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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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引言

在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农民们过着比较富裕的生活。2009年,我村农民人均收入为3009元,而纯收入有1340多元。这些都是因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们引进新的农业技术,使农产品产值增加,加上政府的一些惠农政策,例如发放良种,发放一些化肥等,这些为农民减轻了很多的压力,使一些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户将土地按照一定价格转租给其他农户,土地逐渐集中,原来存在的土地抛荒现象得到控制,一部分放弃耕作的农户有重新耕作,由此可见国家对农民的重视,政府对农民的关心,这些有利益国家的“三农”政策,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民市场意识,科学意识得到了增强,由于种粮收益增加,加上国家惠农政策的引导,农民肯自愿购买大型农机具,引进高产农种,加上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使可耕作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他们面向市场,靠科技,因地制宜的调整种植,养殖结构,自觉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生产农业模式,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这为发展农业提供了基础。

全部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农民将彻底告别千年“皇粮国税”,“以农养政”时代宣告结束,一个“后农业税时代”正在到来,但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取消农业税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走更长的路。”

二、全面取消农业税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乡财政压力加大,公共品供需矛盾突出

1、县乡财政收入萎缩,基层政府运转困难。

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农业特产税比较集中的地区,农业税及特产税取消前,县乡财政对农业税和特产税的依赖程度较强。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后,县乡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缺失导致财政收入萎缩,县乡财政的自给能力大幅降低。基层财政收入除少部分依靠非农产业以外,大部分依靠上级财政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但数量非常有限。并且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主要是维持政府运转的一

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能够用于建设的财力非常少。公用经费开支巨大导致财政运转困难,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加之县乡支出刚性增加,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虽然上级财政从预算内给予了一些考虑,但与乡村财政支出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不断提高的实际相比,收入缺口依然较大,乡镇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较为困难。

2、加大了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出的压力。

取消农业税收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在给予地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的同时,要求省市县财政也相应进行配套。

3、公益事业负担重,基层财政难以承受。

乡镇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的更新、管理和维护得不到保障,事权大而财权小,造成县乡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争取上级乡村道路、教育、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乡村两级必须有配套资金,而配套资金解决困难。农村基础教育欠账较多,目前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乡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压力大,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教学设备的购置和更新没有资金。同时,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更加难以实施,农业新品种推广和农业技术服务困难,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与建设缺乏资金保障,农业生产技能无法进一步提高,不利于农业的长期高效发展。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影响到农村公共事业的质量和水平。

(二)土地矛盾日益凸显,承包纠纷明显增多

税费改革前,农民负担沉重,对种地的热情不高,土地矛盾没有凸显出来。税费改革后,农民的税费负担大幅度减轻,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村土地承包的矛盾开始显现。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随着农业税的免征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的落实,土地收益回升,农民种田的积极性高涨。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城农民工开始大批回乡,要求转包户返还原承包的土地;没有赶上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农户,则根据国家现行的农村常住人口人人享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政策,向乡村干部提出重新调整土地承包的要求;原来土地承包时因嫌税费过高而没有要地的农户和外出打工后自动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户,也纷纷主张土地权益。凡此种种,引发了原土地承包户与现租赁户、承包户以及乡村干

部之间的矛盾。二是免征农业税后公益占地补偿问题出现新矛盾。过去农村公路、水利等公益设施占地都采用调减农业税额的办法进行补偿。现在农业税免征了,被占地农户因调减农业税额而得到的利益补偿不复存在,导致他们心理严重失衡。三是各个利益相关方都把目光盯在农村土地上,方方面面都在争地。村和社(组)希望卖地,以土地补偿费作为集体收入来源;农户通过各种方式来占取宅基地,农民之间的土地边界纠纷明显增多。

(三)集体经济的原始积累萎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已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农业税免征前,农村集体经济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税及其附加和“一事一议”。现在农业税免征了,农业税附加也随之不复存在,只剩下转移支付和“一事一议”两项收入来源。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数量十分有限,仅用于解决农村贫困户救助、社会综合治理和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就已非常紧张,根本无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而“一事一议”由于操作设计方面的缺陷和基层民主制度的不健全,往往难以统一大多数农民的思想,有些事情只要有一少部分人反对也会夭折。这种状况使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水渠等面临供给挑战,特别是一些跨流域水利工程,由于其外部性较强,受益区域涉及几个乡甚至几个县,在减少农村税负绝对水平却没有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情况下,这些公共品的供给可能会出现严重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老化,已成为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四)乡村集体债务沉重,依靠自身财力化解债务的难度很大

乡村集体债务形成的原因很多,主要有:

(1)取消农业税前,农业负担较重,种田效益较差,很多农民弃田离家,税费多年没有上缴,为完成上级任务,避免税费悬空,许多村委会只好借钱、贷款垫付。

(2)前几年经济开发区建设兴起,许多乡村政权组织为谋政绩,纷纷圈地建开发区,为此向银行贷款或向私人借款,形成大量债务。

(3)多年来农村兴办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基金合作会、农业开发等生产性公益事业、兴办工商企业等也形成了乡村负债现象。农村税费改革前,乡村从经营性收入和“乡统筹、村提留”中拿出一部分来偿还债务。免征农业税后,乡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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