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安全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风险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

第二章保证金缴纳第四条保证金缴纳标准:1.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按年度缴纳;2. 风险等级越高,缴纳标准越高;3. 新成立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生产规模,确定初次缴纳标准。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方式:1.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缴纳标准向企业财务部门缴纳;2. 财务部门在收到保证金后,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章保证金使用第六条保证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和更新改造;2. 用于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培训及宣传;3. 用于事故应急救援、赔偿和善后处理;4. 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第七条保证金使用程序:1. 使用保证金前,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报企业领导审批;2. 企业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办理支付手续;3. 使用保证金后,使用部门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使用情况。

第四章保证金退还第八条保证金退还条件:1.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降低,缴纳标准相应降低;2. 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整改,达到安全生产要求;3. 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连续两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保证金退还程序:1. 企业在符合退还条件后,向财务部门提出退还申请;2. 财务部门审核申请后,按照审批意见办理退还手续;3. 退还的保证金应扣除使用部分,余额退还企业。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保证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保证金缴纳、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企业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保证金缴纳、使用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保证金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保证金收取与缴纳第四条安全生产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保证金缴纳方式如下:(一)单位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按比例代扣,每月缴纳一次;(二)承包商、供应商等外部单位: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

第六条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每月的指定日期,逾期未缴纳的,按日计收滞纳金。

第三章保证金使用与管理第七条保证金的使用范围:(一)用于预防事故的发生,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修、更新;(二)用于事故抢险、救援、赔偿等;(三)用于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检查等;(四)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第八条保证金的使用程序:(一)提出使用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三)按照审批意见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保证金的管理:(一)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二)定期对保证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三)建立健全保证金使用档案,确保有据可查。

第四章保证金退还第十条保证金退还条件:(一)单位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保证金余额达到规定比例;(三)单位提出退还申请。

第十一条保证金退还程序:(一)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退还申请;(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三)按照审批意见办理退还手续。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挪用、侵占保证金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与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建设、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定义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指企业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采取经济手段向有关部门交纳的一定金额的抵押金。

2.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指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抵押金金额。

3.抵押金管理人:指有关部门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的专门机构或人员。

四、管理机构和职责1.抵押金管理人应设定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核算、使用等工作。

2.抵押金管理人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3.抵押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抵押金标准1.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应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现有安全措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

2.风险等级划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抵押金标准应合理确定,确保企业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抵押金收缴和使用1.抵押金应在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一次性交纳,并按照相关规定存入指定专户。

2.抵押金应用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设备、培训员工、进行安全宣传等。

3.抵押金不得私自挪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抵押金的退还和减免1.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合格后,可以申请退还部分或全部抵押金。

2.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抵押金的减免。

减免金额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抵押金管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抵押金的退还和减免应及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八、监督和执法1.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抵押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抵押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

一、引言安全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失。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国实行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

本文将对此制度进行阐述。

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概述1. 定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用于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从保证金中划拨相应资金,用于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2. 目的(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2)保障生产安全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减轻政府负担。

(3)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高,降低事故发生率。

3. 适用范围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的主要内容1. 保证金缴纳(1)缴纳标准: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保证金缴纳标准。

(2)缴纳方式:企业应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缴纳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定的账户。

2. 保证金管理(1)保证金账户: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保证金。

(2)保证金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从保证金账户中划拨相应资金,用于赔偿受害者损失。

(3)保证金退还:企业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3. 保证金监督(1)监管部门对保证金缴纳、使用、退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四、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的实施1. 政策宣传(1)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的认识。

(2)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6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1总则1.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职责2.1生产部负责修订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交纳情况的审核工作;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考核情况的汇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台帐。

2.2企管部负责全体员工岗位的审核工作;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的兑现工作。

负责审核员工实际在岗月份等相关情况。

2.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收缴、兑付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一般规定3.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全员参与,公司员工必须交纳200元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3.2根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程度大小,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并根据全年考核结果,予以专项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3.3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以年为周期考核兑现。

3.4年度内员工个人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不随岗位变动而调整,岗位变化的在次年进行调整。

3.5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实行全年按月分段计算,因病假(工伤除外)、休假(法定产假除外)、外出长期学习、外借工作等原因全月不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当月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

3.6因退休、辞职、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员工,离岗时即兑付其考核后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奖励金。

3.7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人员,离岗时即兑付其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但取消全年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

4考核与兑现4.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4.2对事故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的考核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4.3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按情节严重程度,扣有关责任人20~50分。

