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劳动保障部发布的规章、文件确定的。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覆盖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些地方将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费率。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全部由自己承担,缴费比例一般为20%,其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一个缴费基数档次。
(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逐步降至3%。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企业缴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
(四)养老金待遇。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保险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必要的。
一方面,养老金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80%以上,但养老金的支付能力却严重不足。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酬劳不平等的问题。
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相对较高,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待遇相对较低。
因此,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必要的,可以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国务院决定明确了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首先,要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和安全性。
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方式比较单一,收益率不高,安全性也不够。
因此,要加大对基金的管理力度,引入专业机构进行投资运营,提高收益率和安全性。
其次,要完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提高养老金的支付水平。
养老金的支付水平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要完善计发办法,合理确定养老金的支付标准,提高支付水平。
第三,要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体系,增强制度的公开透明性。
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体系是保障制度的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提高制度的公开透明性。
最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
国务院决定明确了多个具体措施。
首先,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养老金的支付金额。
目前,我国养老金的支付金额相对较低,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要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养老金的支付金额。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目的二、参保对象和保险费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在职和退休的企业职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职工。
保险费征收是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
按照我国现行制度,企业和职工各自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
三、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
养老金的计发是指根据职工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金额。
养老金的调整是指根据物价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养老金数额,保障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
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要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四、退休待遇的选择和个人账户管理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退休金或者按月领取养老金两种方式。
不同选择对企业职工个人账户的管理和投资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个人账户是指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所形成的账户,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个人账户的金额。
个人账户的管理要求要合理、透明,并进行有效的投资管理,确保个人账户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附加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我国逐步建立了一些附加制度。
例如,为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提供特困职工补贴,为生育、病残等特殊情况的职工提供临时救助等。
这些附加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缓解职工面临的特殊困境。
六、制度运行和的问题和展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职工的参保率和缴费率不高,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严重不足;养老金水平不能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保险费征收和发放制度不够科学和有效等。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应当继续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加职工的参保和缴费意识;进一步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和创新。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及改进措施

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及改进措施摘要: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收支平衡周期长,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深远。
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课题。
现就企业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浅谈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制度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质和特点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质社会保险制度有效的解决了工业劳动者在医疗、养老、工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工业化的产物。
许多工业国家在社会保障系统中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并让其占据了核心地位。
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系统中,社会保险主要是以城镇劳动者为对象,但从其资金的规模和所解决问题的数量和性质,社会保险居于整体社会保障系统中的核心地位。
社会保险制度一般包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养老等内容。
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其中的一部分,是国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制建立和实施。
在这样的制度下,劳动者和其所服务的企业都必须一起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交纳养老保险费,等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或提前离开岗位后,社会保险单位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养老保险金,从而达到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目的。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特点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普遍性、保障性等。
其中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强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劳动者和其所服务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参加,任何劳动者和其所服务的企业不得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参与。
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的所有劳动者和其所服务的企业参保,社会保险单位必须接纳。
即参与方与承受方都必须依法办事。
互济性,也就是说,社会养老保险是运用大数法则。
依靠全体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力量来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实行统筹范围内的单位之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互济互助。
陕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陕西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条例对于陕西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条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章:总则第⼀条:为保障城镇企业职⼯退休后的基本⽣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适⽤于本省⾏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职⼯基本养⽼保险。
从农村招⽤的使⽤期不满⼀年的临时⼯和在本省企业⼯作的港澳台⼈员、外国籍⼈员除外。
城镇个体劳动者依照本条例在本世纪末以前,逐步实⾏基本养⽼保险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缴纳基本养⽼保险费,有权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
第四条: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坚持社会互济与⾃我保险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管理与基⾦管理分开、保障⽔平与社会⽣产⼒发展⽔平相适应的原则,实⾏社会统筹与个⼈帐户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建⽴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基⾦制度,基本养⽼保险基⾦由企业、职⼯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组成。
第六条:各级⼈民政府应当把社会养⽼保险事业纳⼊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基本养⽼保险⼯作的实施。
第七条:各级劳动⾏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的⾏政管理⼯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具体业务。
第⼆章:基本养⽼保险费的缴纳第⼋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商登记注册⼿续之⽇起三⼗⽇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职⼯基本养⽼保险登记⼿续。
第九条:基本养⽼保险费由企业和职⼯个⼈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上年度⽉平均⼯资总额的百分之⼆⼗缴纳;职⼯按本⼈上年度⽉平均⼯资收⼊(以下统称缴费⼯资)的百分之四缴纳。
