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
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1.1 总则(1)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1.2 资料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确定工程资料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
(2)资料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检索等工作。
1.3 资料管理流程(1)资料收集:在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阶段,相关人员应及时收集并整理各种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合同协议、技术资料等。
(2)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制度,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资料归档: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工程资料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库中,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4)资料检索:项目相关人员需要查询工程资料时,应向资料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由资料管理员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资料。
1.4 资料保密(1)工程资料属于机密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
(2)资料管理员需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1.5 资料备份(1)工程资料存在丢失、损坏等风险,项目相关人员应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1.6 资料销毁(1)工程资料在保管期限到期或者被确认无用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资料安全、清晰。
二、工程资料管理措施2.1 制定详细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方式。
2.2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对工程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
2.3 提供必要的资料管理工具和设备,包括计算机、文件柜、打印机等。
2.4 开展资料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工程资料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2.5 建立健全的资料归档系统,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交工验收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望公司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技术资料填写的要求1、相关文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填表说明》《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资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资料的形成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
资料所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实际图物相符,并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资料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
3、作为工程档案,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钢笔及单面黑色复写纸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晰易辨、严禁涂改。
二、主要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要求及责任人1、工程基线复核单、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垂直度观测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由测量人员按单位工程分层数填写,交项目总工核定。
要求所填数字准确无误,所绘简图上各测点应编号,表中应有测量者、校核者签名。
由测量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2、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由质量安全组填写,令工长限期整改,复检无误后,将结果记录在上。
由质量员、安全员交项目资料员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负责所办隐蔽工程内容的工长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隐蔽记录上应有施工部位及隐蔽项目,重点写出施工及修改依据、质量情况,必要时绘出简图。
并须报质检员验收签字、经项目自检合格后,由各相关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由各主管工长负责填写,要求填写规范,签字盖章齐全,由各主管工长向监理公司工地代表签字及盖章认可。
资料填报及所有签字盖章完毕后交项目资料员一式四份(含原件二份)。
5、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卡,由负责施工的工长填写。
主要是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施工规范要求、对新结构、新规范、新技术以及图纸会审提出的有关问题,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填写要具体,交接手续应及时且要齐全,所有交底必须要有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人必须是经各分包或民建队书面指定的各班组长)的签名及交接时间,以明确责任,班组所有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不得找人代签。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设计文件、合同文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第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保密,确保项目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和流程进行分类、收集、存储和使用。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和修订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分类、收集、存储和使用。
(三)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组织进行工程项目资料的备份和归档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的权限主要包括:(一)有权收集和汇总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二)有权存储和使用工程项目资料。
(三)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工程项目资料。
(四)有权进行工程项目资料的备份和归档。
第三章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应在项目启动前进行规划和准备,确保能够按时收集到相关的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阶段和流程进行,并在每个阶段之后进行一次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项目资料进行分类和排序。
(二)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和备份。
(三)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
第四章工程项目资料的存储和使用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的存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将资料存储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防止文件损坏或遗失。
(二)使用专门的存储设备,确保资料的保存时间。
(三)制定合理的存储计划,确保资料的整体有序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料使用的合法性。
(二)明确资料使用的权限和范围,严禁超越权限使用资料。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资料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的原则及要求1. 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管理工程资料。
2. 实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料有序。
3. 实行有责任、有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监督职责。
4. 实行保密管理原则,对涉密工程资料进行加密、权限控制,防止泄漏。
5. 实行便于查阅和维护的原则,制作、存储、查阅和维护工程资料要方便快捷,提高管理效率。
6. 实行持续改进的原则,及时总结工程资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规范。
第三章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 工程资料的建设与维护必须遵从公司制定的资料管理规定,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2. 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随意篡改、伪造和遗失。
3. 工程资料必须分类存放,按照建筑、机电、市政等不同类别进行归档管理。
4. 工程资料必须定期整理,清理陈旧、无用的资料,保持资料管理系统的清爽和规范。
5. 工程资料必须做好备份和保护工作,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泄露。
第四章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1. 公司设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存储、检索和保管工作。
2. 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设立资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4.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5. 资料管理员要做好资料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报告工作不推诿。
第五章资料管理的流程和方法1. 工程资料的建立:工程资料的建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制作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图册等。
2. 工程资料的存储:工程资料的存储要分类、整理好,采用数字化管理和实物档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进度管理责任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1、项目部进度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以均衡生产为原则,以各项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以实现合同工期为最终目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优化资源,明确施工进度目标、重点节点目标,并编制总体施工计划。
同时按不同阶段将施工总体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周进度计划。
4、项目经理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各部门落实人机料等相应资源及时到位。
二、施工进度跟踪1、项目部设计专(兼)职调度,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记录。
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每天根据进度实施及管理情况填写《施工员日志》。
调度汇总后以《调度周、月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以每日生产交班会、周例会或专题会等方式查找差距、落实计划,实施进度有效控制。
三、施工进度检查与计划调整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日检查,周、月汇总进度管理情况。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定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成立项目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
2、当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纠偏措施,调整人、机、料、工序等安排。
3、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收集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及时调整各阶段工期计划。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工程技术资料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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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二、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三、 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决策立项、批复、承发包合同、勘探、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四、 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六、2.1工程档案管理七、 1.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八、 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九、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十、 4.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质保资料)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十一、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十二、2.2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2.2.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2 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附录A的要求。
2.3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2.3.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3.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2.3.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3.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2.3.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2.3.6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2.3.7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2.3.8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图2.3.8):80图2.3.8 竣工图章示例3)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2.3.9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2.3.10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2.4归档文件立卷的原则和方法2.4.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4.2 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4.3 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4部分;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3)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4)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5)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2.4.4 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三、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 工程文件接收1.各单位提供给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行政主管部门所发的行政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2.项目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设备文件,采购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部门。
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项目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 工程文件资料发放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项目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档案资料室按项目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有限),档案资料室仅提供给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一套文件,不足部分由专业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自费复制。
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四、单位职责及资料归档范围4.1单位职责项目实行总承包,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
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4.1.1、总承包单位:收集、编制、整理项目各单位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并进行收集、汇总、立卷。
4.1.2、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收集、编制、整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文件立卷归档。
4.2各单位资料归档范围4.2.1、施工总承包单位归档范围1)所有单位工程施工、安装等全部工程资料;2)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3)收集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全部工程资料(含设备调试、检测及相关材料);4)提交归档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资料(含影像资料);5)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三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4.2.2各分包单位的资料归档范围1)合同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装等全部工程资料(含设备调试、检测及相关材料);2)2)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3)分包范围内的影像资料。
4.2.3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处理:对各分包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各分包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资料及案卷文件材料。
4.2.4凡因各分包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分包单位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4.3其它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五、声像及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办法5.1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下表所列开放式文件或通用格式进行存储。
5.2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其纸质版一致。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3)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2)声像资料因按工程各阶段立卷,声像资料与纸质档案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等。
六、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6.1设计变更制度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项目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