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卫生部三甲医院评审标准

卫生部三甲医院评审标准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卫生部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2011-04-22--------------------------------------------------------------------------------卫医管发〔201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健全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总结我国医院评审评价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标准(2011年版)》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和卫生政策导向,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2011年版)》进行适当调整,报我部备案后实行。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陈虎、刘勇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临床科室部》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临床科室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临床科室部分(仅供参考)(2011 年版)二0 一一年十二月概述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 章73 节378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 节342 条636 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 ?”为“核心条款”,共48 项。
第七章共 6 节36 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二、细则的项目分类II(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表章节款核心条款,?, 条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6 31 33 4第二章医院服务8 33 38 5第三章患者安全10 25 26 4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27 163 379 27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5 30 53 2第六章医院管理11 60 107 6合计67 342 636 48三、评审表述方式(一)评审采用 A 、B、C、D、E 五档表述方式。
(2011版)吉林省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

吉林省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价)标准(2011年版)吉林省卫生厅二○一一年四月—0 —目录说明 (1)吉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分值表 (2)吉林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基本条件 (5)吉林省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基本条件 (8)吉林省三级丙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基本条件 (11)医院等级评审不良执业行为单项否决和扣分项目 (14)医院等级评审加分项目及标准 (16)吉林省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 (17)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17)(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17)(二)积极参加公立医院改革 (18)(三)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持工作 (18)二、医疗质量体系 (19)(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19)(二)医疗体系质量管理 (19)(三)医疗技术管理 (20)三、医院管理 (21)(一)依法执业 (21)—1 —(二)明确医院与科室领导层的管理职责,协调医院各科室部门服务 (22)(三)院务公开管理 (22)(四)明确医院的发展目标,制定医院的发展规划 (23)(五)人力资源管理 (23)(六)医院应急管理 (24)(七)信息系统管理 (25)(八)图书管理 (27)(九)财务与价格管理 (27)(十)后勤保障管理 (29)(十一)医学装备管理 (31)四、病人服务 (32)(一)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32)(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33)(三)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保证病人就医安全 (33)(四)投诉与纠纷处理 (34)(五)病人及其家属教育与沟通 (35)(六)就诊接待和就诊环境 (35)(七)预约诊疗管理 (37)(八)医德医风管理与社会满意度评价 (37)五、医疗质量管理 (38)(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 (38)(二)住院诊疗管理 (38)—2 —(三)病案管理 (38)(四)病人病情评估 (40)(五)手术治疗管理 (41)(六)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 (43)(七)门(急)诊医疗管理 (44)(八)重症医学科管理 (45)(九)营养管理 (45)(十)介入诊疗管理 (46)(十一)医用氧舱管理 (47)(十二)康复治疗管理 (47)(十三)血液净化管理 (48)(十四)放射治疗管理 (48)六、病人安全目标 (49)(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49)(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50)(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50)(四)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51)(五)鼓励病人参与医疗安全活动,提高病人对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满意度 (51)七、护理管理 (52)(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52)(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52)(三)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 (54)—3 —(四)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56)(五)危重症患者护理质量管理 (57)(六)护理差错报告和缺陷管理 (58)(七)特殊科室护理质量管理 (59)八、药事管理和药物使用 (66)九、医技质量管理 (76)(一)检验质量管理 (76)(二)病理质量管理 (80)(三)输血质量管理 (81)(四)医学影像质量管理 (83)十、医院感染管理 (84)(一)医院感染管理 (84)(二)感染性疾病管理 (88)—4 —说明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的监督管理,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平安医院建设,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卫生部2009年《医院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实施细则》以及国内外医院管理和评审的相关经验,制定本标准。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

2.查工作计划及实施记录
3.查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SOP和记录表格 4.查定期量化评估记录(检查室内质控及失控处理措施★) 5.现场随机抽查1~2名工作人员,了解对岗位履职要求 现场检查质量与安全监控指标是否能监控分析前、中、后关键流 程 质量体系文件运行1年以上,有完整的记录和持续改进实例。
2.查标本交接记录
4.16.7.3 常规开展室内质控。
【C】 1.室内质控覆盖实验室全部检测项目及不同标本类型。 2.保证每检测批次至少有1次室内质控结果。 3.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规则。 4.室内质控报告有负责人签字。 5.室内质控重点项目: (1)临床化学、免疫学、血液学和凝血试验的质量控制流程。 (2)血涂片评价和分类计数的质量控制流程。 (3)细菌、分枝杆菌和真菌检测的质量控制流程。 (4)尿液分析和临床显微镜检查的质量控制流程。 (5)采用质量控制鉴别病毒鉴定试验中的错误检验结果。 (6)病毒鉴定的实验室须保留相关记录。 (7)对未知标本进行血清学检测时, 须同时进行已知滴度的血清阳性质 控和阴性质控。 【B】符合“C”,并 1.定期评估室内质控各项参数及失控率。 2.有效处理失控,应详细分析失控原因,处理方法及评估临床影响,提 出预防措施。 【A】符合“B”,并 室内质控文件齐全,记录完整。根据失控原因分析,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4.16.7.2 有完整的标本采集运输指南.交 接规范,检验回报时间控制等相关制度。
【C】 1.实验室与护理部、医院感染控制部门共同制订完整的标本采集运输指 南,临床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方便获取。 2.实验室有明确的标本接收、拒收标准与流程,保留标本接收和拒收的 记录。 3.对标本能全程跟踪,检验结果回报时间(TAT)明确可查。 4.标本处理和保存专人负责,标本废弃有记录,储存标本冰箱有温度24 小时监控。 5.对临床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B】符合“C”,并 1.实验室与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有监管流程与记录。 2.根据监管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A】符合“B”,并 1.标本采集、运送规范,标本合格率≥95%。 2.标本交接记录完整,标本保存符合规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解读

