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本10609
信用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信用管理制度范本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管理制度:一、信用评审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一)、评审内容1、严格____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严格____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严格____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仔细____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二、企业授信评价管理制度1、信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____,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三、失信违法行为追究制度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ll取消赊销条件;停止供货;l取消供货资格;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表现形式:个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产品合格率未达标;拖欠货款;其他。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用管理,规范信用行为,降低信用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员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2. 依法合规,公平公正;3.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信用管理体系第四条公司设立信用管理部,负责公司信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五条信用管理部职责:1. 制定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 负责信用评估、信用风险监测、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3. 组织开展信用培训,提高员工信用意识;4. 建立信用档案,动态管理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信用状况;5. 协调处理信用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信用评估与评级第六条信用评估:1. 信用评估对象为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员工及合作伙伴;2. 信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财务状况、法律诉讼、道德品质等;3. 信用评估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信用评级:1. 信用评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信用等级;2. A级:信用优良,履约能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3. B级:信用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少量不良信用记录;4. C级:信用一般,履约能力一般,有较多不良信用记录;5. D级:信用较差,履约能力弱,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章信用风险控制第八条信用风险控制措施:1. 严格审查合作伙伴的信用状况,确保合作伙伴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2. 严格控制信用额度,避免过度授信;3. 建立信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信用风险;4.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坏账风险;5. 定期开展信用风险评估,及时调整信用风险控制措施。
第五章信用档案管理第九条建立信用档案:1. 信用档案包括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2. 信用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信用评估结果、信用等级、信用风险等信息;3. 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用信息。
第六章信用培训与宣传第十条定期开展信用培训,提高员工信用意识,增强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文【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信用管理,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度和品牌形象,保护企业信用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第三条信用管理部门是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信用管理机构第四条企业设立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评价体系,组织信用培训和宣传活动,协调处理信用纠纷,监督和评估信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信用评价第六条企业和其合作伙伴和供应商都需要接受信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社会责任、法律合规等。
第七条信用评价采用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将作为信用管理的基础。
第八条评价结果将根据信用等级划分,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劣四个等级。
第四章信用控制第九条企业将信用管理纳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考核体系,对低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低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将被限制订购、付款、合作以及参与招投标等活动。
第五章信用培训和宣传第十一条企业将组织信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企业将加大信用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度和品牌形象。
第六章信用纠纷处理第十三条企业将建立信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信用纠纷,维护企业信用权益。
第十四条信用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等。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信用管理部门将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信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信用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信用管理工作的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信用管理的改进依据。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信用管理机构所有。
第十九条本制度相关事宜的争议解决,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企业信用管理机构进行调处。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信用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保证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拥有良好的信用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树立公司良好的信用形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公司的信用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信用为本,风险可控,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估和监测、信用宣传和培训、信用风险管理和处置、信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价等。
第五条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由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面协调和监督公司信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七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
第八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
制度的内容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周密完善。
制度的内容要具体明确,操作流程要简单明晰,适应各个环节的需求。
(三)灵活可调整。
制度要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信用管理规范和标准、信用风险管理和处置办法、信用评估和监测指标、信用宣传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经过公司信用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并向全公司公布。
第三章信用评估和监测第十一条公司信用评估和监测是公司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识别和评估公司信用风险,为公司决策提供信用参考。
第十二条公司信用评估和监测应当依据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
评估和监测要根据客观的指标和数据进行,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用管理行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树立企业信用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全体员工。
第三条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企业对外部各方进行商务活动时,根据规定的信用要求和标准,开展的信用评估、信用承诺、信用实施、信用监督和信用奖惩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四条企业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可追溯。
第五条企业信用管理应遵循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信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权限和纪律要求,加强组织、人员和技术保障。
第七条企业信用管理应与政府、金融机构、供应商、客户等各方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
第二章信用评估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估体系,对与其有业务联系的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
第九条信用评估应依据公开、客观、可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行业地位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条信用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更新,形成信用评级,并将评估结果告知评估对象。
第十一条信用评估结果应作为与评估对象开展业务合作的参考依据,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作方式、期限和条件的确定。
第十二条信用评估结果应定期进行复评,及时反馈评估对象的信用状况,形成信用动态管理。
第三章信用承诺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自身信用实力和信用需求,向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等明确承诺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和信用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信用承诺应根据信用评估结果进行合理确定,既保障企业利益,又满足信用需求。
第十五条信用承诺应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期限、提货方式、货物检验、违约责任等。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用承诺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流程和责任,确保信用承诺的履行和监督。
