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二、城市职能1.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
三、城市发展总目标1.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2.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
3.依托华南,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四、城市发展分目标1.区域协作——提升城市的国际和区域地位提高深圳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三角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合作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经济转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社会和谐——推动城市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
4.生态保护——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并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
经济转型政策:一、继续强化支柱产业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制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提高支柱产业增加值比重。
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支柱产业用地需求。
建设总部基地、专业化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地,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2.提高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鼓励自主创新研发,加快发展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
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草案

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层次化及保护和宏扬地名文化,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城市规划成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法律效力本规划是深圳市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确定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线、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等地理实体名称的相关活动和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
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和地名专项规划时,必须遵循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地名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覆盖深圳市行政区的范围。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次地名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保持一致,即为 2022-2022 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 )《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组团分区规划》、《深圳市空间信息统一基础网格技术指引》等规划成果;(三)《深圳市地名志》( 1986)深圳市地名普查资料汇编( 1996)等地名资料;(四) 《新安县志》 (嘉庆版)等城市历史资料;(五)深圳市 1:2000 地形图( 1965 年版和 1984 年版)深圳行政区划图( 1981 年、 1983 年、 1987 年、 1992 年、 2000 年、 2003 年版)深圳市区街道地图集( 2004 年 12 月版)深圳城区图( 2005 年版)深圳市写真地图集( 2002 年版和 2022 年版)等地理资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六条规划对象与内容地名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一)构建城市地名系统;(二)明确地名的区块空间布局及其命名指引;(三)划分区片,并梳理与系统化完善区片名称;(四)梳理并规划轨道交通线、快速路、主干路、桥梁及隧道的名称;(五)梳理并规划市、区级开敞空间的名称;(六)确定老地名及历史地名的保护原则。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城市性质
现代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经济特 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经济中 心城市,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城市职能
1、具有全国意义的综合性经济特区 2、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3、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城市 4、与香港功能互补的区域中心城市 5、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区域制造业生产基地 6、一个具有亚热带滨海特色的现代历史文化 名城。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现 状 概 况
1位置 北回归线以南,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
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与香港相连,北与东莞、惠州两 城市接壤
2经济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 3交通连接大陆与香港,具有海、陆、空立体口岸的综合交通枢纽
现 状 概 况
二:是保护与保护型发展用地,以山体、水系、植被和组团分隔用地 为因素联成系统,呈“M”字型。
城 市 建 设 布 局 结 构 规 划 图
以特区为中心,由北向西、中、东三个方向发展,形成辐射 状的城市基本骨架。 将全市划分为9个功能组团和6个需控制建设规模的独立城镇 。 并以组团为基本单位进行产业布局,使各产业区象颗颗明珠 镶嵌于发展轴上
高速公路
I类干线
II类干线
道路网络规划图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
道路绿化带
生态功能分析图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旅游用地规划图
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城市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0年的18平方米/人提高到2010年的20 平方米/人,新增住房1500万平方米。
重要的住宅发展区域
留仙村住宅区 龙华二线扩展区 深圳湾填海区 东部沿海高尚住宅区
特南山组团
用地面积为72平方公里,人口控制规模47万人,西部区域性 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全市教育、科研基地和旅游度假胜地, 重要高新技术基地和临港工业区,环境优美的海滨城区。
深圳总体规划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民意调查阶段(2006.10-12):开通民意倾听热线电话、 电子邮件和移动短信的接受平台,在多个网站上开设“公众 参与总规修编”的专栏,进行网上专题调查的合作。
全过程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
(2)咨询讨论阶段(2006.11-2007.4):通过现场、广 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开展公共论坛,邀请相关领域的专 家、部门代表、公众代表参加,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问 题进行开放式的沟通和交流。
2.2 发展形势分析
(3)深港合作的拓展与深化
2007年初,香港特首曾荫权在连任竞选纲 领中明确提出“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 建世界级都会”的战略目标。 2007年10月10日,曾荫权发表本任期的首 份施政报告《香港新方向》,再次确立港深都 会的发展目标,并宣布,在任期内会致力推动 10项重大建设工程上马。包括:广深港高速 铁路、港珠澳大桥、港深空港合作、港深共同 开发河套等4项跨界基建,将深港城市合作推 进到实质操作层次。
城 市 价 值 链
附加值
研发模块 品牌模块 标准模块
中试模块 装配模块 试 高 制 品 研 制 或 低 上游 开 发 零 部 件 生 产 模 块 零 部 件 生 产
行业n
产 业 价 值 链
企业1 售 后 服 务 下游 行业1 企业2 … 企业n
加 工 组 装
销 售
2、城市发展条件与规划思路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目标
• 1.严格控制自然岸线的占用,保全岸线生
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城市规模
3
城市空间结构
地效益达到4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工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左右。
• 实施“促进主导产业,改进传统产业,扶
持创新产业”的工业发展策略,积极培育 战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名牌产品, 提高重点产业链的完整性和产业根植性。
• 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
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 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地约2.3平方公里,文化娱乐设施总用地 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 文化设施用地人均约0.5平方米。
• 体育设施:规划期末新增体育用地约4.2
平方公里,体育设施总用地规模达到7平方 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 0.6平方米/人的配置标准。
