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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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管理办法

双电源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现代化生活的需求增加,电力供应的可靠性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为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双电源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双电源的定义、应用场景、管理流程以及优点与局限几个方面来介绍双电源管理办法。

1. 双电源的定义双电源是指通过两个独立的电源系统,使设备能够同时或选择性地从两个电源中获得电力。

这两个电源通常是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主电源负责日常的供电工作,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故障或异常的情况下起到替补作用。

2. 双电源的应用场景双电源管理办法主要应用于对电力供应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中心:数据中心是大量数据存储和处理的地方,一旦停电,将导致重大损失。

因此,数据中心通常采用双电源管理办法,以保证数据的安全和连续性。

- 医院:医院是生命高度依赖电力的场所,停电会给医疗设备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风险。

双电源管理办法可以保证医院的电力供应稳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工业生产:在一些对电力供应稳定性要求高的工业生产环境中,双电源管理办法可以确保生产线持续运行,减少生产线停机带来的损失。

3. 双电源管理流程双电源管理涉及到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切换、检测和同步等一系列过程。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双电源管理流程:a. 主电源供电状态检测:系统会不断检测主电源的供电状态,一旦检测到主电源故障或异常,进入下一步。

b. 备用电源切换: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故障或异常时接替供电,确保设备的持续工作。

c. 同步校时:备用电源接替供电后,需要进行同步校时,保证设备不会出现时间错乱等问题。

d. 主电源恢复检测:一旦主电源故障修复,系统会检测主电源的恢复情况。

e. 备用电源切换回主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正常时,备用电源会切换回主电源,保持正常供电状态。

4. 双电源管理的优点与局限双电源管理办法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减少停电带来的损失;- 保证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线连续性和数据安全;- 及时发现电力故障和异常情况,提高故障诊断和排除的效率。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一、双电源用户的分类:双电源用户可以分为备用型用户和互联型用户。

备用型用户一般指装有两套电源设备,其中一套为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发生故障或中断时接替主电源供电。

备用电源可以是蓄电池组、发电机组等。

互联型用户一般指同时接入两个电源供电,可以实现双电源的切换和互联。

互联型用户可以通过智能监控设备或自动切换装置自动实现电源切换,也可以手动操作实现切换。

二、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管理:对备用型用户,应明确备用电源设备的数量、规格、安装位置和使用要求。

备用设备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备好充足的备用电力设备。

2.切换管理:对互联型用户,应制定切换流程和操作规范。

切换操作责任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

切换操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电源切换的安全和可靠性。

3.监控管理:对双电源用户的电力供应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可以利用智能监控设备,对供电过程中的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

同时应设置报警装置,及时发现电力故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预案管理:对于备用型用户,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应包括备用电源启动流程、切换流程、故障排除流程等,以应对各种电力故障的发生。

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5.安全管理:双电源用户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等。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维护管理:定期对双电源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硬件设施的完好。

并及时处理电力设备的故障,避免因故障导致的电力中断和供电不稳定问题。

三、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控制1.双电源用户的运行控制应采用分层管理的方式,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对于互联型用户,应设置运行控制中心,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

运行控制中心应实现对电力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并能及时对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

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

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第一篇: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总则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客户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辖的电网内客户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运行管理。

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3 术语及定义3.1 用户双电源:双电源系指对重要用户在正常或主要供电电源以外,增设的第二电源,以作备用。

第二电源分为生产备用电源和保安备用电源。

该电源仅在供电设施出现故障、进行检修或主供电源中断时使用,以保证用户的部分或全部生产过程得以正常进行,但不承担保证用户生产安全的责任。

3.2 重要用户:凡中断电源后会出现下列后果之一者称为重要用户或重要负荷,可申请设置备用保安电源。

3.2.1 造成人身伤亡者;3.2.2 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3.2.3 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接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者;3.2.4 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

3.3 备用保安电源:是指所提供的保安容量仅供给为使重要负荷供电不中断和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而需要的最低电力。

