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以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培训为主要任务的机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苏州大学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2、负责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对接管理;

3、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学科与企业联合申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根据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生团队进站情况,

督促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

第三章申报及审批

第五条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

第六条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第七条进站的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

(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第八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企业为主,会同相关高校联合申报。申报前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研发方向共识,达成合作协议,明确技术成果产权归属。

申报内容包括:合作双方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协议,五年内拟研发的主要课题,进站研究生团队的人数,进站研究生的工作经费、生活资助、基本研究工作生活条件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由省教育厅发文批准并授牌。

第四章进站及出站

第十条相关学院要全力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适当减少导师在校的教学工作,使其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参与工作站的科研及教学,开展创新实践,结合企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充分体现产学研结合特色,实现双赢。

第十一条根据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双方合作协议及研发课题,由相关学科领域负责人会同导师组按照课题申报时所填写的各年度

进站研究生人数,按年度遴选优秀的博士和硕士进站,参与研发工作。进站研究生需填写《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站申请表》,并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研究生团队进站后,相关学科应选派富有技术研发

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作为学术指导人,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充实导师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共同指导进站研究生的研发工作。

第十三条进站研究生在企业工作每年不少于8个月,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为进站研究生建立在站档案。每工作半年,由工作站与企业共同对进站研究生进行阶段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其在站档案。相关学院把进站研究生团队在工作站的科研实践和科研业绩作为研究生科研考核内容,认定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

1、对确实解决企业实际难题并取得相关专利技术等的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课题的不同级别,由学校分别给予与发表SCI论文等不同级别的奖励和科研情况认可。课题的级别由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领导小组认定;

2、合作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奖的学校给予同等奖励;

第十四条相关学院要合理使用企业工作站的专款经费,将教师进站指导纳入个人工作量核算。把指导研究生解决企业难题和作出的贡献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设站企业要保障进站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生活条件,为进站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200 元、600元的在站生活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工作站有权中止其在站工作,停发其生活补贴。

第十六条在站工作期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成立考核小组对

进站研究生在站期间的工作时间、科研情况及思想表现进行考评,考核小组由学科领域负责人、导师组成员以及设站企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根据研究生不同类别(应用型或学术型)对科研工作分别考核:应用型研究生:根据在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科研情况,撰写工作报告。

学术型研究生:根据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研发课题开展工作,并根据科研情况撰写论文,该论文可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合格的研究生需办理出站手续,填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站学员考核表》,并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研究生部

二○一○年七月八日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 案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国民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展积极作用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的科学研究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具体要求如下: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年轻一代;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的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书刊的阅读,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4、具有健康的体能。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硕士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正常情况下不能按时毕业者作结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院长审核、研究生部批准,可延长学制一年。 三、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硕士生要虚心学习,积极进取,尊敬师长,教学相长。 2、对硕士生的培养应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则,硕士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入的科学研究,特别是要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3、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日常的思想教育、名家学者专题讲座相结合,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加强形势、政策、法纪、道德品质和爱国主义教育。 4、对硕士生要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业务课、综合考试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能否进行开题报告等,中期考核作为进入论文阶段的先决条件,选优汰劣。经过中期考试,少数成绩优秀、独立工作能力强,有创新思想的硕士生,可以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者,按计划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习成绩差,或因缺乏科研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差,或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 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苏大教〔2013〕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订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且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3(4分制)(医学类卓越医师班学生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3.0(4分制)); 3.非外语专业学生公共外语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3(4分制); 4.毕业论文(设计)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第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达到第一条要求者;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者; 3.曾受记过、警告处分,经师生评议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4.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受纪律处分后,痛改前非,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学习成绩按奖学金评比的成绩排名方法处于班级前30%之列者除外)。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一)申请 1.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学士学位。 2.学生申请后如条件不满足,未通过审核,则以后申请不予受理。 (二)初审 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结果报教务部。 (三)审核 教务部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初审结果及有关材料并将审核意见提交校学位评

定委员会评定。 (四)评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全校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五)学士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获得者,由学校发给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为教务部。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第六条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2008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参照入学当年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条本细则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省教育厅2008年11月)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技术研发。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研究生团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苏州大学考研范围

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宏微观经济学》科目考查的容围 微观经济学部分 第一章导言 第一节经济学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经济学的方法、理论与应用 第二章供求一般理论(Ⅰ):均衡价格理论 第一节需求理论 第二节供给理论 第三节均衡价格理论 第三节均衡价格理论的应用 第三章供求一般理论(Ⅱ):弹性理论 第一节需求弹性 第二节供给弹性 第四节弹性理论的应用 第四章消费者行为理论(Ⅰ):效用与消费者均衡 第一节消费者偏好 第二节预算约束 第三节消费者均衡 第四节消费者均衡的变动 第五章消费者行为理论(Ⅱ):偏好、风险与消费者选择第一节偏好理论 第二节显示性偏好理论 第三节不确定性和风险偏好 第四节降低风险 第五节资产选择与风险价格 第六章生产者行为理论(Ⅰ):生产函数 第一节生产、厂商和生产函数 第二节短期生产函数 第三节长期生产函数 第五节规模报酬 第七章生产者行为理论(Ⅱ):成本函数 第一节成本与成本函数 第二节短期成本函数 第三节长期成本函数 第四节、规模经济、学习效应和围经济

