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法》”)制定的,旨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权益保护、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企业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农民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法》的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登记注册。
第三章成员权益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分红、参与决策等权利。
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成员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透明地向成员提供经营信息,确保成员对组织的运营情况有充分了解。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监事会,负责对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或监事应当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保证对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履职。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章经营规划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定经营规划,明确经营目标、发展方向和策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利益,合理选择经营项目,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接受上级政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组织内部运营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第七章解散与清算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应当依法程序进行,经过成员大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议,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该章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规范,旨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以及成员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以集体经济组织为法人依据,组织结构包括大会与理事会。
1. 大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负责制定重大决策、选举理事会及监督其履职情况。
2. 理事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执行机构,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外界展示。
第三章成员权益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坚决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成员的经济利益、决策权和知情权。
1. 经济利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成员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公正权益。
2. 决策权:成员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通过大会和理事会的形式,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与表决,并能够合理诉求和建议。
3. 知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及时、透明地向成员提供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运作、财务状况、发展规划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运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公正分配以及财务稳健。
1. 财务收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法定程序记录和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2. 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等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3. 审计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接受外部机构的监督和审计,以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性。
第五章会员权利义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一定的权益,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1. 权益:成员有权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管理、收益分配、决策表决等事务,并享有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经营的权利。
2. 义务:成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发展秩序。
第六章章程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修订应遵循主动公示、成员讨论、透明决策的原则,并依法进行程序规定的修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成员第三章组织登记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章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第六章扶持措施第七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三)坚持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的调查情况报告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的调查情况报告为深入了解我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市委农办有关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各村(社区)进行调查摸底,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乡基本情况**乡位于市境西南边陲,地处万源、宣汉、平昌三县(市)交界处,东接本市庙垭乡、宣汉县红峰乡,西连平昌县望京乡,北和平昌县民主乡接壤,南与宣汉县凤鸣乡、平昌县马鞍乡毗邻,素有“脚踏三县,鸡鸣六乡”之称,乡政府驻所距市治所121公里,是全市最边远乡镇。
全乡幅员面积40。
6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兴隆社区)、6个行政村(**村、新恩岭村、蒙学堂村、大垭口村、瓦子坪村、大板桥村),4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513人。
全乡境内耕地面积9720亩,林地3。
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冬无严寒,夏无酷热,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4。
8℃,年降水量1400毫米,无霜期229天。
二、村级集体经济的基本情况(一)村级集体经济资产情况。
一是我乡现辖有6个行政村、1个农村社区,目前全乡6个村共有土地1。
05万亩、林地2。
92万亩,无其它草场、厂房、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
二是从近3年财政投入村级建设方面来看,我乡7个村(社区)主要投资内容和资金包括村社道路建设和土地项目累计约3000万元、人畜饮水工程投资约500万元、农村高低压电网改造约1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约200万元,近3年财政在村级建设方面投入资金累计约4700万元,极大的改善了我乡各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类型。
就我乡整体来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主要靠上级划拨资金进行投资建设,以增加固定资产总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发展类型。
(三)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整治。
净增加的有效耕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二是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服从乡村建设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有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自主开发利用集体土地,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实现集体土地收益,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0.18•【字号】浙农政发〔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政发〔2021〕6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0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户与权限第三章数据维护第四章系统更新与接口第五章应用管理第六章系统安全第七章附则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系统(又称浙江省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三资”数字系统)使用、运行和维护行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革,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共同富裕,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法规与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和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服务领域推广使用“三资”数字系统。
