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展战略)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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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共五则)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共五则)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共五则)第一篇: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扶持文化产业发展1、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而这次会议再次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文化产业在未来五年内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2.5%上升至5%以上。

2、要深化文化领域的改革开放,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法律、政策以及财政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强调法律保障。

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依法保障文化改革成果。

二是强调政策保障。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落实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经济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基金规模。

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

对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

三是强调财政保障。

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这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保障,将为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奠定坚实的基础。

3、国家将建设三大平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即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传播体系建设工程、重大文化实施工程和红色旅游重点景区建设工程4、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十二五”时期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撰文称,将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

2023年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选多篇】

2023年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选多篇】

2023年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精选多篇】
1. 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

要加大投入,加快文化设施建设与修缮,提高文化事业的服务水平和品质。

同时,加强对文艺创作、演出和展览的扶持,鼓励优秀作品和人才的培养与推广。

2. 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互联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文化产品的制作质量和创意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品牌。

3. 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产品的出口比重。

同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多元文化的交融与发展。

4. 加大旅游业的发展力度。

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旅游景点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同时,推动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将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相结合,打造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

5. 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其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同时,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打击不合规行为,保护游客权益。

6. 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生态保护,建立健全旅游资源保护体系,推动绿色旅游的发展。

同时,加强文化遗产保
护与传承,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字〔2020〕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字〔2020〕8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字〔202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23日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提升省会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将济南打造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周边、承接京沪的全国重要文化产业区域中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支持文化企业做大做强1.对年经济总量(文化产业单位包含增值税的年营业收入,部分文化产业单位仅含年经济总量中的文化产业部分,下同)首次突破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已纳入统计的文化企业,同时参考对地方财政贡献率,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税务局)2.对首次提名或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文化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3.对新增(含新引进)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分三年兑现,第一年兑现15万元,第二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

已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库,经济总量连续三年增长的企业,年经济总量低于2000万元的,在5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0万元给予10万元补助;年经济总量2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在20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20万元补助。

2020年文化产业政策

2020年文化产业政策

2020年文化产业政策
在2020年,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政策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策措施:
1. 支持创意产业:政府鼓励和支持艺术、设计、媒体、动漫等创意产业的发展。

通过提供财政支持、税收减免、场地租金优惠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创意企业和人才。

2. 促进文化旅游:政府鼓励将文化和旅游相结合,打造文化旅游产品和品牌。

通过举办文化节庆、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等活动,提升旅游业吸引力和竞争力。

3.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政府鼓励数字娱乐、数字出版、数字艺术等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支持,促进数字文化产业的繁荣。

4. 保护文化遗产:政府加强对历史建筑、考古遗址、传统工艺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

提供经费和专业技术支持,修复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产,同时推广传统工艺和文化。

5. 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政府积极推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举办文化交流活动、艺术展览、文化节等。

提供国际交流平台和合作机会,促进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总体来说,2020年的文化产业政策主要关注创意产业的发展,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国际文化交流与
合作。

这些政策旨在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文化多样性。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8.08•【文号】文产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对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民、乐民、富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较少、高端创意和管理人才不足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精神,加快实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传承文化,科学发展。

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园区基地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促进多样化、差异化发展。

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首先,政府可以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力度。

通过增加文化产业的财政拨款,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促进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引导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其次,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和监管。

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文化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同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此外,政府可以提供优惠政策和税收方面的支持,减轻文化产业企业和从业者的负担。

例如,对文化产业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补贴,降低创作者和艺术家的个人所得税等。

这样可以鼓励更多人从事文化创作和经营,提高产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政府还可以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产品的输出和国际化。

通过加强外向型文化企业的培育与扶持,推动文化产品的海外推广和营销。

同时,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合作,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总之,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管体系,提供税收
和优惠政策的支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创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佛山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佛山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佛山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加快实施《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政府投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对获得上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给予一定经费配套。

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影视演艺、文化会展、新闻出版、现代印刷、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新媒体服务等领域具有示范性和引导性的我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我市重点文化产业集聚区、园区和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更新相关软件和硬件设施;鼓励我市文化产业、企业开展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大力开发海外文化市场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推介活动;鼓励我市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对成功申报的园区给予相应奖励;奖励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科研机构、教育机构、服务机构和先进个人。

《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二、鼓励产业创新(一)鼓励海内外企业来我市开发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规模效应的文化产业项目。

对于自带大型文化产业开发项目,从外地来到我市创业的文化产业企业和机构,在项目正式落地后,可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佛山本地企业开发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可参照本条申请资助。

(二)鼓励佛山本地文化企业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创新成功并形成一定经济效益的,可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三)鼓励海内外企业在我市发展文化会展品牌项目。

在我市连续举办3届以上且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主办方可向佛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贴。

三、鼓励多元投入(一)积极鼓励国有、民营、外资、合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我市的文化产业建设。

2014—2020年中国文化行业相关政策

2014—2020年中国文化行业相关政策

2014—2020年中国文化行业相关政策2014年至2020年间,中国文化行业相关政策发生了许多变化,其中包括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传播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分别从这些方面对这些政策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提出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该文件指出,要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增加文化产品的投入和创新,加强文化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税收、融资和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的发展。

