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

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119

【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7]50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03

【实施日期】2017.08.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通

(沪府办发〔2017〕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本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应勇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波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肖贵玉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朱咏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

孙继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晓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杭迎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沈权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鸣波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尚玉英市商务委主任

苏明市教委主任

寿子琪市科委主任

顾金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谢峰市交通委主任

张国坤市农委主任

花蓓市民族宗教委主任

邬惊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冷伟青市编办主任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