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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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目的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 确保公司考勤休假管理的有效性。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作息时间规定

作息时间规定

公司每周工作日五天:周一至周五。逢单周周六公司组织培训学习;双周周六,以 及周日公休。

工作日作息时间:上午 8 :30-12:00;下午 13:00-17:30。

学习日作息时间:上午 9 :30-12:00;下午 13:00-16:00。特殊情况,

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 出勤管理

出勤管理

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出勤、请休假、差旅等考勤管理。 文员每天登记员工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间。

每周末各部门需将本周休假、出差等考勤记录凭证保送行政部; 行政文员每月 3 日前统计上月考勤报表并公示

第一条 1. 2. 第二条 1. 第三条 1.

2. 3. 第四

1. 2. 3. 4.

5.员工查对本人出勤,若有异议,出具部门经理签署的相关证明,5日之前反馈行政

文员。

6.行政文员每月6日将上月考勤报表报送财务部。

7.法定公休节假日员工需加(值)班,须事先报请总经理审批,并在行政部处备案。

财务会计经核实后发加(值)班津贴,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拟订。

第四章加班管理

第五条加班管理

1.公司员工本职工作范围内工作延续不作加班管理。

2.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加班,公司可安排对等时间的调休,调休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3.加班调休在当月内执行,逾期不补。

4.出差期间不计加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安排补休。

第五章假事管理

第六条请假

1.员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出勤时要提前请假,并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

的,本人或家属应在当天9:00前通知其直接上级,经其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

理,休假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并及时销假。

第七条请假类别及相关规定

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标准执行。

2.事假:员工因有急需处理的私事,非本人处理不可而又无法利用业余时间处理者,方可请事

假。请事假时必须事先申明理由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不计发工资。

1)事后补请者,必须已经用其他方式通知直接上级核准后,方可休假,并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满半天者按半天计算,事假期间薪酬计发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3)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正式员工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或一次不得超高过30天,否则予以劝退;

4)有特殊才能或贡献的员工事假累积超过终止试用、予以劝退的期限,需经总经理审批后留用;

5)所有请假单等原始单据应由行政部负责收集、汇总并调阅、备查。

3.病假: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接受治疗或休养者,可准请病假,病假期间

薪酬计发见《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1)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养者,须有县、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和休假证明,同时电话通知其直接上级经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结束后,及时按规定补办休假手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2)未住院者,每月最多请3天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十五日,超过十五日超出

部分不予计发全部标准月薪;

3)住院者,超过规定医疗期的,不予计发全部标准月薪;

4)病假逾期者,如因病情需要继续休养则必须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者一律按照事假处理;

5)根据国家规定医疗期满不能正常工作的,将自动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4.工伤假: 员工因职业危害或执行公务而患病、受伤或致残可请工伤假,需出具县、区级医院诊

断证明、病休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工伤假期间标准月薪照发。

1)员工因公负伤情况出现后,必须在24 小时内将事故通知直接上级,经总经理批准确定

后,方能认定为工伤,否则不按工伤对待,一律按病假或事假处理;

2)工伤医疗期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期限;

3)工伤假满仍不能正常工作,经提供市、县及以上级医院病休证明,按病假处理。

5.婚假: 本公司员工到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申请休婚假。

1)婚假准休3天(不含假日) ,符合晚婚条件,准休5天;

2)请婚假时,应附身份证及结婚证书复印件;

3)婚假每人限请一次,须于结婚当日起前后一个月内一次用完;

4)婚假期间标准月薪全额发放。

6.丧假: 员工本人的直系亲属丧亡者,(包括父母,养父母,子女,本人配偶,祖父母,岳父

母,公婆)丧亡者,给予丧假3日(不含假日)。

1)丧假期间标准月薪全额支付;

2)丧假在亲属丧亡后一个月内休完

7.产假: 女性员工到达法定生育年龄,分娩前可停止工作,申请产假

1)女性员工小产可申请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下小产者,可申请产假3天,怀孕超过三个

月低于五个月小产者,可申请产假7天,怀孕时间超过五个月小产者可申请产假10

天;

2)女性员工分娩,给予产假90 天;难产者可增加产假15 天,生多胞胎者每多一胎增

加产假15 天;

3)请产假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出具准生证和临产证明;

4)产假满续假按事假处理;

5)产假期间按工资固定部分支付。

8.看护假:男员工配偶初育时可享看护假3天;请看护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出具准生证

和临产证明,在配偶产后一个月内使用;看护假期间标准月薪全额支付。

9.哺乳假:有不满一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可享1小时的哺乳假,直至婴儿满一岁;多胞胎生

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的哺乳假;请哺乳假需出具婴儿出生证明,并约定使用时间段;哺乳假期间薪资全额支付。

第八条假事审批权限

1. 员工请假,一律由直接上级审核/ 批,超过三天或享受标准月薪的假期须经总经理批准,

否则按旷工处理。

2.停薪留职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半年,超过半年按自动离职处理。

3.以上请假天数不含法定公休节假日。

第九条无论办理何种假别,公司规定统一使用《公司员工请假单》办理休假手续,注明休假假别、事由及休假时间,并由相关权限的主管签字核准方可休假。

第六章缺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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