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和党员发展材料档案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附件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须与所往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以确认准确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
离校转出的党员须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至到所往党组织,并发回介绍信回执,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方算完成。
现就毕业生党员各类毕业去向的组织关系转接做如下说明:一、留校党员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党员,本人不需要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需通过总支将其有关情况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二、到外单位工作(含签订6个月以上见习协议)或学习的党员: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如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1、毕业去向:市内就业。
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组织部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2)纸质介绍信的转接,应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为“XX党委、党组或党工委”,凡是总支或支部的皆有误;3)网上组织关系的转接,应确认所往党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名称或代码。
4)若因工作单位入职时间较晚,无法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去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的,可在咨询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后先将组织关系转入该中心。
2、毕业去向:市外就业。
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2)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应填写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如“XX市/县/区委组织部”,去外省高校应填写“XX省/市高校工委或XX市委组织部”,若出现“党支部”、“党总支”、“XX乡/镇党委”、“XX市/县委”、“XX大学党委”的皆有误。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含出国出境):应联系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也可联系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落实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
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有效期内与介绍信指定的党组织接上关系,必须在有效期内...重开介绍....向最后开出介绍信的有关部门反映,并一定要信。
组织关系一定要交给党组织,不要错误地将介绍信交给人事或劳工部门。
而且必须遵照《党章》,明确自己最后被编入哪一个党支部,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到,这样才能算是组织关系得以最终落实。
报到后,要注意及时交纳党费,如果不知向谁交纳党费或被拒收,必须立即向最后接收本人介绍信的同志询问以搞清情况,绝不能糊涂拖延。
二、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党组织(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集体办理....。
....,由党员本人签收(二)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去外省的应先开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由校组织部代办,委托学院党委操作........)。
(三)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委);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浙江省内选调生(选聘生),其党员组织关系一律转往设区市委组织部。
即“中共××市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填写“选调生(选聘生)”。
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关于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有关要求及说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院党委组织部专门制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希望各系部党总支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要求1.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校前,要向所在系部党组织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统计表”有关信息(详见附表1),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统一用A4纸打印,派专人到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各系部党组织从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随身携带,并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及档案密封,交由学生自带。
3.毕业生党员要按照“介绍信”规定的转接“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有关填写要求说明1.介绍信(详见附表2)中第一联由院党委组织部留存,第二、三联由学生党员自带。
2.第二联横线①填写“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具体名称由学生党员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就业或去向单位咨询。
3.第二联横线②填转出地的毕业院校(一般应与毕业证盖章校名一致)。
4.第二联横线③填具体毕业去向单位。
5.第二联④“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转本省范围的可填80天,转外省的可填90天。
6.第三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我院党委组织部。
三、关于填写介绍信①栏(毕业去向单位有接收权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和介绍信③栏(毕业去向单位)的具体说明1.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1)考取山西省内院校研究生的①栏直接填“中共×××大学党委组织部”,③栏填“×××大学×××院(系)”。
(2)考取外省院校研究生的①栏需填写该院校上级有接收权的党组织名称,如考入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组织处”;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应填“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毕业是每位大学生人生的重要时刻,对于党员同学来说,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也是必要的一步。
下面,将为各位毕业生党员详细介绍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须知。
一、办理时间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时间原则上为毕业前一个月至毕业后一个月。
请各位同学提前了解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二、办理地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地点为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
在办理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转移手续。
三、办理须知1.准备材料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内材料:个人思想汇报、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请务必带齐材料,并保持材料的完整和正确。
2.信息登记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需进行信息登记。
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别注意姓名、党员证号、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转移手续在信息登记完成后,党员同学需进行转移手续。
具体操作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相关工作人员将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党员同学将获得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结的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党籍证明。
四、注意事项1. 提前了解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门公告或直接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详情,以免耽误办理进度。
2. 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好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所需的材料,并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补充或更正,避免手续办理不全或被退回。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第五、六、七党总支:我校2010级学生面临毕业,现将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如下。
请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工作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暂时没有落实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若人事关系托管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组织关系可转往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员党支部;有特殊困难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时间最多两年。
组织关系能够转出的应尽量转出。
二、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1.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是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重要基础。
各党总支要对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往单位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各党总支要安排认真细致、责任心强、书写工整人员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填写时,务必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党费交纳时间、转往省市、转往单位(全称)。
各党总支于6月19日前填写完成《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自留一份,另一份交组织宣教处。
2.组织宣教处组织人员集中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完成后,通知各总支领回,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3.各党总支要将《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见附件2)详细告知给每一个毕业生党员,以便让他们按规定准确、及时地接转好组织关系。
4.凡工作尚未落实希望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写出申请,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方可暂留学校。
同时,各党总支要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单独造表,一式二份,自留一份,交一份给组织宣教处备案。
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归原党总支教育管理,其党员材料由组织宣教处保管。
附件: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2.《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组织宣教处2013年6月9日附件1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表附件2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注意事项1.毕业生党员亲自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已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在核准主送单位后,应及时上报所在党支部,并由本人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取、签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工作单位的要求参加党的活动,以便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2、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党组织。
