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南:如何安置毕业生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转】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关于2006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各学院党总支: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
各党总支在登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名称。
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名称。
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安集团委员会。
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
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
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
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
大学毕业生档案去向、毕业生学生党员档案转出办法

大学毕业生档案去向、毕业生学生党员档案转出办法[一: 毕业生学生党员档案转出办法]毕业生学生党员档案转出办法1. 检查档案袋资料是否齐全(对照档案档案内容标签);2. 填写档案档案内容标签资料数量,并在标签上盖支部章;3. 在档案袋上下两端封口处正确贴上封条,填写时间并签名;4.在电子党员档案上做好转出记录和交齐党费时间并保存;5. 交齐党费(留校学习、考研和升本学生0.2元/月,其他学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6.开出介绍信(市内十天,省内三十天,外省陆十天)。
[二: 要用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大学毕业后档案都到哪去了?] 厄终于能碰见一个我可以强答的问题了。
作为一名省级人才工作人员,这样的问题本应当是我喜闻乐见的,总算能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做些贡献了。
但是这样的问题我又真的不想回答,因为这种万恶的、冗杂繁复的、百无一用的落后制度还在制约着个人的流动与升迁的事宜我就忍不住的想吐槽骂街!看过无数的同志因为档案问题焦头烂额,东奔西走,还办不成。
各种所谓的规定朝令夕改,今朝政策推翻前朝,继而要求当事人从新办理的事情满目皆是。
呸啊!本着简单原则,我不会用长篇大论来扯东西,只捡干货给各位(好吧,下边的内容已经有点啰嗦了,其实我还能继续展开讲解关于档案和社保的关系,职称评定啥的劳什子玩意,不过还是算了,只讨论档案)。
鄙人虽在人才机构工作,但本行是劳务派遣业务的开发与服务,档案问题也是后服的一部分,只是非主要内容,疏漏之处请见谅。
待我从头侃来。
一,何谓档案档案,顾名思义,应当是记载我们人生经历的一份完整的历史记录。
通常我们都会以为,它记载着我们上学以后的所有经历。
(我想有种说辞大家应当都有听说过,在上学时每当我们身边的人或者是我们自己在违反一些或许会对某些特定人群产生不良影响的规定时,就会听到教导处的老师说给你记过处分,这个处分会记载在档案里到时候你想上好学校人家都不要你。
)其实呢,档案并非是跟随我们一生的唯一的一份记载材料。
如何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门不予办 理 尽量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四、注意事项:
3、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 所去单位反映,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如何办理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人事处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两种情况: 落实工作单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该单位有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移到所去单位的上
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 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 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 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 务机构党组织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
学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人才服务机构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取 得联系,确认转入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如考取本科一般转至其所考取学校的 党委组织部门。
由于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导致超 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或不 过党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人才服务中心、父母居住地托管党组织关系 的,要按时与中心联系,按其党员管理办法执 行。
四、注意事项:
4、离校时预备期尚未满的党员应牢记自己的转
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 请。特别是托管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定要按 期与党组织联系。
四、注意事项: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
的依据。 入党材料作为档案的一部分,由各二级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第五、六、七党总支:我校2010级学生面临毕业,现将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如下。
请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暂时没有落实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若人事关系托管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组织关系可转往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员党支部;有特殊困难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时间最多两年。
组织关系能够转出的应尽量转出。
二、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1.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是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党总支要对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往单位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各党总支要安排认真细致、责任心强、书写工整人员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填写时,务必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党费交纳时间、转往省市、转往单位(全称)。
各党总支于6月19日前填写完成《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自留一份,另一份交组织宣教处。
2.组织宣教处组织人员集中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完成后,通知各总支领回,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3.各党总支要将《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见附件2)详细告知给每一个毕业生党员,以便让他们按规定准确、及时地接转好组织关系。
4.凡工作尚未落实希望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写出申请,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方可暂留学校。
同时,各党总支要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单独造表,一式二份,自留一份,交一份给组织宣教处备案。
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归原党总支教育管理,其党员材料由组织宣教处保管。
附件: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2.《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组织宣教处2013年6月9日附件1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2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1.毕业生党员亲自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招就处管理,由招就处转移(可自带);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党员关系由组织部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
近几年来,上述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毕业生的职称评定、结婚生子、买房投资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毕业生能够了解并正确处理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说明如下:一、关于档案转移档案转移是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派遣原则确定的。
简单的讲,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移的地址。
(一)关于派遣原则派遣时的基本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受函、录取通知书、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托管审核表或者人事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基本原则是:1、“三支一扶”。
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2、升学。
无报到证。
3、正式就业。
派遣到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需有人事部门盖章)。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
如果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派遣到上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到原籍。
档案回原籍详见《全国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
(二)关于档案转移程序(1)6月中旬,毕业生将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办(没有按时报送的将先派遣回原籍)。
(2)6月中下旬,学校就业办到省毕办统一办理报到证。
(3)7-8月,学校就业办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
原则是学校集中寄送,也可以由学生本人自带交到报到地址。
(三)关于档案转移的案例分析1、“三支一扶”“三支一扶”(含资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
按省教育厅规定,派遣至省毕办,档案由其代管,不收管理费。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
到湖北保康资教(要将资教协议书报送就业办)。
6月底毕业离校时,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转至省毕办。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毕业班党员同学: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和学习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根据有关规定,在你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从你现在的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将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
为了使你能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和提醒你,希望你能认真、仔细地阅读,以便及时准确地办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明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原则: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能滞留在学校。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党员本人在各学院集中办理的时间到学院办理。
