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容规压力容器分类资料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说明

一二三类压力容器说明一二三类压力容器说明:1压力容器及其分类1.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是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2)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2压力容器的分类压力容器划分为三类:1.2.1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1)高压容器;(2)中压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4)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 (5)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1.2.2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1)中压容器;(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1.2.3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已划分为三类和二类的除外)。
注:一.压力等级,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分为四个压力等级。
(1)低压0.1≤P<1.6 单位:Mpa(2)中压1.6≤P<10(3)高压10≤P<100(4)超高压P≥100二.按介质的毒性程度由大到小分为四级:(1)极度危害;(2)高度危害;(3)中度危害;(4)轻度危害;1.3以上详细规定见1999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钢板的表面质量受压元件用钢板的表面质量及容器制成后的钢板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2.1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附:常用钢板厚度负偏差钢板厚度5.5~7.5>7.5~25>25~30>30~34>34~40负偏差0.60.80.91.01.12.2深度超过1条规定的缺陷,以及任何拉裂、气泡、裂纹、结疤、折叠、压入氧化皮、夹杂、焊痕、打弧弧坑、飞溅等均应予以打磨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材园滑过渡,斜度不大于1:3。
压力容器分类标准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日期:2010-5-9 11:29:53访问:61次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A1 压力容器的分类A1.1 介质分组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包括气体、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 介质危害性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 毒性程度: 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
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0.1mg/m3;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1.0 mg/m3;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1.0~10.0 mg/m3; 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 mg/m3。
A1.2.2 易爆介质: 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A1.2.3 具体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按照HG 20660—200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
HG 20660没有规定的,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 5044—8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决定介质组别。
A1.3压力容器类别划分方法A1.3.1 基本分类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应当根据介质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选择划分图,再根据设计压力p(单位MPa)和容积V(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压力容器类别:(1)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1;(2)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2。
图A-1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一组介质图A-2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二组介质A1.3.2多腔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压力容器分类标准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日期:2010-5-911:29:53访问:61次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A1?压力容器的分类A1.1?介质分组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包括气体、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介质危害性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毒性程度: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
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0.1mg/m3;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1.0mg/m3;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1.0~10.0mg/m3;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mg/m3。
A1.2.2?易爆介质: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A1.2.3?具体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按照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
HG20660没有规定的,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决定介质组别。
A1.3?压力容器类别划分方法A1.3.1?基本分类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应当根据介质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选择划分图,再根据设计压力p(单位MPa)和容积V(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压力容器类别:(1)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1;(2)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2。
图A-1?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一组介质图A-2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二组介质A1.3.2?多腔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压力容器分类标准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日期:2010-5-911:29:53访问:61次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A1?压力容器的分类A1.1?介质分组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包括气体、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介质危害性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毒性程度: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
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0.1mg/m3;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1.0mg/m3;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1.0~10.0mg/m3;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mg/m3。
A1.2.2?易爆介质: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A1.2.3?具体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按照HG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
HG20660没有规定的,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决定介质组别。
A1.3?压力容器类别划分方法A1.3.1?基本分类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应当根据介质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选择划分图,再根据设计压力p(单位MPa)和容积V(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压力容器类别:(1)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1;(2)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2。
图A-1?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一组介质图A-2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二组介质A1.3.2?多腔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压力容器分类

压力容器分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发[1999]154号,以下简称《容规》)根据压力容器操作压力、介质危害程度、容器功能、结构特性、材料和对容器安全性能的综合影响程度等,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压力容器低压容器(第(二)、(三)款规定的除外)。
(二)第二类压力容器(下列情况之一,第(三)款规定的除外):(1)中压容器;(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三)第三类压力容器(下列情况之一):(1)高压容器。
(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 大于或等于10MPa·m3);(4)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 大于或等于0.5MPa·m3);(5)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或等于0.2MPa·m3);(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7)中压搪玻璃钢容器;(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10)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11)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压力容器爆炸时的危害种类爆炸”是指极其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
压力容器破裂分为物理爆炸现象和化学爆炸现象。
所谓物理爆炸现象是容器内高压气体迅速膨胀并以高速释放内在能量。
化学爆炸现象还有化学反应高速释放的能量,其爆炸危害程度往往比物理爆炸现象严重。
新旧容规管规区别简述(8.15)

管道级别划分:按照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介质毒 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GC1、GC2、 GC3三个等级。 从业人员:对管道元件的制造以及管道的设计、安 装、改造、维修和检验检测的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 了规定。 材料:对压力管道组成件的材料作出了基本要求, 并规定了不同材料的使用条件(如碳素结构钢不得 用于GC1级管道)。 设计:规定了压力管道的设计必须取得相应资格, 并对设计产生的设计文件作了基本规定。
搪玻璃压力容器:取消有关搪玻璃压力容器的一些
特殊规定。 安装改造维修:明确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行政许 可,开工告知。明确改造与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要求,安 装监检问题待定。 年度检查:强调使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主体,提出年 度检查的要求,并且规定了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检验人 员和资质。年度检查不属于法定检验。 超使用年限容器:增加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的压力容器(或者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使用超过20年的 压力容器),如果要继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格 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合于使用 评价)的规定。
旧管规: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 设备: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 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 质的管道;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 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 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 体的管道; 4、前四项规定的规定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臵等。
安装:规定了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必须取得相应资 格,必须按要求办理告知和接受监督检查;并对安 装产生的安装文件作了基本规定。 焊接:所有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以及受压元件 与非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必须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 接工艺。 热处理:规定了在需要热处理时对热处理的基本要 求。 无损检测:对压力管道的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作了 较为详细的规定.如管道受压元件焊接接头表面无 损检测的检测等级、检测范围和部位、检测数量、 检测方法、合格要求应当不低于GB/T20801和 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要求。被检焊接 接头应当包含每个焊工所焊的焊接接头,并且固定
压力容器的综合分类(2篇)