对当地供电条件不能提供备用保安电源或在电力系统瓦解时,仍需保证供电者,则由用户自备备用保安电源。

4 管理职能4.1各供电单位应对重要用户实行安全、可靠地供电,保障双电源用户和电网的安全,防止反送电事故的发生。

4.2各供电单位要加强对双电源用户的管理。

用电检查人员定期对重要用户进行检查,即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不利安全因素,限期抓紧整改。

对违反规定用电的用户,应即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3 用户的供电线路计划检修停电,各供电单位应事先通知用户,如主供和备用电源同时停电。

必须征得用户同意(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除外)。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机构设置及工作内容5.1.1市场营销部是双电源及自备发电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和监督,用电检查专责负责日常业务管理。

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篇: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制度自备电源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供用电双方的安全生产,提高客户用电的可靠性,防止因双电源或自发电机组倒送至电网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等恶性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程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凡客户要求双电源供电或装设自发电机组,均需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遇有重大政治任务要保证可靠电源的用户,根据任务要求,由供电部门负责拟订运行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由双电源供电的用户,由供电部门负责组织工作。

要求用户提前将用户名、用户地址、使用负荷、重要类别、内部接线、保护方式、电压等级、供电馈线、变压器位置、电源情况、联系电话和活动时间书面报供电部门,供电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拟出保供电方案并交调度部门执行。

供电部门月度停电计划,涉及到 10Kv双电源用户运行方式改变时,供电部门应根据变动情况,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措施。

凡涉及双电源用户的线路停电(包括计划检修停电和临时停电),供电部门应提前通知双电源用户。

双电源用户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管理双电源用户的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传动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

如有特殊需要,应适当增加校验次数。

值班人员应做好自投装置运行记录。

自投装置必须经常处于良好运行水平,有缺陷应及时处理,如需长时间退出运行应报供电部门。

用户自备发电机的管理凡需要新装或启用原注销封存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的电力用户,应向当地供电企业办理书面申请手续,供电企业应予受理。

电力用户须按供电企业审核的不并网自备柴油(汽油)发电机接入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供电企业核准后方可施工,用户不得擅自更改。

供电企业在接到用户竣工报告后,应及时派员到现场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双方签订自备电源协议书后,方可投运。

其中,企业自备发电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用户自备发电机电气装置、机房定置、发电用油管理必须符合电力、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B、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包括与原有供电系统的连接方案)必须可以连同零线一起切换、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双电源的使用,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双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主电源用于日常电力供应,备用电源用于在主电源故障或停电时提供电力供应。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双电源使用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双电源的使用范围、使用权限、使用标准、使用程序等。

第五条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委员会是双电源使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双电源的使用。

第六条公司电力设备部门是双电源使用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双电源使用的具体操作规程。

第七条双电源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用电、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双电源使用管理制度应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二章双电源的使用范围第九条公司双电源主要用于公司工厂、办公楼、实验室等生产和办公场所的电力供应。

第十条双电源的使用范围包括电力设备的开启、关闭、监控、维护等操作。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的双电源使用需要明确使用范围,并经过责任人审批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双电源的使用权限第十二条公司双电源使用权限包括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负责对双电源的整体管理,负责双电源使用的规划和调度。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负责双电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双电源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负责根据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双电源的操作。

第十六条双电源使用权限需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权限管理,确保使用人员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操作资质和技能。

第四章双电源的使用标准第十七条双电源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安全规定。

第十八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具备安全可靠的特性,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节约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力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条双电源的使用需要遵循科学化管理原则,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双电源用户管理制度是指对双电源用户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旨在保障双电源用户的正常用电权益,维护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下面是一份关于双电源用户的管理制度,包括双电源用户的注册管理、用电行为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和经济用电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一、注册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电力用户注册,申请使用双电源。

3.双电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完成注册手续,使用双电源前需经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和备案。

二、用电行为管理1.双电源用户在用电时应保证使用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2.双电源用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变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电表等电力设施。

3.双电源用户应主动配合供电部门的抄表工作,确保电量的准确计量。

三、安全用电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电力设备,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2.双电源用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电线、电缆等用电设备,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双电源用户应制定和实施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双电源用户应根据用户需求和供电能力,合理规划用电负荷,避免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四、经济用电管理1.双电源用户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用电行为,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2.双电源用户应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负荷,避免用电高峰时段浪费和电力供需不平衡。