从⼀九九⼋年起,职⼯个⼈缴费⽐例每两年提⾼⼀个百分点,直⾄百分之⼋。
随着职⼯个⼈缴费⽐例的增长,企业缴费⽐例应当根据养⽼保险的实际承受能⼒适当下调,具体办法由省⼈民政府制定。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我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三个方面。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主要适用于在企业就业的职工。
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形成个人养老账户。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便可以领取养老金,用于应对老年生活的各项开支。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全国统筹的特点,是由国家规定的,必须参加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必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国统筹,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确保了养老金的公平和公正。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城镇非职工的养老问题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为城镇居民本人,缴费金额和比例由市级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类似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要求缴费满足一定年限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照顾那些没有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城镇居民,特别是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主等群体。
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他们也能够享受到一定的养老保障待遇,确保老年生活的基本需求。
三、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
根据当地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村居民可以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来获得养老金。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点是参保人员基数大、缴费标准低,并且农村居民的负担相对较重,因此政府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补贴差额和提高待遇水平等。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总结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规范企业的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的养老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职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3.1 本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增补养老保险。
3.2 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基金供应资金支持,增补养老保险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二章养老保险缴费第四条缴费对象和基数4.1 全部在本企业工作的职工都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依照职工个人的工资基数确定。
第五条缴费义务和方式5.1 个人缴费义务:本企业职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在工资中扣除个人养老保险金。
5.2 企业缴费义务:本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将企业部分的养老保险金支出至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条缴费时间和频次6.1 养老保险缴费依照月度完成,具体缴费时间为每月末前。
第七条缴费凭证和记录7.1 本企业将为每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职工应连续保管个人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时间供应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八条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8.1 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依照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国家规定的待遇比例进行计算。
第九条退休年龄9.1 依据国家规定,本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
9.2 企业可以依据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至65周岁。
第十条养老保险金的发放10.1 职工实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后,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
10.2 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发放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现金领取等。
第四章养老保险管理第十一条组织机构11.1 本企业设立养老保险管理部门,负责解答职工咨询,审核养老保险申请,跟踪养老保险金发放等工作。
第十二条养老保险申请流程12.1 职工实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向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正成为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
其旨在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他们的晚年提供可靠的经济支持。
二、制度构建1. 缴费机制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需要通过缴费来筹集资金。
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雇主和职工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缴纳。
具体缴费标准和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需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通过合理的投资策略,确保基金安全增值,为职工退休后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来源。
3. 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确定每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
发放方式可以灵活选择,可以月发、季发或年发等,确保退休职工能及时获得养老金,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制度优势1. 维护职工权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为职工提供了一种强制性的养老金保障。
职工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等到退休时可以获得养老金收入,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2. 缓解养老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压力逐渐增大。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缴费积累养老金,减轻职工个人的养老负担。
同时,由于养老金的获取是通过共同缴纳实现的,可以分散养老风险,降低社会对个人养老的依赖程度。
3. 促进经济稳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实施,也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通过缴费和有效的基金管理,可以形成庞大的养老金资金池,为经济的投资和消费提供稳定支持。
同时,良好的养老保障制度也能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刺激内需增长,对于保持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四、问题与挑战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资金缺口、管理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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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
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目前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
为此,国务院在总结近几年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决定:
一、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等原则,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把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三、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
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四、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
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
具体办法,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指导实施。
六、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城镇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决定精神确定。
七、抓紧制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条例,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
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八、为有利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和加强宏观调控,要逐步由县级统筹向省或省授权的地区统筹过渡。
待全国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后,原经国务院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统筹的企业,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统筹。
九、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尽快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进和完善服务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十、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关系
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劳动部要会同国家体改委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时间:年月日带班领导:
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若遇事不能到位值班,应事先请假,幼儿园派人顶替。
3.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
4.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校门是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
及时制止外人进入校园干扰、破坏。
6、此表由值班人员记录,幼儿园收存备查。
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