7 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生态建设目标
学位供给规模达到100万个,高中阶段学位 供给规模达到20万个,高等教育学位供给 规模达到10万个以上。
•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新增医疗卫生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9号](https://img.taocdn.com/s3/m/bd5f7e98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24.png)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十二日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为切实有效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的通知》(深府〔2008〕20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方式,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
二、实施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力度,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明确责任,监督考核。
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责落实分工,各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评议作用。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作为全国首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承担着先试先行的历史使命,必须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深圳特色,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创新发展道路。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4版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4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深圳市作为中国的一座现代化大都市,其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2024年版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是在前几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优化,旨在更好地引导和规范深圳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
本文将对202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总体目标202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宜居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1. 坚持人本主义,提升城市品质。
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舒适度。
2. 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城市。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3. 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城市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 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空间布局1. 市域空间布局。
坚持“一核一带一区”的空间格局,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深港西部新兴产业带为主体,以临空经济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合理的市域空间发展格局。
2. 城市空间布局。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重点加强市中心、滨海新区、大运新城等重点区域的发展。
3. 城乡空间布局。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加强城市与周边乡村的衔接,形成良好的城乡互动关系。
三、建筑与景观1. 建筑风格。
倡导简约、现代、绿色的建筑风格,强调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2. 公共空间。
加强公共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空间的使用效率和品质。
重点加强公园、广场、文化设施等公共空间的建设。
3. 城市景观。
注重城市景观的塑造和提升,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景观。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https://img.taocdn.com/s3/m/ab297498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12.png)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2000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的请示》(粤府函[1998]47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深圳市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深圳市的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深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辖区2020平方公里为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要强化特区的中心地位。
要以特区为中心,以西、中、东三条放射发展轴为基本骨架,形成梯度推进的“带状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
要切实保护好组团间的绿化隔离地带,防止连片发展。
要按照有关用地分类的要求,对市域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尤其是对“已推未建设”的234平方公里土地要合理整治和利用。
市域土地利用要有利于严格保护市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村镇要集中建设,严格控制分散开发。
四、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到2005年,全市总人口要控制在42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25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要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80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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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课程作业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概况简述学院名称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及班级土管1班姓名何建明学号201131160707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一、基本情况与修编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
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
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三、城市性质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四、城市职能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五、城市发展目标(一)城市发展的总目标:1.继续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2.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性城市。
3.依托华南,立足珠江三角洲,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二)城市发展分目标:在城市发展总目标的指引下,确立区域协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的分目标,分别是:1、区域协作——提升城市的区域和国际地位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与能源利用、区域经济要素市场培育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合作,联手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经济转型——保持经济持续高效增长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资源产出效益。
3、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保持城市人口适度稳定,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弘扬先进文化。
4、生态保护——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保证优良的生态环境。
六、城市规模(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07年底全市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50平方公里。
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
2020年全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1平方米以内。