第八章市场与企业(Ⅰ):企业理论 第一节企业的性质 第二节企业的行为与目标 第三节企业的部结构 第九章市场与企业(Ⅱ):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第一节市场结构与市场均衡分析 第二节完全竞争市场概述 第三节完全竞争市场的短期均衡 第四节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 第十章市场与企业(Ⅲ):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第一节完全垄断市场 第二节垄断竞争市场 第三节寡头垄断市场 第五节市场结构和经济绩效 第十一章博弈论初步 第一节博弈的基本要素与分类 第二节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第三节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第十二章要素市场和收入分配理论 第一节要素价格与收入分配 第二节劳动市场 第三节资本市场与土地市场 第十三章一般均衡理论与福利经济学 第一节一般均衡的性质和存在条件 第二节一般均衡理论 第三节福利经济学的兴起 第四节福利经济学的发展 第五节公平与效率 第十四章不完全信息市场与激励机制设计第一节信息不完全与信息不对称 第二节逆向选择与信号显示 第三节道德风险与激励机制设计 第十五章市场失灵与微观经济政策 第一节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 第二节垄断与反垄断政策 第三节公共物品和公共选择 第四节外部性 宏观经济学部分 第一章导论

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 苏大 [2008] 47号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我校学生学习证明出具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该办法业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2.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申办单。 苏州大学 二○○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学习证明管理办法印发通知 抄送:各党委、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校长办公室2008年07月04日印发 校对:洪晔 附件: 附件1: 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类学生学习证明出具工作的管理,简化有关程序,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习证明出具范围 学习证明是指学校应学生申请,为学生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学历证明(含结业、肄业证明,下同)和学位证明。出具人员限于正在或曾在苏州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生或已毕业学生。 二、学习证明出具流程 1、申请者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申办单》(以下简称《申办单》)。 2、申请者凭《申办单》向财务处缴纳费用并领取缴费收据,财务处在《申办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 盖章。 3、申请者(已毕业学生)凭缴费收据和《申办单》至学校档案馆复印成绩单并盖章确认或对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文文档进行核对并盖章确认;申请者(在读生)至所在学院打印成绩单并盖章确认。档案馆或所在学

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工程数学》2012复习题 1用二分法求方程 )(=x f 在区间],[b a 内的根*x 的近似根n x ,若误差限为ε, 则二分次数n 应使( )。 (A)ε ≤-a b (B) ε ≤)(x f (C) *n x x ε -≤ (D )a b x x n -≤-* 2用二分法求42sin 60 x x +-=在区间[1,3]内的近似根,要求精确到3 10-, 至少要二分 次。 3迭代格式2 1132k k k x x x + =+收敛于3 * 3 = x ,此迭代收敛的阶数为 。 4设3 2 1()(5) 5 x x x φκ= +-,要使1()k k x x φ+= 局部收敛到* x = ,κ的取值范 围是 。 5用最小二乘法求数据) ,(k k y x ),...,2,1(n k =的拟合直线,拟合直线的两个参数 ,a b 使得( )为最小,其中1 1?,n k k y y y a b x n == =+∑ 。 (A )2 1 ) (y y n k k -∑ =(B )2 1 )?(k n k k y y -∑ =(C ))?(1 k n k k y y -∑ =(D )2 1 ) (k n k k x y -∑ = 6已知函数)(x f y =的数据表 0152 3 6 9 x y - ,则)( x f y =的三次拉格朗 日插值基函数2()l x = 。

7用迭代法1()()k k k k x x x f x λ+=+求2 ()s in 310 f x x x ≡--=的根,要使迭代具有平 方收敛速度,则)(k x λ= 。 8已知在0,2 x =处的函数值 (0),(2) f f ,那么 (2)f '≈ ( )。 (A ) (0)(2) 2 f f -(B ) (2)(0) 2 f f -(C ))0(f (D )(2)(0) 2 f f + 9 用列主元消去法解方程组123123123341 7290 31 x x x x x x x x x -+=?? -+-=?? --+=-?第一次消元,选择主元( )。 (A )3 (B )-7 (C )4 (D )-9 10当n 为奇数时,牛顿—柯特斯求积公式) ()(0 ) (∑=-=n i i n i n x f C a b I 的代数精度至少 为( )。 (A ) 1+n (B )n (C )1+n (D )2+n 11若复合梯形公式计算定积分1 x e d x -?,要求绝对误差810-,则≥n 。 12 解方程? ????==0 0)(),(y x y y x f dx dy 的四阶经典龙格—库塔法的计算公式是= +1 n y ( )。 (A )][643 2 1K K K K h y n ++++ (B )]22[643 2 1K K K K h y n ++++ (C )] 2222[6 43 2 1K K K K h y n ++++ (D )]22[6 43 21K K K K h y n ++++ 其中1 21 131 24 132 2 (,),(,),(,),(,) 2 2 i i i i i i i i h h K f x y K f x y K K f x y K K f x y h K ++ + ==+=+=+。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苏大各专业硕士生导师简介