【B】符合“C”,并 编制医院应急预案手册,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各部 门各级各类人员知晓本部门和本岗位相关职责与流 程。 【A】符合“B”,并 定期并及时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持续完善。
卫生部医管司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章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第二章 医院服务 第三章 患者安全
卫生部医管司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与持续改进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 续改进 第六章 医院管理 合计
医院评审标准起草思路
• 引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和方法
• “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 医疗服务理念 • 以持续质量改进思维方式保证医院管理健康可持
续发展
• 评审方式上的巨大变化
• 多渠道、多维度采集信息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
卫生部医管司
医院评审标准起草思路
• 本细则共设置7章73节378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2条636款标准,用
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 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 “★”为“核心条款”,共48项。
•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
卫生部医管司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
章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第二章 医院服务 第三章 患者安全
节
6 8 10 27 5 11 67
条
31 33 25 163 30 60 342
款 核心条款(★)
33 38 26 379 53 107 636 4 5 4 27 2 6 48
卫生部医管司
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与持续改进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年版)》解读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excel版 第二章

*
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
HS.4.3.1 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及时 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 疗服务。 HS. 4.4 度。
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
HS.4.4.1 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 和随访预 约管理,提高 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 院后 医疗、护理及康复 措施的知晓度。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第二章
一、预约诊疗服务
评审标准与要点 HS 1.1 a b
医院服务
c d
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
HS.1.1.1 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 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 HS 1.2
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
落实创建“平安医院”九点要求,有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HS.8.6.1 落实创建“平安医院”九点要求, 有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 境有成效。
附件3-2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第二章
医院服务
情况说明
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
HS.8.2.1 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 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HS.8.3 HS.8.3.1 全。 HS.8.4 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 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版)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医院质量监管和评审评价制度,促进医院加强内涵建设,保证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统筹利用全社会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医疗体系整体功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评审是指医院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 持续改进医院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评审组织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评审的技术性工作的专门机构。
评审组织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组建或是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适宜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院均应当遵照本办法参加评审。
第四条医院评审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方针,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体现以病人为中心。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由卫生部统一制订。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际,结合本地特点,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适当调整标准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六条医院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周期性评审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评审期满时对医院进行的综合评审。
不定期重点检查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评审周期内适时对医院进行的检查和抽查。
第七条通过医院评审,促进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对医院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分级管理。
第二章评审权限与组织机构第八条卫生部和卫生部医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医院评审的领导、组织、抽验、质量控制及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第九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1014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印发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33号)。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医院开展自我监管与质量改进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标准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1年版)》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共设臵7章73节380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7节34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目”,共50条。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在第三节中带“☆”标记的指标,为特定(单)病种之“核心指 1标”,共29条。
二、标准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三级综合医院。
(二)核心条目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目”,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名称章节标准条款核心条目(重点★)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 1 6 31 5第二章医院服务 1 8 33 5 第三章患者安全 1 10 25 4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1 27 165 27 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1 5 30 3第六章医院管理 1 11 60 6 合计 6 67 344 50 2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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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共7章72节,设臵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二)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臵能力,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三)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臵、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标准;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前列。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臵、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标准;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全国或本省(区、市)前列。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一)坚持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一)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四)建立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
(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六)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医院应当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及相关服务流程。
(七)根据《统计法》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应急管理(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
服从指挥,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机制。
(三)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五)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六)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五、临床医学教育(一)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
(二)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
(五)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六、科研及其成果(一)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二)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经费,开展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成效。
(三)医院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并取得成效。
(四)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第二章医院服务一、预约诊疗服务(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三)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
二、门诊流程管理(一)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臵的制度与程序。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当提前告知患者。
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
(三)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协调配合。
(四)有制度与流程支持开展多学科综合门诊。
(五)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一)合理配臵急诊人力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臵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四)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抢救后付费,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二)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与程序。
危重患者应当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四)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服务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一)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权利。
(二)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臵,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当有记录。
(三)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四)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投诉管理(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
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八、就诊环境管理(一)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三)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四)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六)落实创建“平安医院”有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第三章患者安全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如: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
(六)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当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当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二)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一)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臵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