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本公司是家具的加工销售公司,目前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对现场数据的检测,情况如下: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
分级指数G按式(1)计算:G= WM×WB×WL (1)式中:G-分级指数;W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W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M)取值列于表1注释: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等GBZ2.1中标识为确定人类致癌物(G1)的粉尘,WM取值列入M>80%一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B)取值列于表2。
注释:接触比值为接触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的接触限值的比值(即:B=粉尘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粉尘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B值),生产性粉尘应分别计算PC-TWA和超限倍数比值,选择最大值作为某类粉尘比值取值;对于GBZ2.1中同时具有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接触限值的粉尘,优先使用呼吸性粉尘的检测数据;若同一作业岗位同时接触两种及以上的粉尘时,应选择危害重、接触限值低的粉尘进行计算。
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L)取值列于表3。
表 3 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注释:对于曾经检出职业性尘肺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2)接触化学物作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有毒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权重数。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
分级指数 G按式(1)计算:G= W M XW B XW L............................................................. .(1) 式中:G-分级指数;W 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W 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 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 M)取值列于表1表1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级和取值注释: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等 GBZ2.1中标识为确定人类致癌物(G1 )的粉尘,W M取值列入M >80% —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 B)取值列于表2表2生产性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分级和取值注释:接触比值为接触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的接触限值的比值(即:B=粉尘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粉尘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 B 值),生产性粉尘应分别计算PC-TWA和超限倍数比值,选择最大值作为某类粉尘比值取值;对于 GBZ2.1中同时具有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接触限值的粉尘,优先使用呼吸性粉尘的检测数据;若同一作业岗位同时接触两种及以上的粉尘时,应选择危害重、接触限值低的粉尘进行计算。
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 L)取值列于表3.1和表3.2表3.1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表3.2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如下4级,见表4表4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注释:对于曾经检出职业性尘肺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
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指导手册

(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风险矩阵法(LS) 风险矩阵法(简称LS),R=L×S ,其中R是危险性(也称风险度),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后果的结合, L是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是事故后果严重性;R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风险大。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5 4 3 2 1
数目
4级(低 3级(一 2级(较 1级(重 风险) 般风险) 大风险) 大风险)
合 计
备注
/
37
/
/
2(直接 判定)
39
/
48
6
1
/
55
/
41
4
2
/
47
/
1452/ Nhomakorabea21
/
/
2
/
/
2
/
28
/
/
/
28
7
8
总计
168
17
5
(注:单位或活动-危害因素所存在的单位或暂时的某项活动。)
2
192
16
一般及以上风险清单(综合车间)
(R=
L*S)
2
稍有危险(蓝) 轻度危险(蓝) 轻度危险(蓝) 轻度危险(蓝) 显著危险(黄)
1 稍有危险(蓝) 稍有危险(蓝) 稍有危险(蓝) 轻度危险(蓝) 轻度危险(蓝)
L可能性 /S严重性
1
2
3
4
5
14
(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体系包含文件
风险点台账
作业活动清单
设备设施清单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指导手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一、工作流程 0(一)准备阶段 0(二)实施阶段 0(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0(四)编制分级报告阶段 0二、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 (1)(一)用人单位概况调查 (1)(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2)1. 工程分析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调查 (3)4. ........................................................................................................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 (3)5. ........................................................................................................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3)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一)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 (4)1. ....................................................................................................... 作业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 (4)2. ..........................................................................................................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 (4)(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4)(2)接触化学物作业 (7)(3)接触高温作业 (10)(4)接触噪声作业 (11)(5)接触电离辐射作业 (12)3. ......................................................................................................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3)(1).................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权重数(Ci)的确定13(2)................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权重(P)的确定14(3)....................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计算144. ..........................................................................................................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5)(1)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的计算•...• (15)(2)...................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判定16(二).......................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16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情况 (16)2.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25)(三)......................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25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27)(一)...........................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27(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29附录:引用的标准依据 (30)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系统,是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通过合适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颁布日期:1986-1-21 实施日期:1986-11-1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不适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