压力容器的综合分类2、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和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3、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5、中压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储存容器、反应容器)1、高压容器(换热容器、分离容器、储存容器、反应容器)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10MPam3)4、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0.5MPam3)5、高、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注]6、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7、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0.2MPam3)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气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液化气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10、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11、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压力容器的综合分类(2)压力容器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设备,它能够承受高压力环境下的液体、气体等介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和设计特点,压力容器可以被综合分类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液体压力容器:这是最常见的一类压力容器,一般用于存储和输送液体介质,如石油、化工品、食品等。
液体压力容器通常以圆柱体或球体形式设计,底部通常装有放空和排水装置,以便排除不必要的气体和液体。
2. 气体压力容器:这类压力容器主要用于存储和输送气态介质,如液化气体、压缩空气等。
气体压力容器通常采用高强度材料制造,并配备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以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3. 蒸汽压力容器:这类压力容器主要用于产生和储存蒸汽,一般应用于发电厂和工业锅炉等场合。
蒸汽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要求较高,需要考虑到高温高压环境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已有其他行业标准的容器。诸如制冷、 制糖、造纸、饮料等行业中的某些专用 容器和搪玻璃容器。 经常搬运的容器 要求作疲劳分析的容器 容器范围
(相应符号原分别出现在各条款中) 第 1 页,共 29 页
注: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GB150.1~4-2011《压力容器》新旧版内容对照表
类型 标准 条款 2011版修订内容 对应98条款 98版内容 第1、2、3章 修订 150.1 修订 150.1 修订 150.1 未变 150.1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原标准名为“钢制压力容 GB150.1-2011 GB150-1998 器”) 4 通用要求 4.1 通则 钢制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所有 4.1.1 部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 3.1 全技术规范 特定结构容器以及铝、钛、铜、镍及镍合金、锆制容器, 其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应符合4.1.1的规定外,还应 满足下述标准的相应要求:a)-i) 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 运行(删除“设计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 制造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固容规》管辖范围内的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应接受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容器类别按《固容规》的规定确定 对不能按GB150.3确定结构尺寸的容器或受压元件,可以采 用以下方法进行设计:验证性实验分析、对比经验设计、 应力分析 资格与职责 资格 《固容规》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的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固容规》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持有相应的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职责 用户或设计委托方的职责 a)-g) 设计单位的职责 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包括强度计算书、设计图样、制造技 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相关法规或设计委托方要求时),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 《固容规》管辖范围内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应盖有特种设 备设计许可印章 向容器用户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 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存全部容器设计文件 制造单位的职责 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制造,如需要对原设 计进行修改,应当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书面文件, 并且对改动部位作出详细记载 制造单位在容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 少应包括容器或元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 指标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容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 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容器产品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备查: 设计一般规定 “失效措施” 载荷 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 载荷,其中b)增加“当液体静压力小于设计压力的5%,可忽 略不计。” (原“内装物料”改为“内装介质”) 3.2.1.1 3.2.1.2 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必须接受劳动行 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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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 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 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 毒性程度: 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 害等因素。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0.1mg/m3;
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1.0 mg/m3;
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1.0~10.0 mg/m3;
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 mg/m3。 A1.2.2 易爆介质: 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 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 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A1.2.3 具体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按GB 5044—1985 《职 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 20660—200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 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两个标准确定。两者不一致时,以危害 (危险)程度高的为准。
A3
压力容器品种划分
压力容器按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 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具体划分如下: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 容器,如反应器、反应釜、分解锅、硫化罐、分解塔、聚合釜、高压釜、超 高压釜、合成塔、变换炉、蒸煮锅、蒸球、蒸压釜、煤气发生炉等。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 如管壳式余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消毒锅、 染色器、烘缸、蒸炒锅、预热锅、溶剂预热器、蒸锅、蒸脱机、电热蒸汽发 生器、煤气发生炉水夹套等。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 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洗涤器、吸 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盛装气体、 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压力容器的分类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
A1 压力容器的分类
A1.1
介质分组
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包括气体、液化气 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 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
介质危害性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当按工艺过 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作业
1、什么是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按压力等级和品种
是如何分类的?
图A-2 压力容器分类图—第二组介质
压力等级划分
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划分为低压、中 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
(1)低压(代号L) 0.1MPa≤p<1.6MPa; (2)中压(代号M) 1.6MPa≤p<10.0MPa;
(3)高压(代号H) 10.0MPa≤p<100.0MPa;
(4)超高压(代号U) p≥100.0MPa。
压力容器分类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4--2009
压力容器(属承压类特种设备)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 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 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 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 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氧舱等。
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处使用的压力容器。
1.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
注1-2:工作压力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 高压力(表压力)。 (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1-3) 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 (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 的体积。
A1.3 分类方法 A1.3.1 基本分类
压力容器分类应当先按照介质特性,按照以下 要求选择分类图,再根据设计压力p(单位MPa) 和容积V(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容器类 别:
(1)对于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的分类见图A-1。
(2)对于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的分类见图A-2。
图A-1 压力容器分类图—第一组介质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 准沸点的液体。(注1-4)
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 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 用范围。
1.2 分类规定
按照危险程度分类(三类);并要求分类监管, 分类、分级方法见如下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