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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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需要掌握哪些财经法规

出纳需要掌握哪些财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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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需要掌握哪些财经法规
出纳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了解、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明白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该抵制,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具体说来,应该掌握的财经法规和制度有:
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2.《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3.《支付结算办法》
4.《税收征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6.《会计档案管理》
7.《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8.《企业会计准则》
9.《小企业会计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1.《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
12.《主要税种暂行条例》
1。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必背的重点整理1.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2.我国的会计管理形成了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

3.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2)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3)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4.我国目前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5.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①《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7.《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财经法规》课程标准

《财经法规》课程标准

《财经法规》课程标准财经法规是财经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它的设置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国家财经领域的法律法规,为将来从事财经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我国财经法规的总体框架和基本精神,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适用规则和基本操作方法,具备一定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学生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增强国家财经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财经法规的基本概念。

财经法规是指国家对财政、金融、税收、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总称。

财经法规是国家对金融领域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保障,是保障国家财政安全、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的法律基础。

财经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法、金融法、税法、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

二、财经法规的基本原则。

1. 法治原则,财经法规是国家行使财经管理权的工具,必须依法制定、依法实施、依法管理,保障国家财经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公平公正原则,财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国家财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公正交易。

3. 保护利益原则,财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保护利益原则,保护国家财政安全和金融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4. 自律监管原则,财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自律监管原则,鼓励和支持各方当事人自觉遵守财经法规,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财经法规的基本特点。

1. 多层次性,财经法规是国家对财经领域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保障,具有多层次性和多维度性的特点。

2. 多样性,财经法规的内容和形式多样,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多种形式。

3. 稳定性,财经法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频繁变动。

4. 灵活性,财经法规在保障国家财经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财经法规》 内容

《财经法规》 内容

《财经法规》内容
《财经法规》是一本涵盖了基本法律和经济政策的书籍。

它主要涉及到的是各个国家的经济法律法规,包括企业治理结构、财务报表编制、税法、会计准则、证券交易以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内容。

此书的目标是为读者提供实用的经济管理技巧和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

在本书中,读者可以学习到关于各种不同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经济行为的多个方面,包括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税务计算、财务报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等。

阅读《财经法规》不仅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经济挑战,还能增强其在商业活动中的决策能力。

总之,这是一本很实用且富有挑战性的书籍,无论是对于正在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读者,还是对于想要更好地了解和管理经济环境的读者来说,都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好书。

财经法规制度

财经法规制度

财经法规制度一、财经法规制度的概念财经法规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规范财经领域中各类市场主体和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先后顺序等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制度。

财经法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是保障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财经法规制度的形成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1.监管市场中的各类市场主体和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2.维护市场秩序;3.促进经济发展;4.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财经法规制度的主要内容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章。

在财经领域中,国务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制定的关于税收、金融、外汇、信托、期货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2.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国务院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制定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章。

在财经领域中,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会计、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3.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法律授权,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和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政管理机关。

在财经领域中,财政部、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会计、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三、财经法规制度的意义财经法规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财经法规制度的实施,能够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乱象频发,有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保护消费者权益。

财经法规制度对于注册公司、金融与保险产品的设计以及营销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例如,金融机构的客户资金存在明显风险时,国家会采取一系列的对涉及此问题的金融机构进行处罚的行动,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在今天的社会中,财经法规是每一位想要成为优秀财经从业者必备的知识。

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的重点,不仅能够让你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制度,还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的重点。

一、公司法1、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用来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涉及范畴。

它是指由公司组成的法人,即由法律认可并合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可以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的特点公司法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法人地位、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异议制度等。

二、证券法1、证券市场的定义证券市场是指设立证券交易所,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证券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托机构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2、证券法的特点证券法有以下特点:证券转让的自由可行性、证券投资咨询和管理的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地位的确定、证券交易的规则制定、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的确立。

三、金融法律1、金融法律范畴金融法律主要涉及范畴: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经营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险、证券及股票交易、债务融资和银行授信等资本运作等。

2、金融法律的特点金融法律有以下特点:监管严格、政策性强、交易安全、规则严谨、金融领域专门性强。

四、税法1、税法的定义税法是由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税种、税收基础、税务行政管理、税制政策等事项的法律。

2、税法的特点税法有以下特点:作用多元化、依法纳税、税制完善、归属清晰、管理严格。

五、财会法规1、财会法规范畴财会法规主要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涉及到会计基础、凭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2、财会法规的特点财会法规有以下特点:精细化、严谨性强、规则明确定义清晰、监管力度严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的一些介绍,掌握这些知识点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法规》PPT课件

《财经法规与法规》PPT课件
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专人负责监销 一般单位,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督 国家机关,由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人参加监销(某市财政局销 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市审计局派人监销) 财政部门,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销毁后,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 告单位负责人。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正在项目建设期 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
2021/4/23
14 Your company slogan
三、会计账簿 (一)种类 按用途: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按形式:订本式账簿、活页式、卡片式 (二)登记规则
按照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
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准确登记入 账。
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 珠笔或铅笔。 登记时要按页码顺序,不得跳行、隔页。 及时对账 禁止账外设账
2021/4/23
5 Your company slogan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 计工作。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或地方没有权力制定。 (二)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主体和对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企业经济业务活动 谁负责?--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 承担最终责任。
基本要求
⑴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记账人员和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 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稽核人员?)