3.双电源用户应按照规定的电价进行缴费,不得逃避电费支付。

同时,供电部门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电费计费方式和计价标准,确保用户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4.双电源用户应积极参与电力节能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电效率,减少用电浪费。

五、监督管理1.供电部门应建立健全双电源用户管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对双电源用户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2.供电部门应定期开展对双电源用户的用电行为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和安全问题。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

双电源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按照相关电力管理制度,制定双电源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生产、办公、生活用电设备。

三、管理要求1、建立双电源管理制度,明确双电源的使用范围、管理责任及相关配套措施。

2、设立专门的双电源管理部门或设立专职双电源管理人员,负责双电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巡查、检测和评估,确保双电源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对双电源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电力设备的故障和损坏。

5、对于双电源系统的重要配件和设备配备备用,以备突发情况下的备用替换。

6、建立双电源的使用计划和轮换机制,定期进行双电源切换试验,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制定双电源应急预案,对突发故障和停电情况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企业生产正常进行。

8、员工应参加相关双电源管理培训,了解双电源使用、操作及应急处理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9、对于双电源系统的使用,严禁私自改动和设计,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0、对于双电源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11、对于双电源系统的投资和维护费用进行合理管理和预算,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更新。

四、管理措施1、双电源管理部门或专职双电源管理人员负责双电源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制定双电源管理手册和工作程序,明确双电源的使用规范和管理要求。

3、建立双电源运行日志,记录双电源的运行情况、巡检记录及故障处理情况。

4、定期组织双电源系统的运行检查和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建立双电源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和预防性维护措施,确保双电源系统的正常运行。

6、加强对关键配件和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确保双电源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7、制定双电源系统的运行规程和使用指南,明确双电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8、定期开展双电源的切换试验和系统检测,确保双电源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9、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双电源的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企业生产不受影响。

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

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

xx供电分公司多路电源及自备电源用户管理制度1、总则l.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有关规章、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双电源用户是指供电部门直接以双回路电源供电、装表送电的各类用电单位。

1.3 各双电源用户必须指定一名领导(经理或厂长)主管电力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业务。

各供电企业应明确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双电源用户供电管理工作,具体指定用电检查专人负责。

供、用电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层级管理。

1.4 各双电源用户应积极维持应有的供电优越性,按有关条件、要求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用电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要及时报告其所属供电部门,各供电企业应对所辖区双电源用户每年进行一次严格审核。

对用电性质发生变化而不需双电源供电者或用电管理差、不满足双电源管理条件者,报主管领导批准予以降级供电,各供电企业每年1月20日前将双电源用户的情况报xx供电分公司。

1.5 对未能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规,以及未能按有关供用电合同和供电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而导致事故者,各供电企业有权取消其双电源供电。

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用户负责,供电部门不承担责任。

1.6 本制度解释权属xx供电分公司。

2 双电源用户申报、审批及查验送电2.l 双电源用户在申请永久用电时,必须向供电部门提供属一类负荷必须由双电源供电的真实性文件,明确必须确保供电的范围,容量及性质,用户所具备的保证供用电安全的条件。

经供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接用双电源,并由供用电双方签订供用电合同。

2.2 双电源用户在办理新装增容后,用户必须将设计图纸送供电部门审批,批准后,双电源用户方可按图订货、组织施工。

所用产品必须属经鉴定的合格产品。

2.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批准后的图纸施工。

涉及中间查验,双电源用户必须通知供电部门的用电检查进行中间查验。

该业扩工程报竣工后,用户应将有关文件、资料、图纸及试验报告,送用电检查进行竣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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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

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 (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

(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

第四条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第五条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户自行解决。

第七条公司营销部应就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组投入运行的安全事项与用电客户签订双电源(自备电源)协议
书,明确责任。

协议书正、副本由公司和用电客户各执一份。

第八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切换装置和接线要求。

(一)常、备用电源切换操作装置,原则上应安装于同一变电室内;
(二)高压双电源供电的,电源侧的刀闸应尽量采用机械闭锁装置。

(三)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可采用电气联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的可能。

