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海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
3. 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4.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六、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七、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3. 事故处理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运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运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运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运运输的企业、船舶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船运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船运运输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明确各自在船运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指挥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船运运输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船舶、设备、设施、人员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船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建立健全船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等程序。
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或遇险时,船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轮渡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公司轮渡运输业务的正常开展,保障旅客和货物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4. 驾驶员、船员、管理人员、安检员等直接从事轮渡运输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轮渡船舶管理(1)定期对船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2)船舶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如救生衣、救生圈、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船舶航行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旅客和货物运输管理(1)严格执行旅客和货物运输规定,确保旅客和货物安全。
(2)对旅客和货物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上船。
(3)对旅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旅客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作出了具体要求。
船运安全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船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
政府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船运企业的安 全监管,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制考核机制。
不定期抽查制度
随机抽查
重点抽查
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船舶进行突击性 安全检查,以检验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的有效性。
针对特定船舶或特定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如危险品运输船舶、新购船舶等。
跟踪抽查
抽查结果处理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进行跟踪抽查,确 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存在的问 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和预防。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汇报人:
2023-12-26
目录
• 船运安全总则 • 船只管理规定 • 船员管理规定 • 安全应急措施 • 安全事故处理 • 安全监督与检查
01船运安全总则船运安全源自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01
规定了船运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船运安
全生产的法律依据。
04
安全应急措施
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船运行业的特性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 任人。
预案更新与完善
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更新与完善,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 性。
应急演练与培训
定期演练
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船运从 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
在职培训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运过程中的安全及保障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从事船运业务的所有航运单位及相关人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为确保本规章的有效实施,本企业建立健全船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目标管理、程序管理、责任管理、监督管理、培训教育、事故处理等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国际航海公约的规定。
第五条船舶应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结构稳固、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完备等。
第六条船舶上的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航海技术知识和经验。
船员应按照船舶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七条在船舶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适当的试航,并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和测试。
第三章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第八条装卸作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规定和本企业的相关要求进行,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装卸作业人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船员进入船舶时应进行身份验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船员应遵守船舶上的各项安全规定,如佩戴救生衣、绳索绑扎等。
第十四条船员应参加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灭火与救助管理第十五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十六条船员应掌握灭火知识,定期进行火灾事故演练,并参加灭火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第十七条船舶应配备适量的救生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船员应掌握救助知识,包括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救生技巧等。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船舶事故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船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员安全、船舶安全和货物安全,保障船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船运行业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船运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依法治船、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船运安全生产管理应强调全员参与、层层负责、科学决策、风险防控的要求。
第五条船运安全生产管理应注重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信息公开、事故调查等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六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安全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包括船舶安全检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八条船舶安全检查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船舶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确保船舶的良好状态。
第十条船舶事故应急处理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演练,做到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船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船员,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保障健康。
第十四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加强船员的劳动保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减少职业伤害的发生。
第四章货物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货物的质量控制和运输安全监管。
第十六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确保货物的包装质量。
第十七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货物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运输隐患。
第十八条船运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货物运输环境的监测和控制,增强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运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船运公司、船舶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船运公司应当制定和实施船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船运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救生、通讯、导航等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
第十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运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海域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二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船舶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船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遵守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船舶在航行、停泊、装卸等过程中发生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船运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船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船舶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船舶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运输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船员以及与船舶运输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船舶运输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船舶运输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应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运输安全规章制度,服从船长指挥,确保船舶运输安全。
三、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八条船舶安全技术检查包括:1. 船舶证书、船员证书、船舶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2. 船舶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标准;3. 船舶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 船舶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条船舶安全技术检查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四、船员管理第十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遵守船舶运输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船员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船长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应急预案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船舶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轻损失。
六、奖惩第十五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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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48399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船运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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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一)船舶航行值班规定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航运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二)船舶停泊值班规定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l)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5)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术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五)船舶应变演习规定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救生应变部署;(2)进水堵漏部署;(3)消防应变部署;(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6)值班人员名单;(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
(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
(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
(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1)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
(4)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Ⅱ航道工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吊起锚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
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机舵线、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进行航道探测、设(查)标、调整标志及浮标、活锚的起吊、移位等作业之前,应检查甲板所必备的工属具配套是否齐备。
4、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5、当舵轮转至满舵时,驾驶员应注意握紧,防止舵轮滑动回击伤人。
6、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洪水时期更应该注意。
7.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山洪、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即选择安全地点临时停泊。
8、洪水时期拖带浮鼓移位时,驾驶员应谨慎操作,切忌船身侧横,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倾覆。
9、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10、航道工作船两舷走道甲板要装设护栏,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13、严禁违章超载,起吊浮鼓时,要注意船身倾倒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
14.航行在浅滩、石坝、礁石区等危险航道时;要小心驾驶,减速前进。
Ⅹ柴油机快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熟悉快艇的结构和性能,相互加强合作,定期技术保养,航行前不饮酒,航行时要集中精神,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轮机员必须检查确定:1、润滑油(主机用cc级柴油机油)足够,油质正常。
2、柴油足够,打开燃油开关。
管路及滤清器无空气、无阻塞。
3、冷却水箱水量足够,管路无渗漏,进出口无阻塞。
4、电器线路连接正确可靠,电池容量足够。
5、主机、减速箱连接螺栓紧固可靠,各传动及操纵系统可靠、灵活。
(二)启动1、空载启动柴油机,启动后将油门操纵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机从约650转/分钟低速运转。
2、若柴油机在15秒内不能启动,则应停歇1~2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启动。
若连续三次仍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启动。
3、柴油机启动,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观察各管道、接合面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检查排烟、排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以及注意监测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低速运转2~5分钟后,才调节操纵手柄,随着冷却水和机油温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机的转速与负荷(一般在1400~1500转/分),当柴油机的机油温度达到60℃。
水温达到70℃(开式冷却系统、机油温度达到50℃),机油压力达到0.ZMPa时,才允许进人全负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显示号灯,加强了望,密切注视来往船只和航道情况,及时减速避让、避浪、避礁。
2、转弯减速时不得作小半径全速回转。
3、不允许突增、突减柴油机转速与负荷,也不允许长时间超负荷或低速运转,以延长柴油机的寿命。
4.发现润滑油压力偏低、冷却水温过高、排黑烟、汽缸有敲击声以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不允许柴油机带病工作。
5、新机或新换活塞、缸套及轴瓦时,必须中速运行;使用50小时后,才可以全负荷运转。
6、拖灯艇时,必须减速。
一次拖带不应超过3艇、拖缆要适当放长,以免减速时与灯艇碰撞。
(四)停航1、停机前,要慢慢卸去负荷,逐渐降低柴油机的转速至约650转/分的低速运转3~5分钟,等冷却水温低至70℃以下,才扳动停机手柄,停机,关闭燃油开关,抽出电锁匙,将电池开关断开。
排除舱内油污、积水。
2、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3、系好缆索,并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Ⅺ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为加强船舶维修工作,实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船舶处于正常技十状态,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