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管
深圳市2018年度各区土地整备任务规模安排表

表1:深圳市2018年度各区土地整备任务规模安排表
单位:公顷
表2:深圳市2018年度各区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专项任务
单位:公顷
表3:深圳市2018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安排表
1其他:平南铁路暂停货运经济补偿及资产收购项目安排年度资金
表4:深圳市2018年度土地整备项目表
备注:
1. 安排“未完善征转地手续未建设空地处理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处理”项目,各区违法建筑空间管控专项行动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专项行动涉及地块无需再额外动态申报。
2. 安排“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专项行动”项目,具体各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安排详见附表5.
3. 安排“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项目,各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涉及的土地征转工作无需额外动态申报。
4. 安排“村办学校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项目,所有已列入《关于原特区外村办学校土地房产遗留问题处理的意见》(深规土规〔2018〕2号)中的原特区外96所村办小学项目无需再额外动态申报,96所村办小学以外的项目需动态申报纳入计划。
表5:深圳市2018年度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表
表6:深圳市2018年度市级配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表
表7:深圳市2018年度区级配套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表
表8:深圳市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表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表9:深圳市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交通项目表
表10:深圳市2018年度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表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4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8年8月2日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以及工业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区块线(以下简称区块线)是指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公布的工业区块范围界线。
本办法所称工业用地包括区块线内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等各类工业用地和以工业为主导方向的发展备用地。
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主要包括区块线内的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集聚区和集聚基地等。
本办法所称土地供应合同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租赁合同。
第三条区块线的管理对象为划入线内的工业用地。
区块线的划定和调整,线内的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严守总量、提质增效、产城融合、刚性管控”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第五条市规划国土部门会同市产业部门负责全市区块线的统筹管理,负责建立全市区块线的地理信息数据库,并纳入规划“一张图”系统进行动态跟踪与维护。
市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服务和监管工作。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承担辖区内区块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线内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工业用地管理及产业项目监管等工作。
龙华区重要片区建筑特色塑造设计导则

龙华区重点片区建筑特色塑造导则(草案)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精神,深圳作为全国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其制度优势在城市设计的管控方面加力前行。
在这一背景下,基于《龙华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重点建设六大重点片区设想,结合本区实际,针对重点片区建筑特色塑造需求,特制定本导则。
建筑方案除满足《龙华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和《龙华区总体城市设计》等技术标准及规划设计要求外,同时应遵循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龙华六大重点片区。
第一部分龙华区建筑特色总体定位第三条龙华区整体建筑特色塑造应以现代风格为基调,充分吸取岭南地区传统建筑特色,尊重山水自然环境,展现中轴新城的整体形象,体现出“岭南新韵,山水中城”的建筑风貌定位,并基于六大重点片区各自的条件特点,结合相应的功能定位、现状条件、资源禀赋及产业特色,进行建筑设计创新,展现不同重点片区的风貌特色,从而创造整体协调统一、片区各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第四条龙华区重点片区建筑特色塑造引导应实现国际视野下本土化创新的现代建筑风貌的目标,形成“国际范、时尚风、山水韵、岭南貌”的意象。
第五条在深圳北站商务中心片区、龙华现代商贸片区、大浪时尚创意片区、九龙山智能制造产学研片区、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和观澜生态文化片区等重点片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风貌应符合本导则的有关规定。
(一)深圳北站商务中心片区充分结合该片区高铁枢纽区位、山水格局特征及地域文化特色,塑造具有标志性特征的地标建筑和空间环境,打造具有国际风范的城市门户、商务中心和国际客厅形象。
建筑风貌以现代风格为主,色彩及材料符合商务中心地区建筑风貌特点。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报告时间:
2023-08-24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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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1)
2022-11-17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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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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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汉权、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李汉权、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9【案件字号】(2020)粤03行终1913-193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罗毓莉谭植元王强力【审理法官】罗毓莉谭植元王强力【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观澜中学【当事人】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观澜中学【当事人-个人】文邦团文朝兰文显凤【当事人-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观澜中学【代理律师/律所】李兴厚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邓文兴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刘南筠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洪菲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李辉杰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杨凯欣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兴厚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邓文兴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刘南筠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洪菲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李辉杰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杨凯欣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兴厚邓文兴刘南筠洪菲李辉杰杨凯欣【代理律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深圳市观澜中学【被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本院观点】各上诉人提起的诉讼,系请求确认涉案行政协议违法并予以撤销,以及请求被告重新评估重新签订协议赔偿补偿款差额,二审应审查原审认定超过起诉期限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违法第三人发回重审驳回起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的事实一致,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各上诉人提起的诉讼,系请求确认涉案行政协议违法并予以撤销,以及请求被告重新评估重新签订协议赔偿补偿款差额,二审应审查原审认定超过起诉期限是否正确。
关于行政协议案件的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专门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
谢志军、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二审行政裁定书

谢志军、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8【案件字号】(2020)粤行终5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纪红玲黄伟明罗燕【审理法官】纪红玲黄伟明罗燕【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谢志军;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谢志军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谢志军【当事人-公司】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谢志军【被告】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在复议机关以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或者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两种救济手段中择一进行,否则会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复议机关行政复议驳回起诉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查,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在复议机关以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直接起诉原行政行为,或者是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两种救济手段中择一进行,否则会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本案中,上诉人谢志军在针对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被诉驳回行政复议决定提起本案撤销之诉的同时,亦已针对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作出的原行政行为即深龙华规土监处罚字〔2018〕(龙华)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提起撤销之诉。
谢志军针对原行政行为提起的撤销之诉更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并且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亦已受理该案。
故谢志军提起本案之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依法予以驳回。
据此,原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上诉人主张其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并改判撤销涉案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其依法受理上诉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因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龙华规划图

