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7、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4
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
8、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8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党员积分管理任务分赋分标准及打分办法

党员积分管理任务分赋分标准及打分办法党员积分管理任务分赋分标准及打分办法一、党员承诺(10分)依据党员年初承诺事项进行赋分。
完成的给全分;未完成的扣减相应分值。
二、岗位目标任务(50分)(一)、党政综合办工作岗(50分)党委文书岗(50分)1、联系镇党委书记。
2、负责联系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和县委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上传下达。
3、负责全镇党建、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的督促落实、调查统计、上传下达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镇党委报告请示类、报表类、信息类、汇报类、安排部署类、计划总结类文件材料,领导讲话类材料和大型材料的起草工作。
5、负责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等由书记主持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通知、筹备、服务和记录工作。
6、负责党委印章管理及用印工作。
7、按照值班安排,做好纪检监察办公室值班和党政综合办公室双休日值班工作。
8、负责来客接待和来信来访处置工作。
9、负责党委文件、表册等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二楼小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11、接受临时性交办工作。
政府文书岗(50分)1、联系镇长。
2、负责联系政府办、政府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上传下达。
3、负责镇政府报告请示类、报表类、信息类、汇报类、安排部署类、计划总结类文件材料,领导讲话类材料和大型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镇政府领导会议、镇政府干部会议等由镇长主持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通知、筹备、服务和记录工作。
5、负责全镇工会工作,干部考勤和办公室干部考勤工作。
6、负责镇政府印章管理及用印工作。
7、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工作日接听电话、上传下达、收发文件、收发报纸等日常工作。
8、负责来客接待和来信来访处置工作。
9、负责政府文件、表册等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二楼南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工作。
11、接受临时性交办工作。
文印工作岗(50分)1、按照文印管理制度做好全镇文印工作。
2、负责全镇团建工作,兼任民政助理工作。
3、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原阳县农村党员积分定级管理办法

原阳县农村党员积分定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激励先进,畅通出口关,不断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在党组织中能够积极发挥能动性,团结性,创新性。
充分发挥全县农村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党员积分定级管理,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从量化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入手,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开展评定星级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积分定级管理适用全县各社区、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党组织的全体在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积分定级管理主要按照积分、汇总、确定星级、结果运用等四个步骤进行。
第四条积分定级管理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领导,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
基层单位党组织要组建评议小组,成员一般由驻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支委成员组成。
每个支部要指定专人为专职记分员,做好日常积分登记和积分汇总工作。
第五条因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经支部大会同意,可不参加积分定级管理。
第二章积分办法第六条党员积分由日常积分和测评积分组成。
日常积分是指对照党员行为加扣分标准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积分。
测评积分是指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对党员进行测评打分,再换算成积分。
第七条每位党员积分满分为100分,基本积分为40分,日常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加扣分。
在基本积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行为加扣分标准给予加分或扣分。
日常积分由党员主动申报,并由专职记分员根据党员实际表现情况予以核实确定,登记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党员积分簿中,并在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八条日常积分汇总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就党员涉及计生、违纪、违法、宗教(迷信)、赌博、无理信访、越级上访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违反公民基本道德行为等问题,事先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纪检、计生、政法等职能科室以及派出所意见,梳理后交乡镇(街道)驻村干部和评议小组备案参考。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目录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1)附件1:中共XXX党员季度积分申请表 (6)附件2:中共XXX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7)附件3: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8)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中共XXX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精选范文)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精选范文)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
主要包括:(1)党性修养(15分)。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2)宗旨意识(15分)。
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观念(15分)。
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
(1)师德形象(15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规定,不参与非法旅游活动。
10分)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评分细则包括研究教育、缴纳党费、基本义务、积分制管理考核、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模范作用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在研究教育方面,党员应积极参加各类研究、培训,并认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研究任务,否则将扣分。
在缴纳党费方面,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否则将扣分。