学习财经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财经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财经法规心得体会学习财经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财经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刻地领悟到,只有深入理解法规,才能在实践中避免各种风险,同时也减少不必要的金融亏损。

以下是我在学习财经法规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财经法规让我深刻感受到法规对市场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下,个人、企业和机构的财务管理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否则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惩罚。

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失误的代价是巨大的,因为金融风险直接影响着资本的流动和市场的运转。

其次,在学习财经法规时,我们要强调突出重点。

财经法规是一部庞大的洋葱,每个层次都有其规定和讲究。

每个人的领悟和理解不同,需要对不同的章节或者法规重点突出。

例如,个人的财产管理不能与公司混淆,公司应遵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审计规范等等。

同时,税收政策、证券交易规则、基金监管等都是财经法规中的重点内容。

学习之前,我们先对重要的内容做好预习,重点强化。

不断加深对重点内容的理解,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较上传统财务和会计工作。

第三,思辨很重要。

财经法规体系庞大完整,可以引导我们学会思考和分析,同时也拓展了我们阅读理解的能力。

就像我们需要对文本进行分析,找出其中的问题和思考,我们也需要对财经法规逐一审查。

例如,合同条款、金融行业准则、税收政策等等,其中一些禁止条款是我们不能违规的;而另一些监管规定,是我们财务报告和经营活动报告必须遵守的。

第四,遣词造句要准确简练。

财经法规字眼严密,传递的意义也很重要,语言的表达就必须严谨准确。

这不仅是为了使统计数据更可靠,同时也是为了让其他人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想法和意图。

我的感触是,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注意具体问题的细节,并且尽量选择遣词造句准确的方式进行表达。

这样做可以让我们的话更有说服力,更能表达我们所要传达的信息。

第五,结构严谨,条理清晰。

财经法规本身就是一种类文书,因此结构和语言必须极其严谨。

在写作中,也需遵守合适的结构,采用恰当的表达方式。

例如,在解析特定税法时,要将其具体内容分析,尽可能画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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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 登记时要按页码顺序,不得跳行、隔页。 • 及时对账 • 禁止账外设账
•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编制要求: • 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 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
• 三、会计账簿 (一)种类 按用途: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按形式:订本式账簿、活页式、卡片式 (二)登记规则 • 按照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 • 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准确登记入账。 • 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
准入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从业资格。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 人员,执业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必须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 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违法行为实 施行政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 信息质量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两个自律性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 以上两个组织对会员的管理与约束,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是本单位会计行为 的责任主体。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 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法》
总会计师条例 总会计师主管是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成员,是 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 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 担任总会计师,必须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以后,主管 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全民所有制企业、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 或者聘任。免职程序和任命程序相同。
•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的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 会计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 他会计资料。
• 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 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 他会计资2.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3. 税收法律制度 4. 财政法律制度 5.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就是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
成。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 • 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按用途和来源分类
记账凭证
• 会计凭证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 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 据。
• 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由开具 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并由出具单位在更正 处盖章。但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 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 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 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核算。
※违反有关规定乱 发钱物,却编制运 输费、劳务费等虚 假凭证报账等。
判断
将购进生活物资 的费用,编造为 购进办公设备的 原始凭证,属于 变造还是伪造会 计凭证?
定义
变造会计资料 是指用涂改、挖 补等手段来改变 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等资料的真 实内容、扭曲事 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
举例
※将原始凭证中 的数量、单价、 金额进行涂改, 使原始凭证所反 映的经济业务与 实际情况产生一 定的差额,一次 达到谋私的目的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报财政部备案。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 记账许可证书。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五节) 从业、初级、中级--考试 高级—考试+评审 (四)会计监督检查
•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或地方没有权力制定。 (二)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的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管和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 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一致。
伪造会计资料
定义
伪造会计资料 是指以虚假的经 济业务事项为前 提变造不真实的 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和其他会计 资料。(无中生 有)
举例
※没有发生购进办 公设备业务,却非 法编造虚假购进办 公设备的原始凭证
•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②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基础工作规范》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判断
某单位李某采 用涂改手段将 金额1万元的购 货发票改成4万 元,李某的行 为属于变造会 计凭证
•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通过变造虚假的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 接篡改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 告不真实、不完整。
•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的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既包括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而实 施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 报告的行为,还包括为他人伪造、变造会 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提供方便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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