3、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升本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单位学习的党员,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院系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到院系核实和进行相关的登记。
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相关要求:1、在转接组织关系前,党员自己应明确接收单位,并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和所去单位的全称,绝不能随意填写。
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2、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
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接转工作,现规定如下:一、。
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身份的确认要以党委审批为准。
二、根据实际情况,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办理:(一)学习或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党员:1.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必须向党员本人问清楚以下情况:(1)接收单位党组织准确称呼。
(2)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党费缴纳月份。
2.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将与学生的人事档案一起转入学生的学习或工作单位。
由于毕业生人事档案每年年6月底以前要转出学校,来不及放入本人档案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转出。
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可以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出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并请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
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请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
组织发展材料转接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
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二)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党员:1.为便于管理,鼓励暂缓就业的党员将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转接到家庭及工作所在地的组织部门。
2.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规定,暂缓就业的党员、预备党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附后)也可将组织关系、党员档案保留在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毕业生党员如何转接党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
能否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检验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标志。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明确如下: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基本要求1、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由本人携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党费证》亲自办理(具体时间另定),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要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党员不按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可在全国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2、市直属单位党(工)委(包括宁波工程学院等在甬高校)均可在全市范围内直接转接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方法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挂靠单位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即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本人也可以自行联系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单位(须对方党组织书面或电话证明);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入校前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本人、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流动人员党支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
4、少数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且能够按时返回学校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的,可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同意、党总支批准、报组织部备案后,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保留在所在党支部,这些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落实,党员需定期向党总支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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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置毕业生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
又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大中专学生们或是已找到心仪的工作,或是已接到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他们的户口怎么迁?档案、党组织关系怎么转?……近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托管如何办?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毕业生档案转入,必须保证档案未拆封,拆封拒收。
该中心只接收持有报到证、户籍为十堰籍(包括四县一市)、未签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且属两年择业期内(即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可通过学校、本人邮寄或送至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寄时直接写“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负责人收”,无需写具体收件人。
应届毕业生可于当年9月份以后在网站XX“档案托管查询”栏自主查询,查询到后才能办理档案转出业务。
档案不转走也可在该中心永久托管,且属学生档案托管性质。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有啥用?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有以下几个用处:
一、在转移户口时与户口迁移证一起使用。
户口迁移流程:持学校集体户口卡→学校户口所在派出所→换成户口迁移证→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自己家庭的户口簿,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事宜,无需到教育局办理任何手续。
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无须办理户口转移事项。
二、用人单位在签订正式用工协议时使用(注:根据所在企事业单位要求)。
三、如果用人单位需办理报到证的改派事宜,请将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带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四、按照省就业中心相关文件,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需要改派至外省时,需提供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改派意
见,然后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注:如超过2年择业期,湖北省就业中心不受理改派事宜,需自行与学校协商处理)。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提醒,择业期是指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延续两年时间,在两年时间内,毕业生如果找到工作,仍可以到学校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另外,关于报到证上的报到期限日期问题,不存在报到期限过期,毕业生无须担心。
毕业生档案如何调出?
毕业生档案调出,需持单位或接收地人才中心开具的调档函来办理,需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若他人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原件。
填写《毕业生档案转出登记表》,并在《档案登记册》由本人或委托人签字。
毕业生提档所需材料:毕业生本人提取档案需提供单位调档函(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领档案需提供单位调档函(原件)、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档案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免费为档案托管毕业生办理考研、就业等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党组织关系咋转入?
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要转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请在学校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十堰市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中共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党支部”。
毕业生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十堰市委组织部改签至“中共十堰市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党支部”,在报到时将介绍信交到该中心党支部(十堰市教育局109室),登记并交纳党费。
提醒一点,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须将《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档案材料一并转入。
预备党员如何转正?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须向中心党支部提交3份材料:转正申请书(一份);思想汇报材料,每个季度一份;证
明材料,特别要证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有否违纪行为。
由原学校、原籍街道或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材料齐全后,每年3月份之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交中心支部审核,该中心将于5月份左右将审核合格的转正名单及材料报送教育局党委进行党员转正审批。
考虑到毕业生的流动性,预备党员不需到指定地点开会转正,请于7月份联系中心支部询问转正情况。
党费如何交?择业期内毕业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元,超过两年择业期按照实际工资标准交纳,工资不固定工作人员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225元交纳0.5%(即6元/月)。
因情况特殊,可半年或一年集中交一次党费。
应届毕业生流动党员关系在转入时,未收到学生档案之前,不接收党员关系。
湖北省内高校毕业生党员关系转入,由党员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出申请,并于当年9月份携带《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主动到转入地或单位党组织报到,提出接收申请,党组织通过信息系统中的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实行无纸化办理。
跨省转接的,仍需由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实行分段网上审批办理。
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