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要点分析(doc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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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关于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析论文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分析论文摘要:税收政策是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和产业结构的优化的重要政策调控工具。

在明确税收优惠的内容和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根据国情制订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更好的经济发展服务。

税收优惠是我国主要的税收支出形式,他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法定基准纳税义务的基础上,对一部分负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免除或减少一部分税收。

而一般认为,税式支出(TaxExpenditure)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通过对基准税制的背离,给予纳税人的某种优惠安排。

税式支出的主要形式主要有:税收豁免、税额减免、纳税扣除、税收抵免、优惠税率、税收递延、盈亏相抵、优惠退税、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等。

从严格定义来讲,税收优惠的范围广于税式支出,但从实践来看,应使税收优惠尽量多的纳人税式支出体系,以便于对范围和数量进行分析,从而增加对税收优惠的管理和控制,优化税收政策。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末即年代初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的深化,也出现了税收优惠不统一、内容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内容所谓税收优惠,实际就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

政府实施税收优惠并不是一种随意行为,而是政策的需要,以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对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方式给予优惠政策待遇的条款,其实质就是减免其优惠对象的税负,但方式多种多样,如对制造业的投资给予免税期和税收抵免,给予特定资产以加速折旧,对小企业按低税率征税,对债务融资和股票融资的税收待遇不同,对住房所有权的估算所得不征税,对无形投资的投资区分研究和开发支出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对现行的税收优惠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优惠币点转向“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转向“以产业优惠为王、区域优惠为辅”,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所得税上的优惠对待,发挥了税收优惠在体现税法政策性上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配合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明晰了国家产业扶持的重点。

逐条解析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政策要点

逐条解析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政策要点

逐条解析?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方法?政策要点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张伟来源:中国税务报字号:【大中小】阅读提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知名财税实务专家张伟就该方法作了逐条解析,并就实务操作的要点和难点作了分析。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方法?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标准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执行范围仅限于企业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不包括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的税务处理事项。

解析:标准性文件的写作格式。

中等长度的标准性文件的第1条为法律渊源,第二条为适用范围,第三条为概念解释,第四条为总体管理要求。

这是一般标准性文件的常用格式。

例如,国税发[2021]31号文件也是如此。

第一条法律渊源,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解释完工标准,第四条总体征管要求。

再如:财税[2021]59号文件第一条法律渊源明确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第二十条和?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七十五条,也是如此。

文件适用范围。

文件将搬迁分为政策性搬迁和非政策性搬迁,非政策性搬迁又分为自行搬迁和商业性搬迁。

只有符合第3条的政策性搬迁才能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展整体搬迁或局部搬迁。

企业由于以下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施行的能源、交通、水利等根底设施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施行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施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的需要;〔五〕由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施行的对危房集中、根底设施落后等地段进展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税收政策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影响和对策三个方面对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1、国家经济状况的调整:国家实行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经济形势的变化,就需要相应调整税收政策,以适应新的情况。

2、社会公平和税收秩序需要: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避免税收逃税和偷税现象的发生,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因此,需要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变化,以保证税收系统的公平和合理性。

3、国际贸易和税收竞争的压力: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税收政策的调整也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

为了吸引外资和扩大出口,许多国家都实行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利润的影响1、对企业成本的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会使企业的税负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

如果调增了税率,企业的税负就会增加,从而导致企业的成本上升;反之,则会降低企业的成本。

2、对企业投资的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会影响企业的投资和融资行为。

如果税率提高,企业的投资意愿就会降低,从而导致企业在扩大规模方面缺乏动力;反之,则会吸引更多资金流入企业,促进企业的发展。

3、对企业经营模式的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还会对企业的经营模式产生影响。

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和创新,并调整税收法规,鼓励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改进。

三、对策分析1、加强税收规划和预测能力:企业要根据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税收调整计划,及时做出反应和作出相应的变化,并合理安排各种税收和成本等因素的关系,制定合理的计划和预测,以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

2、加强运营管理,控制成本:企业要加强运营管理,从各个方面入手,控制成本,提高质量,并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和推销计划,以保证企业的盈利水平。

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企业影响

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企业影响

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对企业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变化,这对企业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并分析其可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税收政策的变化税收政策的变化是政府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

这些变化可能涉及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变更、税收征收方式的改进等方面。

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变化往往具有多重因素的影响,例如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支状况、产业结构调整等。