1基本定义1.1生产性粉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浮游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1.2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工人在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运动的作业。
1.3工作地点工人为观察、操作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方。
1.4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
1.5接尘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1.6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
1.7生产性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系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值。
1.8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该种生产性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倍数。
每个采样点的样品数不得少于五份,取其超标倍数的算术均值表示。
2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2.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Ⅲ级危害Ⅰ级危害Ⅵ级危害Ⅱ级危害2.2本标准将石棉尘属于具有人体致癌性粉尘,列入本标准中游离>氧化硅70%类。
2.3根据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以及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三项指标,按下表划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表----------------------------------------------生产粉尘中游离>|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氧化硅含量|气量(升/日、人)|0|-1|-2|-4|-8|-16|-32|-64---------|---------|--│--|--|--│--|---|---|---|-4000|│||│||||---------|--│--|--|--│--|---|---|---≤10%|-6000|│||│||||---------|--│-----|-----|-------|---|>6000|0│Ⅰ│Ⅱ|Ⅲ|Ⅳ---------|---------|--│-----│-----|---|---|---|-4000|│|│|||||---------|--│--|--│--|--|---|---|--->10~40%|-6000|│|│|||||---------|--│--|--│--|--|---|---|---|>6000|│|│||||---------|---------|--│--|--│--|--|---|---|---|-4000|│|||||||---------|--│--|--|--|--|---|---|--->40~70%|-6000|│|||||||---------|--│--|--|--|--|---|---|---|>6000|│||||||---------|---------|--│--|--|--|--|---|---|---|-4000|│|||||||---------|--│--|--|--|--|---|---|--->70%|-6000|│|||||||---------|--│--|--|--|--|---|---|---|>6000|│||||||----------------------------------------------附录A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法(补充>)A.1测定生产性粉尘中游离>氧化硅含量的采样方法应采集工人经常工作地点呼吸带附近的浮游尘或沉积尘样品。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
分级指数G按式(1)计算:G= W M×W B×W L (1)式中:G-分级指数;W 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W 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W 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 M)取值列于表1。
表1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级和取值注释: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等GBZ2.1中标识为确定人类致癌物(G1)的粉尘,W M取值列入M>80%一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 B)取值列于表2。
表2 生产性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分级和取值注释:接触比值为接触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的接触限值的比值(即:B=粉尘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粉尘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B 值),生产性粉尘应分别计算PC-TW A和超限倍数比值,选择最大值作为某类粉尘比值取值;对于GBZ2.1中同时具有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接触限值的粉尘,优先使用呼吸性粉尘的检测数据;若同一作业岗位同时接触两种及以上的粉尘时,应选择危害重、接触限值低的粉尘进行计算。
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 L)取值列于表3.1和表3.2。
表3.1 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表3.2 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如下4级,见表4。
表4 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注释:对于曾经检出职业性尘肺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
举例:A企业锅炉巡检工,接触的生产性粉尘为煤尘、矽尘。
其中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5.6%( M<10),故W M=1;煤尘C TWA最大值为1.42mg/m3,PC-TW A为2.5 mg/m3,职业接触比值(B)=1.42/2.5=0.57,C STEL最大值为 3.43mg/m3,超限倍数为3.43/2.5=1.37,超限倍数限值为2,职业接触比值(B)=1.37/2=0.69,选择最大值为0.69,故W B=0.69;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 L=1;计算煤尘分级指数:G=1×0.69×1=0.69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26.9%( 10≤M≤50),故W M=2;接触矽尘C TWA最大值为0.92mg/m3,PC-TWA为0.7 mg/m3,职业接触比值(B)=0.92/0.7=1.31,C STEL最大值为0.97mg/m3,超限倍数为0.97/0.7=1.39,超限倍数限值为2,职业接触比值(B)=1.39/2=0.69,选择最大值为1.31,故W B=1;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 L=1;计算矽尘分级指数:G=2×1.31×1=2.62综合以上两种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考虑最大保护原则,该岗位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指数为2.62,属于轻度危害作业。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分析:对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和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及布局进行分析。
4.4.1.2职业卫生调查
1、用人单位概况调查
对用人单位性质、规模、地点、自然环境概况、生产工艺及主要工程内容、生产制度、岗诗设置、劳动定员等进行调查。
2、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1)对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时空分布,对作业工人进行工作日写实并对其作业方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时段等情况进行调查;
2)对各种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职业接触限值、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法定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等资
职业病危害风险: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
指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繁程度和防护水平;严重性,是指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
结果。
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或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工种)。
