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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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机务技术监督是航空公司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航空器在正常运行中始终处于安全的状态,机务技术监督必须得到合理有效的实施。

本文旨在制定机务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以规范和完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过程,保证飞机的航行安全。

二、监督对象机务技术监督的对象是航空公司所属的飞机和机务技术人员。

其中,飞机包括:航空器、发动机、附属设备等;机务技术人员包括:机务工程师、技术员、维修人员等。

三、监督内容机务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机务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认证。

2. 飞机的维护保养和维修计划的执行情况。

3. 机务工作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飞机故障和事故的处理和分析。

5. 机务技术监督的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四、监督频率机务技术监督的频率应符合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参考下列因素:1. 飞机使用和运行的频率。

2. 机务技术人员的资质与经验。

3. 机务技术监督的历史表现。

4. 机务技术监督的风险评估。

五、监督方法机务技术监督的方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检查:定期对机务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技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2. 现场监督:定期对飞机的维护保养和维修计划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执行情况。

3. 文件审查:对机务工作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准确和完整。

4. 现场培训:根据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培训,提高机务技术水平。

5. 故障分析:对飞机故障和事故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6. 文件管理:对机务技术监督的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确保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六、监督记录机务技术监督必须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和追溯。

监督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督时间、地点和人员。

2. 监督活动的内容和结果。

3. 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4. 对问题和不足的整改情况。

5. 监督结果的评价和总结。

七、监督结果处理对机务技术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太原机务段关于公布《太原机务段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太机安〔2024〕3号)

太原机务段关于公布《太原机务段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太机安〔2024〕3号)

附件3行车安全装备考核标准一、考核分类及标准(一)关机类1.机车信号故障未按规定转入故障模式,错误改变控制模式或关闭LKJ电源运行,按A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

2.运行中无故关闭LKJ电源,造成LKJ不监控运行时,按A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

3.列车运行中因误碰电钥匙及其它原因,造成LKJ瞬间关机,未影响LKJ正常监控时,考核司机、副司机各300元;造成LKJ进入降级模式重新设定,未造成监控失控时,按D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造成列车停车时,按C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造成监控失控或产生后果时,按A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设备故障时除外);重联机车在运行中因误碰电钥匙及其它原因,造成关闭LKJ,运行至前方停车站开机重新设定时,考核司机、副司机各200元;造成其它后果时,比照本务机车考核、处理。

调车作业中准备换室操作,车未停稳提前关闭LKJ,2km/h 及以下关机时,考核司机、副司机各300元;2km/h以上关机时,按C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

重联机车在车未停稳情况下提前关闭LKJ,考核司机、副司机各100元。

4.运行中错误关闭ATP主机电源,按A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

5.装有STP的专调机车,因操作不当关闭STP电源失去监控或STP发生故障未得到车站同意而关闭运行,按A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

6.专调机车由LKJ监控状态转调车作业时,在开通STP的车站集中区调车作业前,未及时开启STP设备进行调车作业,按D类事故苗子分析、考核、处理。

取送车人员出库及到达调车转线时(太原站及无法完成人工注册的车站除外),未及时开启STP设备进行调车作业,考核司机、副司机各300元。

7.列车停车状态因误碰电钥匙及其它原因,造成LKJ瞬间关机,未影响LKJ正常监控时,考核司机、副司机各100元;造成LKJ进入降级模式重新设定开车时,考核司机、副司机各300元。

(二)设备类1.监控装置文件登记标签填写文件不全时,考核机班人员各100元。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介绍随着现代航空业的飞速发展,机务技术监督逐渐成为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旨在规范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机务技术监督的有效性和效率。

1.2 目的和意义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加强对航空器机务技术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实施细则的制定能够为相关机务技术人员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监督能力。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组织2.1 机务技术监督机构2.1.1 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包括机务监督部门、机务技术监察人员等。

机务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的机务技术管理工作,机务技术监察人员负责执行监督任务。

