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

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党员档案的进出管理工作,规范党员档案的管理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档案种类和保管范围1. 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档案,培养教育档案,奖惩档案,思想政治表现档案等材料。
2. 党员档案保管范围:包括本单位党员和辅导员档案,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党员档案等。
三、档案室建设1. 档案室应设有专门的保管党员档案的房间,并要装有防火、防潮、防尘、防雷等设施。
2. 档案室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党员档案的整理、存储和借阅工作。
3. 档案室应设置进出记录簿,详细记录每次档案的出入情况。
四、进出管理流程1. 党员档案出借(1) 党员本人申请档案出借需提供理由,并由该支部书记签字同意。
(2) 档案管理员核对党员申请的档案是否符合规定,并记录在进出记录簿中。
(3) 党员离职或退党时,其档案应由本单位党组织出具离职证明或退党申请,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 党员档案归还(1) 党员档案使用完毕后须及时归还档案室,并由档案管理员验收。
(2) 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归还的同时,应当及时更新进出记录簿,并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五、档案保管期限1. 党员档案应当永久保管,不得随意销毁,仅在出现档案损坏、遗失等情况下,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销毁。
2. 在处理亡故党员档案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确保遗属合法权益和档案资料安全。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销毁、篡改、泄露党员档案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档案管理不当、失误导致档案遗失、损坏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单位主要领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经党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如需修改,须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
2. 如有其他情况未尽事宜,由本单位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以上为党员档案进出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党员档案的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二、1.入党申请书三、2.自传四、3.思想汇报五、4.共青团推优建党对象推荐表六、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七、6.业余党校推荐表八、7.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九、8.支部政审综合材料十、9.入党志愿书十一、二、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十二、1.入党申请书十三、2.自传十四、3.思想汇报十五、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十六、5.业余党校推荐表十七、6.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十八、7.支部政审综合材料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一)组织关系转入:1.教职工党员人事关系转入本单位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2.学生党员考入本学院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二)组织关系转出:1.教职工正式(预备)党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学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时,由支部通知毕业生先到所在支部开“党员关系转入、转出、内部调转联系单”、取“预备党员档案”(正式党员档案保存在党委)并缴纳党费,再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党员交纳党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
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应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支部每季度上缴一次。
直属支部直接上交党办,院系二级支部先交到总支,由总支统一上交党办,每年12月15日前应交清全年党费。
5.党委收取各支部党费时,需开据“党费收据”给各党支部;党支部收取党费时需在每位党员的“党员手册”中进行登记。
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管理规章制度

崾崄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加强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建管理和维护,根据党员信息库建管理和维护和有关保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管理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快、精、准"的要求,以应用为目的,以服务为核心,以管理为保障,为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二条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作用,保证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第五条党委负责对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制定、落实信息库管理维护、管理员培训等制度,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搞好信息数据的变更、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党委办公室设立专职信息管理员1名。
第七条管理员应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担任。
第八条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须报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实。
第四章信息维护第九条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党员和党组织信息数据变化情况,各支部每季度将发生变化的党员和党组织信息报党委办公室。
管理人员负责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第十条各党支部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向乡党委报送一次党员和党组织信息数据。
第十一条党委每年12月下旬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党员和党组织信息数据。
第十二条管理员报送党员和党组织信息数据,须用移动存储设备,不得通过非密级网络报送。
第五章数据安全第十三条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建库单位必须配备专用计算机,并安排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库数据更新维护后,要及时备份存档。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是各单位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
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党建档案资料造假,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基本要求,对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字档案资料、图片、音像、实物等进行收集归纳,及时查缺补漏、规范完善。
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切实做到文字档案资料与会议记录相符,与图片音像资料相印证,真正使档案资料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动态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客观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轨迹的重要载体。
二、科学分类归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做好平时资料收集整理,坚持每季度一整理,每半年一汇总,每年一次集中梳理归档。
归档要坚持整洁规范、美观大方的原则,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情况,保证党建资料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2024年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二篇)

2024年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本机构秉承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之原则,严格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搜集完备档案资料,并进行系统整理、立卷,定期移交给档案室。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严格审查、分类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并妥善存放。
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占有档案材料,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
档案资料的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均须遵循以下规定:一、归档所有在本单位职能活动中产生的,具备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不同类型和载体的资料均应纳入归档范畴。
1、归档时间。
各部门应按时搜集、整理各类文件资料。
各业务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并统一归档。
文书档案应在每年年底前完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档案立卷由项目主持人提供资料,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归档。
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则应随时归档。
2、归档要求。
档案工作人员应细致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确保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卷内文件应按照规定顺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为原件。
同时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
归档的照片应附简要说明,录像带应附内容提要。
3、归档份数。
本单位通常归档两份,并必须保存一套档案原件。
4、归档手续。
各部门整理归档后,应按规定移交给档案中心,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二、保管1、确保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保管;2、资料档案应按照档号排放,档案柜应编制顺序号,并张贴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3、借出的档案必须按时归还,使用后的档案应立即归还原位;4、严禁窃取、出售或篡改档案;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等措施;6、监测并记录档案室的温湿度;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档案管理的八项制度