“三资”数字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维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三资”数字系统是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服务运行平台,是社员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受益权和申请办事的阳光平台,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履行指导、监督、评价等职能的工作平台,是向社会宣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展示平台。
第四条“三资”数字系统包含基础数据、业务管理、统计分析、阳光公开、预警监督等模块。
其中业务管理包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社员管理等子模块。
第五条“三资”数字系统实行省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数字系统部署在省政务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保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居民自愿建立的、以村庄或社区为单位,以集体经济为主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国家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农民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和支出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分配的权利。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社会公德的经济活动。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公开决策程序和决策结果,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农民可以依法自愿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入户登记手续。
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履行申请注册和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组织章程;(三)成员名册;(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组织章程;(三)成员名册。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五十日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按照程序实行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权利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自主经营和自主决策。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当共同保障组织内部事务的顺利进行,保障组织内部财产的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运用自有资金。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纳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章义务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和经济资料,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村组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进程,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本村和各村民小组 (以下简称“村组”)。
第三条镇农经站为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资金、合同、档案本村留存档案,镇农经站同步监管 (简称“四代管") .第五条村党组织书记是执行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任职期限内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总责。
第二章收支预(决)算管理第六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初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年终根据实际收支情况做好决算,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村民张榜发布,并报乡经济服务中心备案.第七条财务收支预算方案严格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预算方案由村两委会提出,排定当年可实现的村直接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转移支付等固定收入,按“先保运转,后搞建设”的步骤安排当年支出。
第八条村级当年支出,按“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的原则安排,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支出的,亦须由村两委会提出修改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向全体村民张榜发布,无异议后方可实施.第九条村级年度收支决算,应结合年度财务清理进行。
对照年初预算情况,分析结余和超支因素,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发布.第三章村组资金管理第十条村组集体资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村组集体资金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专项工程建设资金、“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转移支付及奖补资金、各类上争资金、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等。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范围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范围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统计变得越来越重要。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各种来源的收入,如土地承包经营收入、农村集体企业收入、农民合作社收入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统计范围,并探讨其重要性。
土地承包经营收入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收入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
这些收入包括土地租金、土地流转收入等。
在统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时,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收入纳入范围内,以全面了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
农村集体企业收入也应纳入统计范围。
农村集体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收入直接影响着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企业收入包括各类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等。
这些收入反映了农村集体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对于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合作社收入也应列入统计范围。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主组织的经济组织,其经营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合作社收入包括各类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分红等。
这些收入反映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和效益,对于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范围还应包括其他与农村经济密切相关的收入来源,如农村旅游收入、农产品销售收入等。
农村旅游是近年来农村发展的热点领域,其收入对于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农产品销售收入则反映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和竞争力,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不仅能够全面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和效益,还能够为农村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统计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统计范围应明确,不得遗漏重要收入来源。
其次,统计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29讲,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实务
第二节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实务知识点1: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是农经统计报表体系中的基础。
它是通过对农村基层组织及生产要素的统计,掌握农村基层组织和基本生产要素的数量和构成。
农村基本情况统计一般采取全面调查的统计方法,以村为起报单位。
指标解释:(1)汇总农户数:农户是指户口在农村的常住户。
汇总农户数是指参加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具有明确权利、义务的家庭户数。
不包括在乡村地区内的国家所有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2)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面积,即农林牧渔用地面积。
包括耕地面积、园地面积、草地面积、林地面积、水面(面积)、其他(农用地面积)。
(3)耕地面积:指经过开垦用以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的田地。
包括种有作物的土地面积、休闲地、新开荒地和抛荒未满三年的土地面积。
(4)汇总劳动力数:指汇总人口中在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人口总数。
在劳动年龄以外,能经常参加生产劳动,并能顶劳动力使用的成员,也应统计在内;在劳动年龄之内,不能经常参加劳动的,则不应统计在内。
(5)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指年内6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本乡镇内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