近年来,我国税收政策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

其中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国家的竞争力。

二、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1. 减轻企业负担税收政策的变化往往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等措施,这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释放企业资金,促进企业的投资和扩大规模,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

2. 激励创新和研发税收政策的变化还包括对创新和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可能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税收政策的变化还可能通过税收优惠、税收调整等方式,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例如,政府可能对绿色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给予优惠税收政策,以推动经济向以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方向转变。

4. 加强税收征收与管理税收政策的变化还包括税收征收与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

例如,推行电子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措施,可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企业的税收风险和成本。

三、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税收政策的变化既给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企业所得税难点重点

企业所得税难点重点

2012 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 :企业所得税(重点难点)一、本章重点、难点(一)企业所得税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人所得税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其一在中国。

2.熟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3.熟悉税率4.掌握应纳税所得额(1)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5.熟悉清算所得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 -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6.熟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7.掌握收入确认(1)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企业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3)熟悉特殊收入项目的确认8.掌握税前扣除(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2)掌握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工资、薪金;补充保险;利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公益性捐赠支出。

注意: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时间性差异。

(3)掌握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标的捐赠支出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商业保险费;企业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持有的投资资产成本;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分摊的成本;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近期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税收体制,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

本文将从减税政策、税收优惠、改革举措等方面对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进行解读。

一、减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减税降费,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优化税收征收方式,实现减税效果。

新政策中明确提出,将逐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已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15%税率,鼓励创新创业。

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给予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税负,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二、税收优惠除了减税政策外,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还提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

首先,对于科研开发费用,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扣除,减少企业税前成本,增加利润。

其次,针对研发创新型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兑现等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等,也提出了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这些产业的发展和创业的活力。

三、改革举措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不仅体现在减税优惠方面,还在税收征收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首先,推行按季纳税申报制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其次,优化税收征收服务,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同时,强化税收监管,加大对偷税、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总结企业所得税改革新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税收体制,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

该政策通过减税政策、税收优惠、改革举措等多个方面改革,旨在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税收环境。

对于企业而言,要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相关政策,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利润水平。

对于国家而言,通过减税降费、优化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实现税收增长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局面。

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税收政策变化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话题,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探讨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1. 成本增加: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的税负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不仅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利润,还可能导致企业降低生产投入,削减员工福利或者提高产品价格,从而招致市场竞争的压力。

2. 投资意愿减弱:税收政策变化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意愿。

例如,税收政策收紧可能导致企业在新项目上的投资受到限制,因为企业需要考虑到税收负担的增加是否会抵消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3. 不确定性增加:税收政策的变化通常伴随着法规和规章的调整,这也增加了企业的不确定性。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处罚或者声誉损失等风险。

二、应对税收政策变化的策略1. 做好政策研究: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可以通过阅读政府发布的文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参加相关研讨会等方式获取信息。

只有了解政策,企业才能更好地制定应对策略。

2. 优化财务结构: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财务结构来减少税负,合理安排资金的运作。

例如合理配置投资项目,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以降低税收负担。

3. 提高资质与合规管理水平:加强对税收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确保企业税务申报、缴纳等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违规行为,以减少与税务机关的纠纷和风险。

4.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税务部门、政府相关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与沟通,深入了解税收政策的精神与目的,争取政府对企业的支持,确保企业在政策调整中的利益最大化。

5. 加强创新与研发:在税收政策变化的背景下,企业应该将创新与研发作为重点,提高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以应对竞争压力。

