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压力容器检验师(RS)资格(取证)考核应当自带的法

合集下载

压力容器取证流程及要求

压力容器取证流程及要求

取证准备工作及流程一、取证准备工作1.为保证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成立以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质保、工艺、材料、焊接、检验、设备等人员参加的取证工作组。

(由公司领导确定小组成员)2.准备相关的法规、标准(至少一套正式版本),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简称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压力容器材料标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标准等(具体需求文件见附件1)。

3.所需人员: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和一定资历的质量控制系统(工艺、材料、焊接、理化、热处理、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最终检验)责任人员,同时对技术人员比例、焊接、无损检测人员等也有明确要求(见附件2)。

4.所需设备: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得与碳钢混用)详情见附件3。

二、质保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中基本要素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公司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所需文件见附件4),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三、许可程序1.申请a)参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b)同时准备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企业简介、质量保证手册等相关资料;气瓶还应提供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其它认证认可证书复印件,整理申请资料时应注意:封面和单位主管部门处要加盖公章,申请书中所有的签字栏需要正式的签字,有分包和外协(理化检验、无损检测、热处理、封头冲压)项目时需要附协议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无损检测人员需要资质复印件。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本指南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分为安全总监、安全员。

1.4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分为笔试、机考、口试3种;笔试一般为闭卷,机考应使用监察人员配备的APP进行在线考核。

15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个专业知识或其组合,具体内容见附件A、附录B。

16考核结果考试采用百分制,各科目均达到70分为合格。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核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17实施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同时一,加强对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监管,督促该单位完成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考核时,应当有二名以上检查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抽查考核。

18考核安排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考核,监督抽查考核可结合常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合并进行。

二、能力要求与职责1.1基本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掌握、理解或了解本指南附件考核大纲规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以及法规标准的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做出符合性判定的能力。

压力容器检验师(RS)实际操作自我培训记录及要求

压力容器检验师(RS)实际操作自我培训记录及要求

压力容器检验师(RS)实际操作自我培训记录用人机构名称:实习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实习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压力容器检验师(RS)实际操作实习基本要求1、前言申请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前应当进行压力容器检验实际操作实习。

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单位有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的检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习。

2、压力容器检验的现场实习要求实习人员在进行压力容器检验现场的实习前,应当参考压力容器检验师实习的要求,熟悉检验所用仪器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接受相关的安全防护培训。

申请取证人员应当至少具有以下项目的检验实习经历:(1)1台Ⅲ类压力容器的制造监督检验;(2)1台Ⅲ类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如果申请人员所在的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实习条件,申请人员应当自行到有相应条件的单位进行实习工作。

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工作,掌握相应的检验技能,相应实习工作至少达到本要求附录的相应要求。

实习人员应当对实习检验的压力容器填写仅供证明本人参加了相应实习工作的检验记录(包括质量计划)、检验意见通知书(适用时)、检验报告、检验案例(适用时)。

3、实习记录参加实习的人员应当按要求,填写《压力容器检验技能实习记录》。

4、实习单位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习人员在检验现场实习工作中的安全。

附录压力容器检验师(RS)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内容1、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技能要求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技能要求3、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与防护技能要求压力容器检验实习记录我单位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组织了对拟参加容器检验师取证的同志的实际检验技能培训及现场实习。

具体培训实习项目和培训实习内容如下:□容器制造监督检验:□容器定期检验:。

(完整word版)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完整word版)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颁发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文号】:劳人锅〔1982〕2号•【颁布日期】:1982-07-16•【实施日期】:1983—01-01•【效力】: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提高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人员,必须按本规则进行技术等级资格鉴定,取得相应的证书.第三条本规则所规定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验(简称RT),超声波检验(简称UT),磁粉检验(简称MT),涡流检验(简称、ET),渗透检验(简称PT).技术等级人员的要求第四条按本规则取得不同种类和等级资格的人员,才能从事该类、该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第五条无损检测人员按技术等级分为Ⅰ、Ⅱ、Ⅲ级.Ⅰ级人员的技术要求是:除无损检测方面有较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外,还应具有锅炉或压力容器的基本知识和材料焊接方面的知识,并能指导Ⅱ、Ⅲ级人员开展工作。

Ⅰ级人员的具体技术要求为:(1)熟悉有关规程、标准和技术条件,并能按规程、标准、技术条件制订操作规范,验收标准,检测方案,评述分析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2)能指导、检查Ⅱ、Ⅲ级人员的检测工作,培训、考核从事Ⅱ级以下的人员;(3)能制订和监督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Ⅱ级人员的技术要求是:熟悉无损检测方法和有关装置的基本知识,并且有一定的经验;能一般地了解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基本知识,能独立进行检测工作。

