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宣传工作管理,提高宣传工作效率,确保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宣传、广告宣传、网络宣传、内部宣传等。
第三条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坚持创新思维,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宣传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宣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单位的宣传工作。
第五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批重大宣传项目和活动;(三)协调解决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宣传部门是宣传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二)制定宣传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措施;(三)组织实施各类宣传项目;(四)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五)开展宣传工作的培训和交流。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宣传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第三章宣传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宣传内容应紧紧围绕国家大局,突出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九条宣传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或歪曲事实;(二)积极向上,体现单位风貌和员工精神;(三)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传播;(四)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第十条宣传部门负责审核宣传内容,确保其符合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
第四章宣传渠道与方式第十一条我单位宣传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新闻媒体;(二)单位内部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三)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四)其他适宜的宣传渠道。
第十二条宣传方式应多样化,结合实际选择适合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宣传工作长效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宣传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宣传工作长效化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宣传工作始终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服务于单位发展大局。
第四条宣传工作要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创新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如下:(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1. 制定宣传工作规划,明确宣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3. 审批重大宣传活动和宣传材料;4. 监督检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5. 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二)宣传工作办公室:1. 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事务;2. 编制宣传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3. 组织宣传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活动;4. 负责宣传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发布;5. 协助开展重大宣传活动和宣传调研。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宣传工作计划制度(一)每年年初,宣传工作办公室根据单位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
(二)每季度对宣传工作计划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宣传材料管理制度(一)宣传材料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单位工作,弘扬正能量。
(二)宣传材料应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发布。
(三)宣传材料应统一格式,规范用语,提高宣传效果。
第十条宣传报道制度(一)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新闻稿件的撰写、审核和发布。
(二)新闻稿件应确保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夸大事实、歪曲报道。
(三)宣传报道应注重宣传效果,积极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宣传活动管理制度(一)宣传活动应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注重实效。
(二)宣传活动前,宣传工作办公室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三)宣传活动结束后,宣传工作办公室应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宣传工作管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宣传内容准确、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宣传工作人员,包括文字编辑、摄影摄像、新媒体运营、宣传策划等岗位。
第三条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宣传方针;2.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群众;4. 坚持创新,提高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5.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宣传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1.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2. 副组长: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担任;3. 成员:由宣传部门负责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宣传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 研究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审批重要宣传稿件;3. 监督检查宣传工作执行情况;4. 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考核评价体系;5. 协调解决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宣传部门职责:1. 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2. 负责宣传内容的策划、撰写、编辑、审核;3. 负责宣传渠道的拓展和维护;4. 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5. 负责宣传效果的评价与反馈。
第三章宣传内容管理第八条宣传内容应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九条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歪曲事实、编造虚假信息。
第十条宣传内容应注重创新,富有时代气息,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十一条宣传内容应注重时效性,及时反映单位工作动态和重大事件。
第十二条宣传内容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四章宣传渠道管理第十三条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
第十四条各宣传渠道应明确责任人,负责内容的审核、发布和维护。
第十五条宣传渠道应定期检查,确保内容安全、稳定、可靠。
宣传的管理制度

宣传的管理制度有效地宣传报道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推进公司长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宣传工作宗旨:展示公司各项工作成就,挖掘特色亮点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条公司宣传工作原则: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对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公司党委的中心工作,进行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公关和对内的宣传报道等活动;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的内容要讲求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连锁店、联营店及加盟店等。