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无特殊原因,学校一般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免试、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对于免试、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转移组织关系;对于免试、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人员流动方式进行组织关系转移。
4、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参照“暂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办理。
5、党员组织关系改派的办理方式已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由现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新工作单位。
未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内向原就读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备案,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校正手续。
超过有效期或未备案的,组织部一般不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反馈毕业生党员到所去党组织办理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后,应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政挂号信反馈给原就读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
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须知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招就处管理,由招就处转移(可自带);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党员关系由组织部管理,由学生本人转移。
近几年来,上述材料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毕业生的职称评定、结婚生子、买房投资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
为了毕业生能够了解并正确处理本人的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根据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说明如下:一、关于档案转移档案转移是根据教育部门制定的派遣原则确定的。
简单的讲,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就是档案转移的地址。
(一)关于派遣原则派遣时的基本依据是学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受函、录取通知书、襄樊学院毕业生档案托管审核表或者人事代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基本原则是:1、“三支一扶”。
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毕办)。
2、升学。
无报到证。
3、正式就业。
派遣到有人事权的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需有人事部门盖章)。
4、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待就业。
如果在襄樊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派遣到上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本人不办理人事代理,派遣到原籍。
档案回原籍详见《全国各省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表》。
(二)关于档案转移程序(1)6月中旬,毕业生将协议书报送学校就业办(没有按时报送的将先派遣回原籍)。
(2)6月中下旬,学校就业办到省毕办统一办理报到证。
(3)7-8月,学校就业办根据报到证转移档案。
原则是学校集中寄送,也可以由学生本人自带交到报到地址。
(三)关于档案转移的案例分析1、“三支一扶”“三支一扶”(含资教、支农、支医、扶贫、西部计划)。
按省教育厅规定,派遣至省毕办,档案由其代管,不收管理费。
案例:王某,河南南阳人,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
到湖北保康资教(要将资教协议书报送就业办)。
6月底毕业离校时,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档案转至省毕办。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
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接转工作,现规定如下:一、。
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身份的确认要以党委审批为准。
二、根据实际情况,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办理:(一)学习或工作单位已经落实的党员:1.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必须向党员本人问清楚以下情况:(1)接收单位党组织准确称呼。
(2)党员本人的工作单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党费缴纳月份。
2.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将与学生的人事档案一起转入学生的学习或工作单位。
由于毕业生人事档案每年年6月底以前要转出学校,来不及放入本人档案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转出。
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可以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出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并请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
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请密封后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
组织发展材料转接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
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二)已经办理暂缓就业的党员:1.为便于管理,鼓励暂缓就业的党员将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转接到家庭及工作所在地的组织部门。
2.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规定,暂缓就业的党员、预备党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附后)也可将组织关系、党员档案保留在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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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会跟随人事档案,如果需要单独领取的请于6月10日之前告知支部书记;预备党员的档案需要自己单独领取,不跟随人事档案;出国和去香港的档案会跟随人事档案回原籍;已经办理暂缓的正式和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会暂时留在学校,暂时不需要填写那张EXCEL 表格,但是要通知支部书记。
介绍信每人只有一份,关于EXCEL表中的信息一定要问清楚接受单位和地方该怎样填写,党费问题不清楚的请咨询各自的支部书记。
(6月12日之前传回给我啊~)5月和6月要转正的同学,请在16日之前把四篇思想汇报手抄准备好,还有一篇思想汇报电子版传给我啊~请大家回复邮件的时候告诉我这段时间哪天会回学校哈~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和发展材料档案的相关说明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大学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
鉴于当前不少毕业生党员对于党组织关系及组织管理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现就一些和毕业生党员息息相关的问题作简要回答,以期帮助大家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1.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
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4.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6.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转出程序为:(1)经本人向所在党支部申请;(2)学院党总支开具介绍信;(3)逐级接转到你所要去的单位党组织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校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珠海市内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本省其他市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90天。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1.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
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我校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
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则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取组织发展材料档案。
所在院部将该毕业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
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一般毕业生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
我校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预备党员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
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12.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果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并已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近届满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家庭居住地党组织等)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13.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
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院部党总支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1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
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本人交回院部党总支,由院部党总支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6.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17.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如何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分为加盖我校党委公章和市委组织部公章的两种,一般如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为本市的单位,并且单位有党委的,只需开具加盖我校公章的介绍信即可。
如毕业生就业单位在其他城市或省份,则两份都要填写,其中加盖我校公章的介绍信的抬头一律填写:珠海市市委组织部。
加盖珠海市市委组织部公章的则按照学生提供的抬头填写,一般都应该是县团级组织部门,或大型国企的党委。
18.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常出现的几个问题以下将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经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毕业生党员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
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
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