二、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之一。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

该规划强调要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入,鼓励创新和创意,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此外,政府鼓励各地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加强创意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等,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文化传播政策文化传播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加强文化传播工作。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国家新型文化消费中心建设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加强文化传播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

该计划强调要扶持文化传媒企业,鼓励创新和高品质传播产品的制作,提升传播技术和水平,丰富传播内容和形式。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和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传媒企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在2014年至2020年间,中国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积极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以加强文化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增加文化产品的投入和创新,加强文化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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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根据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产发[2003]38号)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建设文化强市的工作目标,就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在“两个率先”中的目标和任务第一条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包括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门类。

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步骤,对全面建设文化强市,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发展苏州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苏州“两个率先”,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紧密结合,与贯彻发展先进文化要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与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紧密结合。

从苏州文化的实际出发,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突破口,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把握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苏州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现代高新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总结推广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开拓创新,逐步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

第三条苏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实施《苏州市2001-2010年文化强市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步伐,努力使我市拥有先进的文化设施、发达的文化产业、一流的文化精品、拔尖的文化人才、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环境、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

“十五”期间,全市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保持同步增长;文化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体现苏州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发展要求,体现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互动,体现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成果融合,体现科技进步与文化创新协调统一的文化强市发展格局。

文化产业各个门类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和有影响的苏州文化品牌,建立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通过努力,使苏州文化产业逐步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基本形成优势明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充满活力、繁荣健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着力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的文化服务体系,逐步使苏州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

第四条发展苏州文化产业的基本要求是:1、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通过市场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

在发展苏州文化产业时,既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促进苏州文化产业发展,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文化发展规律,同时,也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作用,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政策法规为保障,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

要加快文化企业改制、转制步伐,国有文化资产原则上要从一般性文化企业中有序退出,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3、坚持瞄准建设国际化、高品位文化城市的目标。

吸收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发挥非政府(NGO)和非盈利(NPO)组织的作用,如文化基金会、财团法人、各类社团、行业协会等。

实际上是把社会力量集中起来使用。

既需要政府的强大推力,市场的有力杠杆,同时,也要大力培育和借助NGO和NPO的力量。

要挖掘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聚合各类资源的机制。

4、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保护文化资源关系的原则。

根据苏州的具体情况,坚持对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利用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好苏州的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要积极探索将苏州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优势,做好保护、利用、开发苏州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作。

5、坚持依法管理。

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法律法规,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文化产业的依法管理水平。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探索文化体制和机制改革的新路第五条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改革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市场主体是文化产业发展首要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文化企业和生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对具有市场化条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文化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面向市场,依法经营、自负盈亏。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实施对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盘活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

第六条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

要以创新的思路和勇气在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推行干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公益文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进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灵活自主的分配激励制度。

力争用2—3年的时间,通过领导机制、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

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为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七条、改革文化行政审批制度。

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放宽限制条件,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把文化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到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文化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等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同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以开放文化资源、鼓励多元化投资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第八条积极整合文化资源。

充分发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界限,在对现有文化资源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

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投资和经营,不断拓宽经营范围,调整经营结构,拓展发展空间。

鼓励依托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运用联合、重组、兼并、上市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2010年前,要在重点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上下功夫,力争有所突破。

同时鼓励支持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促使其在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条块分割,实行依法管理,促进文化商品和要素在国内统一市场流动。

一是大力发展文化产品产场。

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培养和活跃苏州文化产品市场,积极开发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

要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寻求比较优势,首先在昆曲、评弹、民间歌舞、民间工艺等方面突破。

在此基础上,挖掘苏州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以丰富的文化内涵,积极开发与现代生活相融合的新型文化消费品,引导市场文化消费。

二是建立文化资源市场。

充分利用和开发现有文化资源,按照商品物资超市的原则,鼓励引导形成采用新体制、新机制的文化服务经营公司,尽快建立文化资源市场。

三是建立文化资本市场。

在重视政府投入的前提下,以文化优势资源、精品项目等为载体,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以经营性文化单位现有资产为依托,通过转让、置换、出租、合作入股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最大限度地盘活资产;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金融信贷支持文化产业机制;广泛招商引资,发展中外合资合作的文化产业。

四是建立文化人才市场。

建立苏州市艺术人才市场体系,做好人才的规划、预测、调整。

推进人事代理制,制定人才流动和转让的有关政策,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偿转让。

注重对人才的宣传包装和经营,提高艺术人才的社会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五是完善文化经纪人制度。

强化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文化经营行为,使文化中介机构成为独立的市场活动主体和联结文化生产、服务与消费的中间环节,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

对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文化企业,给予积极支持并提供良好服务,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依法处罚,形成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十条放宽市场准入政策。

在继续发挥政府指导作用、争取政府投入和扶持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各个文化产业门类,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出台和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向民营资本开放。

积极吸引外资和民资参与艺术品经营、音像制品分销、大众娱乐项目的经营以及电影院、剧院、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的建设、改造和经营。

探索与外资、民资合作办文艺院团和演出中介机构。

凡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均鼓励和支持国内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鼓励和允许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或增发新股方式进入。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资、民资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资源整合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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