同时,通过不断创新,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减少税负。

6. 拓宽市场发展:税收政策变化可能会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

浅谈企业所得税改革

浅谈企业所得税改革
R
A
国外经济环境的变化:随 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国 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对企 际间的税收竞争日益激烈, 业所得税改革的影响:国 企业所得税改革成为各国 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企
政府关注的焦点之一。 业所得税改革产生了重要 影响,推动了改革的进程。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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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改I 革对国内外 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所 得税改革不仅对国内经济 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也 对国际经济环境产生了积
加强税收监管
建立完善的税收 监管体系
加强税收征管力 度
推行电子化申报 和缴税方式
加大对违法行为 的查处和惩罚力 度
减轻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
降低企业所得 税税率:减轻 企业税负,增 加企业净利润
扩大税前扣除 范围:降低企 业成本,提高 企业盈利能力
鼓励企业创新: 提高企业研发 能力,增强企
业竞争力
建立完善的税收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推广电子发票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收监管效率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偷逃税行为
推动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促进国际合作
建立税收协定网络: 与主要贸易伙伴建 立税收协定,减少 双重征税和税收争 议
促进信息共享:通 过税收协定加强与 其他国家的税务部 门之间的信息交流, 提高税收透明度
易被滥用
税收征管效率 低下:税收征 管手段落后, 容易出现逃税
和漏税现象
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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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随 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 企业所得税制度逐渐暴露 出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 革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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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要点分析(doc 9页)
北京地税2003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要点
一、关于纳税人向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京地税企〔2003〕82号)
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对纳税人向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京地税企〔2003〕74号)
对纳税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问题(京地税企〔2003〕293号)
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京财税[2003]1853号)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
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五、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问题(京财税[2003]1379号)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照《捐赠法》的规定,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捐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六、关于企业因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京地税企〔2003〕114号)
凡企业属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企业所得税有关存货的计税成本方面,允许纳税人因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大其存货成本。

七、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北京市卫生局等对防治非典型肺炎捐赠有关所得税的政策问题及补充规定(京地税企〔2003〕241号、京地税企〔2003〕307号、京财税[2003]844号)
(一)、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用于防治“非典”的捐赠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的现金和实物,以及通过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分会向防治“非典”事业捐赠的现金和实物。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民政部门、卫生部门和红十
本通知生效前,已经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果已经按[2001]国转联8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如果没有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九、关于发行福利彩票的有关税收问题(京财税[2003]841号)
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包括返还奖金、发行经费、公益金,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02年1月1日执行。

十、关于计划生育奖励费等有关税收问题(京财税[2003]1604号)
对企事业单位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一次性奖励”和“一次性经济帮助”,允许在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暂按“独生子女奖励费”1000元、“一次性奖励”500元和“一次性经济帮助”500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予以纳税调整。

十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问题(京财税[2003]1444号)
为支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继续执行到2005年底。

十二、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问题(京工发[2003]32号)
(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计提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印制的收据,并按工会系统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监督。

各工会所需收据应到有组织、经费关系的上一级工会领取。

(四)本规定自2003年起执行。

十三、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的问题(京财税[2003]694号)
(一)免征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对第29届奥运会捐赠、赞助的资金,由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与捐赠方签订捐赠、赞助资金合同,并开具收据。

按照收据所列金额在当期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三)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对第29届奥运会捐赠、赞助的物资,由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与捐赠方签订捐赠、赞助物资合同,并开具收据。

收据中除标明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外,还需要对捐赠物资按照协议或市场价格计价并加盖公章,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按照
捐赠物资的计价金额计算销售(营业)收入,同时按照收据所列计价金额在当期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十四、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京国税发[2003]263号)
(一)原有企业凡属下列情况者,即使办理了设立(开业)登记,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管:
1、原有企业整体转让出售(拍卖),原有企业仍继续存在并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

但如原有企业整体转让出售(拍卖)后成为收购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纳入收购企业合并纳税范围的,则整体转让出售(拍卖)企业的所得税应当由负责收购企业的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征管。

2、企业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其他企业(被合并企业注销)而存续的。

(分别由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企业,合并设立的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3、合伙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改组时没有吸收外来投资的仍在原征管机关征管。

(改组时如果吸收了本企业之外的投资,则改组后的企业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4、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的,如企业扩建、改变领导(隶属)关系、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股东、股东或公司发起人姓名(名称)、注册资本、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以及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等有关事项的。

(二)原有内资企业改组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并按规定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不论企业办理何种工商登记,应当一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规定确定征管范围。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征管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8号文件和上述规定精神执行。

(四)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在执行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加强联系、协调和沟通,并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规定执行,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五)本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为了保持征管秩序稳定,7月1日之前已由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实际征管的内资企业,征管范围与本通知不符的,也不再调整。

十五、关于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的税收问题(财税[200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六、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问题(京地税企〔2003〕6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十七、关于集成电路企业的所得税问题(京财税[2003]112号)
1、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

原比例为6%。

2、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从2002年开始,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政策。

原对集成电路企业无免税政策。

十八、关于科研机构转制的所得税问题(京财税[2003]1605号)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个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原政策的五年免税有时间限制。

十九、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权限调整的问题(京地税征[2003]532号)
(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2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报市局审批;
(二)税前弥补亏损,5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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