第四章信用实施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信用承诺和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付款、提货、服务等信用义务。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提高企业信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与业务相关的信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确保企业信用风险可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信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办公室,负责企业信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信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订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信用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三)建立和维护企业信用档案;(四)对内部人员进行信用培训;(五)监督各部门执行信用管理制度。
第三章信用管理内容第六条信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信用管理: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评估客户信用等级,实施客户信用风险控制;(二)供应商信用管理: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评估供应商信用等级,实施供应商信用风险控制;(三)内部信用管理:对内部人员进行信用评估,建立内部信用档案,实施内部信用风险控制;(四)合同信用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五)应收账款信用管理:对应收账款进行监控,防范逾期账款风险。
第四章信用评估与风险控制第七条信用评估:(一)客户信用评估:根据客户信用档案,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二)供应商信用评估:根据供应商信用档案,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对供应商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三)内部人员信用评估:根据内部人员信用档案,结合工作表现,对内部人员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第八条风险控制:(一)对高风险客户、供应商和内部人员,采取限制交易、提高保证金等措施;(二)对高风险合同,实施严格的合同履行监督;(三)对逾期账款,采取催收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第五章信用培训与宣传第九条信用培训:(一)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用管理制度培训;(二)定期组织内部人员进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本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维护企业信用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指定企业名称、注册地位于本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用,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所体现的责任、诚信、诚实守信等行为表现。
第四条企业信用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平等、公开和自愿原则。
第二章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信用信息机构提供其经营活动的信用信息。
第六条信用信息机构有权依法向企业收集、整合和存储其经营活动的信用信息,但须经过企业的同意。
第七条企业应当及时更新、完善自己的信用信息,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八条信用信息机构应加强对信用信息的管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确保信用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信用评价和等级制度第九条信用评价机构应依法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价,形成信用评价报告。
第十条信用评价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记录、信用分析和信用等级。
第十一条信用等级是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和分类,一般分为信用优良、信用一般、信用较差和信用差的等级。
第十二条信用评价机构应及时向企业提供信用评价报告,企业有权要求对其信用评价报告进行复核和异议处理。
第十三条信用评价机构应公开、透明地进行信用评价工作,在适当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评价信息。
第四章信用奖励和惩戒措施第十四条鼓励对信用行为进行奖励,如授予信用称号、减免税费等。
第十五条对企业的不诚信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如限制融资、取消政府扶持政策等。
第十六条信用评价机构应定期向企业提供其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以供企业参考和改进。
第十七条企业应主动关注自己的信用评价结果,做到守信、修信和强信,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
第五章信用管理的监督和协作机制第十八条信用管理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形成共同维护企业信用体系的工作合力。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公司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管理,提高公司信用风险控制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的信用管理和信用风险控制机制,并依法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体系的规程。
第三条公司信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正、客观、透明、风险可控、责任明确、有效可行。
第四条公司信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信用风险的可控,提升公司的信用度和声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信用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用评估、供应商信用评估、合作伙伴信用评估、内部信用管理等。
第六条公司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协助各业务部门进行相关信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信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所有员工,任何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客户信用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等级。
第九条客户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市场地位、商誉等因素,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第十条客户信用额度是指公司与客户在一定期限内的信用交易额度,应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估结果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明确客户信用额度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信用风险。
第三章供应商信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确定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和合作条件。
第十四条供应商信用评估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因素,并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信用等级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信用风险。
第四章合作伙伴信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应建立信任和互惠的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和提升互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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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范本(目录)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二、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说明:样本供企业制订信用管理制度时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但基本要点应当具有。
信用评估时,要考核制度制订和执行的具体情况,并以此确定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企业上报《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估信息表》的同时,上报本公司制订的制度。
评估时要仔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一、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二、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
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序号考核内容应得分一1.掌握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2.认真参加部门或公司举办的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35二1.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
2.检查所签订合同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代理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检查除即时清结外,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
4.检查使用各类合同文本的正确性和合同内容合法、条款齐全、33364手续完备。
5.检查签订合同人员的有效代理范围和权限。
6.检查杜绝无效合同的出现。
4三1.检查有关合同审查表的办理和送审,内容齐全,手续完备。
2.定期或不定期与部门业务员对帐。
3.经常督促合同的履约行为。
4.全面了解本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
5656四1.检查本部门的合同变更、解除手续的及时办理和手续齐全。
2.协助做好信息反馈和信访工作。
64五1.建立合同台帐。
2.合同台帐的登记质量(台帐登记及时、正确、全面)。
3.检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4.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61056六1.在信用管理上有创新的典型事例(包括运用计算机管理等事项)。
10合计100信用管理机构为公司信用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信用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信用管理员的惩处方法: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信用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一、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1、信用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信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信用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信用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管理机构,由信用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信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信用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二、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管理员初审;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信用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