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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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体会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体会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体会《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构颁布的一部专门规定职业病防治的法律。

我认为学习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理解了职业病的危害和防治的重要性,同时也意识到了法律的作用和限制。

下面是我对这部法律学习的体会。

首先,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接触或暴露于特定的职业环境中而致使劳动者发生的健康问题。

职业病不仅直接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还对劳动者的生活和家庭造成了严重影响。

《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就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其次,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了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性。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劳动者也有义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只有全面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才能有效降低职业病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再次,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责任主体,如用人单位、劳动防护机构和劳动者等,都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改正、吊销执照等。

这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也让我认识到法律的作用和限制。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的具体体现,在职业病防治中,法律起到了规范、约束和保护的作用。

但是,法律也有其局限性,只有法律的严格执行和监察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同时,职业病防治的工作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方的共同配合,需要建立完善的机制和体系,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总结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让我深刻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的重要性,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限制。

只有通过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心得体会锦集八篇

职业病防治法心得体会锦集八篇

职业病防治法心得体会锦集八篇职业病防治法心得体会篇12018年x月x日,我很荣幸参加了xxx举办的职业卫生专业培训,通过培训,认识到要搞好职业危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职业危害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我个人认为要从收下几点抓起: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配备精干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摆上企业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部署,确保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确保企业员工在不受职业危害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2.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约束机制。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3.明确工作目标,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

定期不定期对作业场所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查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布与众,同时对检查检测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困难较大的场所,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整改难度大的场所,要停止作业,等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4.强化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意识。

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板报、各种会议等形式,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宣传。

5.落实规定,认真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职业危害因素认真进行检测定位,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安监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项目立项和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把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并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预评价、申报、控制效果评价工作,防止建设项目“带病”生产和运行。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体会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体会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体会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对于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提高职业病预防和治疗水平,保障劳动者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我深刻认识到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职业病防治的工作实施中的难点和挑战。

在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

首先,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了预防为主的原则。

职业病的发生通常是由于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处于有害环境中引起的,因此,预防比治疗更为重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雇主和用人单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改变工作环境、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提供个体防护用具等,以降低劳动者患职业病的风险。

同时,职业病防治法还强调了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教育和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通过预防为主的原则,职业病的发生率和患病率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其次,职业病防治法注重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目标。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责任对职业病进行检查和治疗,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

同时,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注重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能够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的积极性。

再次,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了协作机制的建立。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需要各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政府、用人单位、工会和劳动者之间应建立起协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政府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用人单位应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工会应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劳动者应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最后,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病防治教育心得体会(3篇)

职业病防治教育心得体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职业病防治教育。

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我有幸参加了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教育,通过学习,我对职业病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二、职业病防治教育的重要性1. 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职业病防治教育使员工了解到职业病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职业病。

通过学习,员工对职业病的概念、分类、危害程度等有了清晰的认识,从而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

2. 降低职业病发病率通过职业病防治教育,员工掌握了预防职业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工作中自觉采取防护措施,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3.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教育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通过加强职业病防治教育,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 保障员工权益职业病防治教育使员工了解了自己的权益,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职业病问题时,员工能够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健康。

三、职业病防治教育的具体内容1. 职业病基本知识学习职业病的基本概念、分类、危害程度等,使员工了解职业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2. 职业病危害因素了解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化学物质、粉尘、噪声、振动等,以及它们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3. 职业病预防措施学习如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如佩戴防护用品、改善工作环境、加强个人防护等。

4. 职业病诊断与治疗了解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方法等,使员工在遇到职业病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5. 职业病法律法规学习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四、个人体会1. 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通过职业病防治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职业病对健康的危害,提高了自身的防护意识。

在工作中,我会自觉采取防护措施,保护自己的健康。

2. 关注工作环境职业病防治教育使我更加关注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工作环境的改善。

职业病防治培训心得体会(精选6篇)

职业病防治培训心得体会(精选6篇)

职业病防治培训心得体会职业病防治培训心得体会(精选6篇)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

