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公共卫生资金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的用于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资金。
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旨在确保公共卫生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最大化,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下面将从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四个方面,对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筹集1.透明度和公开性:政府应向社会公开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情况,包括筹集的渠道、金额和用途等。
2.公平性:在筹集公共卫生资金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社会经济状况和人口需求的差异,合理确定筹集标准和方式。
3.合理性:筹集公共卫生资金的金额应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行合理测算,确保筹集的资金能够满足公共卫生事业的基本需求。
二、分配分配是指将筹集来的公共卫生资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制度安排分配给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以支持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
在公共卫生资金分配的制度设计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1.目标导向:根据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和需求,制定明确的分配原则,确保资金的分配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卫生事业的需求。
2.区域差异: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需求的差异,合理确定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比例和标准,确保公共卫生资源的均衡配置。
3.效率性:在分配公共卫生资金时,需要注重效率,优先支持那些效果显著、影响广泛的公共卫生项目,确保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能够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使用1.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共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目标实现。
2.绩效考核:将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使用资金的机构和个人进行绩效评估,激励机构和个人提高公共卫生事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3.信息公开:政府应公开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共卫生项目的经费支出情况,提高使用资金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监督1.独立性:建立独立的公共卫生资金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独立监督和审计,确保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公共卫生专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卫生专款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设立的公共卫生专款,包括传染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执法、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公共卫生专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款用于规定的公共卫生领域,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原则:专款的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效益优先原则: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分级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卫生专款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政部门是公共卫生专款管理的主体,负责以下职责:(一)制定公共卫生专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制度。
(二)审核、审批公共卫生专款预算,监督专款的使用情况。
(三)对公共卫生专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专款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以下职责:(一)根据公共卫生需求,提出公共卫生专款预算建议。
(二)制定公共卫生专款使用计划,组织实施专款项目。
(三)对公共卫生专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专款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第六条项目单位负责以下职责:(一)按照专款使用计划,组织实施专款项目。
(二)建立健全专款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专款使用情况。
(四)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七条公共卫生专款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共卫生需求,提出预算建议。
(二)财政部门对预算建议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三)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预算。
第八条公共卫生专款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整个社会群体的健康和福祉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和措施。
它包括预防疾病、控制疾病传播、提供健康服务以及促进健康教育等。
公共卫生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建立有效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共卫生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和管理公共卫生资金使用的一套制度和措施。
它涉及到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和使用等方面。
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是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
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预算拨款。
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通过政府预算拨款的方式筹集公共卫生资金。
2.社会捐款。
社会各界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非常关注,可以通过募捐活动筹集资金来支持公共卫生事业。
3.社会保险费。
可以将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用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4.公共卫生费。
可以对一些特定行业征收公共卫生费,将这部分费用用于公共卫生的开支。
5.其他收入。
可以通过出售公共卫生服务、收取公共卫生证书费等方式筹集公共卫生资金。
二、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是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应当根据公共卫生事业的需求,合理确定分配比例和方式。
1.按照地区需求分配。
不同地区的公共卫生需求不同,可以根据地区的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负担等因素确定不同地区的公共卫生资金分配比例。
2.按照疾病负担分配。
将公共卫生资金分配与不同疾病的负担相关联,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负担较重的疾病防治工作中。
3.根据行业需要分配。
不同行业的公共卫生需求也不同,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卫生风险、劳动力需求等因素确定不同行业的公共卫生资金分配比例。
4.参与社会各方分配。
公共卫生事业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健康和福祉,可以通过社会各方的参与来决定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方式。
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制度全

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制度全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措施。
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有效实施对于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改进卫生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一、资金筹集制度1.设立公共卫生资金专项基金,明确筹集范围、用途和管理办法;2.卫生系统的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资金筹集,设立捐赠渠道和方式,吸引社会资源参与。
二、资金分配制度资金分配是指将筹集到的公共卫生资金按照一定的规则和原则分配给各级卫生机构和项目。
建立公共卫生资金分配制度,需要确定分配原则和标准,合理配置资源。
主要措施包括:1.制定公共卫生资金分配规则,明确分配原则、标准和流程;2.优化分配方式,鼓励按照绩效和需求分配资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3.强化财务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分配方式。
三、资金使用制度资金使用是指医疗机构和项目按照规定和目标将公共卫生资金用于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和提升医疗质量。
建立公共卫生资金使用制度,需要明确使用范围和条件,保证资金使用的效果和效益。
主要措施包括:1.制定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和条件;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确保资金用于提升医疗质量;3.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资金使用审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四、资金监督制度资金监督是指对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建立公共卫生资金监督制度,需要加强监督机构的建设和监督手段的运用。
主要措施包括:1.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机构,加大监督力度;2.强化对公共卫生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提高公众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增加监督力量。
综上所述,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意味着对公共卫生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监督都建立了一整套制度规定和措施,以确保公共卫生资金的合法性、稳定性、效率性和合规性。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公共卫生领域的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包括政府投入的公共卫生预算、社会捐赠的公共卫生资金等。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正、透明,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预算编制与审批:明确资金来源和用途,制定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资金拨付与监督:建立资金拨付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3. 资金使用管理: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申请、审批和报销流程,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4. 绩效评估与考核: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对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
5. 财务管理与报告:建立公共卫生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收支的记录和报告的真实、准确。
6. 信息公开与参与:加强公共卫生资金的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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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公共卫生是指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的一系列措施和服务。