包括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劳动力。
(6)外出务工劳动力:指年度内离开本乡镇到外地从业全年累计达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7)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指在外出劳动力中,全年累计在外劳动时间超过6个月的劳动力数量。
(8)农户分类:纯农户、农业兼业户、非农业兼业户、非农户农村基层组织统计指标的实际应用:每个劳动力平均负荷人口=汇总人口数÷汇总劳动力数(上式中“汇总劳动力数”包括外出劳动力)每个劳动力创造的总(净收入)=总(净)收入÷汇总劳动力数外出务工农民所占比重=外出务工劳动力数÷汇总劳动力总数某类型农用地比重=该类型农用地面积÷农用地总面积例题1:在农村集体经济统计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指标是指年度内离开本乡镇到外地从业,全年累计达()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八章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基础练习题(参考)-第八章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单选题]1.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现象总体的()特征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经济统计。
A.数量B.性质C.质量D.价(江南博哥)值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经济统计,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辖(或所属)经营单位经济活动在数量方面的表现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以研究和认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和运行规律。
[单选题]2.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研究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现象总体的()。
A.质量特征和数量关系B.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C.效益特征和数量关系D.产量特征和质量关系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研究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调查对象为构成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类经营单位,包括各类乡(镇)级集体企业、村组集体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查农户等。
[单选题]3.按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支出资料采用()调查方法取得。
A.全面B.抽样C.重点D.典型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农村集体经济统计除农户家庭经营收支资料外,其他调查对象的数据信息主要通过全面调查获得。
按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支出资料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
[单选题]4.按统计制度规定,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采取()调查法。
A.典型B.全面C.抽样D.重点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农村基本情况统计一般是采取全面调查的统计方法,以村为起报单[单选题]5.()是指在被研究现象总体的所有组成单位中,选择其中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
A.典型调查B.全面调查C.抽样调查D.重点调查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重点调查是指在被研究现象总体的所有组成单位中,选择其中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其实质是范围比较小的全面调查,目的是反映现象总体的基本情况。
重点调查单位的选择要着眼于所研究现象主要方面数量表现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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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农村集体经济统计(重要章)
一、考情分析:
二、考点分析
考点一:农村集体经济统计
1、内涵(P189-P190)
研究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
调查对象:社会经济现象的总体,由性质相同的许多调查单位组成
调查单位:社会经济现象总体中的各个具体单位。
例<单>(2009.35)在农村集体经济统计中,需要进行调查的某种社会经济现象的总体,称为( )。
P189
A.调查对象
B.调查单位
C.统计指标
D.分组标志
2、统计资料搜集(P190-P191)
(1)工作程序:五个环节:①统计设计→②统计资料搜集(整个工作的基础)→③整理(分析的前提)→④分析→⑤提供与开发利用
(2)资料搜集方法:
例<单>(2007.42)按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支出资料采用()调查方法取得。
P191
A.全面
B.抽样
C.重点
D.典型
例<多>(2008.73)抽样调查的主要特点包括( )。
P191
A.调查对象中有明显的重点单位
B.调查样本按随机原则抽选产生
C.调查样本在总体中具有代表性
D.总体中每一个单位都有一定的概率被抽中
E.可以用一定的概率来保证将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考点二:统计指标
1、概念(P191)
反映现象总体数量特征基本概念以及通过统计实践得到的指标具体数值的总称。
构成:①设计形态②完成形态
2、分类(P191-P192)
(1)所反映的现象总体的内容
数量指标是认识一定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的出发点
(2)计量单位
例<单>(2008.44)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指标中,采用相对数或平均数形式表现的是( )指标。
P191-192
A.实物
B.价值
C.劳动
D.质量
例<单>(2009.36)下列统计指标中,通过相对数或平均数形式表现的是( )。
P192
A.实物指标
B.数量指标
C.价值指标
D.质量指标
例<多>(2007.72)下列统计指标中,属于数量指标的有()。
P191-192
A.农民人均所得
B.集体固定资产原值总额
C.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
D.村均固定资产原值
E.汇总劳动力数
考点三:统计分组
1、内涵(P191)
(1)要素:①统计分组②统计指标
(2)关键:选择分组标志→选择确定分组的依据:①根据统计研究目的、任务②最能反映事物本质特征③考虑现象发展的历史、经济条件。
2、分类(P193-P194)
(1)按分组标志的性质
例<单>(2008.45)下列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分组中,属于按品质标志分组的是( )。
P193-194 A.农业人口按劳动力和非劳动力分组
B.企业按固定资产价值分组
C.农户家庭按农民人均所得分组
D.专业合作社按交易量分组
(2)按选择分组标志的多少
例<单>(2009.37)把农村人口先按性别划分,再分别在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中按年龄分组。
这种统计分组形式,称为( )分组。
P194
A.平行
B.交叉
C.复合
D.简单
考点四: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
是统计报表体系中的基础。
统计方法:一般采取全面调查,村为起报单位。
1、指标解释(P195-P196)
①汇总农户数:家庭户数。
不包括:在乡村地区内的国家所有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②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包括耕地、园地、草地、林地、水面(面积)、其他(农用地面积)。
③耕地面积:包括种有作物的土地面积、休闲地、新开荒地和抛荒未满3年的土地面积。
④汇总劳动力数:汇总人口中在劳动年龄内(男16-59岁、女16-54岁)的人口总数。
以劳动为标准
例<单>(2008.46)某村有劳动年龄内的人口1200人,其中长期患病失去劳动能力的50人。
另外,还有200人虽然不在劳动年龄内,但能经常参加劳动,并能顶劳动力使用。
则该村的汇总劳动力为( )人。
P196
A.1150
B.1200
C.1350
D.1400
例<单>(2009.38)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制度规定的男女劳动力的年龄上限分别是( )。
P196
A.男60岁、女55岁
B.男60岁、女54岁
C.男59岁、女55岁
D.男59岁、女54岁
⑤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时间:6个月以上。
包括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的劳动力。
⑥外出务工劳动力:时间:全年累计达3个月以上。
⑦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时间:全年累计达6个月。
例<单>(2008.47)农村集体经济统计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指标是指农民年度内到本统计调查单位外劳动,全年累计劳动时间超过( )个月的劳动力。
P196
A.3
B.6
C.9
D.12
例<单>(2009.39)农村集体经济统计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指标是指年度内离开本乡镇到外地从业全年累计达( )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P196
A.3
B.6
C.9
D.10
⑧有组织输出劳动力:不含能人带动、自发流动的外出劳动力。
⑨村组集体所有年末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弱)的生产经营用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劳动资料列为生产性固定资产。
2、资料运用(P197)
①每个劳动力平均负荷人口=汇总人口数/汇总劳动力数(≥1)
②每个劳动力创造的总(净收入)=总(净)收入/汇总劳动力数
③外出务工农民所占比重=外出务工劳动力数/汇总劳动力总数
④某类型农用地比重=该类型农用地面积/农用地总面积
例<单>(2007.43)某村汇总人口数为2500人,汇总劳动力数为2000人,外出务工劳动力数为500人,则该村每个劳动力平均负荷人口为()人。
P197
A.0.2
B.1.25
C.4
D.5
考点五: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统计
是全面统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全年从事各产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总收益,以及总收益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分配情况。
1、统计范围(P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