苏大各专业硕士生导师简介 学位点名称:通信与信息系统 姓名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备注 赵鹤鸣教授信号处理 汪一鸣副教授计算机通信 俞一彪副教授数字信号处理 翁桂荣副教授多媒体通信,传感器及电子测量 赵建龙高工计算机通信 王加俊副教授数字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 周旭东副教授信号处理 施国梁副教授自动控制、机器视觉 学位点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 姓名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备注 崔志明教授人工智能以及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 朱巧明教授中文信息处理技术 徐汀荣副教授算法设计与分析,网络与数据库 杨季文副教授中文信息处理技术 吕强副教授操作系统,分布式计算,计算语言学 陆建德 . 副教授计算机网络与网络协议 朱艳琴副教授计算机网络,分布式系统,安全技术 孙涌副教授管理信息系统,水利水电计算机系统 王宜怀副教授单片机应用,计算机控制系统 学位点名称:应用化学 姓名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备注 屠一峰副教授电分析化学 刘德启副教授水环境污染与防治化学 狄俊伟副教授电化学和电分析化学 学位点名称:纺织工程 姓名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备注 徐回祥教授丝绸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研究 丝绸测试仪器的研制及应用 俞加林副教授纤维集合体的纺织加工理论与实践 左葆齐副教授蚕丝蛋白粉综合利用、计算机的纺织应用、纺织工艺理论、质量控制 陈宇岳副教授纤维(真丝)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李明中 . 副教授有机高分子膜及其生物医学材料 费万春副教授丝绸测试仪器的研制及应用 胡征宇副教授制丝机械与技术 王国和副教授 学位点名称: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姓名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备注 盛家镛副教授茧丝绸结构和性能研究 丝绸测试仪器的研制及应用不招生

最新苏州大学考研初试复试笔记汇总大全

最新苏州大学考研笔记汇总 ——苏大本科笔记与考研真题哪里下载? 纵观整个考研过程,考研笔记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从考研初期的知识理解到中期的要点记忆,再到后期的提纲要领,可以说,考研笔记在整个备考过程中起到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若是在备考期间,能拥有一份往届苏州大学考研高分学长学姐的笔记也是极好的!他们的笔记往往内容详细、条理清晰,是对考点的把握和理解的体现。不过由于笔记数量过于稀缺,有需求的考生又很多,总有许多考生抱怨根本买不到。针对考研笔记的稀缺性,东吴苏大考研网官方教学研发团队联合苏州大学各专业排名前三的学长学姐们针对苏州大学各专业考点,共同编写了一系列《考研复习全析》,自发售以来好评率超过98%!欲知更多苏州大学考研详情,请点击进入【苏大考研真题答案】,也可报名(苏大考研辅导班),考研成功,快人一步!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州大学871传热学考研复习全析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州大学考研889英语教学论复习全析(含真题,共三册)[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665中外音乐史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州大学666生物化学(农)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两册)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842自动控制原理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841电子技术基础(机电)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两册】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839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结构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两册)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850高等数学基础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两册)[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627生物化学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共两册)[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862材料科学基础考研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 [东吴苏大考研网] 2019苏大858材料学(F)考研复习全析(共两册,含历年真题)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苏州大学社团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社团健康发展,依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社团是我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社团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

长成才。 第六条校党委统一领导学生社团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我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校整体工作当中。 第七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校团委划拨社团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社团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力量和资源,为学生社团提供活动场地、器材、设备等资源条件的支持和保障,为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搭建平台,提升社团活力和工作水平。社团的日常活动经费主要由业务指导单位提供,对于优秀社团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并在活动场地、资源条件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八条学校每年组织培训,评比表彰优秀社团联合分会、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等,支持和鼓励学生社团工作发展。 第九条学生社团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社团指导老师应给予一定的社会服务工作量。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担任社团负责人等情况,应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等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二章社团管理机构 第十条受校党委委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社团成立、注销、重大涉外活动的审批和社团内部刊物的审批以及年检工作,校团委具体负责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的指导下,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宏观指导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承担起引导、管理和服务学生社团的工作职责;学院(部)社联在学院(部)党委的领导下,学院(部)团委的指导下,依据本办法,负责对挂靠在本学院(部)的学生社团进行具体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校社联是学院(部)社联的上级组织,社联秘书长由同级团委老师兼任。社团接受校社联和学院(部)社联的管理。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引进、培养、使用工作,为集团公司裂变发展服务,促进人才快速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系指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大 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管理。 第二章招聘 第四条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对人才的使用和储备需 求情况,每年七月底前制定次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对拟招收毕业生的专业、层次、待遇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冀中能源集团备案。 第五条招收引进高校毕业生,主要通过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参加双向选择会,以及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到集团公司进行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确定招聘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集团公司与高校、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协议书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特别约定事项。 第三章报到与分配