2.2 机务技术监督人员资质要求2.2.1 机务技术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和资质,如航空工程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

同时,还应经过特定的机务技术监督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章机务技术监督流程3.1 监督计划制定3.1.1 每年制定机务技术监督计划,包括监督目标、重点监督对象和监督方法等内容。

3.1.2 监督计划应与航空器的维修计划相衔接,确保机务技术监督的有效开展。

3.2 监督对象确定3.2.1 根据监督计划,确定监督对象。

监督对象应包括航空器、维修机构、机务人员等相关方面。

3.2.2 确定监督对象时,要考虑航空器的飞行量、维修工作的复杂性、机务人员的背景等因素。

3.3 监督实施3.3.1 机务技术监督可以采取定期检查、抽查、现场监督等方式进行。

3.3.2 在监督过程中,要注重与被监督方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机务技术监督措施4.1 定期检查4.1.1 对航空器和维修机构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其机务技术水平和运行状态。

4.1.2 定期检查应包括对航空器的机身、发动机、系统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4.2 抽查4.2.1 随机抽查航空器和维修机构,以验证其机务技术工作的合规性。

2023年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23年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23年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保障飞机飞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飞机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是指对飞机的机务技术状态进行监督、评估和检查,确保飞机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足够的适航能力,并履行监督责任的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标是保障飞机的适航性、飞行安全和技术可靠性,以确保飞机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适航运行。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机务技术监督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设立相应的人员编制,保证能够完成机务技术监督工作的任务。

第八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监察人员,确保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联络与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机务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机务技术监督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确保监督工作覆盖到位。

第三章机务技术监督的要求第十一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飞机的机务技术状态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二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组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监督能力。

第十三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飞机机务技术档案,以备查询和查询。

第十四条飞机的机务技术评估和监督应当充分考虑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飞机达到适航要求。

第十五条在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或者隐患时,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飞机机务技术监督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和电子化。

第四章机务技术监督的程序与要求第十七条机务技术监督机构对飞机的机务技术状态进行评估和检查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一)制定评估和检查计划,明确评估和检查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二)进行实地勘察和技术分析,查明飞机机务技术状态的实际情况;(三)对飞机机务技术状态进行评估和判定,确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四)报告飞机机务技术监督的结果和建议,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五)定期进行复核和监督评估,确保改进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概述机务技术监督是指在航空器运营过程中对机务方面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旨在确保航空器和发动机等机械设备在飞行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确保航班正常执行并最大程度地保护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为了保障机务技术监督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规范机务技术监督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机务技术监督内容机务技术监督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机务保障措施在航空器飞行运营中,机务保障措施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它包括制定航空器日常维护计划、机务执行计划、机务备件采购计划等。

机务保障措施需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执行:1.航空器的维护保养需要按照制造商的要求,配合机场维修保障部门开展工作,包括指导航空公司机务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完成维护记录、维护、维修实施方案的报送,参与并监督各项机务维修保障活动;2.按照运营公司制定的机务计划,进行机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每次机务活动都需要对机身和发动机等重要部件进行彻底的检验和维修;3.为了确保航班的正常执行,机务保障措施应该预留充足的备用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拥有所需物资和设备。

2.机务人员培训机务人员培训是机务技术监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包括培养机务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和操作技巧,提高机务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在机务人员培训方面,需要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执行:1.对机务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维修标准、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2.培训计划应当与机场维修保障部门和国家民航局机务技术监督处制定,并按时按质地执行,确保机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临机应变能力得到提高;3.对机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培训,要求机务人员在工作中具有责任心、专业性、纪律性等职业素质。

