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学法中心户工作制度范本
村民中心工作制度

村民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村民中心是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中心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公场所,是村民开展活动、服务村民的重要平台,是联系村民、服务村民、凝聚村民的重要纽带。
第三条村民中心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庄和谐稳定。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村民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
村民中心的组织架构可以根据村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村民中心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村民中心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
三、工作职责第六条村民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遵纪守法。
(二)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推动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三)开展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服务。
(四)协调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村庄和谐稳定。
(五)组织村民参与村庄建设和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六)完成村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程序第七条村民中心工作程序如下:(一)召开村民中心会议,研究决定村民中心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三)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开展工作总结,对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五、工作制度第八条村民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中心会议,研究决定村民中心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工作责任制:明确村民中心成员的工作职责,实行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村民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总结等信息,接受村民监督。
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村民学法用法实施方案。
为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村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设法治乡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村民学法用法工作,将其纳入村级工作规划,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加强对村民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
通过多种形式,如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更多的村民了解法律,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和方法。
三、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培训机制。
组织专业人员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
鼓励村民参加相关法律培训班和学习活动,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技能。
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
建立村级法律援助站,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同时,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村民学法用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加强对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培训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组建村级法律服务队伍,由具有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七、加强宣传教育成果的展示。
及时总结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果和经验,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同时,加强对村民学法用法工作成效的评估和宣传,激励更多的村民参与到学法用法工作中来。
八、加强法律文化建设。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节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高村民的法律文化素养。
同时,加强对村民的法律宣传教育,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情感。
村级法制宣传工作制度范文

村级法制宣传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体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制宣传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使全体村民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三条法制宣传工作的目标是:全村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村民法治观念明显提高,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第四条法制宣传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全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成立村级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村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设立法制宣传员,负责日常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热爱法制宣传工作,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引导村民学习、遵守法律。
三、宣传内容第七条法制宣传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一)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法等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四)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障法等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法律法规;(五)其他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法制宣传工作应当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村民的实际需求,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四、宣传方式第九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包括:(一)召开村民大会、法制讲座、培训班等形式,集中宣传法律法规;(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三)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方便村民随时查阅学习;(四)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村镇中心工作制度

村镇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中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村镇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镇中心工作制度是指村镇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规范、有序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村镇中心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日常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等,用以指导、约束和激励村镇中心工作人员,确保村镇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村镇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日常工作制度第五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应当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反映工作进展、问题和需求。
第六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协调推进工作。
第七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八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内部管理制度第九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招聘、考核、晋升、辞退等事项。
第十一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
第十二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四、业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村镇中心应当根据职责范围,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业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对业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客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接受客户监督。
第十六条村镇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障客户权益。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村镇中心所有。
第十九条村镇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中心户长工作制度

土官口村中心户长工作制度
1、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本组合村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与共建和谐社会的意识。
2、积极参与并组织本组合的群众开展治安巡逻,督促“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的落实,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案件。
3、协助村综治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遇到邻里纠纷及时入户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
4、及时了解、收集治安信息和不稳定因素,并及时向村综治办反映。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责任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涉毒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新时代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案

新时代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依法推进乡村治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宣传农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3年底,实现全县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农村法治教育基地。
到2035年力争全县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
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标准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当地户籍且长期生活在本行政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主要成员在本行政村有一定公信力,了解本村基本村情,熟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民法典及主要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能够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帮助指导解决法律问题;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优先从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党员、村组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伍军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中遴选产生。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示范户称号:因就业等原因,长期不在本行政村生活的;搬迁离开所在行政村的;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示范户称号:示范户家庭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村规民约;煽动、教唆他人违法犯罪;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1.07.16•【文号】农法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法发〔20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司法厅(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示范活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司法部制定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培育工作重大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的创新方式,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二、准确把握培育工作目标任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
村两委班子学法制度

洪光村两委成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
村党总支组理论学习中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
要把学法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之中,认真做好学法记录,并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法制讲座制度。
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
建立健全局党总支领导班子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三、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把法制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整体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
四、自学法律制度。
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
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五、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学法情况登记制度。
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及时进行登记,主要记载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自学法律知识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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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学法中心户工作制度范本
村学法中心户工作制度
一、各村民组按照自然居住状况,原则上每1520个农户成立一个学法小组,即建立一个学法中心户,配中心户户长,学法中心户在村(社区)民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召集本小组成员定期开展学法活动。
二、在学习内容上,学法中心户要组织农户重点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治安处罚法》、《合同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物权法》等。
在活动方式上,采取教材辅导,读讲报刊上的文章,典型案例释法,矫正对象、两劳释解人员现身说法,组织观看法制宣传录像和法制文艺演出,交流体会,邀请镇、村专业人员举办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法。
三、学法中心户工作要做到五有:一是有计划,年初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制定学法中心户的年度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各项学法活动;二是有记载,学法中心户每双月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2小时,并有人员记录;三是有制度,在村民委员会指导下要订立完善合理的学法制度,并由各户监督执行;四是有学法场所和资料,在选择好固定学法地点的同时,要配备至少10本内容涵盖农村农民常用法律法规的法制书籍和学法资料;五是有辅导人员,村明确法律知识辅导员一人,适时对学法中心户进行学法辅导。
四、各学法中心户定期学习的时间、地点及活动内容、方式等待村包片干部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到村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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