档案管理的八项制度档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制度。
以下是档案管理的八项制度:一、档案收集与登记制度档案收集与登记是档案管理的第一步,对于组织机构的各类档案,需要建立完善的收集和登记制度。
首先,明确收集的范围和目的,将与组织机构运作有关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
其次,对于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的基本信息,包括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责任人等,并建立档案登记册进行备案。
二、档案保管与管理制度档案的保管和管理是档案管理的核心环节,需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制定相应的保管与管理制度。
首先,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库,设立安全措施,包括防火、防潮、防盗等。
其次,进行档案分类和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和易查。
另外,制定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度,对于借阅的档案进行登记和监控,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三、档案整理与修复制度档案整理和修复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老旧档案和损坏档案的修复需要有相应的制度。
制定档案整理与修复制度可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这包括对于老旧档案进行翻修和数字化处理,以及对于损坏档案的修复和复制。
四、档案检索与利用制度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目标,需要确保档案的快速查找和有效利用。
为此,需要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制度。
首先,制定档案检索的标准和方法,包括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进行检索等。
其次,建立档案利用的规定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保密性。
五、档案销毁与处置制度档案的生命周期有限,一旦过期或者不再需要,需要进行销毁和处置。
为了做到安全和合规,需要建立档案销毁与处置制度。
这包括明确销毁和处置的标准和程序,建立档案销毁申请、审批和执行的流程,确保档案的安全销毁和合规处置。
六、档案保密与安全制度档案的保密和安全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了保护档案的机密性和隐私性,需要建立档案保密与安全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党建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制度基层党建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是各单位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录。
为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党建档案资料造假,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基本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基本要求,对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字档案资料、图片、音像、实物等进行收集归纳,及时查缺补漏、规范完善。
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切实做到文字档案资料与会议记录相符,与图片音像资料相印证,真正使档案资料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动态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客观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轨迹的重要载体。
二、科学分类归档。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做好平时资料收集整理,坚持每季度一整理,每半年一汇总,每年一次集中梳理归档。
归档要坚持整洁规范、美观大方的原则,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情况,保证党建资料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三、严格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标准,做到工作台帐和档案管理“四个统一”,即统一文件柜、统一档案盒、统一档案封面、统一档案装订,对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梳理、装盒归档。
同时,坚持电子资料录入、汇总,并保证电子资料与书面资料内容一致、同步更新。
四、明确专人负责。
做到及时更新、准确归档,并注意保密。
党建工作资料归档完成后,要统一存放在党员活动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存放安全,确保能够随时调阅。
五、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查指导。
县局党建办定期对各支部党建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规范管理基层党建工作资料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对基层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化管理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
规章制度: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相关规定

规章制度: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为党员发展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要遵循分级管理、严谨规范、全面真实的原则开展。
(1)分级管理的原则。
遵循档案材料产生的规律,根据不同材料的性质和特点,由便于收集、管理的党组织分级负责,以方便保管和查阅。
(2)严谨规范的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性强,程序复杂,材料多样,各级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规范和各自的职责要求,严谨细致地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3)全面真实的原则。
党员发展材料档案关系着党员的政治身份,是反映党员入党动机、政治立场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对党员政治生命负责的态度,确保材料的全面和真实。
第三条发展党员档案收集部门和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和组织人事政策开展工作。
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受党内有关法纪、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按常规程序开展的发展党员工作。
按细则颁布前程序发展、特殊情况下发展和追认为共产党员的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收集,重要的结论性材料归入人事档案或党员档案。
第二章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的分类及归档范围第五条按照发展党员过程中各个阶段对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不同要求,发展党员档案分为培养期档案、存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党员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四种类型。
第六条培养期档案。
预备党员转正前,所有材料的集合,即培养期档案。
支部收到申请入党人的书面入党申请书后,就应为其建立专门的培养期档案,一人一档。
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党员本人提供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2)个人情况汇报;(3)思想汇报;(4)转正申请书。
2.归入《发展党员考察表》的材料(1)递交申请书后的谈话记录;(2)征求意见座谈会记录;(3)政审材料;(4)预审材料;(5)公示材料;(6)标准化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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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共青团推优建党对象推荐表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6.业余党校推荐表
7.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8.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9.入党志愿书
二、教工党员发展对象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业余党校推荐表
6.入党对象群众座谈会记录
7.支部政审综合材料
三、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手续:
(一)组织关系转入:
1.教职工党员人事关系转入本单位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
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2.学生党员考入本学院后,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党委办公室。
(二)组织关系转出:
1.教职工正式(预备)党员:在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时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学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时,由支部通知毕业生先到所在支部开“党员关系转入、转出、内部调转联系单”、取“预备党员档案”(正式党员档案保存在党委)并缴纳党费,再到党委办公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每位党员都必须根据《党章》及有关要求按时向所在支部缴纳党费,一般每月一次,不得代缴或一次性缴纳全年的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按月缴纳的,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缴。
2.党员交纳党费时,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
如生活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交支部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
3.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应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册,支部每季度上缴一次。
直属支部直接上交党办,院系二级支部先交到总支,由总支统一上交党办,每年12月15日前应交清全
年党费。
5.党委收取各支部党费时,需开据“党费收据”给各党支部;党支部收取党费时需在每位党员的“党员手册”中进行登记。
党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以适应新时期党组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是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开始到成为正式党员形成的有关党员个人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四条党员档案由党支部指定专人管理。
积极分子档案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整理完后及时送交党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
积极分子和党员档案均存放在党支部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处。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 保管党员、积极分子档案相关材料;
(二) 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
(三) 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四) 登记党员的党支部调整等变动情况;
(五) 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情况;
(六) 做好党员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 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二、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及时收集和整理归类有关
档案材料,力争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