(四)低压双电源供电的,应在双电源进线端(包括零线),装设四极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如双电源的进户点距离过远,四极双投刀闸前的电源进线,应采用电缆,防止误接用电设备而造成电源倒送。

(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不得同时使用电网电源和自备发电机电源。

如发电机装设地点较远,应采用电缆布线,严禁在四极双投刀闸前接用任何电器设备。

如是高压供电客户,因受发电机容量限制,只能供给一部分车间或保安设备的,其线路应与由电网供电的线路严格分开架设,不得同杆架设或混接。

两电源间应装设双投刀闸,由此转换电源。

第九条双电源(自备电源)的运行要求
(一)双电源的客户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转换电源的操作在高压电源总刀闸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二)双回路供电的客户,其常、备用电源的转电操作,
应事先向调度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切换电源。

切换时应执行倒闸操作票和监护制度,切换电源完毕,应及时向调度报告。

在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转电操作,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事后应及时报告调度。

所有转电操作,都应记录,以供查考。

(三)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应配持有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电工,24小时值班,变配电所的电工值班室,应设置值班记录簿并应装设专用的电话,以便调度联系畅通。

(四)用电量较大,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时由二条高压馈线分别同时供电的客户,其低压侧应严格各自分开供电,并应有明显的分界,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相互备用的电源引线。

(五)双电源客户不得擅自变动一、二次结线方式、双电源切换装置和供电范围。

(六)设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的客户,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专职开机人员,制订切换电源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监护制度,每次开机、停机和切换电源,均应有记录备查。

(七)高压供电的客户,停电检修并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而需要引入临时电源或装置移动发电机专供试验供用者,必须在高压设备恢复送电之前拆除完妥。

(八)所有自备发电机电源一律不准并入电网运行,对个别特殊客户需要双电源并列运行,或余热发电机组需要并网运行,按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签订并网协议。

第十条擅自装设自备发电机或私自引入备用电源的,一经发现,应责令拆除或封停,追究违约责任。

如发生电源倒送事故,应立即停止供电,追究责任,并由肇事单位或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机关和执法部门予以惩处。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长电营[2004]204号)同时作废。

附: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
附:
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
福建省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电方)
(以下简称用电方)
用电方因生产(保安)的需要,经供电方同意双电源(自备电源)用电。

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供用电,除用电方应严格遵守供电方《关于双电源和自备发动机的管理规定》处,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一、用电方双电源(包括自动电源)供电的一次、二次结线方式(包括所属的电气设备),双电源倒闸操作程序、供电范围、未经供电方同意,不得私自变动,不得私拉乱接,更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或再接入其他电源。

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章处理,并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二、严禁两路电源同时合闸使用,两路电源应采取可靠的联锁装置。

如部分车间由网供电,另一部分车间由自备电源供电时,在用户受电点应装有双投防倒送四极刀闸开关,同时必须事先经供电方检查合格,方可允许同时使用。

三、遇供电线路停电检修时,用电方应提前将电源切除,并做好安全措施。

严禁向停电检修线路倒送电,否则应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完全责任。

四、用电方为低压双电源供电(包括自备发电机发电),必须装设双投防倒送四极刀闸开关,以便有明显的断开点。

如需要检修更动时,应经供电方同意,检修后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五、用电方为高压供电的双电源用户,倒闸操作应事先与供电方调度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后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报告供电方调度部门。

六、装有自备电源,经供电方批准同意并网运行者,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和指挥,应有专人昼夜值班,配备专用电话等。

七、双方应遵守设备分界管理协议,互不操作对方管辖的设备,
如停电检修需要操作供电方管辖的设备时,应事先向供电方调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供电方派人操作。

八、用电方应认真做好安全供电。

计划停电应事先通知客户:如遇事故断电应尽快修复;紧急停电抢修时也尽可能事先通知客户。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概按《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方上级机关规定办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壹份。

用电单位盖章:供电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主结线图及二次线图
双电源(自备电源)供用电协议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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