龙华规划图
龙华规划图是深圳市龙华区的整体规划图,该规划图以实现龙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城市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网络、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展开,以下是对该规划图的简要介绍:
一、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图提出了龙华区的城市功能布局,分为市中心、功能新城、经济特区、产业园区等区域。
市中心是核心区域,集中商业、文化、政务等要素。
功能新城则是中央商务区、科技创新区等功能区域的集聚地。
经济特区打造为高端产业区域,培育新兴产业。
产业园区则是重点发展特色产业的区域。
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提出了龙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目标。
包括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并在各个功能区域逐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三、交通网络:规划图将龙华区的交通网络进行了布局规划,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包括完善地铁、公交、快速道路等公共交通设施,并规划建设环形路、快速路等路网,提高道路交通效能。
四、产业发展:规划图提出了龙华区的产业发展战略。
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高新技术、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产业。
鼓励创业创新,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五、环境保护:规划图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生态保护区、
绿地建设、水体治理等措施。
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打造生态友好型城市。
总的来说,龙华规划图的目标是实现龙华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城市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网络、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整体规划,为龙华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指导。
这是为了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繁荣。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规定(一)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我市范围内使用年限20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旧住宅区:1.存在住房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2.使用功能不齐全;3.配套设施不完善。
使用年限不足20年,且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经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批准可以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符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第六条规定,无法独立进行改造的零散旧住宅区可以不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鼓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将辖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旧屋村有序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二)搬迁安置补偿和奖励标准。
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等方式,由权利主体自愿选择。
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辖区内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产权调换标准。
货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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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预算草案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第七部分名词解释第八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一、机关运行经费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三、其他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预算草案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
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一)统筹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和科技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开发、建设工作,负责九龙山产学研基地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与市重点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络协调。
(二)参与制定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制定片区内道路、市政、环境景观及文化、教育、医疗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片区开发建设计划及相关项目库,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立项、用地出让、建筑报建、施工等工作。
(四)负责对外宣传推广、联络沟通、招商引资等,协调推动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
(五)统筹街区景观设计、人行天桥、户外广告、公园、绿廊带等环境设计并协调实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重点片区办共设综合部、规划部、项目部共3个部门,事业编制14人,聘用人员编制数15人;现实有人员24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聘用人员14人。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定编车辆1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2018年,重点片区办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围绕加快建设“一城四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超常规推进。
进一步明确2018年的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片区精细化规划设计管理;(二)高起点规划,引领三大重点片区协调发展;(三)推进土地供应,为片区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四)加强招商引资、严把产业准入标准;(五)申报市级重点区域,提升龙华北部能级。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重点片区办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473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24万元,减少1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734万元,包括政府投资项目1801万元。
重点片区办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4734万元,比2017年减少1024万元,减少18%。
其中:人员支出375万元、公用支出95万元、项目支出4264万元,包括政府投资项目1801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2018年项目支出4264万元,比2017年减少1269万元,其中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预算收支减少。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重点片区办2018年部门预算473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75万元、公用支出95万元、项目支出4264万元。
(一)人员支出37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4264万元,具体包括:1.日常管理及后勤保障事务382万元,其中包括:日常管理事务2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产管理事务;后勤保障事务33万元,用于单位后勤保障事务;计划生育考核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计生考核工作;政府绩效考核专项经费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主要用于复印机、办公电脑等设备的购置。
2.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招商引资及商务推广66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招商引资及商务推广。
3.综合业务技术咨询16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设计、交通市政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4.九龙山产学研片区市政详细规划研究70万元,主要用于九龙山产学研片区市政详细规划研究。
5.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高铁上盖开发研究7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高铁上盖开发研究。
6.标志性地块区域城市设计及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设计竞赛150万元,主要用于标志性地块区域城市设计及概念性建筑设计方案设计竞赛。
7.九龙山片区产业与空间匹配规划研究80万元,主要用于九龙山片区产业与空间匹配规划研究。
8.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公共建筑城市设计方案集群设计728万元,主要用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公共建筑城市设计方案集群设计。
9.鹭湖科技文化片区产业与空间匹配规划研究70万元,主要用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产业与空间匹配规划研究。
10.龙华区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导则56万元,主要用于龙华区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导则。
11.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拓展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75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拓展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
12.九龙山产学研片区核心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42万元,主要用于九龙山产学研片区核心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
13.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75万元,主要用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专项规划。
14.龙华区重点片区统筹发展策略研究36万元,主要用于龙华区重点片区统筹发展策略研究。
15.龙华区重点片区开发建设过程记录项目36万元,主要用于龙华区重点片区开发建设过程记录。
16.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跨铁路廊桥概念方案设计竞赛费用150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跨铁路廊桥概念方案设计竞赛费用。
17.海绵城市详细规划154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核心区、九龙山产学研片区及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拓展区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的海绵城市详细规划。
18.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时序策略研究1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时序策略研究。
19.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1801万元,其中包括: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二层连廊建设项目64万元;红山文化片区电力管线迁改工程537万元;重点片区规划建设展览馆项目1200万元。
20.预留机动经费50万元。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重点片区办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628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38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90万元。
(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重点片区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重点片区办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相同。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预算数0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数3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相同。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相同。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重点片区办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重点片区办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2018年市重点片区办共2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
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实有定编车辆1辆,目前正在使用,资产划拨事宜尚待办理)。
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