4.4性质较为严重的未遂事故和负有责任的企外事故,比照同等级事故执行。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保障金管理制度1. 保障金的定义安全生产保障金是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为保障安全生产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重要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检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2. 保障金的征收与缴纳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手续时,应当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保障金的缴纳证明,并将保障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实在缴纳比例依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并受到政府部门监管。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依照规定适时足额缴纳保障金,并依照要求供给有关证明文件或报告。

未依照规定缴纳或缴纳不足的,应当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照规定支出滞纳金或罚款。

3. 保障金的管理与使用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设立专项账户,对安全生产保障金进行专项管理。

专项账户应当按月结算并进行清查、审核,并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审查。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将保障金用于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要求适时进行使用和管理。

保障金重要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监测设备、防护设备等;2.职工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应急救援培训等;3.安全生产检测,包括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风险评估等;4.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订立、应急救援物资采购等。

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应当加强对保障金的管理,确保保障金的透亮度和有效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滞留、转移保障金,否则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保障金的监管与评估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缴纳和使用保障金的监管力度,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监管手段,确保保障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企业或建筑项目承包方使用保障金的情况进行评估,适时发觉和解决问题,确保保障金的有效使用和运行。

5. 保障金的作用安全生产保障金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对于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进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紧要意义。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1目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的有效手段,对于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为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使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责任有财务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实施4内容4.1考核期限:每年的元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次年元月15日前进行考核兑现。

4.2公司新进或长期休假员工在办理入厂或重新上岗手续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到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到登记,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出具“职工安全风险保证金交款通知单”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凡没有安排到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到办理安全保证金交纳手续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交纳。

4.3 部门负责人(正、副职)每年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50元,主管每年交纳100元,其他员工每年交纳50元。

4.4年终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财务部执行。

4.5在本年度内对未发生安全事故的车间或部门,公司将按本部门交纳的保证金数额给予1:1的奖励。

但上述奖励只针对在元月份由财务部扣除本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员工,对在本年度元月份以后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员工将按季度依次给予奖励。

上半年(6月30日前)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员工奖励50元,下半年(12月31日前)度交纳的奖励25元,同时将该部门的安全保证金转入下年继续留用。

4.6凡在本年度内只要本车间或部门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在事故前交纳安全保证金员工,其安全保证金一律扣除。

在事故后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员工,若所在本车间、部门再未发生安全事故,其年终安全保证金按“第5项”办理,否则扣除。

4.7公司所有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若员工所在部门在其离职前未发生安全事故,或事故后新进员工,其所在部门再未发生安全事故,由本人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出具的安全风险保证金退款证明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公司将扣除不予返还。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证金缴纳1. 各部门、子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

2. 保证金金额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3. 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缴纳。

4. 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前,逾期未缴纳的,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

三、保证金管理1.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收取、保管和使用。

2. 保证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1)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2)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宣传等费用;(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4)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赔偿;(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支出。

4. 保证金的使用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四、保证金退还1. 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无违法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2. 申请退还保证金的企业需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安全生产保证金退还申请表;(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无生产安全事故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退还条件的,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证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保证金管理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保证金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安全生产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总则
1.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修订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交纳情况的审核工作;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考核情况的汇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台帐。

2.2企管部负责全体员工岗位的审核工作;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的兑现工作。

负责审核员工实际在岗月份等相关情况。

2.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收缴、兑付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一般规定
3.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全员参与,公司员工必须交纳200元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3.2根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程度大小,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并根据全年考核结果,予以专项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3.3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以年为周期考核兑现。

3.4年度内员工个人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不随岗位变动而调整,岗位变化的在次年进行调整。

3.5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实行全年按月分段计算,因病假(工伤除外)、休假(法定产假除外)、外出长期学习、外借工作等原因全月不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当月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

3.6因退休、辞职、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员工,离岗时即兑付其考核后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奖励金。

3.7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人员,离岗时即兑付其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但取消全年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

4考核与兑现
4.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4.2对事故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的考核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4.3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按情节严重程度,扣有关责任
人20~50分。

4.4性质较为严重的未遂事故和负有责任的企外事故,比照同等级事故执行。

4.5一次考核扣分符合两条及以上标准的,按最高扣分条款执行。

年内累计扣分最高为100分。

4.6同一人在一年内发生两次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扣100分。

4.7考核不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本金。

4.8对事故责任人的考核,生产经营部以书面形式下发“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考核部门留存、一份交被考核人。

4.9生产经营部对事故进行考核汇总后,将考核情况提供给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事故考核情况及员工在岗情况兑现。

5兑现奖励计算
个人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附则
6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本制度经安全委员会审核,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审批颁布后正式实施。

当年应在岗月份
当年实际在岗月份
考核得分奖励系数保证金本人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
⨯⨯=
1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