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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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12.30•【文号】保监发[2008]12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122号)各保监局:为切实增强保险中介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现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能,形成保险中介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保险中介监管效率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客观既有信息,综合分析评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风险,依据评估结果将其归入特定监管类属,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依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建立合规性和稳健性两大类十四个指标,评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合规风险、稳健风险和综合风险。

合规风险分值和稳健风险分值分别为其项下各评估指标分值之和。

综合风险分值为合规风险分值与稳健风险分值之和。

分值越大,代表风险越高。

第五条原则上按照综合风险分值从高至低,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划分为现场检查类机构、关注性非现场检查类机构、一般非现场检查类机构。

现场检查类机构、关注性非现场检查类机构的数量应分别不少于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数的5%、20%。

根据监管实际,合规风险分值和稳健风险分值可以作为辅助分类依据。

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方案

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方案

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方案一、前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职业年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职业年金是指在职业人员工作期间按照一定比例从其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用于养老保障,并通过投资运营来增值,最终用于其退休养老金的一种制度。

对于企业来说,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对于员工的福利保障和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完整的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方案,以期为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帮助企业更好地配置职业年金资产,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和保值。

二、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的基本原则1. 长期稳健原则: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应当以长期稳健增值为目标,注重保值和风险控制,避免盲目追求短期高收益而导致的风险。

2. 分散投资原则:在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构建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分散,避免过度依赖某一类资产或某一投资标的,实现整体风险的最小化。

3. 专业化管理原则:职业年金投资运营需要建立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了解市场动态,监控投资风险,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确保实现长期稳健增值。

4. 透明度原则:投资运营应当遵循信息透明原则,向参与者提供真实、准确和全面的投资运营信息,建立透明的投资运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信任。

5. 风险管理原则:职业年金投资运营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保障职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三、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的资产配置职业年金资产配置是指根据职业年金资金的收入、支出和风险承受能力,设计合理的资产配置比例,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以实现长期稳健增值和避免过度集中投资的目的。

1. 股票类资产:股票类资产是职业年金投资组合中的重要资产类别,由于其风险较大,但长期收益较高,因此适当配置一定比例的股票类资产是有利于职业年金资产的增值。

2. 债券类资产:债券类资产是职业年金投资组合中的稳健资产类别,其风险相对较小,但长期收益较低,适当配置一定比例的债券类资产有利于提高投资组合的稳健性。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与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建设、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定义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指企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采取经济手段向有关部门交纳的一定金额的抵押金。

2.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指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抵押金金额。

3.抵押金管理人:指有关部门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的专门机构或人员。

四、管理机构和职责1.抵押金管理人应设定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核算、使用等工作。

2.抵押金管理人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3.抵押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抵押金标准1.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现有安全措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

2.风险等级划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抵押金标准应合理确定,确保企业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抵押金收缴和使用1.抵押金应在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一次性交纳,并按照相关规定存入指定专户。

2.抵押金应用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设备、培训员工、进行安全宣传等。

3.抵押金不得私自挪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抵押金的退还和减免1.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合格后,可以申请退还部分或全部抵押金。

2.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抵押金的减免。

减免金额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抵押金管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抵押金的退还和减免应及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八、监督和执法1.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抵押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抵押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经营上存在不同的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在资产、财务、招投标、员工管理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国有企业需要合理利用现代企业管理手段和法律工具来设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同时引入外部专业机构来提供法律服务和风险管理支持。

一、资产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和措施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一般较大,资产配置复杂,涉及多种类型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包括:资产评估不准确、不规范的投资、未能充分发挥资产的价值、资产所有权或产权不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等。

为了避免上述风险,国有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例如:1、加强资产评估,确保评估结论真实、准确;2、制定投资决策流程,严格遵守程序,充分调查、审核资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3、建立资产管理系统,实行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在财务管理方面,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财务造假、不正当的资金使用、资金流失等问题。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国有企业应该:1、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真实和合法;3、加强内部审计,全面检查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建立财务与审计联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问题。

国有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招投标规则违法、保证金追索困难、中标结果被质疑、履约问题等。

为了控制招投标风险,国有企业应该:1、制定招投标规章制度,明确招标流程和评标标准;2、对招标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招标人员资质合法、真实,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3、合理设定保证金标准和追索流程,确保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追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制定履约保证措施,强化监管措施,确保中标企业的履约能力和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篇1甲方:乙方: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概况2. 工程名称:3. 施工地点:4.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有权按照甲方确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第四条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第六条为确保乙方安全施工,甲方同意根据项目施工难易程度,按双方测定的标准支付乙方专门用于安全维护与监管的安全施工费用,专款专用。

(根据具体工程内容增加甲方权利和义务)5.乙方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

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乙方从事施工作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按规定金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定安全责任状。

第六条应确保甲方支付的安全施工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应急预案,并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记录、台帐,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