2、本制度所称的宣传工作包括:以公司名义、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以公司主办的新闻传播媒介为载体,进行宣传,各分(子)公司、连锁店通过所在地外部媒体和内部媒体为载体进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涉及公司大政方针、重要实事和事件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宣传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抓,行政总监分管,新闻中心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公司设立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归口行政总监管理;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各职能部室配备兼职通讯员一名。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六条对外宣传1、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外部媒体关系。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对外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制度,规范对外宣传的运作手段,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提出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涉外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及突发性事件的对外宣传意见和口径,审查对外宣传的重要稿件。
5、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制作、编印公司重要对外宣传画册、折页、光盘等的发行、赠送工作。
6、统筹协调全公司对外宣传,按照全公司“一盘棋”的要求,构建新闻、文化、广电、科技等为主的“大外宣”工作格局。
第七条对内宣传1、负责公司对内宣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对公司各新闻载体统一管理、统筹规划,进行业务指导,对重大宣传报道进行审核。
小学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三、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1. 遵循真实性原则,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客观。
2. 遵循时效性原则,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满足师生需求。
3. 遵循针对性原则,根据不同受众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4. 遵循创新性原则,不断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5. 遵循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四、宣传工作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
2.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宣传工作。
3. 政教处为宣传工作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五、宣传工作职责分工1. 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a. 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审批宣传内容;b. 指导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c. 定期检查宣传工作效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2. 政教处:a. 负责制定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b. 负责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实施;c. 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d. 收集、整理、发布宣传信息。
3. 各年级组:a. 负责本年级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b. 协助政教处开展宣传活动;c. 定期向上级汇报宣传工作情况。
4. 班主任:a. 负责本班的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b. 组织学生参与宣传活动;c. 向政教处汇报宣传工作情况。
六、宣传工作内容1.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2. 宣传国家法律法规;3. 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成果;4. 宣传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工作;5. 宣传学校特色活动和特色项目;6. 宣传教师队伍建设;7. 宣传学生成长故事;8. 宣传家校合作情况。
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宣传工作是指公司向外界传递有关企业形象、产品、服务、文化等信息的活动,包括广告、媒体宣传、公关活动等。
第三条公司宣传目标是提高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额,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四条公司宣传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利益。
第五条公司宣传部门是公司负责宣传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宣传方案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宣传部门由宣传总监领导,设有宣传策划组、媒体关系组、市场推广组等工作组。
第二章宣传工作计划制定第七条每年初,宣传部门应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宣传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八条宣传工作计划应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对象、宣传渠道、宣传时间等具体安排。
第九条宣传工作计划应根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动态、公司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十条宣传工作计划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
第三章宣传方案制定第十一条宣传部门应根据宣传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
第十二条宣传方案应包括宣传目标、宣传策略、宣传内容、宣传设计、宣传推广活动等内容。
第十三条宣传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受众喜好,注重创新和差异化。
第十四条宣传方案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宣传活动执行第十五条宣传部门应根据宣传方案,组织实施各类宣传活动。
第十六条宣传活动执行应严格按照宣传方案进行,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
第十七条宣传活动执行应注意舆情监控,及时回应和处理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第十八条宣传活动执行需要涉及外部合作的,需与相关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第五章宣传效果评估第十九条宣传部门应定期对宣传活动进行效果评估,包括宣传投入产出比、宣传覆盖率、品牌认知度提升等指标。
第二十条宣传效果评估应客观真实,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二十一条宣传效果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社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3篇)

社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围绕建设法治宣传的工作目标,使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宣传时间。
每年的“三月”为我社区法制宣传月,“12.4”为宪法宣传日。
除统一固定的宣传时间外,御祥园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区委关于依法治市、区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法律法规,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与社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法律法规等。
御祥园社区依据职能,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
三、宣传方式。
法制宣传主要采取广播、图片展、法制课、宣传专栏、法制演讲、文艺汇演、有奖竞赛、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方法。
四、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宣传活动。
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在御祥园社区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社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提高社区宣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制定的管理准则和规范。
下面是一份社区宣传工作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1. 宣传工作目标和职责:- 宣传各类社区活动和项目;- 传达社区管理方针政策;- 宣传社区文化特色和优秀居民事迹;- 维护社区形象,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2. 宣传工作部门设置和职责:- 确定宣传工作部门的名称、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制定宣传工作的规划、计划和目标;- 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发;- 组织宣传活动和文化演出。
企业宣传管理规章制度(4篇)

企业宣传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推进公司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是指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公司重大政策方案及相关工作动态的活动,进一步向社会各界展示公司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品牌形象,为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章宣传的原则和纪律第三条公司宣传工作的原则。
