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

合集下载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8.15•【字号】川工商办[2011]165号•【施行日期】201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工商办〔2011〕165号)各市、州工商局:为深入推进全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开展,建立规范有序、职责明晰的工作机制,省局制定了《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已于2011年8月11日经省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指导意见为深入推进全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建立规范有序、职责明晰的工作机制,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川府发〔2008〕3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工商个字〔2009〕241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各层级和各业务机构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以下简称“查无”)工作的职责分工等,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树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深刻认识“查无”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层级和各业务机构“查无”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各层级和各业务机构“查无”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查无”工作的执法力度,着力形成“查无”工作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的长效监管体系,有效预防监管风险,确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到位。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原则。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各处室(单位)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各处室(单位)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各处室(单位)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工商发[2015]43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4.10【实施日期】2015.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各处室(单位)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工商发〔2015〕43号)省局各处室(单位):根据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要求,现将各处室(单位)2014年度工作总结和2015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印发你们,请按照确定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省局将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对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进行督查检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4月10日办公室2014年工作总结一、充分发挥好省局改革办作用。

具体协调代省政府起草《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配合企业处、民营办等分别代省政府起草《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并协调处理好各项改革日常事务,督促各项重大改革举措的分工落实。

二、制度建设任务成效显著。

牵头“257”战略中“两年实施计划”的制度建设,共清理出142项制度,新制定30项制度,同时,修订制度7项,废止12项。

三、完成百项创新项目总结推广。

四、强化公文运转和会议管理。

严格落实精简文件要求,省局全年发文1413件,同比减少260件,下降15%。

严把文件审核关,没有发生被退文现象。

归档文件2908件,归档率100%。

会议管理不断规范。

五、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进展。

从去年起将各条线上的简报精简后,只保留了《每周简况》这一种简报。

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政务信息共计217条,同比增长9.6%,采纳103条,同比增长47.47%,被国办采纳共计8条。

六、督查工作稳步推进。

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和重大交办事项11件,一次办结率100%。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0.06.25•【字号】川商机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川商机发〔2010〕45号)各市(州)商务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6月17日召开的全省“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川城乡治〔2010〕14号)要求,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商务厅等部门配合,在全省流通行业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

在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企业、沿街商铺,开展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即:治理随地(含从车内,下同)吐痰、吐口香糖;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

二、工作步骤从6月20日至9月20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治理“三乱”,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在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企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中开展集中治理“三乱”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企业、沿街商铺经营者“三乱”行为进行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省工商局牵头,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会同地方政府健全和完善门前“双五包”(企业包卫生、包绿化、包立面、包文明、包秩序,城市市容管理执法部门包文明执法、包政策咨询、包门前交通、包门内消杀)责任制。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此次集中治理“三乱”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巩固前阶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素质的又一重要举措。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2月份重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2月份重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2月份重点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2.08
•【字号】川工商发[2014]27号
•【施行日期】2014.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2月份重点工作的
通知
(川工商发〔2014〕27号)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省工商局2月份重点工作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指导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认真学习省“两会”精神,对照工商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结合工商职能落实省政府“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的工作要求部署。

四、加强“红盾春雷2014”工作检查督导和总结。

五、扎实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准备工作。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8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工商发[2016]186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12.09【实施日期】2016.1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川工商发〔2016〕186号)各市(州)工商局,省局有关处室(单位):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省局在省政府法制办指导下,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全省21个市(州)工商局和省局本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分片区集中评查。

目前各片区评查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评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评查的基本情况此次案卷评查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8号)的有关要求,省局首次将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一并纳入案卷评查范围。

行政处罚案卷着重从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材料齐全、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文书规范等7个方面开展评审,行政许可类案卷重点评查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律依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审查程序是否合法、案卷的书写、制作、装订是否规范等方面。

此次评查随机抽取了22个单位共132个案卷(其中行政处罚卷66个,行政许可卷66个),省局有关处室和各市(州)工商局业务骨干、省局法律顾问团成员共同组成案卷评查小组进行了集中评查。

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从评查结果来看,行政许可案卷整体情况优于行政处罚案卷。

行政许可案卷较好的单位有:攀枝花局、眉山局、甘孜局、阿坝局、遂宁局、广元局;行政处罚案卷较好的单位有:德阳局、攀枝花局、凉山局、乐山局、泸州局;行政执法案卷(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综合情况较好的单位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政处罚案卷1.事实、证据方面。