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为防止、降低或消除职业病危害而采取的工艺技术、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组织管理等措施。
接触比值: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困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3 风险点确定
4.3.1 固定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为岗位工人接害的工作地点或设施。
4.3.2 非固定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为接害的岗位工人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总和。
4.4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189.10-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和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指南

南平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和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指南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实效,强化高风险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防控,有效、高效遏制新发、高发、群发职业病例事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16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GBZT229)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风险分类,分类结果作为分级监管的依据。
第三条各县(市、区)安监局根据本指南,负责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并接受市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由各县(市、区)安监局或其委托的单位对照分类标准进行评定(详见第八条),具体方式统一按下面方式(第五—八条)进行。
第五条推动开展和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分级工作。
自2017年9月份起凡在南平市辖区内开展检测、评价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GBZT229)分级方法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各危害岗位做出职业病危害分级,分级结果应在检测、评价报告书中应明确(报告范例见附表1),各地安监部门、用人单位应积极督促检测、评价机构按要求完成分级报告。
对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中对“相对无害”作业的分级评判需要3次连续监测要求,可沿用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来的检测报告数据,也可连续3次监测(间隔1个月以上)取得的数据进行评判。
第六条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落实辖区内从事检测、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各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作业分级工作,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计算数据(如各岗位工人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等)。
工作场所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完成后,应将粉尘作业岗位中的“中度危害”和“重度危害”、有毒作业岗位中的“中度危害”和“重度危害”、噪音作业岗位中的“极度危害”,高温作业的“重度危害和极重度危害”、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列为关键风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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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
(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
分级指数 G按式(1)计算:
G= W M XW B XW L............................................................. .(1) 式中:
G-分级指数;
W 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
W 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 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M)的分级和权重数(W M)取值列于表1
表1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分级和取值
注释:石棉及石棉纤维、木粉尘等 GBZ2.1中标识为确定人类致癌物(G1 )的粉尘,W M取值列入M >80% —类。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B)分级和权重数(W B)取值
列于表2
表2生产性粉尘职业接触比值的分级和取值
注释:接触比值为接触每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的接触限值的比值(即:B=粉尘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粉尘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 B 值),生产性粉尘应分别计算PC-TWA和超限倍数比值,选择最大值作为某类粉尘比值取值;对于 GBZ2.1中同时具有呼吸性粉尘和总粉尘接触限值的粉尘,优先使用呼吸性粉尘的检测数据;若同一作业岗位同时接触两种及以上的粉尘时,应选择危害重、接触限值低的粉尘进行计算。
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和权重数(W L)取值列于表3.1和表3.2
表3.1常见职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
表3.2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和取值
根据分级指数G,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分为如下4级,见表4
表4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注释:对于曾经检出职业性尘肺的作业岗位应提高一个危害级别。
举例:A企业锅炉巡检工,接触的生产性粉尘为煤尘、矽尘。
其中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 5.6%( M V 10),故 W M=1 ;煤尘 C TWA最大值为1.42 mg/m3, PC-TWA为2.5 mg/m3,职业接触比值 (B)=1.42/2.5=0.57 , C STEL最大值为 3.43mg/m3 ,超限倍数为 3.43/2.5=1.37,超限倍数限值为2,职业接触比值(B)=1.37/2=0.69,选择最大值为0.69,故W B=0.69;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 L =1 ;计算煤尘分级指数:
G=1 x 0.69X 仁0.69
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 26.9%( 10< M < 50),故 W M=2;接触矽尘C TWA 最大值为0.92mg/m3, PC-TWA为0.7 mg/m3,职业接触比值
(B)=0.92/0.7=1.31 , C STEL最大值为 0.97mg/m3 ,超限倍数为 0.97/0.7=1.39,超限倍数限值为2,职业接触比值(B)=1.39/2=0.69,选择最大值为1.31,故
W B=1 ;体力劳动强度为I级,故W L=1 ;计算矽尘分级指数:
G=2 x 1.31X 1=2.62
综合以上两种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考虑最大保护原则,该岗位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指数为 2.62,属于轻度危害作业。
(2)接触化学物作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
物》
(GBZ/T229.2-2010),有毒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权重数。
分级指数G按式(2)计算:
G= W D XW B XW L............................................................. .(2)
式中:
G-分级指数;
W D-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的权重数;
W B-工作场所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 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其中W D取值严格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230-2010)进行。
该标准是在 GB5044-1985基础上,依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等进行了修订的最新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标准以毒物的急性毒性、扩散性、蓄积性、致癌性、生殖毒性、致敏性、刺激及腐蚀性、实际后果与预后等 9
项指标为基础,分为4大类,每项指标均按照危害
程度分为5个等级并分别赋分,计算化学物危害指数(THI)。
计算的具
体要求及细则见GBZ230-2010
W D取值见表5。
表5 W D取值表
注释:工作场所同时接触多个毒物时,毒物危害程度级别取最严重的一种毒物的W D进行计算。
B值作为权重W B的取值,B=化学物浓度检测值/接触限值,当化学物浓度检测值为未检出时,以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作为检测值计算B值。
对接触限值为MAC的化学物,直接计算其比值;接触限值为PC-TWA、PC-STEL或超限倍数的,分别计算其比值,选择最大值为某类化学物比值取值;一个岗位接触多种化学物时,接触比值为各种化学物接触比值之和。
W L取值列于表6。
表6 W L取值表
根据分级指数G,将接触化学物作业分为如下四级,见表 7
表7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