在基本义务方面,党员应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否则将扣分。
在积分制管理考核方面,党员应按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参加等活动,否则将扣分。
对于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经单位自查发现的,将受到扣分处罚。
对于误导群众的行为,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参加组织生活方面,党员应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等活动,否则将扣分。
在遵纪守法方面,党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履行职责方面,党员应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模范作用方面,党员应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廉洁自律方面,党员应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旅游方面,党员应自觉遵守经营秩序、自觉维护市容综治景貌、交通管理秩序,不参与非法旅游活动,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分)备注根据《优化南岳旅游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违反规定、损害南岳旅游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每次将扣除10分。
为了激励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季度加分情况:①党员个人因工作表现突出而受到表彰,将获得相应加分,最高可达10分;②积极参与区级各项党员活动,也可以酌情加分;③在突发事件中展现出党员的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经所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后,也可以酌情加分;④同一次表彰或贡献只能加分一次,不能重复加分;⑤加分最多10分。
2019党员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由支部书记征求所 在科室主任或相关科室 意见考核积分(本项积 分最高不超过 0.5 分)。
6.外出参加短期培训、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时间在一周或一周 以内的积 0.2 分;在一个月以内的积 0.5 分;在三个月以内的每月积 0.5 分。
7.认真利用“学习强国”手机平台学习,月积分在 900 分以上, 且在支部排名前三分之一的,积 1 分;在支部排名中间三分之一的, 积 0.5 分;其余积 0.1 分。利用“支部宝”学习,月积分在支部排名 前三分之一的,积 0.3 分;在中间三分之一的,积 0.1 分。
带头学习提高
4.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术讲座和业务学习活动,参加自治
区级的每次积 0.3 分,市级和院级的每次积 0.2 分,科内的业务学习
每次积 0.1 分;作为学术活动或业务培训主讲人的,每次积 0.5 分。
5.参加各种知识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的,每次积 1 分。
党支部考 核得分
备注
党员参加院党委组 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 情况,每月末党群办通 报给各支部考核积分。
带头弘扬正气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优良,
清正廉洁的,积 0.2 分;患者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积 0.2 分。
3.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吃拿卡要,拒收“红包”的,每次积 0.5 分。
1.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
在发挥党员先
模范发挥带头作用,每次加 2 分;积极宣传、带头遵守国家政策法规,
在其它岗位的一般党 员由支部书记征求所在 科室主任意见考核积分。
2.临床医技中层管理岗位:科室行政业务管理规范有序,无延误、 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等现象发生的,积 1 分;科室医疗技术指标达标的, 积 0.5 分;科室医疗安全管理达标的,积 0.5 分;自身诊疗行为规范 良好的,积 1 分。
三晋先锋积分规则
三晋先锋积分规则“三晋先锋”手机客户端党建积分制是解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内生动力不强的激励机制,是推动新时代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是树立新时期党建质量观、保持山西党建与时俱进的重要探索与生动实践。
“三晋先锋”手机客户端将对以下操作行为进行积分,规则如下一、党员积分A.登录每日首次登录积1分。
连续一周未登录扣1分。
B.阅读文章、新闻每日有效阅读时长>30秒,积1分,累计上限2分。
C.视听学习每日有效观看视频、听书时长>10分钟,积2分,累计上限4分。
D.收藏每日收藏文章、视频,一次积0.5分,累计上限1分。
E.点赞每日点赞文章、视频,一次积0.5分,累计上限1分。
F自学自测分为我要答题、专题赛两个环节。
每个环节每日参加,60分≤成绩<80分,积0.5分;80分≤成绩<90分,积1分成绩90分,积1.5分;累计上限3分。
两个环节都参与,合计上限6分。
G.签阅通知公告每月及时签阅,一次积3分,累计上限6分。
未及时签阅导致其失效,一次扣3分,上限扣6分。
H远程教育每月自学0.5小时及以上,一次积3分,累计上限6分。
未按时学习扣3分。
1L.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应参加4次,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20分J.参加支部委员会每年应参加12次,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60分。
K.参加党小组会议每年应参加12次,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60分。
L.参加党课每年至少应参加1次,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5分。
M.参加组织生活会每年应参加1次,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5分N.参加主题党日每年应参加12次,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60分。
O.参加教育培训每年参加时间不少于32小时,结合线下安排,按时参加并签到,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20分。
P交纳党费每月按时交纳党费,积5分。
未按时交纳扣5分。
Q.志愿者服务每年有参加扶贫救灾、好人好事等行为,证书是国家级的,一次积6分,累计上限12分;省级的,一次积5分,累计上限10分;市级的,一次积4分,累计上限8分;县级的,一次积3分,累计上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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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5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
11、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7、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4
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
8、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8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类别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基ຫໍສະໝຸດ 积分(70分)1、按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组织生活。
10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评议会、党员活动日等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4
不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
3、按要求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易信
4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