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职业病防治培训心得体会篇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多年前,一起“开胸验肺”事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关注与审视,但是当舆论的热情降温后,职业病防治与保障等问题也随之冷却。

事件虽然降温,但职业病防治问题依旧存在,究其主要原因有:1、作业员工意识薄弱。

很多员工在作业时,有意或无意地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或穿戴不到位,使自己暴露在有毒有害场所中。

同时,不少作业人员为了“方便”而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身体好,这点对他没有影响,而心安理得的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环境条件差。

由于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企业冒险使用废旧设备,甚至是国家淘汰的设备,这样导致能耗高,有毒有害因素现场浓度大,对作业人员的身体伤害极大。

同时,很多企业未进行科学的安全管理,规划不合理,有毒与无毒未分开,形成交叉影响。

3、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

现阶段,很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基础差,管理能力不足,对一线作业情况监管不到位,同时,存在部分领导不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难度大,导致职业卫生管理不到位。

4、考核力度不够。

很多企业未形成有效的职业卫生考核制度,或制度执行力度低,流于形式;同时,对于职业卫生的管理,管理者庸、懒、拖的情况时有发生,对现场不规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针对以上问题,“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从基础做起,从一线开始,具体情况如下:1、加强员工职业健康教育。

只有加强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业务能力,提升员工的基本素质,实现本质安全。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特定的一项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通过对该法的学习,深刻认识到了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下面是我对《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作为劳动者,我们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有害物质和工作环境,如果没有得到适当的保护,就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法》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作用。

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采取等,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其次,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作为学习者,我深刻认识到了全社会共同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等多方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政府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劳动者也应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再次,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

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是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

有些用人单位没有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到自己的日常管理中,对职业病防治法的执行措施缺乏重视,导致一些职业病防治措施未能落实到位。

其次是一些劳动者对于职业病防治意识不强。

一些劳动者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不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容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最后,在学习过程中,我也意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一名劳动者,我应当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在工作中,我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我还应当关注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及时向用人单位反馈和提出建议,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总的来说,《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了解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措施。

《职业病防治法》观后感

《职业病防治法》观后感
《职业病防治法》观后感
篇一《职业病防治法》观后感
最近看了关于《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哎呀妈呀,真的是让我感触颇深呐!
说实在的,以前我对职业病这玩意儿,可能也就一知半解,觉得不就是工作累出点毛病嘛。但深入了解之后,我才发现,这事儿可没那么简单!也许在很多人眼里,工作就是为了赚钱,为了生活,可谁能想到,在这日复一日的忙碌中,可能就埋下了健康的隐患呢?
篇二《职业病防治法》观后感
嘿,朋友们!今儿咱来说说这《职业病防治法》观后感。
我跟你们讲,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心里还嘀咕着:“这能有啥新鲜的?”可看着看着,我这小心脏就被触动了。
你说那些在建筑工地干活儿的大哥大姐们,整天风吹日晒的,吸入那么多灰尘,也许他们觉得没啥,可时间长了,肺病可能就找上门来了。这能怪他们不小心吗?我觉得不能全怪他们,也许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关系。
再想想那些在化工厂工作的人,成天接触各种化学物质,皮肤过敏、呼吸道受损,这得多难受啊!我就在想,企业是不是应该多给员工培训培训,让大家都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可能有人会说:“企业忙着生产呢,哪有时间管这个!”但我要说,这能是理由吗?员工要是都病了,谁来给企业干活儿?
还有啊,咱们自己也得有点自我保护的意识。别觉得为了工作,牺牲点健康无所谓。你说万一真得了个啥严重的职业病,挣的那点钱够治病吗?这不得把自己和家人都坑了?
比如说那些跑长途运输的司机师傅们,长时间坐着开车,腰椎间盘突出那是常有的事儿。我就奇怪了,难道他们不知道要活动活动吗?也许是知道,但没办法啊,为了赶时间,为了生计,只能硬扛着。
还有那பைடு நூலகம்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工人,中暑、脱水,这得多遭罪啊!这时候我就想,企业能不能给改善改善工作条件呢?也许企业会说成本太高,负担不起。但我觉得,员工要是都病倒了,损失不是更大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它的实施对提高职业健康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通过学习阅读《职业病防治法》,对于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以下是我对《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职业病防治法强调了职业病预防的重要性。