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度目的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有效追究事故责任。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与过程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缴纳标准,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发布。

第六条企业在注册登记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缴纳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企业的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许可。

第八条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所属行业的缴纳标准,缴纳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

第九条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应当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进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第十一条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应当根据需要使用于承担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和相关的调查、鉴定等费用。

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使用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若企业缴纳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额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决定使用其他资金进行补足。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关于印发公司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司工作制度的通知

XXXX担保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工作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担保管理,完善担保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特制定《岗位责任制》、《担保准入制度》、《反担保制度》、《保后管理制度》、《追偿制度》、《员工责任追究制度》。

经全体职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下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XXXX担保有限公司工作职责一、按照《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担保业务;二、负责对XXXX区内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信用担保配套服务、水利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廉租房建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按照XXXX府办〔2009〕12号文规定办理无抵押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担保和资金运用业务;三、负责贫困初、高中毕业学生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助学贷款担保;四、负责担保业务的保前调查、保后管理及出现代偿后的经济追偿;五、根据出资人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正规化、经常化、制度化;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一、办公室岗位职责1.负责公司业务发展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相关文秘、档案管理、公文处理等工作。

2.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办理人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考核,内设机构干部任免,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相关手续。

3.负责联络协调公司内部各科室工作。

4.负责工资、福利、劳保、保险等相关工作。

5.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及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年度考核及接待公务工作。

6.负责党、政、工、团、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采办与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及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按部门提供的收费依据征收担保费用和保证金,办理各种税费款的计提和缴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保障金的定义安全生产保障金是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为保障安全生产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重要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检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2. 保障金的征收与缴纳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手续时,应当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缴纳证明,并将保障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实在缴纳比例依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并受到政府部门监管。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依照规定适时足额缴纳保障金,并依照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文件或报告。

未依照规定缴纳或缴纳不足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照规定支出滞纳金或罚款。

3. 保障金的管理与使用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对安全生产保障金进行专项管理。

专项账户应当按月结算并进行清查、审核,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审查。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将保障金用于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要求适时进行使用和管理。

保障金重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监测设备、防护设备等;2.职工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应急救援培训等;3.安全生产检测,包括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风险评估等;4.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订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等。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加强对保障金的管理,确保保障金的透亮度和有效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滞留、转移保障金,否则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保障金的监管与评估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缴纳和使用保障金的监管力度,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监管手段,确保保障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使用保障金的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发觉和解决问题,确保保障金的有效使用和运行。

5. 保障金的作用安全生产保障金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对于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进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紧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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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化工总公司及关联企业职业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XX化工总公司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XX化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完善公司内部激励与制约机制,特制定XX化工内部员工职业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职业风险保证金是由XX化工全体员工出资缴纳、并由集团董事会统一管理、并负责托管运作的员工风险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职业风险保证金由公司保证金专户保管,由董事长全权负责,公司董事会统一管理,并由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代为负责日常事务。

第三条职业风险保证金适用对象:XX化工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外聘人员、留用人员,在公司或下属关联公司就职时,都应该遵守本办法中职业保证的规定,并办理职业风险保证金缴纳手续。

第四条职业风险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参照公司职位评估编定的薪等表(共12等),不同职位对公司的影响和贡献不同,对应的缴纳标准也不同,具体的上限如下,特殊人员双方协商制定。

说明:对于实行年薪制的副总以上级别员工,根据薪酬制度每年留存的20%部分另外计算,不在此职业风险保证金范围内。

第五条职业风险保证金的缴纳程序以一次缴清为原则,如职业风险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公司代个人在其每月薪金中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
第六条职业风险保证金的级别认定:员工的级别认定,根据职等薪点表,以在公司服务期内的最高级别为准,调动降职不再对职业风险保证金缴纳标准进行调整;外聘、留用人员级别按照协议规定。

第七条职业风险保证金的缴纳期限:按照自愿缴纳的原则,在员工就职之日起,到缴足为止。

第八条职业风险保证金的收益设置:
1.利息收益:公司对员工的职业风险保证金,根据实缴金额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
利率计算。

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利息发放日定为每年12月30日,由公司统一办理、打卡入帐;
2.投资收益:针对职业风险保证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投资机构做委
托理财或自行投资,但应坚持审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

3.其他:员工在职期间,其职业风险保证金不得发还。

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
会批准者,可以以等值金额购买股票,所购股票应寄存公司,仍为职业风险保证
金性质。

第九条职业风险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对外抵押。

第十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职业风险保证金及依第八条提存的股票,按照核定的赔偿金额实施赔偿。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时,其职业风险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按照规定期限,结
第十二条员工职业风险保证金发还须经过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签批同意。

第十三条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授权就本管理办法提拟和制订管理办法细则,管理办法细则与本办法具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内部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

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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