接种单位做好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
十、每月组织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
十一、指导基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工作,参与重大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的诊断鉴定及调查处理。
十二、开展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
十三、对基层预防接种工作定期考核。
免疫规划科工作程序一、afp病例监测。
每旬对监测点(人民医院、中医院、燕山医院、妇幼医院)开展病例监测,监测后将监测报表及时上报市疾控;全市____岁以下儿童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1/____万以上;对报告的afp病例在____小时内开展病例调查、采集标本送达上级疾控中心并对病例____天随访;每年开展监测医院报告质量评价,将评价报告上报市疾控。
二、麻疹监测。
指导医疗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对报告的麻疹及风疹疑似病例____小时内及时开展调查,采集合格血液标本送达检验科检测,采集咽拭子标本送达省级开展检测;对发生病例的学校、村庄开展疫情处置,必要时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麻疹类疫苗应急接种,并按要求时限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2024年免疫规划工作制度

2024年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免疫规划工作对于维护人民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求,我们制定了2024年免疫规划工作制度,旨在科学规划免疫工作,提高免疫覆盖率,保障人民健康。
一、免疫规划目标1. 提高免疫覆盖率。
通过全民免疫规划,确保绝大多数人群接种免疫疫苗,达到免疫屏障的效果,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完善免疫监测体系。
建立完善的免疫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免疫状况及疫苗效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推动疫苗研发和生产。
加大疫苗的研发投入,提高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扩大疫苗的生产能力,满足免疫规划的需求。
二、免疫规划内容1. 免疫疫苗种类和接种年龄的规划。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和科学研究,制定不同年龄段的免疫疫苗种类和接种年龄,确保接种效果最佳。
2. 免疫疫苗的投放和接种渠道。
建立健全的免疫疫苗供给和接种渠道,确保疫苗的及时投放和人民的便捷接种。
3. 免疫疫苗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免疫监测体系,对接种情况、免疫效果和不良反应等进行监测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免疫宣传和教育。
加强免疫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对免疫的认识和参与度,增强免疫意识和信心,提高免疫覆盖率。
5. 免疫人员管理和服务。
完善免疫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免疫人员提供便捷、安全和高质量的服务。
三、免疫规划工作机制1. 全国免疫规划工作会议。
每年召开全国免疫规划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重点讨论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监测等重要问题。
2. 免疫规划工作组织部门。
成立免疫规划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免疫规划工作单位。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立免疫规划工作单位,负责本地区的免疫规划工作,包括疫苗的投放、接种和监测等。
4.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配备免疫规划工作人员,负责免疫的宣传、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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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工作职责一、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全市免疫预防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
二、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
三、制订第一类疫苗需求、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运送、管理。
四、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免疫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五、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
六、指导辖区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考评、督导和监测工作。
七、组织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八、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
九、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十、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免疫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十一、负责辖区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技术指导、协调调度等工作。
十二、做好免疫预防其它相关工作。
接种单位工作职责一、接种单位必须接受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局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管。
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实行资质认证,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二、必须向社会公示开展预防接种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免疫程序、收费标准、接种流程、接种须知、咨询服务电话等相关信息,特别要明确公示免费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
三、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一)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幼托机构、学校数及学生人数。
(二)疫情资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免疫史等。
(三)接种资料:免疫规划疫苗应种人数、实种人数、接种率(包括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强化免疫、应急免疫、“扫荡”免疫)、未接种原因分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
未实行以乡为单位接种的地市,还应掌握辖区内接种单位数量、分布、预防接种服务人员资料。
(四)免疫规划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
(五)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四、提出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每年3月底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下一年度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市疾控中心每年4月中旬前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提前1个月逐级上报。
五、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或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六、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七、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八、预防接种门诊定期对责任市域内0-6岁儿童主动进行搜索、访视和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开展常规接种率报告。
九、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十、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六、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七、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
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八、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位接种疫苗。
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
九、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十、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
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十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应及时处置,并按要求记录、报告。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一、规范进货渠道。
必须从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二、建立记录台账。
按照医疗器械采购、储存管理要求做好购进验收记录。
使用后的无菌医疗器械毁形处理情况应逐日记录。
其中,输液器和注射器应分别填写。
三、保证产品质量。
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严禁重复使用。
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及小包装破损的无菌医疗器械。
四、及时毁形消毒。
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接种单位,必须配置剪刀、钳子或毁形器(安全盒)等毁形工具。
毁形后应放入专用消毒桶内消毒,然后集中交由指定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回收,并及时做好回收处理记录,不得随意处置,更不得对外出售。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一、冷链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监测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和固定资产账目(包括冷链用各种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及验收报告书等)。
三、设备到货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与安装。
冷藏车、普通冷库和低温冷库的安装与调试,必须由专业的制冷工程师承担。
四、设备应安装(或存放)在保持通风的专用房间内,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每台设备安装专用插座,不可与其它设备或电器共用插座。
五、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运行状况进行温度记录,每天不得少于2次(上下午各1次),每台冷库、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独立的温度记录本。
每2个月向上级疾控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冷链设备运转情况1次。
六、对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各式冷库每年保养2次;各式冰箱每年保养1次,每5年更新1次;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七、各式冷藏容器不可变卖、租借,不得存放与本单位疫苗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
八、冷链设备的报废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疫苗管理制度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计划(一)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二)各乡镇每年3月底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下一年度第一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市疾控中心每年4月中旬前上报枣阳市卫生局和襄樊市疾控中心。
(三)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提前1个月逐级上报。
三、疫苗采购(一)必须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疫苗;(二)对供货单位进行合法资格验证,向销售人员索要供货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委托销售的委托书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三)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四)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
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五)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
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
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一)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市域分开;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二)拆零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四)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立设明显标志;(五)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箱中运输,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不得向无冷运措施的领苗单位分发疫苗。
五、不得以科研、临床需要或者其他名义使用无批准文号的疫苗。
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第一类疫苗过期、失效、或因疫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市疾控中心按照疫苗报废审批表内容核实疫苗数量、批号、原因等情况,按照上报内容进行登记、签字,对报废疫苗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统一销毁。
七、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销售、使用或作退、换货和销毁处理。
疫苗报废处理制度一、疫苗应严格按计划使用,尽量避免浪费,如有报废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疫苗报废实行接种单位、市疾控中心分级负责制。
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审批、登记和报废处理。
三、接种单位应及时向市疾控中心及时报送疫苗报废审批表,同时向市疾控中心上缴报废疫苗。
四、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疫苗过期、失效、或因疫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市疾控中心按照疫苗报废审批表内容核实疫苗数量、批号、原因等情况,按照上报内容进行登记、签字,对报废疫苗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统一销毁。
五、接种单位应同时将疫苗报废审批表上报至卫生局备案。
六、因冷链环节等其它原因导致疫苗报废的应逐级追究责任。
***儿童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一、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
二、全市各预防接种门诊统一使用湖北省卫生厅印制的“湖北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或使用其它版式接种证。
三、预防接种证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设有产科接种点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证。
四、预防接种门诊必须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其他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五、户籍在外地的7岁及以下儿童居住本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
六、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七、预防接种证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
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八、预防接种门诊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应配合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
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给予及时补办。
九、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加盖公章。
***预防接种资料管理制度一、市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和归档保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