宣传工作应坚持舆论先行、思想领导、教育在前、提高素质、对内造势、对外扬名的原则。
为此,在宣传工作中必须注重:(一)导向性。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公司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加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塑造公司形象,创立品牌,开拓占领市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职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有利于增进社会理解,保持公司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建立和谐公司。
(二)真实性。
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三)先进性。
宣传内容所反映的内容应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和借鉴意义。
(四)时效性。
宣传内容应是近期发生的事实反映或状态描述。
(五)激励性。
广泛宣传职工为公司无私奉献和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激励职工勇于开拓创效的精神,打造公司形象,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内外宣传沟通。
第四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必须在新闻宣传工作中积极配合、相互协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宣传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每月宣传稿件数量。
第五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禁私自将公司领导讲话稿、文件、会议材料等交给新闻单位发布或未经请示擅自在公司网络等其他平台公布。
第三章宣传工作内容和组织第六条公司宣传报道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宣传公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宣传公司“双文明”建设的成果。
(二)宣传报道上级单位领导参加公司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三)宣传报道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四)宣传报道公司党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公司领导重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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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有利于学院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宣传舆论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宣传统战部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对外宣传
第三条对外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院内各部门采写和制作的向校外公开传送的有关学院情况和形象的各种宣传品(如图片、画册、光盘、网页等)。
2.学院内各部门或个人联系或协助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社会新闻单位、出版媒体采写和制作的有关学院情况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含图片、通讯、录音、录像等)。
3.学院内各部门或个人采写和制作的向社会各新闻单位或出版媒体投送的反映学院有关内容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4.学院内各部门向社会各方面推荐或报送的用于公开布设或发送的有关学院情况和形象的介绍材料、展览品或陈列品。
5.学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
第四条对外宣传的管理
1.审查。
凡向外投递反映学院情况的宣传报道(含网络宣传中由学院管理的新闻宣传)文稿、作品、信息,包括各种体裁的文章、音像宣传品,须经宣传统战部审查同意,方可向外投递。
2.审查内容。
政治观点正确,文章内容属实,数据准确。
3.审查程序。
反映全院性重大事件的对外宣传报道,须经宣传统战部审阅,由学院主要领导审定。
反映处室、系、部的对外宣传,须先经作者所在处室、系部审查同意,签署意见之后,再由宣传统战部审定。
4.责任。
原则上,文责自负;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主管部门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五条学院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宣传统战部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活动主办部门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报宣传统战部,并做好活动场
所的环境布置,备好新闻通稿和相关材料,协助宣传统战部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第三章对内宣传
第六条对内宣传的主要载体:院报、网络、广播、黑板报、橱窗、宣传栏及各系部所办的板报。
院报、校园网、主页新闻信息的发布、橱窗、板报由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管理。
第七条宣传统战部主要负责全院性重大活动的拍摄、撰稿与报道。
各部门的会议、活动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安排拍摄、撰稿。
新闻宣传具有时效性,学院重大活动应随时报道,投稿时间为次日12点前,须署上部门及作者真实姓名。
各部门通讯员上报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须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部分专业性和业务性较强的稿件须组织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审核、校对,交由宣传统战部复核后方可发布,确保稿件的准确和真实可靠。
第八条对外请到学院进行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等活动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活动必须经宣传统战部审批同意方可进行,举办部门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
以学校名义组织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宣传统战部;学生组织的上述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学生处;其他相关活动主管单位为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活动基本情况,报告、讲座内容等相关材料报送宣传统战部。
第九条校园周边地带和校园内广告宣传统一由宣传统战部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或学校周边地带设置广告。
因工作需要须经宣传统战部审批后可以在指定的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但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撤除。
学院内团体和个人发布公告、启事、通知、海报等,须到张贴栏张贴。
第十条加强对校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内容积极健康、活动规范有序。
学生有关活动播放的音像制品由团委负责严格审查。
第四章网络宣传
第十一条“网络宣传”是指在学院校园网络或其它网络媒体上发布校内外新闻、信息、文艺、影像作品;建立网站;开设主页、专题报道、现场直播等。
第十二条宣传统战部负责全院重要新闻网络信息的审定和对外发布。
各部门设立的网站或链接上网,须报送宣传统战部审定。
宣传统战部要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测,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有关部门及时删除校园网上的不良信息。
第五章校外记者接待
第十三条各级各类记者来学院采访并宣传学院,对应邀来院采访记者统一由宣传统战部按有关标准接待。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未经请示和送审稿件的情况下自行联系新闻媒体,造成报道失实、误报或有损学院形象的,应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凡属学院重要事项和可能对学院稳定与社会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未经院领导同意,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的随机采访。
第六章奖惩
第十五条学院实行宣传奖惩制度
1、从正面宣传学院,凡被院报以上新闻媒体录用的稿件,学院按照《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在宣传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鼓励。
2、对在宣传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将在每月部门考核时报送评建督导处予以相应处理(扣分、通报批评、取消当事方评优评先资格等):(1)年度部门宣传稿件任务未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发布的宣传稿件出现错误、严重失实的;(2)部门网站不按学院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不规范,出现明显错误、严重失实的;(3)未按审核程序擅自在学院各类宣传阵地上发布稿件;(4)在校园周边、校园内粘贴宣传广告、悬挂横幅及举办外请讲座未经宣传统战部审批;(5)未经学院许可,在社会各新闻单位、出版媒体、互联网等媒体发布与学院有关的各类新闻、广告作品。
第七章宣传建档
第十六条院报、广播、网络宣传、新闻摄影等应建立宣传资料档案。
其档案内容,依业务内容确定。
宣传档案、文字与图片等资料应定期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凡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的图片、文字和声像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每学期末由部门的宣传人员将收集整理的宣传工作图片、文字和声像资料交宣传统战部统一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