三、机务技术监督的执行方式机务技术监督的执行方式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机务保障措施的执行应该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以确保机务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符合航空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实际检验和试车,对机务保障措施的落实进行确认;2.对机务人员进行培训的具体方式包括现场教学、参观学习、课堂培训和实际操作等,同时需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3.对机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考评,并通过考核,对于表现优异的机务人员予以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机务人员予以警告、批评或者给予惩罚。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机务技术工作的监督,规范机务技术监督行为,保障航空运输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进行机务技术监督的航空公司、维修企业及有关机务技术人员。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是指航空公司、维修企业对机务技术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确保机务技术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航空器保持适航状态,保障飞行安全。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尊重机务技术人员的权益;(二)客观公正,确保监督活动不受外界干扰;(三)积极主动,发现、解决机务技术问题;(四)合理有效,提出合理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五)安全第一,确保监督过程的安全。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主体第六条机务技术监督主要由航空公司的机务技术部门和维修企业的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

第七条航空公司的机务技术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小组,负责对机务技术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维修企业的技术监督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设置专门的监督人员,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第十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三章机务技术监督内容第十一条机务技术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人员合格性的监督,包括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二)机务技术设备的可靠性的监督,包括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检测情况;(三)机务技术工作的合规性的监督,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四)机务技术工作的效果的监督,包括维修质量和航空器适航性的评估;(五)机务技术工作的管理的监督,包括维修流程、材料管理和工作记录的审查。

第十二条机务技术监督应根据监督结果,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机务技术监督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特殊情况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核查一般指发生重大事故、严重事故或其他相关飞行安全事件后,对相关机务技术工作进行的特别检查。

机务监理实施细则

机务监理实施细则

机务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机务工程施工质量,维护机务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程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务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二条机务监理的任务包括:1.组织制定机务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案;2.对施工单位进行机务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3.对机务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的检查和评估;4.对机务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进行监督和检验;5.对机务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6.对机务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7.提出机务工程质量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改进建议。

第三章机务监理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机务监理由资质良好、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检测工程师等。

每个机务监理团队由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机务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及时传达施工单位的要求和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第五条机务监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机务监理应定期进行集体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素质,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机务监理的具体工作第七条机务监理应在机务工程施工前,提供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技术资料、使用说明等相关信息,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第八条机务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机务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方法。

第九条机务监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条机务监理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试运行,对机务设备的性能进行监督和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数据和报告。

第十一条机务监理对机务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机务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状况,确保机务工程的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机务监理应当及时处理机务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做好记录和报告,并与施工单位共同解决问题。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促进机务技术水平的提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务技术监督是指对航空器机务技术方面的监督,包括航空器及其部件的适航管理、维修管理、技术管理等。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适航管理监督、维修管理监督、技术管理监督、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处理等。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的实施机构是航空器管理部门。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的对象是拥有或运营航空器的单位,包括航空公司、维修企业、飞机制造厂等。

第六条机务技术监督的原则是安全第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相互协作,精益求精。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职责第七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航空器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机务技术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适航文件管理、维修记录管理、适航文书的订正等。

第九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维修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维修人员的资质管理、维修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的检查等。

第十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飞机制造厂生产的航空器进行监督,包括工艺规程的编制、质量控制的实施、航空器设计的合理性等。

第十一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处理进行监督,包括事故原因的调查、事故报告的编制、事故处理措施的落实等。

第十二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航空器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管理制度的完善。

第十三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向航空器管理部门上报监督情况,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第三章机务技术监督的程序第十四条机务技术监督应当按照计划进行,可以定期检查、定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

第十五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事先通知被监督单位的相关人员,告知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六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在检查时应当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七条机务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对被监督单位的机务技术人员进行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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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6018-24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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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机务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机务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风力发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风机基础沉降、设备振动状况和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以及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保证人身安全,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务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及风电公司。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任务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工作。

第八条根据旋转设备的振动国家标准及各项反事故措施的相关规定;掌握受监范围内设备的振动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分析振动事故;参与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旋转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九条检查和掌握受监部件服役过程中金属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爆、防断、防裂、防腐措施。