该法对于预防职业病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要求,其中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了解这些内容,我认识到职业病的预防工作需要从源头上入手,通过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风险,从而达到预防职业病的目的。

同时,职业病防治法也强调了对职业病高发行业和岗位的重点监管,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

这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预防职业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

其次,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该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对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还规定了职业病患者的医疗保健、工伤认定、赔偿和救助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我认识到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核心,只有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同时,职业病防治法还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职业病防治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职责,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再次,职业病防治法推动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该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组织管理要求,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等,同时还加强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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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

《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

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

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

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

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

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

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有利于改善以前职业病防治‚重治轻防‛的局面。

在诊断程序、制度设臵等方面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这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主要思路之一。

新法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按照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区别情况,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来解决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的争议问题,并增加了民政救助等保障职业病患者权益的相关措施。

另外,新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规定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同时新法还通过具体制度倒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提供职业病所需资料进而落实预防措施的义务。

这些条款,为破除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解决了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了职业病防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更有利于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3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预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内容中,与作业现场有关,加强职业病预防和监督检查的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此次修改,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规定用人单位义务的有27条,罚则有39项。

特别是新增新六条,突出强调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明确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强调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提高了罚款下限或上限。

如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罚款上限由三十万元提高到五十万元。

加大了前期预防力度。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新增第十四条,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4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必须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并鼓励和支持用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特别是新增加了设备要求,拓宽了从源头控制的途径。

突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第20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在原来18条的基础上增加对从事高危粉尘作业实行特殊管理的规定,突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

强化了现场监督检查。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安监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相关规定有27条,在条文中明确安监部门要求的有51处,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统称的还有7处。

主要体现在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上,并赋予了若干职权。

如安监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监部门可以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等等。

以上可以看出,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了职业病的源头预防和控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赋予了安监部门在职业病预防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重要职责。

因此,安监工作的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二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发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下面就普及一下大家关心的有关职业病的知识: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一、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

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此目录中,且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由法定职业病诊断的疾病。

二、如属目录中所列职业伤害造成的,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三、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四、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其他相关材料。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分十级,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六、与所在单位联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申请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七、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页更多”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三职业病因为有明确的致病因素一般是可以预防的。

预防职业病的关键是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减少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

常见的预防措施包括工艺措施、工程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卫生保健措施等等。

铸造生产中的型砂采用低游离二氧化硅替代高游离二氧化硅的石英砂、水溶性涂料替代酚醛树脂涂料、二甲苯溶剂替代苯溶剂等等。

这些措施均较大程度地降低了物料对作业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从源头上消除或降低危害的产生,属于工艺措施。

矿山破碎过程生产产生的粉尘是导致矽肺病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这些粉尘的产生从工艺上是难以解决的,多采用除尘系统将粉尘通过除尘器净化除尘;许多噪声设备多采用隔音板将噪声隔离;炼钢系统为防止热辐射对作业工人的健康危害常采用的隔热装置;这些措施均为工程技术措施。

如果工艺和工程措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人们往往采用比较被动的防护措施,即危害因素接触者佩戴个体防护装备,来减少或降低各类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佩戴耳塞耳罩防噪声、佩戴防毒面具防止毒物接触等。

还有一些危害因素,劳动者接触后可能会导致体内某些代谢物质丧失,从而能产生代谢功能紊乱,如劳动者如果接触强高温会导致体内失去必须的盐份,而产生中暑、休克等严重危害,这种情况可采取为接触者适当地补充盐的摄入,从而控制或减少高温中毒的发生,这些措施成为卫生保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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