(二)城市增改用地规模:为转变城市土地利用模式,规划确定城市增改用地规模,作为对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调控的依据。
1、城市增改用地是新增建设用地和改造建设用地的统称。
2、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在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实施开发建设行为而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含已批未建用地的消化)。
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主要满足保证城市转型所必需的重要产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需求。
规划期内在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利安全等的前提条件下,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程序,可适量填海。
3、改造建设用地是指现状建成区内实施更新改造的用地,包括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用地。
规划期改造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90平方公里,其中全面改造建设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
改造建设用地应以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为目标,优先保障产业升级以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设需求。
(三)城市常住人口规模:2007年底,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为861.55万人。
以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它方面因素,规划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
七、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一)西部发展轴1、西部发展轴由南山蛇口半岛通过深港西部通道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前海中心、航空城、沙井、松岗,联系东莞西部并通往广州,既是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脊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度推进深港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的战略性地区。
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功能。
2、将前海中心培育和发展成为新的市级中心,承担城市和区域的高端服务功能。
重点开发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和航空城地区,推进沿江高速公路、机场扩建、深港机场连接线、穗深港城际线和珠江口跨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沙井、松岗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旧区改造。
(二)中部发展轴1、中部发展轴由福田中心区通过广深港客运专线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联系东莞松山湖高新园区和莞城中心,构成莞—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
主要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龙华新城和光明新城,推进深圳北站、广深港客运专线、深莞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福田保税区、光明高新区、观澜和龙华高新区发展水平。
(三)东部发展轴1、东部发展轴由罗湖中心区向南经罗湖口岸联系香港,向北经布吉、横岗,连接龙岗中心和坪山新城中心,通往惠州及粤东地区,是惠—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罗湖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大运新城、坪山新城,推进东部通道、莲塘口岸、厦深铁路、深惠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龙岗中心服务功能和坪山新城发展水平。
(四)北部发展带依托厦深铁路和机荷高速公路,串联坪山新城、大运新城、龙华新城、航空城等重要节点构筑的产业发展带。
向西通过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和厦深铁路西延线,加强与珠江西岸城市的联系,向东连接惠州和粤东地区,构成区域性的产业发展带。
(五)南部发展带以原特区带状组团结构为基础,打造与香港全面对接的都市功能带,经蛇口半岛跨珠江向西建立与珠江西岸滨海地区联系,通过盐坝高速公路经大鹏半岛向东连接大亚湾以及稔平半岛等东部滨海地区。
全面提升都市服务功能,协调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八、城市中心体系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2个城市主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
(一)城市主中心:规划确定2个城市主中心,即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中心。
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对全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心的建设,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
(二)城市副中心:规划确定5个城市副中心,即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和盐田中心,承担所在城市分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部分市级和区域性的专项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
1、龙岗中心包括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在发挥对东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市级文化体育和会展服务功能,并作为深圳辐射带动粤东地区发展的重要节点。
2、龙华中心包括龙华新城和龙华中心区,在发挥对中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全市和区域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并承接福田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延伸。
3、光明新城中心是深圳西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4、坪山新城中心是深圳东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先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5、盐田中心是深圳东部滨海地区旅游综合服务基地、深圳东部港口与物流配套服务中心。
(三)城市组团中心规划确定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分别作为各城市功能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组团级的服务功能。
九、城市总体布局(一)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1、一核心:研发总部中心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组成的中心城区和宝安中心区,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设计、高端生产及企业总部为主,以无污染的服装、钟表、黄金珠宝、工艺礼品等都市型工业为辅,形成区域的研发总部中心。
2、九片区:产业功能片区(1)福永—沙井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计算机及其配件、通信设备、电子元件、电气机械、文化办公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及化学原料等产业。
(2)光明—石岩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化合物半导体、平板显示、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电子器件、电子照明、计算机与通信等产业。
(3)龙华—坂田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计算机与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技术、多媒体系统结构、ATM技术、光交换机、移动通信与卫星通信、软件开发及平板显示等产业。
(4)宝龙—碧岭—大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制造片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计算机与通信、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与配件、大型先进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5)公明—松岗优势传统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化工、内衣、钟表、模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配套产业。
(6)观澜—大浪优势传统产业片区:发展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电子及配件等产业,发展家私、服装、塑胶、五金、专用仪表制造等相关配套产业及优势传统产业。
(7)布吉—南湾—横岗—平湖优势传统产业片区:发展家电、眼镜制造等优势传统产业及高新技术配套产业。
(8)龙城—坪地新兴产业制造片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新型显示器及相关配套产品、半导体照明、生物工程等产业基地。
(9)葵涌—大鹏新兴产业研发片区:发展高科技研发、生态环保和智力密集型新兴科技产业。
3、五十二园区:先进制造业园区将工业园区整合为三类52个,包括9个重点发展园区、20个重点培育园区和23个功能提升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