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教育PPT_14样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3
五、未成年人程某毁弃他人信件,构成罪?
事例五: 程某,男,16岁。程自小喜爱集邮,千方百计 搜罗邮票。一次他发现信架上有一封信的邮票非常 漂亮,只可惜不是他家的信。几经犹豫,程某还是 把这封信拿回了自己家,撕掉邮票之后,便把信扔 掉了。第一次尝到了甜头,程某便一发不可收。他 不再满足于自己家所在大院的那几封信,而是窜遍 周围的所有大院。有时,趁人不备,还溜进机关、 学校。程某采用此种方法,积攒了 200多枚精美的 邮票。
事例一: 某小学五(2)班学生小岑和小科之间有意 见。一天下课后,两人发生争吵。当时正是夏天, 小岑穿了一件白衬衫在前面走,小科在他后面边 走边吵。小岑心急说了句难听话,小科一时发火, 就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黑墨水向小岑身上扔去,把 他的白衬衫弄脏了。小岑这样做是什么行为呢?
6
事例二: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小林,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 学搞恶作剧。一年夏天,临近期终考试时,老师让同学们 在教室自己复习功课。小林身旁有一个比较胖的同学,大 家都习惯地叫他胖胖。胖胖晚上在家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 第二天睡眠不足,就趴在桌上打瞌睡。今天胖胖又迷迷糊 糊地打起瞌睡来。小林先是摸摸他的头,没有反应,又叫 了几声,还是不醒。于是小林就用笔画胖胖的眼圈,结果 把胖胖的眼睛刺瞎了。在这种情况下,小林的行为又是什 么呢?
李天一:著名歌唱家李双江和知 名歌星梦鸽之子。2011年9月, 因打架斗殴被拘留教养一年。 2012年9月被解除教养。2013年2 月涉嫌轮奸,2013年9月因强奸 罪被判10年。
2
一、与未成年人密切相 关的法律有哪些?
3
一、法是什么?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 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1
四、拾到别人的东西要归还
事例四: 一天,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上学路上拾到一只 皮包,内有5000元现金。失主知道后,向该生索要。 该生不同意,说:“我是捡来的,不是偷来的,干 嘛要还你?我见到的就归我所有。” 该生说得对吗?拾到东西真的就可以归自己所 有吗?
12
事例分析: 该生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民法通则》规 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失的东西,别人不 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 羊等跑丢了的,都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无论 谁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都不应自己占有,应交给 失主才对。可见,拾到东西不愿归还是违法的。
处罚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
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犯罪的行为,其惩罚的措施:
治安处罚、 劳动教养、 工读学校矫治等
5
二、小学生不要做违法和犯罪的事
8
你能举一些身边的例子,说说哪些是一般 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呢?
9
三、考试作弊害自己
事例三: 一次期末考试,别的同学都在答卷,丁丁却眼看着 考试卷发呆,很多题都不会答。于是,他一会儿把头伸 向前排,一会儿把脖子扭向后排,左顾右盼,并且用胳 膊碰别人,用脚踢别人,要求告诉他答案。别人都在紧 张地考试,哪有工夫管他啊!丁丁没法子,就把事先藏 在课桌里的书拿出来找答案。监考老师早就注意到了丁 丁不遵守考试纪律,并且已警告过他。这时看丁丁不再 瞧别人,头一直低着,便走到他面前,见丁丁正在起劲 地翻书呢。监考老师没收了丁丁的书和卷子,并让他退 出了考场。丁丁对此不服气地说:“不就是违反了校纪 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丁丁考试作弊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7
事例分析:
小岑的行为:违法,但还没构成犯罪。他用黑墨水弄 脏了小科的衣服,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 小林的行为:犯罪,属伤害罪。小林搞恶作剧,造成 了胖胖眼瞎的终身残疾,后果十分严重。 违法:只要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 他人权利,造成wk.baidu.com会危害的行为就是违法。 犯罪: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 关系: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一定又是违法行为。 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违法行为,又不加以改正,总有 一天会由一般违法变为犯罪。
14
事例分析: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 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宪法》第四 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 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本案 中,程某为非法获取他人邮票,毁弃信件200多封, 已构成犯罪。依法应处以 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
10
事例分析: 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学生 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 习惯。 考试作弊是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的。只有踏踏实 实、认认真真学习,才能学到知识,掌握本领。考 试只不过是检查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督促学生学习 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教学的目的。即使考试作弊考 了好分数,也不代表你学会了这些知识,只能是欺 骗家长和老师,最终害的是自己,同时也违反了 《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15
六、公共场合要讲公共秩序
事例六: 北方某所小学里曾发生一起因不遵守公共秩 序一起的惨案: “铛……铛……铛……”,上午第二节课下 课的铃声刚打过,同学们就纷纷从各班教室里奔 出来,争先恐后地向楼梯口跑去,准备下楼去做 课间操。不一会儿,整个楼梯上都挤满了人,后 面的学生嫌前面的学生下楼太慢,拼命向前推挤, 前面的一排同学经不住后面的挤压而被推倒,后 面的同学身不由己地压上来,于是惨剧发生了: 压死(踩死)小学生20多人,压伤几十人。
青少年法制教育
1
2010年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 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 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 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 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 现已转院治疗。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 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2011年1月30日, 河北保定李启铭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李启 铭被判6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