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维护事业单位人事秩序,根据《事业单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视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发挥人才的政策。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实行岗位设置与编制相适应的人员配备制度,合理确定岗位编制。
岗位编制应根据事业单位的任务和工作职责确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晋升、调整、奖惩、离退休等环节。
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岗位分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招聘应当按照相应的职业资格标准进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不得进行不公平、不合理的任人唯亲、拉票贿选等行为。
招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职责设置相应的岗位等级,确定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与岗位的重要性、责任等因素相匹配,不得过高或过低。
第八条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晋升、调整、奖惩等事项的依据。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清理和优化人员编制,优化岗位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对公众评价良好、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奖励和激励,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福利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享有依法自主管理人事的权利,但不得滥用权力,不得对人事管理进行歧视或不当干预。
2022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22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行为,保障公务员的权益,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双向选择,依法确定和撤销。
第二章事业单位的人事权限和范围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权限由事业单位管理的机构负责行使,授权派驻机构行使事业单位的人事权限。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人事权限包括:录用、管理、奖励、考核、培训、薪酬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执行考试录用为主的原则,录用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资格、能力和条件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方式包括: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委托招聘、划转录用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知识、技能和素质等条件,同时具备政治上坚定、廉洁奉公等要求。
第四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包括工资制度、职务职级制度、培训制度等。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完成工作,保守国家秘密。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监督,随时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和考核。
第五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和考核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和考核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包括:嘉奖、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当根据岗位要求、工作成果、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等。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内部交流、派遣、借调等。
第七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应当合理,并适当有所激励。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国的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活动,包括事业单位的编制、职务与职级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事考核、岗位聘任与聘用、选拔和培养人才、奖惩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激励的原则,尊重人的特点和人的权利,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第四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分类管理,注重创新和开放,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推动业务深度融合和综合管理。
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第六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实行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机制。
第二章编制第一节组织机构编制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制定组织机构编制计划,报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审定。
第八条 组织机构编制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能需要,确保合理的科学结构,合理配置各级人员。
第九条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应具有稳定性和适应性,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和合法程序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各级职务。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应公开透明,经备案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组织机构内部广大员工进行通报。
第二节编制与定编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状况,制定人员编制,并报请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编制应根据业务需要和规模,合理配置各类人员,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编制应根据人员岗位职责和职权,科学设置每个岗位的编制数。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编制应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确保编制数量合理、结构合理、分配合理。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编制应实行定编制,按照年度预算和工作需求进行核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确保公务人员的选拔任用、奖惩、调动、职务管理等各项事务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业组织或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能上能下、相互配备、合理流动的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第二章人才选拔和任用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公开招聘人才。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选拔对象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六条人才选拔考试应当按照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确保选拔出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
第七条招聘人员的录用应当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
录用结果应当及时向招聘考生公布。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职称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公开、公正。
对于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应当鼓励其参加职称评审,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的特点,适时组织内部竞聘,选拔人才担任一定职务。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岗位需要和工作经验,采取培养、聘任等方式,选拔并任用各级领导干部。
第三章奖励和激励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成绩和个人贡献,以及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对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方式可以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职级等形式。
奖励的选择应当公正、公平,遵循事业单位的规定和程序。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潜力的人才,给予培养、奖励等适当的激励措施,鼓励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完整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完整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人才,依法选拔任用,激励干事创业,保障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以德为先,选拔任用优秀人才,注重德才兼备,尊重实绩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
第五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健全管理体制,形成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人员的招聘、录用与培训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内部调配等方式选聘人员。
第七条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进行,公开公示招聘信息,并按照招聘程序选拔人员。
第八条招聘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要求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和经验要求。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新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岗位素质,包括岗位技能培训、组织性培训、业务培训等。
第三章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权责和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依据实际工作表现,综合评价其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实行激励机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失职失责、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予以惩处。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第四章人员的绩效与晋升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据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晋升和职级评定,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制定晋升和职级评定办法。
第十五条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科学、公正,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职业发展指导,提供培训、培养机会,鼓励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人员的奖惩与福利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的人员予以惩处。
2022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22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22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人事行为,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健全适应有关人事管理改革和事业单位特点的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们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依法在国家财政支持下,为了社会公共目的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依法享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核算的组织。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即公开招聘原则、主管部门领导责任制原则、职位竞争原则、人员分类管理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人事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优先选拔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员。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人事选拔任用工作的商议决策机制和示范项目评价机制。
......第二十五章纪律检查第九十二条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工作要坚持党纪国法相统一,将党纪国法真理具体化,具体运用,充分发挥纪律在事业单位中的积极作用。
第九十三条纪律检查机关设于职能部门下。
设纪委员会或者设专职纪检干部。
第九十四条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广泛宣传贯彻党的纪律和其他法规,制定纪律作风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事业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附件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责划分附件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考核指标和评价办法附件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事业单位:指依法在国家财政支持下,为了社会公共目的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活动,依法享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核算的组织。
2. 人权: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按其社会地位和角色所应享有的相对稳定、秩序的利益。
3. 德才兼备:即具备德行和才干二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模板范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按照《劳动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材原则,发挥党组织在人事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党的建设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秉持人民利益至上,合理确定和调整人员编制与职务职级,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人事机构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人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人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事业单位人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保存员工的有关信息,并保障对档案的保密性。
第六条 人事机构应当制定科学有效的人材选拔和使用办法,推行人材评价制度,并定期组织人材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 聘任管理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和人材供给情况,结合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办法进行聘任。
第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形式、工作性质等因素,制定员工职务职级管理办法,并依法进行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合理安排。
第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定期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专业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为员工晋升提供依据。
第四章 奖惩管理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奖励办法,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制度,明确违纪违规行为及对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威慑力。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投诉举报和申诉制度,对员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及时处理涉及员工利益的纠纷和矛盾。
第五章 辞退管理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和协议的约定,对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工作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辞退处理。
第六章 附件本涉及附件如下:1.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2. 人材选拔和使用办法3. 奖励办法4. 违纪违规处理制度5. 员工投诉举报和申诉制度6. 辞退处理程序第七章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事业单位:指依法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为了实现职能目标而设立的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制度,提高人事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全国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认的原则,保证人事制度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务规定第四条职务设置事业单位内设职务应参照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五条职务聘任事业单位的职务聘任应根据人员的岗位要求、资历和绩效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聘任。
第六条职务变动事业单位内,职务的任免、降职、升职等变动应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和公正。
第七条职务职级事业单位内的职务应与相应的职级相匹配,确保相应职务的权责与职级相符。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入职管理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对入职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选拔,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工作需求。
第九条试用期管理事业单位应设立合理的试用期制度,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评估和培养,确保人员能够胜任所任岗位。
第十条奖惩制度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事业单位应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和职务调整。
第四章培训发展第十二条培训机制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对人员进行持续的岗位培训,提升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职业发展事业单位应为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培训和晋升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职业地位。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对其进行职称评定,激励人员积极进取。
第十五条退休离职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督机制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于2011年4月表示,人保部将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年内出台,抓好配套单项法规制定工作。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条例详情
在谈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时,尹成基介绍,2011年,人保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会同中组部印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率达到85%。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的;
(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工作人员权利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聘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聘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四条
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公司架构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招聘和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合同。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订立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前款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该工作人员订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尹成基说,事业单位改革将通过试点逐步推进,目前,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人保部已经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在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国务院已经确定了五个试点省份,这五个省份开展了大量的测算研究工作,改革将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整体改革顺利推进。”尹成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