一是个别案件在查办过程中对程序、证据、手续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言证轻书证现象,偏重采用询问笔录作为案件的主要证据,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孤证定案。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工商办[2012]5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工商办[2012]5号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工商办〔2012〕5号)各市、州工商局:近三年来,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定和部署要求,牵头开展了市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绿色行动”,深入开展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了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乡镇延伸、向盲点和死角延伸。

全省市场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环境秩序和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规范,市场监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场环境、全省人居和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巩固成果,拓展延伸,再掀高潮,提升水平,把治理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省工商局决定:表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5个单位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给予庄卫兵等30名同志记三等功,叶健等50名同志嘉奖。

对全省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记功、嘉奖。

以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更好地弘扬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士气,彰显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形象,促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向更深更广推进。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工商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营造良好的发展和人居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侵权案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侵权案件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侵权案件专项检查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川工商发[2016]176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11.24【实施日期】2016.1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侵权案件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工商发〔2016〕176号)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消费维权案件专项检查的通知》(办字〔2016〕271号)、《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工商消字〔2016〕66号)部署和要求,省局决定自11月下旬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侵权案件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情况和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后处理情况。

一是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布情况。

主要包括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四川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情况。

二是检查抽检结果立案查处情况。

主要包括抽检中发现的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案件自办、转办、交办情况,以及立案查处情况。

(二)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情况。

检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开展消费侵权案查办、案件督查协办以及联动执法有关情况。

(三)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检查。

主要是通过对比各地公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检查各地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处罚信息情。

“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 攻坚月活动总结

“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 攻坚月活动总结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活动总结〔“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总结〕“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总结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一”攻坚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有效遏制“五乱”现象的回潮反弹,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干净、和谐的节日氛围,让辖区居民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的五一佳节和纪念“5.12”XX大地震三周年,根据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的统一要求,4月14日,街办启动了“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专项治理活动。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和“5.12”XX特大地震三周年来临之际,为有效遏制“五乱”反弹,充分展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和人民美好的精神面貌而作出的统一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4月20日,街办组织社区书记及专职工作人员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传达了4月19日全区治理工作专题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部署落实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专项治理活动。

会议要求,近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在搞好日常清扫保洁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范围,深入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治理。

在市容秩序方面,城管所集中开展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坚决遏制“五乱”反弹。

此外,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协调联系,传达会议精神,督促整改管辖范围内的卫生问题,并积极协助市场业主,加强对市场内部秩序的管理。

二、制定方案,强化落实为扎实、稳定、有序推进“五一”攻坚治理活动,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工作部署,按照区级各专项指挥部任务要求,以不断提升辖区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对照实际,街办制定了《XX街办集中开展“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总体目标,强调了治理内容,细化了工作措施,安排了时间进度,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将方案印发至各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责任督导,强调重大意义,确保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
洁迎五一”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工商函[2012]26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4.26
【实施日期】2012.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的通知
(川工商函〔2012〕260号)
各市、州工商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4月6日“全省2011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指导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 活动,根据省治理办《关于组织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2]〕50号)要求,现将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专项行动,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和和谐、详和的氛围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20日-5月20日。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治理“五乱”,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一是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

集中治理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积极参加清扫保洁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确保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五一”活动。

二是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

清除“牛皮癣”,规范广告设置,加强对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的秩序管理,规范摆摊设点,着力将市场整治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及乡镇的农贸市场。

三是参与城乡交通环境整治行动。

配合交警部门对集贸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比较严重”等现象继续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集贸市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进行规范。

四是因地制宜地推进城乡环境美化亮化行动。

集中开展集贸市场、办公院落、职工住宿小区等的卫生大整治。

同时,要节约简朴地推进城乡美化亮化行动,营造欢乐、喜庆气氛。

(二)深入推进风貌塑造,提升城乡形象品位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奇葆书记“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的重要批示精神,狠抓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容貌治理。

二是继续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城镇建筑立面,完善集贸市场内的风貌塑造,提升城镇形象和品位。

(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加大市场升级改造力度
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对正在升级改造的集贸市场加快进度,加强改造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方便群众生活。

做到座商归店、行商归市、散商归点、一店一招、环境整洁;亮照经营,取缔占道经营和冒口经营,继续治理和巩固市场内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清除市场内的“牛皮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实施
“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是全年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把集中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要通过继续在市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广播、上门宣传等形式,弘扬文明卫生新风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在集贸市场内持续深入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三是持续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劝导活动。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强化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发扬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齐心协力把治理环境“五乱”活动抓实抓细抓好。

要协调好各方关系,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四)加强督查,强力推进
在开展“持续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活动期间,要及时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加强曝光问责,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并见到实效。

对暗访和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

(五)报送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