第十条掌握受监范围内风机塔筒长期运行后的应力状态,对基础环或地脚螺栓全面检查。

第十一条掌握受监范围内风机基础观测点的沉降量,做好基础沉降测量数据的定期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第十三条参与新机组的监造,参加带缺陷设备的机组安全评估、寿命预测和寿命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采用先进的诊断技术,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判断受监金属部件寿命损耗程度和损伤状况。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机务技术监督档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十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其职责如下: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机务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机务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机务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机务技术监督工作重点;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机务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6、组织因机务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7、开展机务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副总经理(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机务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2、掌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主要风电设备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机务技术监督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3、定期通报所服务公司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情况。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4、参加风电公司的机务技术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对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5、经常检查、了解和指导各风电企业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抽查各单位上报的报表、报告、总结中数据的真实性,发现数据不实或有异常不报者,及时通报;6、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会议, 提出年度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水平,技术交流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7、参与机务技术监督控制装置的技术改造工作,分析机务技术监督装置的使用情况,解决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8、参与风电公司机务技术监督有关的主要设备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出厂验收、重大改进、试验鉴定等工作;参加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第十九条风电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在生产部门设机务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本企业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

各级职责为:一、风电公司分管领导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新能源公司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每年一季度组织修订本公司机务技术监督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细则,监督、检查所属风场机务技术监督装置周期定检计划的执行情况;3、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网络,每年召开本公司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本公司机务技术监督工作重点;4、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组织落实机务技术监督相关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

了解本公司机务技术监督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5、组织对新安装设备、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6、开展机务技术监督督查、考评工作。

二、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新能源公司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要求,检查、协调、落实机务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机务技术监督,对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如实的上报,并按要求编制、报送各种机务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确保报表准确,上报及时。

协助风场、项目部建立健全所辖范围内的机务技术监督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健全机务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并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3、加强技术监督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参加上级监督部门、技术监控服务单位举办的机务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4、组织对所管辖风场运行数据、检修维护数据和外委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依照机务技术监督要求按时将统计数据、报表上报至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并建立本单位机务技术监督管理档案;5、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公司与机务技术监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拟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使被监督的运行设备保持健康状态;6、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7、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各风场、项目部技术监督专责人职责:负责本风场、项目部的具体机务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技术监督计划。

1、风场专责人应结合设备检修试验,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上报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督促计划落实。

及时、准确的统计机务技术监督数据并分析、总结,按时上报至所在风电公司机务技术监督专责人;2、项目部结合风机投产验收,严格实施机务技术监督各项检测的指标记录。

对于不符合自动控制标准的风机严禁投入试运行。

设备安装、投产验收阶段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以及相关试验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完整移交生产;3、日常发现有关机务技术监督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应向所在风电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反馈情况,便于及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4、参加本公司的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及防范措施;5、参加基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6、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机务技术监督培训。

第四章监督范围及内容第二十条监督范围1、风力发电机液压站的管道和管件、偏航制动装置、刹车装置;2、风力发电机基础;3、风力发电机叶片和齿轮箱;4、风力发电机低速轴、联接螺栓等;5、风力发电机高速轴、联接螺栓等;6、风力发电机的低速轴轴承和高速轴轴承;7、塔筒焊缝及其连接螺栓;8、发电机齿轮箱地脚螺栓;9、偏航齿圈及安装螺栓的检查;10、叶片及其安装螺栓、11、风力发电机的塔筒及附件,如进人门、爬梯、联接螺栓等;12、各金属部件焊接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机务部件的监督1、机务技术监督试验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若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时,可参照制造厂或有关科研试验单位的技术标准执行;2、凡从国外进口的金属部件和备品备件、钢材或其它金属材料的试验与验收工作,应按合同规定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3、凡机务技术监督的重要部件鉴定数据低于标准及采用代用材料时,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经审批后再决定其能否继续使用或更换,并应记录归档,修改图纸或在图纸上注明;4、设备监造及验收中的机务技术监督工作,应严格按DL/T586-19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T7949-1995《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T12467.1~4-1998《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

对于进口机组的施工与验收项目,在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且不得低于国内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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