第七条高校毕业生实行统一报到、统一体检、统一分配。 第八条集团公司制定统一报到时间,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手续,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到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排毕业生统一进行入职体检。毕业生报到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即可入职;体检不合格的须按医院要求进行治疗,半年内再次体检合格的可以入职,仍不合格的则解除就业协议。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毕业生统一分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结合毕业生的专业、生源、学习成绩、综合能力,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才的原则,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并由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和急需人才,分配去向由双方协商。 第四章见习期 第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实行见习期管理,时间为半年。 第十三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应尽快了解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企业文化情况,熟悉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初步培养严谨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执行到位的工作作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最新社团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社团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江苏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苏州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社团是我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社团受校党委的领导。受校党委委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社团成立、注销的审批和社团内部刊物的审批和年检工作,校团委具体负责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在校团委的授权和指导下开展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校社联的日常工作向校团委负责,校团委负责校社联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社团实行登记成立、活动审批、年度检查的基本管理办法和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星级管理模式。三星级社团以在本学院(部)内部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为主;四星级社团可以在本校区(本部、东区、北区统称老校区)范围内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五星级社团可以在全校范围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挂靠单位为学校党政部门或直属单位的社团可以面向全校招收会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六条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由挂靠单位提供,学校对于五星级、四星级社团的优秀社团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并在活动场地、资源条件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七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 第八条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外籍学生加入社团后须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社团成员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所有学生均有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的权利。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三)社团负责人如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社联反映问题和情况。 (四)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五)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六)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 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在研究工作中具有新的见解, 士或硕士学位的重要文献资料。 为规范学位论文的格式, 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论文基本格式。 、学位论文的一般格式及顺序 学位论文应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炼、说理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一般格 式及排序如下: 1、封面:应包括中英文学位论文题目、申请学位的类型与层次、专业名称、研究方 向、 本人姓名、 导师姓名、论文提交日期等内容。 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恰 庑赖賃。 2、论文独创新及使用授权说明:格式如下。 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 的成果。 除文 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 本论文不含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 究成果, 也不含为获得苏州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承担本声明的法律责任。 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苏州大学关于收集、保存和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位论文著作权 归属苏州大学。 本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纸质论文的内容相一致。 苏州大学有权向国家 图书馆、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情报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含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 中国学术期刊 (光盘版) 电子杂志社送交本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 允许论文被查阅 和借阅, 可以采用影印、 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学位论文, 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 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 涉密论文口 本学位论文属 非涉密论文口 论文作者签名:日期: 导 师 签 名: 日期: 当、简明、引人注目,并力求简短,一般不宜超过 30字。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 并据此申请博 GB7713-87 ),结合 对本文的研究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在年月解密后适用本规定。

高校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

**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团委管理与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通过商业运作或者吸收无偿赞助的方式来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日益成为高校特有的人文风景,为不断繁荣校园科技文化氛围,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推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和有益贡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行为,特制定《**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对象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过团委或其委托部门批准成立并按期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并通过商业运作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才宣传企业形象合作互惠共赢” 三、赞助方式 1、现金、实物; 2、通过互惠合作形式资助学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 3、通过无偿赞助的形式支持高校人才培养。 四、联系赞助及谈判代表 为避免学生组织无序拉取赞助,互相压低赞助额的混乱状况,学生组织与赞助方进行初步接触并了解初步合作意向后,一律由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外联部成员组成谈判小组(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出一名学生干部,与初步联系赞助方的学生社团干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持经过团委审批同意的《**学校学生活动审批表》,与赞助方进行谈判。学生组织及任何学生个人不得单独与任何赞助单位私自达成赞助协议。 五、学生组织为赞助方提供的宣传和服务 1、学生组织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可以为赞助方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利用活动过程中一切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的载体,宣传企业产品、提高企业美誉、占领高校市场。但是,学生组织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销售任务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做的任何宣传品或宣传方式的内容、形式、时间、场所等有关协议内容都必须由有关学生组织或赞助方直接提交校团委批准。必要情况下,校团委还必须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并与宣传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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