而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则是指对公共卫生资金的收支、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一个健全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基本内容和改进措施进行探讨。
其次,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首先是资金的收入渠道和使用范围的规定。
资金的收入渠道需要明确,政府拨款的比例和时间应有规定,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也需要规范。
其次是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程序的规定。
资金的分配需要公平、公正,确保各个方面的公共卫生工作都能得到适当的资金支持。
资金的使用要遵循公共卫生工作的需要,确保资金用于关键任务和重点领域,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最后是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的规定。
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需要公开透明,监督和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用于公共利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然而,当前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首先是资金规模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资金巨大,但目前的资金投入仍不足以满足实际需求。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公共卫生工作能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其次是金融管理的问题。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需要与金融管理制度相结合,建立起相对独立的账户体系和支付体系,并加强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最后是监督机制的问题。
目前对公共卫生资金的监督还不够完善,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也要加大,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总之,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然而,当前的资金管理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的预算、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经费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公共卫生经费只能用于公共卫生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效益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共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经费预算第四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预算由医院公共卫生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国家及地方财政补助政策。
(二)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需求。
(三)经费使用历史数据。
(四)其他相关因素。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收集资料,分析需求。
(二)编制预算草案。
(三)财务部门审核。
(四)医院领导审批。
第三章经费拨付第七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拨付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经费拨付方式:(一)直接拨付:将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二)间接拨付:通过医院财务部门拨付。
第九条经费拨付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经费申请。
(二)公共卫生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办理拨付手续。
(四)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第四章经费使用第十条医院公共卫生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经费使用范围:(一)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耗材、设备等费用。
(二)公共卫生宣传、培训、督导等费用。
(三)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等费用。
(四)其他与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经费使用计划。
(二)公共卫生部门审核。
(三)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四)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第五章经费监督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经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共卫生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公卫资金打包支付管理制度

公卫资金打包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共卫生资金的收支管理,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管理和使用监督,保障公共卫生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共卫生资金的收支管理,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专项补助等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三、资金打包支付管理流程1.资金编制(1)各级国民卫生计生委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和支出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计划。
(2)结合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工作任务、支出标准等编制详细的支出预算。
2.资金审批(1)资金支付计划由国民卫生计生委进行内部审批。
(2)符合条件的资金支付计划报批上级财政部门进行审定。
3.款项拨付(1)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支付计划进行资金拨付。
(2)款项拨付后,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
4.资金支付(1)国民卫生计生委按照支付计划的支出标准、用途等进行资金支付。
(2)支付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资金支付计划,不得挪用、挤占、挪窜资金。
5.资金监管(1)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每一笔支付,需进行专人审批,凭据清晰明确。
6.资金报账(1)支出完毕后,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办理资金报账手续。
(2)报账材料应符合相应规定,真实、合法、合规。
7.资金结算(1)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定期进行资金结算,及时调整支出计划。
(2)资金结算应当向财政部门进行报告,接受审计核查。
8.资金使用绩效评价(1)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对资金使用及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绩效评价。
(2)对资金使用绩效得分情况进行反馈,调整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
四、资金使用管理1.严格限制资金使用范围(1)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支出预算和资金支付计划进行,不得超支或挪用。
(2)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共卫生事业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规范用款标准(1)资金使用应当遵循统一的用款标准,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支出合理合规。
(2)对高额支出需进行审批,确保合规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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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资金管理
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中心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开展,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拨付
1.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部门对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我院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
况,拨付到村卫生室。
3.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上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50%。
4.按照《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由各项目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
将项目资金余额按考核情况进行拨付。
二.资金使用
1.对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它用途,不得与其它经费混用。
3.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
档工作,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三.资金监督
1.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
途使用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2.我院要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
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到人。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4.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
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基金
辖区常住居民数 00000人。
1.居民健康档案录入:
镇、中心:2元/份
村、站:2元/份
2.居民健康档案使用:
镇、中心:5元/份×40%
村、站:5元/份×60%
二、健康教育
全区共有9个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4个行政村卫生室,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健康教育宣传栏172块,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健康教育宣传栏376块。
1.健康教育宣传資料发放:
镇、中心:3000元×17
村、站:600元×214
2.制作播放音像资料:
镇、中心:800元×17
村、站:100元×214
3.宣传栏更新:
镇,中心: 172块x6次x200元
村、站: 376块x6次×150元
4.健康知识讲座:
镇、中心: 17x12次x200元
村、站: (204+10) x6次x100 元
4.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镇、中心: 17x9次x300 元
三、预防接种
全区 0岁组计划免疫常住人口5500人,加上流动人口共计约6000人。
1.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
镇、中心:2.5元/人次
2.出生和流动儿童摸底:
村、站:2元/人次
3.查验接种证、开具查验接种证、并预约补种:
镇、中心:5元/人次
村、站:5元/人次
4.预防接种:
镇、中心:人数×23针次×8元
5.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处理: 0元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全区出生活产5600人,加上流动人口共6000人。
1.0-6岁儿童摸底、建册、督促:
镇、中心:1元/人
村、站:1元/人
2.新生儿家庭访视(舍交通费):
村、站:25元/人
3.新生儿满月管理与指导:
镇、中心:15元/人
4.婴幼儿健康管理:
镇,中心:3月龄体检:共1次,15元/次
8、18. 30 月龄体检:共3次,25元/次
6.12.24. 36月龄体检: 共4次,18元/次
5.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4-6岁3次体检、血常规、视力检查)
镇、中心:体检费(含口腔指导和保健):15元/次
化验费:10元/次
视力检查:3元/次
6.高危儿童管理: (按20%计算,每个案例增加3次随访)
镇、中心:15元/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全区活产5600人,加上流动人口预计6000人。
1.孕情摸底、早孕建册(含叶酸):
镇、中心:1元/人
村、站:1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