Ⅱ级人员的具体技术要求为:(1)熟悉有关规程、标准和技术条件;(2)能编制简单的检测程序,熟练地调节仪器,独立进行检测工作,正确评定检测结果,编写和签发检测报告;(3)能指导和培训Ⅲ级人员,熟悉安全防护措施.Ⅲ级人员的技术要求是:具有一般的无损检测知识,在Ⅰ、Ⅱ级人员的指导下,能进行检测操作和记录。

压力容器检验员试题

压力容器检验员试题

压力容器检验员是非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2.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3. 按照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当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可以向具备定期检验资格非自检机构自行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

(×)4. TSG Z7001-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规定,鉴定评审分为首次核准的鉴定评审、换证核准的鉴定评审以及增项核准的鉴定评审。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中规定:只有受聘于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的检验单位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才能申报压力容器检验资格。

(√)6.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压力容器检验员(RQ)可以从事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和进出口安全性能检验。

(×)7.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取得了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的检验人员,才能申报相应的监督检验项目。

(×)8.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规定,具有监督检验项目的压力容器检验师(RS)可以从事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第三类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超高压容器、气瓶的制造、安装、维修和进出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工作。

(√)9.从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经资格考核,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颁发的证件,方可从事相应方法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

(√)10.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判断下列叙述是否正确。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1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1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劳锅字[1988]5号)实施以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质量得到了提高。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部门职能的变化,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已不能完全适应要求。

因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经你们。

本《规则》于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同时废止。

对现有持证检验人员,其资格证自新《规则》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旧证作废。

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新规则,并做好过渡衔接工作。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9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受聘于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的检验单位,并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下同)检验的人员。

第三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的人同必须按本规则进行资格考核,并取得相应检验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

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压力容器设计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试行)一、总则1.为全面提高压力容器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压力容器的设计质量,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范围:(1 )A、C 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及SAD类压力容器分析设计审核人员均应按本规则考取相应的《设计审批员资格证书》。

(2 )压力容器分析设计设计(含校核)人员应按本规则考取《压力容器分析设计设计人资格证书》。

3.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锅容标委" )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对全国A、C 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和SAD类压力容器分析设计人员及审核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4.锅容标委坚持“公正、科学、规范”的方针,努力提高压力容器设计人员的技术素质,提高压力容器的设计工作质量,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二、报考条件1.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的报考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当学、资历),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三年以上压力容器设计的校核经历;(2 )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解决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中的技术问题;(3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够合理地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有保证设计工作质量的能力;(4 )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2.C 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的报考条件:(1 )A类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的资格;(2 )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三年以上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的校核经历。

3.SAD类设计人的报考条件:(1 )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当学、资历),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工作五年以上。

(2 )应按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的要求,掌握弹性力学,板壳理论,塑性力学,有限元方法等基础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能够掌握并应用JB4732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

参加锅炉检验师(GS)资格(取证)考核应当自带的法规标

参加锅炉检验师(GS)资格(取证)考核应当自带的法规标

15 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16 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二、标准部分 13 GB/T 16507.1~16507.8-2013《水管锅炉》 14 GB/T 16508.1~16508.8《锅壳锅炉》 15 GB/T 1576—2018《工业锅炉水质》 16 GB 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 DL 5190.2—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 18 DL/T 438—20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19 NB/T 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20 NB/T 47013.1~47013.5—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一部分~第五部分》 21 GB 713—2014《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22 NB/T 47016—2011《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23 GB/T 5310—2017《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24 GB/T 12145—2016《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25 NB 47018—2011《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5 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6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7 TSG Z8002—201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பைடு நூலகம்
8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9 TSG Z6001—20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10 TSG G6001—2009《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11 TSG G5001—2010《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检验管理规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参加压力容器检验师(RS)资格(取证)考核
应当自带的法规标准目录
1 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1.3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1.4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
1.5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
1.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1.7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1.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1.9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
1.10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1.11 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4-2015)
2 技术标准
2.1 压力容器(GB150-2011)
2.2 热交换器(GB/T 151—2014)
2.3 塔式容器(NB/T 47041—2014)
2.4 卧式容器(NB/T 47042—2014)
2.5 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2014)
2.6 球形储罐施工规范(GB50094-2010)
2.7 JB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2005年确认)
2.8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NB/T47012-2010)
2.9 钛制焊接容器(JB/T4745-2002)
2.10 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14)
2.11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板(GB3531-2014)
2.12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GB24511-2009)
2.13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NB/T47008-2010)
2.14 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NB/T47009-2010)
2.15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NB/T47010-2010)
2.16 压力容器封头(GB/T25198-2010)
2.17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47014-2011)
2.18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GB/T30583-2014)
2.19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47015-2011)
2.20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NB/T47016-2011)
2.21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NB/T47018.1-47018.5-2011)
2.2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2015)
2.23 承压设备损伤模式识别(GB/T 30579-20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